销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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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68
颗粒名称: 销售篇
分类号: F426.8
页数: 19
页码: 103-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卷烟厂1949年到2001年的销售发展历史。
关键词: 工业经济 销售 济南市

内容

销售篇
  1949年,济南烟厂生产的卷烟由山东省烟草公司负责调拨。1950年5月,由山东省烟酒公司进行调拨。1951年,开始由山东省专卖事业公司负责包销。1952年,黄台制烟厂成立营业课,负责调拨卷烟。1954年4月,营业课改为业务课。1955年,改为供销课。1956年,由济南烟酒采购供应批发站业务科和储运科驻厂员负责调拨。
  1983年1月,成立济南烟草分公司,负责卷烟销售,与济南卷烟厂合署办公,在经营方式上实行产、供、销合一。3月10日,济南烟草分公司正式对外办公,负责卷烟销售,宋仁如任副经理;同时成立卷烟销售经理部,张舜田任业务主任,李应祥任副主任。1984年3月,销售经理部在济南市区成立3个批发部,冯石中、刘胜科、张汝节任主任。4月,长清、章丘、平阴3个县烟草公司划归济南烟草分公司管理。
  1988年5月,销售经理部改为销售部,宋仁如任部长。销售部下设业务科,李应祥任科长,张克强、车锡兴、石兆元任副科长。1989年8月,张克强任经理助理(正科级),主持销售部工作。
  1990年3月,张克强任济南烟草分公司副经理。同月,济阳、商河2个县烟草公司划归济南烟草分公司管理。
  1992年11月,成立销售处,张兴文任处长,负责济南卷烟厂卷烟销售工作,车锡兴、王海先任副处长,主要负责省外销售工作。
  1993年1月,成立济南烟草集团公司,张克强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工作。5月,设立广州卷烟销售办事处,王海先、李玉祥先后任主任。7月,设立西安卷烟销售办事处,邱顺山、曲立军、汤黄海、赵敏、孙卫国先后任主任。1994年,设立北京、东北、西南3个卷烟销售办事处,王星光、范伟、宋成龙先后任北京办事处主任,徐健、于健、翟立忠先后任东北办事处主任,宋成谊、张金岭先后任西南办事处主任。同年4月,销售处副处长刘长春主管省外销售工作。
  1995年10月,成立将军烟草济南供销有限公司,张克强任经理,供销公司下卷烟设销售处、烟叶采购供应处、材料采购供应处、商业财务物价处。张兴文任卷烟销售处处长,刘长春、车锡兴、王海先任副处长,徐强任烟叶采购供应处副处长,孟继普任材料采购供应处处长,李广达任副处长,孙花巧任商业财务物价处处长,邵延林任副处长。
  1996年,设立大连卷烟销售办事处,徐健、梁珂先后任主任。1997年,设立华东卷烟销售办事处,姜未东任主任。4月,成立省外、省内销售处。济南供销有限公司副经理刘杰兼任省外销售处处长,刘长春、徐健任副处长,张兴文任省内销售处处长,迟斌任副处长。10月,宋成谊任省外销售处副处长,刘长春任储运处处长。
  1998年,王海先任储运处处长。7月,迟斌任省外销售处处长,徐健、宋成谊任副处长,孙震任省内销售处副处长。8月,山东省烟草公司成立山东烟草购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省的卷烟调拨工作。同时成立山东烟草购销集团驻济南卷烟厂调拨供应站,负责济南卷烟厂的卷烟调拨工作,下设省内销售处、省外销售处、商业财务处、烟叶处、材料处,济南卷烟厂副厂长赵宝忠兼任调拨站经理,张兴文任副经理兼省内销售处处长,赵中华任副处长,迟斌任省外销售处处长。9月,苏克勇任商业财务处副处长。
  1999年,设立海南卷烟销售办事处,曲兆平任主任。10月,设立综合信息处,李广达任处长,李川任副处长。
  2000年初,设立新疆卷烟销售办事处,沈克峰任主任。3月,山东烟草行业进行销售体制调整,调拨站划归济南卷烟厂管理。4月,设立天津办事处和太原办事处,王星光、范伟分别任主任。9月,成立将军经贸有限公司驻济南卷烟厂调拨供应站,负责济南卷烟厂卷烟调拨工作。
  2001年,销售供应党总支书记马长忠兼任销售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任。3月,企业进行销售体制改革,撤销省内销售处和省外销售处,按销售区域组建销售单位,销售区域下设地区、办事处。省内划分为西部、中部和东部3个销售区域。西部区域经理张兴文,负责济南(后划到中部区域)、德州、聊城、济宁、菏泽、枣庄地区的济产烟销售,济南地区经理王丽、德州地区经理赵成山、聊城地区经理沈中、济宁地区经理李伟、菏泽地区经理孙建新、枣庄地区经理曹勇;中部区域经理赵中华,负责滨州(后划到西部区域)、淄博、泰安、东营、临沂、莱芜地区的卷烟销售,滨州地区经理何济祥、淄博泰安地区经理韩美英、东营地区经理展望、临沂地区经理李敬泉、莱芜地区经理陈磊;东部区域经理姚学玉,负责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地区的济产烟销售,青岛地区经理杨兆水、烟台地区经理解林、威海地区经理顾强、潍坊地区经理葛庭越、日照地区经理曾大疆。