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1970~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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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4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1970~1983年)
分类号: F426.89
页数: 5
页码: 52-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的发展情况,内容主要介绍了组织机构设置、举办“两委”学习班和落实政策、安置老弱病残职工、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和纠正冤假错案、企业整顿工作、附属工厂的建立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建国后 国营济南卷烟厂

内容

一、组织机构设置
  1970年1月1日,济南卷烟总厂更名国营济南卷烟厂,划归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领导。6月13日,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批准,任命军代表于国宽为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革命委员会主任;军代表路广斌为核心领导小组成员、革命委员会常委。1971年1月,全厂按军事编制设立5个连队,建立6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称指导员)。同年12月13日,吴国选任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1年10月,路维忠任厂革委会主任。1972年1月23日,经济南市委员会批准,济南卷烟厂党委会由12人组成,其中常委5人,有吴国选、路维忠(军代表)、许明宇、刘日勤、沈贤富(军代表)。吴国选任党委书记,路维忠任副书记。
  1972年10月11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关于企业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告》,同意济南卷烟厂设置党委、革委办公室,政治处,武装部,工代会,团委;政治处下设组织科、宣传科、保卫科;生产管理部门设生技科、劳工安全科、财务科、供销科、检验科、行政科。全厂共设4个车间。
  1973年9月,军代表撤离济南卷烟厂,革委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革命委员会由20人组成,主任吴国选,副主任刘日勤、鲁守仁、周树庭。
  1975年2月1日,经济南市委批准,肖云亭、张同吉任济南卷烟厂党委常委。同年4月16日,经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肖云亭、孙启芳、马瑞琪任济南卷烟厂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2月,经厂党委会研究并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增补孙传太为党委常委,孙启芳、金增桴、袁函之为党委委员。同月,党委书记吴国选调离。同年5月,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刘日勤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离职休息。同年6月21日,经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增补马瑞琪、李春英为厂党委常委。
  1976年7月,济南卷烟厂党委由15人组成,党委书记鲁守仁,副书记张同吉、艾修义、孙启芳,常委马瑞琪、肖云亭、孙传太、李春英,党委委员7人。厂革委会主任鲁守仁、副主任张同吉、艾修义、孙启芳、马瑞琪、肖云亭,革委常委姜允胜、徐承安、刘继富。同年12月,济南卷烟厂成立济南再生丝加工厂(集体企业),有职工204人,厂长黄延荣,党支部书记赵玉英。
  1977年6月,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归属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和济南卷烟厂共管。此时,济南再生丝加工厂有工人177人,厂长黄延荣,党支部书记李春英。同年8月31日,济南第一轻工业局任命孙传太、刘继富为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8年,工矿企业取消革命委员会制度。7月,恢复厂长制,陈法德任济南卷烟厂厂长。7月30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任命艾修义、肖云亭、刘日勤、刘继富任济南卷烟厂副厂长。同时,根据在清查“四人帮”中发现的问题,免去马瑞琪中共济南卷烟厂委员会常委和革委会副主任的职务。
  1979年10月,徐立堂任副厂长、党委委员(负责行政工作)。11月24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建立济南卷烟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孙启芳兼任纪委书记,曲秀凡任专职纪委副书记。12月11日,经济南市经济委员会批准,任命张敏为济南卷烟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同月,李善霞任副厂长。
  1980年12月20日,经济南市委批准,中共济南卷烟厂第三届委员会由鲁守仁、陈法德、徐立堂、刘继富、孙启芳、艾修义、陈贵吉7人组成,鲁守仁任党委书记,陈法德、孙启芳任党委副书记。1981年1月,调整济南卷烟厂职工教育委员会,主任鲁守仁,副主任孙启芳、刘继富。12月2日,济南市经济委员会任命聂培堂为副厂长、党委委员,毛晓亭为顾问。年内,增设教育科。
  1982年1月21日,济南市经委批准刘玉珍任济南卷烟厂工会主席(副厂级)。5月20日,成立济南卷烟厂技术协作委员会,主任刘玉珍。年底,济南卷烟厂职工2221人(包括亦工亦农职工257人),其中管理人员157人(包括厂级干部13人,中层干部71人,一般干部73人)。全厂设6个生产车间、27个科室。同年,增设环保科。
  二、举办“两委”学习班和落实政策
  1974年7月中旬,在济南市革命委员会工作组主持下,济南卷烟厂党委举办了“两委”学习班。“两委”是指1968年11月“反复旧”运动后,经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批准调整的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成员和纠正“反复旧”错误后调整的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成员。“两委”学习班分两期,第一期是由“两委”成员24人,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科长13人,群众代表12人参加。第二期由干部和群众代表40人参加,每期20天,共一个半月时间,通过学习、大批判、“斗私批修”、制定《落实办法》和“走‘汇报会议’路子”4个阶段,引导大家认识派性造成的危害,要求平定派性“山头”,团结一致、消除隔阂、落实政策,促进生产发展。由于“反潮流”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造成了1974年上半年济南卷烟厂欠产1.2万箱,减少工业总产值504万元,少缴税309万元。10月22日,党委召开落实政策大会,对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排查的10名重点人物和49名知情人给予平反;对在整党建党、清队、“一打三反”中有关问题及复议结果,向全厂宣布;对因锅炉事故定性为现行反革命破坏而受处理的党员予以平反,赔礼道歉;对在“一打三反”中,属于错误处理的5人进行平反并赔礼道歉。