在省外划分为华北、南方、北方、华东4个销售区域。华北销售区域经理迟斌,负责华北地区的济产烟销售,下设北京、天津、太原办事处,北京办主任宋成龙、天津办主任王星光、太原办主任范伟;南方区域经理徐健,下设成都、广州、海南办事处,负责南方地区的济产烟销售,成都办主任张金岭,广州办主任李玉祥,海南办主任曲兆平;北方区域经理宋成谊,下设哈尔滨、大连、西安、新疆办事处,负责东北和西北地区的济产烟销售,哈尔滨办主任翟立忠,大连办主任梁珂,西安办主任孙卫国,新疆办主任沈克峰;华东区域经理贾学荣,下设华东一、华东二办事处,华东一办主任艾媚,华东二办主任马鸣。地区经理和办事处主任享受业务主管待遇。同年7月,将军经贸公司驻济南卷烟厂调拨供应站撤销。
  第一章 销售市场
  第一节 省内销售
  省内市场是济南卷烟厂产品的主销市场。济南、泰安、临沂、济宁、菏泽、聊城、烟台主销“大鸡”、“将军”牌卷烟,烟台、威海主销“九州”牌卷烟,东营主销“琥珀”牌卷烟。
  1984年,省内销售卷烟306144箱,1985年311581箱,1986年362393箱,1987年420418箱,1988年403756箱。
  1989年,省内销售421425箱,其中济南地区125448箱。1990年,省内销售445640箱。1991年,省内销售428940箱,主要销往济南、泰安、菏泽、济宁、聊城等地区,济南地区销量最大,为197633箱,其中章丘县26636箱,长清县21135箱,平阴县21401箱,济阳县18226箱,商河县17408箱。1992年,省内销售416102箱,主要销往济南、泰安、菏泽、聊城、济宁等地区,其中济南地区销售182072箱。1993年,省内销售456567箱,主要销往济南、聊城、泰安、菏泽等地区,其中济南地区150633箱。1994年,省内销售511864箱,主要销往济南、聊城、泰安、菏泽等地区,其中济南地区108106箱。
  1995年,加大销售力度,先后在省内设立348家专营店,其中在济南市设立卷烟配送站4家,连锁店40家,重点销售名优产品。年内省内销售卷烟453476箱,主要销往济南、聊城、泰安、烟台、济宁、潍坊、青岛等地区,其中济南地区110262箱,比上年增长2.1%。
  1996年,省内卷烟销售网点初具规模,下伸网点达到350个,在济南市新建连锁配送中心5家,连锁店40家,并开展监销制、包销制试点活动,使销售利润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年内省内销售455532箱,其中济南地区116497箱。
  1997年,加强网点建设,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成农村下伸网点388个,其中济南36个,基本上做到营业、通讯、安全、宣传、生活五配套,并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网点建设大检查。下伸网点送货率达70%,占总销量的30%。城市网点也初具规模,建成22个卷烟专卖店,其中自营店3个,联营店19个。济南市卷烟配送中心与各大中型酒店、商场签订供货协议,全年销售卷烟3000箱,送货率30%,盈利700万元。为做好“三高”产品的销售工作,在全省建立24家“三高”烟特约经销点,并通过在省内各大城市举办评吸会和新产品发布会、举办“将军”牌卷烟投产10周年文艺演出等活动,使“三高”烟和新产品销量达到18920箱,新增效益7000万元。年内省内销售471230箱,其中济南地区115175箱。
  1998年,省内销售532170箱,其中滨州11280箱,德州20863箱,东营11662箱,菏泽37555箱,济南67438箱,济宁45005箱,莱芜13193箱,聊城35493箱,临沂57404箱,青岛14234箱,日照7283箱,泰安48080箱,威海36692箱,潍坊37100箱,烟台60694箱,枣庄11361箱,淄博16833箱。
  1999年,省内销售586192箱,其中滨州5142箱,德州34209箱,东营11034箱,菏泽55050箱,济南70129箱,济宁62071箱,莱芜21995箱,聊城16582箱,临沂68774箱,青岛9282箱,日照6892箱,泰安57814箱,威海43537箱,潍坊17468箱,烟台79134箱,枣庄10168箱,淄博16911箱。
  2000年,省内销售605220箱,其中滨州5721箱,德州23655.8箱,东营12935.9箱,菏泽50642.2箱,济南81854箱,济宁68853.8箱,莱芜16298.4箱,聊城38039箱,临沂72904.4箱,青岛8306.8箱,日照5894箱,泰安58747.8箱,威海44306.5箱,潍坊11477.8箱,烟台80858.2箱,枣庄9895.6箱,淄博14828.9箱。
  2001年,省内销售552536.8箱,其中滨州6363箱,德州34380.9箱,东营16729箱,菏泽47790.6箱,济南71005.5箱,济宁67451.9箱,莱芜14437.7箱,聊城35294.6箱,临沂74594.7箱,青岛4453.2箱,日照4522.4箱,泰安51700.6箱,威海32894.9箱,潍坊10817.6箱,烟台58010.4箱,枣庄7048箱,淄博15041.8箱。
  第二节 省外销售
  20世纪50年代末,济产卷烟省外主要销往东北地区,后范围逐渐扩大。70年代,逐渐扩展到南方地区,并在其它省、市、自治区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济南烟草分公司成立后,加大了省外卷烟调拨力度,以调拨“大鸡”、“琥珀”牌卷烟为主。
  1979年,省外销售卷烟60885箱,其中北京1367箱,山西2820箱,上海4110箱,浙江18143箱,福建9892箱,江苏16562箱,广东2448箱,河南1725箱。
  1980年,省外销售103759箱,其中四川2092箱,甘肃7358箱,广东8008箱,陕西2390箱,上海5860箱,江苏39608箱,安徽1448箱,浙江24833箱,福建1808箱,北京3438箱。
  1981年,省外销售58651箱,其中北京1216箱,江苏18366箱,山西3416箱,浙江21262箱,福建2041箱,河南1290箱。
  1982年,省外销售84726箱,其中北京3991箱,内蒙古1232箱,江苏36423箱,河南1020箱,山西3182箱,浙江32565箱。
  1984年,省外销售98172.6箱,1985年省外销售83209箱,1986年省外销售69303.6箱,1987年省外销售33753.4箱,1988年省外销售66821.2箱。
  1989年,省外销售72769.2箱,主要销往河南、辽宁、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等地。
  1990年,省外销售64247.2箱。
  1991年,省外销售80682.2箱,主要销往河南、河北、北京等地。
  1992年,省外销售84461箱,主要销往北京、河南、陕西、吉林、河北等26个省市和自治区。
  1993年,省外销售123663箱,主要销往北京、陕西、辽宁等地。
  1994年,省外销售167645箱,比上年增长35%,主要销往黑龙江、辽宁、广东等地。
  1995年,加强省外销售,共有广州、北京、成都、西安等7家办事处(公司),销售224467箱,比上年增长34%,主要销往黑龙江、湖南、辽宁等地。
  1996年,省外销售252286箱,比上年增长12%,主要销往河北、黑龙江、江苏等地。
  1997年,实行个人收入与销售业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年内省外调拨213346箱,占总销量的31%。
  1998年,省外销售135001箱,其中北京9059箱,甘肃1342箱,广东5065箱,贵州1814箱,河北9281箱,河南1583箱,黑龙江18264箱,浙江15118箱,湖南3599箱,吉林4324箱,江苏13170箱,江西2707箱,辽宁13991箱,内蒙古14288箱,宁夏4294箱,山西1254箱,陕西2426箱,四川3442箱,天津3599箱,新疆2475箱。
  1999年,省外销售63053箱,其中安徽1272箱,新疆1430箱,北京7200箱,浙江3250箱,广东2283箱,河北10695箱,黑龙江13857箱,吉林1981箱,江苏9720箱,辽宁4025箱,内蒙古1683箱,宁夏1448箱,天津2500箱。
  2000年,省外销售53751.3箱,其中安徽1315箱,北京9804.6箱,河北9800箱,河南1350箱,黑龙江13813.6箱,吉林1279.8箱,江苏7147.2箱,辽宁2403箱,天津2600箱。
  2001年,省外销售30122.6箱,其中安徽1440箱,北京5508箱,河南1051箱,黑龙江12541.8箱,江苏1862箱,辽宁1851.2箱,内蒙古1160箱,天津1800箱。
  第三节 产品出口
  改革开放之前,济南卷烟厂仅有少量“琥珀”牌卷烟和“灵芝”牌烟斗丝销往香港、东南亚地区,由青岛进出口公司代为出口。其中1959年出口特制甲级“琥珀”牌卷烟10箱。
  1984年,由广州、福建外贸中心代销甲二级“金牛阁”牌卷烟654.68箱,供应外商换取外汇。
  1987年,“将军”牌卷烟投入生产,以独特的风格和过硬的质量开辟了国际市场,并进入“华侨商店”(外汇店),外销东欧、东南亚等地。
  1992年2月11日,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与济南卷烟厂签订卷烟出口协议书,同意以补偿贸易形式出口“将军”牌卷烟,并同香港正本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年内,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山东公司外销“将军”牌卷烟10224箱,创汇719.54万美元,主要销往东南亚和南美洲地区。