  三、安置老弱病残职工
  1975年8月,济南卷烟厂在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市劳动局和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联合试点组帮助下,进行妥善安置老弱病残职工的试点工作。当时,济南卷烟厂有职工824名,其中女职工占50%,职工平均年龄43岁,其中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5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7%,病休半年以上的病号2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4%,以上两项合占10.4%,职工出勤率只有85%左右。
  为妥善地安置老弱病残职工,厂党委确定一名常委、革委会副主任负责,成立由劳工、宣传、工会、团委、行政、保健站、知青办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安置工作办公室,各车间也成立了有工人参加的安置小组,按上级有关政策制定出妥善安置老弱残职工的工作方案,分四步进行。第一步:统一思想、摸底排队,认清妥善安置与劳动力更新的关系。
  摸清符合条件的有66人,占职工总数的8%,其中属于工商业者退休7人,占0.8%;退休后家庭人均收入25元以上的29人,25元~15元的28人,15元以下的9人;符合子女顶替政策的有39人,占退休职工的60%。第二步:开展宣传,深入发动,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第三步:审查核实,落实安置。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申请一批,批准一批。1975年9月10日,在职工电影院召开第一批退休职工欢送大会,56名职工佩带光荣花,手持退休证,光荣退休。第四步:做好自然减员补充工作。老工人退休后,为符合照顾接收条件的44名子女办理了招工手续。
  1975年,济南卷烟厂先后办理了102名职工退离,其中绝大多数办理了子女顶替手续,对个别子女上山下乡年限不够的作出承诺,让老职工安心退休。1975年,妥善安置老弱残职工是建国后企业劳动力最大的一次更新,也是自1965年后第一次办理职工退休养老。
  四、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和纠正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1977年,济南卷烟厂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了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第一战役”和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面目罪恶历史的“第二战役”。通过回忆对比、开展“三大讲”活动,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有牵连的人和事。在“两大战役”中,共召开批判会174次,办批判专栏189期,黑板报761期,创作诗歌759首,写出大字报7392张,漫画312幅,播出自编自演文艺节目153个,广播批判稿3523篇,举办各种学习班32期,参加人数1536人次,全厂性批判两次。1978年,进行揭批“四人帮”的“第三战役”,开展对“四人帮”反动政治纲领批判。联系“十个要不要”的问题在全厂开展大讨论,进行“揭、批、查”运动。
  1979年下半年起,开始对“文化大革命”中冤案和历史遗留案件进行落实政策工作。1979年8月,由党委副书记孙启芳负责,从组织、保卫、纪委等部门抽调7人组成落实政策办公室,主任孙启芳,副主任曲秀凡、丁世惠,对历史遗留案件进行核查档案和内查外调,至1980年基本结束。1980年8月2日进行了复查验收。此次落实政策130起(包含历史案件55起,“文化大革命”时期案件25起),其中:1957年、1958年整风反右运动中错划的10名右派分子(其中4名为后调入济南卷烟厂的职工)全部予以平反纠正;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受到错误处理的8人也全部平反纠正;原错定为工商业者9人,根据中央[1980]84号文件精神规定,改划为劳动者。在纠正冤假错案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75起历史遗留案件,改正和部分改正50起,占总案件的66.7%,维持原结论25起,占总案件33.3%。此外,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过错误批判和审查的27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与本人谈话,消除影响。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将重大案情列入党委议事日程。1980年,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组织专案组,经过4个月努力,跨越两省调查26人次,基本查清原厂党委副书记朱萍被迫害致死案件。同年10月为朱萍同志平反昭雪,并将其骨灰安放于济南市英雄山公墓。
  五、企业整顿工作
  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二、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点面结合地、分期分批地对所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济南卷烟厂于1982年3月23日制订了《济南卷烟厂一九八二年企业的全面整顿规划》,开展企业整顿。在整顿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通过整顿班子,加强管理,建立经济责任制等,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当时企业基本情况是“四好”(领导班子好,团结有战斗力;职工队伍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吃苦耐劳;管理工作有一定基础,规章制度比较健全;经济效益好,3年迈了三大步)、“三差”(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某些材料浪费大,制造费用高;新工人多,技术水平低;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还不够,党风、厂风存在问题)。整顿以经济责任制为突破口,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整顿“三差”为重点。