  1993年,出口卷烟10532.8箱,其中由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山东公司外销6742箱,创汇454万美元,由鲁烟经贸公司出口3790.8箱,创汇220.36万美元。
  1994年,出口卷烟8056.2箱,其中由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山东公司外销5847箱,由鲁烟经贸公司出口2209.2箱,共创汇452.8万美元。
  1995年,出口卷烟5600箱,创汇308万美元。
  1996年,通过开拓西非市场,在塞拉利昂试销第一批“将军”牌卷烟160箱,创汇7.6万美元。
  1997年,向塞拉里昂出口“将军”牌卷烟84箱,创汇3.99万美元。此后因该国发生内战,出口工作被迫中断。
  1998年,实业处成立,开始负责济南卷烟厂卷烟出口工作。
  1999年12月,塞拉里昂内战结束后,济南卷烟厂向该国出口“将军”牌卷烟84箱,创汇3.99万美元。
  2000年,向美国出口“将军”牌卷烟20箱,创汇0.95万美元。
  2001年4月,向美国出口“将军”牌卷烟120箱;“齐鲁”牌、“大鸡”牌卷烟各40箱;向乌干达出口“Amber”(琥珀)牌卷烟84箱,全年共计出口284箱,创汇11.216万美元。
  1996年至2001年,共出口卷烟632箱,创汇总额275360美元。
  第二章 卷烟价格
  第一节 卷烟定价
  解放前,卷烟价格由企业自定。建国初期,国家对卷烟价格实行集中管理,每生产一个新的牌号,都要经省工业厅、商业厅双方协商核算后,向上级申报批准。价格种类分为出厂价、调拨价、批发价、零售价。卷烟零售价因产地与销地的不同而有差异,外地零售价不分等级一律在产地零售价基础上,每盒(20支)加价0.01元,每听(50支)加价0.03元;批发价为零售价/(1+批零差率);调拨价为批发价×(1-调拨扣率);出厂价为批发价×(1-进销差率)。其中,批零差率为10%,进销差率为4.5%,调拨扣率为1.5%。
  1957年,全国物价委员会和山东省物价委员会相继成立,卷烟价格需逐级上报物价委员会核定。1964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成立,卷烟价格由中国烟草工业公司与国家商业部制定后,交由全国物价委员会核定。1978年,国家物价总局和山东省物价局成立,规定:丁戊级卷烟价格报山东省物价局审批,丙级以上卷烟价格报国家物价总局审批。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山东省烟草公司相继成立,物价部门不再审批卷烟价格,正式价格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批,报国家物价总局备案;新牌号试销价格由山东省烟草公司审批,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备案。
  1983年9月12日,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规定: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制定卷烟出厂、调拨、批发和零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也不得变相提价或降价。1984年9月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卷烟的出厂、调拨、批发和零售价格,由省级公司审核后报烟草总公司审批,其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变更。至2001年,卷烟价格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批。
  第二节 价格调整
  1954年12月,国家商业部、财政部对中国专卖事业公司掌管的25个卷烟牌号,平均上调价格4.67%,其中“千里驹”牌卷烟批发价由350元/箱调为390元/箱。
  1956年下半年,山东省工业厅将丙丁级卷烟批发价下调10%,其中,“千里驹”牌卷烟由390元/箱调为337.5元/箱,“铁锚”牌卷烟由255元/箱调为222.5元/箱。
  1960年,卷烟市场供应紧张,各城市实行定量供应,居民凭烟票购买。“自由市场”上的卷烟价格高出国家价格数倍。
  1962年12月,全国物价委员会规定,各种卷烟批发和零售价在原价格基础上提高10%。
  1963年6月,全国物价委员会、轻工业部、商业部、财政部规定烤烟供应价格提高28.99%,并将企业所在地商业部门现行批发价扣除商业部门进销价作为出厂价。商业部门的进销差价,不分地区、牌号、规格,一律按现行批发价倒扣4%计算。卷烟出厂价提高以后,税赋不作变动,即提价部分不交纳产品税,留给企业。10月24日,山东省物价委员会、商业厅为解决工业亏损,将卷烟零售价格提高10%,同时提高部分暂免纳税金。济南烟厂有10个品种的卷烟产地批发价平均上调8.62%,产地零售价平均上调8.94%,其中“千里驹”牌卷烟由0.44元/盒调为0.48元/盒。外地销售价格仍按原办法执行,不分等级牌号,每盒加1分钱。
  1981年11月18日,国务院决定大幅度提高高档卷烟价格,提价收入作为专营利润上交国库。济南卷烟厂甲级烟平均提价0.27元/盒,乙级烟提价0.07元/盒,丙级烟提价0.024元/盒,丁、戊级烟不提价。甲、乙、丙级烟批发价为调整后的零售价格扣减10%,丁、戊级烟批发价为调整后的零售价格扣减15%。出厂价为调整后的批发价扣减10%。
  1982年6月3日,国家物价总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对1981年提价较高而影响销售的甲二级卷烟价格作了下调,其中“大鸡”、“沂蒙”牌卷烟零售价调为0. 87元/盒,下调9%。
  1987年2月,“将军”牌卷烟投放市场,零售价25元/条,成为当时全国最高价格卷烟。1988年7月,中国烟草总公司规定了27种收取外汇券的国产旅游烟价格,其中“将军”牌卷烟市场零售价由25元/条调整到35元/条。
  1991年12月10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物价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放开山东省卷烟零售价格,出厂价、调拨价、三级批发价暂不放开。1992年,放开卷烟三级批发价。
  1992年至1998年,济南卷烟厂对卷烟价格作了3次调整,平均调整幅度约10%。
  1999年,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全省卷烟价格进行调整,确定最低批发价。
  2001年6月1日,取消卷烟出厂价格,将卷烟调拨价格作为厂交易价。同年9月10日起,省局(公司)制定各环节卷烟销售价格,分为卷烟厂交易价格、一级、二级、三级批发价格、建议市场零售价格,至2001年底仍按该价格执行。
  第三章 市场开拓
  1996年以前,济产烟市场开拓以销售人员推销和自然增长为主,宣传促销活动仅限于新产品评吸会,而非真正面向经销户和消费者。随着卷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开拓新市场时,生产企业配合烟草公司及针对经销户、消费者的宣传促销活动逐渐多起来。
  第一节 媒体宣传
  1987年6月21日,为开拓“将军”牌卷烟市场,济南卷烟厂与《中国青年报》、《当代企业家》杂志社联合举办“将军杯”首届全国纪实散文大奖赛,掀起了一股“将军”热。
  1987年至2000年,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政协报》、《厂长经理报》、《文汇报》(香港)、《东方烟草报》等全国性以及《济南日报》、《齐鲁晚报》、《生活日报》等省内报纸上,利用重大事件祝刊、企业专访、企业发展简介、刊登企业形象宣传画面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展示企业形象。
  1996年至2000年,通过协助拍摄电视剧《好汉秦琼》、《天网》、《魂断太平》、《程咬金》,专题片《透视邪教》等,采取在序幕、片尾附带企业宣传内容,配带发行随片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取得好的宣传效果。
  1998年1月至1999年,以“将军号”冠名济南—北京K35/36次列车。
  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冠名齐鲁电视台《家家乐天天》,并在车间拍摄制作一期节目,并把《家家乐天天》兑奖卡的发放与金“将军”、银“将军”、“琥珀王”牌卷烟的销量挂钩,带动高档烟的销售。随后,买断《家家乐天天》栏目至2000年5月。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齐鲁电视台特约播出体育栏目《足球风》。1999年3月至4月,将军集团面向全国征集企业形象广告用语,在《齐鲁晚报》、《生活日报》、《东方烟草报》及其它一些重要刊物上连续刊登将军集团简要介绍及征集企业形象广告用语的相关事宜。至截稿时,共收到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2万多封信件,最后确定集体作品“弹指间,尽显将军本色”作为集团的形象广告用语。1999年3月至2001年11月,在全省17地市重点销售区的交通要道和繁华商业区设立宣传牌,其中企业形象画面30块,产品宣传画面15块。并在成都市、北京西客站、北京机场、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奎屯市、石家庄市京深高速公路、哈尔滨市、鹤岗市、深圳市、海口市、三亚市等重点销售和开发市场设立宣传牌。1999年4月,在青岛火车站发布列车车票背面广告。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在山东电视台特约播映全省天气预报。