通过整顿,搞好“三项建设”,达到“六好”要求,建设两个文明共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主要目标:1.卷烟产量以10.8%的年增幅发展,1982年37万箱,其中嘴烟5万箱,1985年达到50万箱,其中嘴烟20万箱;2.工业总产值以16.5%的年增幅发展,1982年20000万元,1985年达到31458万元;3.卷烟质量:1982年一类晶率75%,优质品3个,1985年一类品率90%,优质品6个;4.利税积累:1982年完成13500万元,1985年实现26150万元;5.原材料消耗:单箱耗烟叶,1982年57.5公斤,1985年54公斤;单箱耗盘纸,1982年3700公尺,1985年3550公尺;煤、电、油耗用,1982年比上年分别下降3.5%、3%和2%,1983年达到国家标准;6.职工培训:1982年培训1260人,生产工人平均达到三级工应知应会水平,中、青工人40%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占1.6%,1985年全厂职工平均达到5级工应知应会,文化水平初中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占2.5%;7.安全生产:无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8.1982年竣工职工宿舍6000平方米,从1982年起每年建设3000平方米,逐步解决职工住房紧张问题;9.计划生育达到一胎报名率、一胎生育率、晚婚率三个100%。
  整顿工作由厂长陈法德直接负责,1982年3月成立整顿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副厂长张敏任主任,各车间都有一名领导负责。对职工层层发动,开展以提高国家主人翁责任感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活动。在党员中开展“先模”活动;在共青团员和青年中开展“五爱”活动;在职工中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觉悟和对整顿的认识。整顿企业管理,采取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定额管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等措施;整顿劳动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人每周4小时技术理论学习,半年组织一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每年举办技术比武;整顿设备管理,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已确定的44个项目,年内实现38项。与此同时,大力整顿纪律、卫生,实行环境卫生包干,做到文明生产。
  1982年9月,提出《进一步搞好企业整顿工作的意见》,深入发动职工群众,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整顿领导班子、“双定”(定额、定员)、完善经济责任制为重点,努力全面完成年生产计划,把整顿引向深入。在整顿中,整顿和建设好领导班子,把整顿与贯彻落实《四个条例》,健全领导制度,认真执行党委领导、厂长指挥、民主管理的3项根本制度相结合;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相结合。在“双定”的同时,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整顿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管理的制度。在落实经济责任制中,规定全厂计酬金控制在平均工资30%以下,职工个人所得不封顶,多劳多得,调动了职工生产和厉行节约的积极性。
  济南卷烟厂被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列入整顿工作8个重点单位之一,1983年3月通过了整顿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附属工厂的建立
  自1976年起,济南卷烟厂先后成立的附属厂有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家属“五七”工厂(后改为济南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
  (一)济南再生丝加工厂1976年12月建立,为隶属济南卷烟厂独立核算的市属集体企业。有职工201人,其中工人197人,党支部书记赵玉英,厂长黄延荣。后隶属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和济南卷烟厂双重领导,党支部书记李春英、厂长黄延荣。从1977年6月开始利用卷烟下脚料,生产烟草薄片,并生产出口“灵芝”牌烟斗丝。1979年因烟叶丰收和烟草薄片质量不过关,停止生产烟草薄片。1982年,因“灵芝”牌烟斗丝属高亏损出口商品而停止生产,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停办。工人被分配到济南卷烟厂的生产车间,生产烟斗丝设备转到济南市黑虎泉西路小学。
  (二)济南卷烟厂职工家属“五七”工厂1980年初建立,是济南卷烟厂家属委员会负责管理的集体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始于由裴玉华、安淑芬、刘玉英负责组织职工家属回收和加工生产废料的生产组,成立“五七”工厂后,有66名家属和退休工人,主要是收集、整理、加工烟厂的包装废料、废纸、盘纸圈、废布带等废旧物资,所得收入40%上交济南卷烟厂。1980年9月,济南卷烟厂职工家属“五七”工厂改名为济南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除生产外,还经营商业,安置待业青年,由济南市郊区服务公司和济南卷烟厂双重领导。下设1个批发部,3个商店,1个饭店,15个生产组,党支部书记宋桂兰,副经理裴玉华。(三)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由济南卷烟厂和济南市东郊人民公社共同投资的联营烟厂。1980年10月开始建设,1981年12月建成投产,招收亦工亦农职工257人,厂长黄际合。1982年5月19日,济南卷烟厂党委和东郊人民公社党委联合下文成立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临时党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书记刘泽生,副书记黄际合,下设4个党支部,一支部书记彭宪岱,副书记辛开建;二支部书记吴振泉;三支部书记张富廷(兼);机关党支部书记赵玉英,副书记岳秋霞。1982年5月,国务院决定烟草专营,取消计划外烟厂。同年8月17日,济南市委书记魏坚毅到烟厂协调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并入济南卷烟厂一事,投资双方达成意向协议。9月19日双方签订协议,自1982年8月1日起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并入济南卷烟厂。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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