  2000年3月,在全省17地市特约播出新华社专题片《百年百事》,并播出贴片广告。6月,买断济南—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奎屯列车车厢内广告,并在山东省内“锦湖”、“大宇”豪华长途客车上发布车体广告。6月至2001年8月,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中播出集团企业形象广告片。2000年11月,在乌鲁木齐车站发布车票背面广告。
  2001年8至9月,与团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山东省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编辑评选暨山东省第七届优秀青年记者评选”活动,融洽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的关系,扩大企业影响。
  第二节 地区促销
   1995年10月,将军集团参加了在西安举行的山东名优产品展览会,并进行了“将军”、“琥珀”牌卷烟的促销活动。
  1997年3月20日,在大连首届卷烟交易会上,开展了“将军”牌系列卷烟促销活动。7月,为开拓精品“大鸡”牌卷烟在西宁、银川的销售市场,西北办事处先后在两地开展促销活动,以商场促销为主,直接面向消费者。9月8日,大连办事处在大连市15家烟草专卖店进行银“将军”卷烟布点活动。9月10~12日,在鞍山市历山烟草批发市场开展精品“大鸡”卷烟促销活动,并调查了“五一”路市场、“新兴”市场的济产烟销售状况。9月25~27日,在库尔勒名烟专卖店等3个促销点开展“琥珀王”、精品“大鸡”卷烟促销活动。同月,北京办事处在呼和浩特、东北办事处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分别开展精品“大鸡”卷烟促销活动,时间为1周,由促销人员在专卖店向消费者介绍产品,并赠送礼品。11月4日,华东办事处在绍兴开发区玉柴大厦召开银“将军”卷烟评吸会。11月5~7日,在绍兴市柯桥专卖店、柯桥零售柜、第二、四卷烟批发部等10家展销点,开展了银“将军”卷烟促销活动。年底,在兰州举办特醇“将军”、银“将军”、精品“大鸡”卷烟促销。
  1999至2001年,连续3年利用“潍坊风筝节”、“菏泽牡丹节”,开展卷烟宣传促销活动。
  2000年10月至2001年初,值新疆卷烟厂加盟将军集团之际,在新疆参与举办了一系列重大宣传活动,如“新疆卷烟厂加盟将军集团揭牌仪式新闻发布会”、“新疆模特大赛”、“新疆锣鼓大赛”、“2001年新疆春节联欢晚会”等。
  2001年,为促进“福寿”牌卷烟在新疆的销售,举办了为期两周的“新疆福寿花鸟艺术节”。
  第三节 公益活动
  1991年5月,由华新时装节北京组委会、中国青年报社和济南卷烟厂(济南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主办的“‘将军杯’穿出你的风采”征文比赛颁奖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化工部部长贺国强、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寻兴华到会祝贺,济南卷烟厂厂长、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孙其泽、济南烟草分公司副经理张克强出席颁奖仪式。
  1995至1996年,经与新华社山东分社协商,举办了扶助全国贫困地区活动。活动内容:济南烟草集团与新华社山东分社联合向全国601个贫困县赠送全年100期的《新华社经济信息》18万份;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承担订刊及全部活动费用;新华社承担编辑、刊物印刷、信封制作及发行工作。“95扶贫活动”以“95之春送温暖”为主题,由新华社面向全国,利用报刊、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连续报道。活动期间,新华社负责在《了望》、《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商报》、《消费时报》等报刊上发稿,对济南烟草集团作深度报道。
  1996年3月1日,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济南泰山足球俱乐部签定两年的合同,成为全国第一家涉足甲A足球队的烟草企业。山东济南泰山足球俱乐部更名为“济南泰山将军足球俱乐部”,集团公司有权与俱乐部共同使用该名称进行开发、经营、广告宣传等盈利活动。集团公司与俱乐部共同拥有主赛场的经营权。合同期内俱乐部参加的所有比赛均冠以“济南泰山将军”字样。“济南泰山将军”足球队在1996赛季取得8胜7平7负战绩,积31分,联赛排名第五,并获得足协杯亚军。
  1997年,举办了“‘将军杯’——21世纪中国烟草企业改革与发展前景”有奖征文活动。11月15日,总结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郁源培和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公司总经理孙其泽参加会议,共评出一、二、三等奖论文63篇。
  1998年,将军集团出资1000万元冠名“将军路”及“将军广场”,取得将军路及将军广场的广告经营权。“将军路”为北起济青高速公路零点立交桥南口,南至全福立交桥北口约2.8公里的路段。将军广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辖区西部,为济青高速公路零点立交桥两侧7.1公顷区域(绿化地带)。
  同年5月,承办第七届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将军杯”颁奖活动。将活动过程及著名电影表演艺术
  家在企业的访谈录像制作成VCD光盘,作为将军集团支持大众文化传播事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见证。
  同年下半年,实施“红篷车”工程。“红篷车”即卷烟零售专用车,主要赠送给济南市入网的各零售摊点。车上印有“将军集团”标志。“红篷车”工程由济南烟草分公司销售处、调拨站省内销售处等负责实施。主题是:方便社会公众,优先下岗职工。活动期间,共发放“红篷车”1200多辆。
  1999年3月,每年赞助10万元冠名“中国电影院”为“将军中国电影院”。同年6月,赞助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每年35万元,冠名为“将军体育运动学校”。
  2000年6月起,每年出资10万元与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联合组建将军管理学院。
  2001年3月,将军集团和山东省体委共同承办…将军杯’2001年全国围棋乙级联赛(团体)”活动取得成功。
  第四节 售后服务
  从20世纪80年代起,质检科负责定期走访客户,征求消费者意见,并负责处理反映的问题。随着卷烟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售后服务已成为卷烟销售环节的一项重要工作。
  1998年11月,按照“追求顾客满意优于一切”的经营理念,成立售后服务中心,隶属于质量管理处,售后服务中心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各地区的客户档案,为客户服务上门,为将军集团与各烟草分公司建立起良好关系。
  售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一项宗旨、两项任务、三个目标”及“一勤二能三会四全”。一项宗旨:集团公司的卷烟销售到哪里,服务工作就进行到哪里;两项任务:一是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以“热情相助”的企业精神对待每一个客户和消费者,真正体现出将军集团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努力把握市场动态,做到“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三个目标:一是为新产品开发提供信息;二是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三是为集团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一勤:勤向各分公司、县烟草公司、各卷烟销售网点跑;二能:能灵活地处理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能快速准确地搜集反馈各类有关信息;三会:会听、会说、会讲;四全:一是各网点要按照《售后服务网点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开展售后服务工作;二是每位售后服务人员要全面掌握开展售后服务应掌握的各项基本知识;三是全面听取各级烟草公司及社会各界对本公司和产品的意见与建议;四是为各分、县烟草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至2001年10月,售后服务中心有28人加入济南卷烟厂调拨站,充实了销售队伍,并在全厂公开招聘售后服务人员32人。设立售后服务网点14个,每个网点1~3人,设主任1名。
  2001年,售后服务中心负责处理顾客意见,兑换存在质量问题的卷烟,协助技术中心开展新产品的市场调查等,并配合各地烟草公司开展打假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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