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济南卷烟总厂时期(1964~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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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4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济南卷烟总厂时期(1964~1969年)
分类号: F426.89
页数: 5
页码: 48-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卷烟总厂时期的发展情况,内容主要介绍了总分厂体制、机构设置、生产状况、企业管理制度、统一牌号和配方、“文化大革命”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建国后 济南卷烟总厂

内容

一、总分厂体制
  1963年7月,轻工业部试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集中管理全国卷烟厂,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卷烟销售业务仍由商业部门负责。1964年1月,山东济南烟厂更名为“国营济南卷烟厂”。同年3月10日,划归中国烟草工业公司上海分公司领导,8月1日又改属天津分公司领导。1964年11月,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派工作组在济南卷烟厂试行总分厂制。12月,正式成立总分厂,由济南卷烟总厂和德州、益都、临清3个卷烟分厂组成。总分厂建立时共有职工1680人,卷烟年生产能力为19.6万箱。1965年4月和5月,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又分别将滕县、菏泽两个烟厂划归济南卷烟总厂,成为其分厂。至此,济南卷烟总、分厂共有6个烟厂,1965年底有职工2252人,其中生产工人1874人,固定资产原值702.5万元,生产卷烟248885.8箱,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为3626.83万元,卷烟生产能力31万箱。1969年底,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撤销。济南卷烟总厂从1970年1月1日起,划归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领导,更名为国营济南卷烟厂,原所属卷烟分厂由当地政府管理。至此,总分厂体制结束。
  二、机构设置
  济南卷烟总厂党委书记刘日勤,厂长兼第一副书记许明宇,副书记鲁守仁,副厂长肖云亭,工会主席艾修义。党委下设政治处(1965年12月10日建立政治部,1966年3月,党委副书记鲁守仁兼任济南卷烟总厂政治部主任),政治处下设办公室(主任束沛生),组织科(科长李翠芹),宣传科(科长艾修义),武装保卫科(科长周树庭)。党委下设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称为指导员、副指导员),有管理党支部(指导员周树庭);制丝车间党支部(指导员葛润田);卷制车间党支部(指导员王振英);包装车间党支部(指导员胡莲英);机修车间党支部(副指导员张衍盛);服务部门党支部(副指导员韩秀珍)。济南卷烟厂行政机构由厂长直接领导,设4科4车间。即:生产计划科(科长吕希若、副科长刘继富、高文贵),供销科(副科长郭怀芬),总务科(科长刘绪科),财务科(科长黄配毓、副科长袁爱玫)。4个车间:制丝车间(副主任黄延荣、刘玉珍),卷制车间(副主任宋桂兰、陈月东),包装车间(副主任聂培堂、赵玉英),机修车间(副主任李宝增)。
  三、生产状况
  从1964年试办总分厂制到1969年底近5年时间,总分厂经历了两个阶段:1964年至1966年为总分厂建立与发展的阶段;1967年后,总分厂由于“文化大革命”而名存实亡的阶段。
  在实行烟草专营、试行“托拉斯”、试点总分厂制开始的几年,卷烟生产有很大的发展。1966年,济南卷烟总分厂合计生产卷烟306851.4箱,与建立总分厂前的1963年卷烟产量合计114584箱相比,提高1.68倍。其中,济南卷烟总厂从1963年的51919箱增加到1966年的103559箱,翻了近一番,平均每年递增25.8%;1967至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影响,济南卷烟总厂的卷烟产量年均递增仅4.45%,其中1967年产量还低于1966年。1969年,济南卷烟总厂生产卷烟117964箱,工业总产值2133万元。
  四、企业管理制度
  1965年上半年,在中国烟草工业公司领导下,制订总分厂的企业管理制度,同年7月汇总成册,共计14项:《国营济南卷烟总厂组织条例》(修订草案)、《厂长、分厂及科室职责范围》、《计划管理制度》(草案)、《定额管理制度》(草案)、《财务管理制度》(草案)、《供销管理制度》(草案)、《劳动管理制度》(草案)、《工资、奖励制度》(草案)、《会议制度》、《班组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含《卷烟配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烟叶人工发酵工艺技术条件》、《卷烟生产工艺主要技术条件》、《设备管理制度》(草案))。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了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统一牌号和配方
  济南卷烟总厂实行总分厂体制后,遵照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的指示,进行了统一牌号和统一配方的工作。至1965年2月,统一牌号工作基本完成,济南、益都、德州、临清4个厂原生产的23个牌号,简化为5个牌号。即:乙一级“琥珀”牌、乙二级“千佛山”牌、丙一级“鸡牌”牌、丙二级“天桥”牌、丁级“珍珠鱼”牌。其中“琥珀”牌、“千佛山”牌由济南卷烟总厂一家生产,其余牌号由4厂共用。
  济南卷烟总厂在统一牌号、统一配方中的具体做法是:
  (一)调查情况,做好准备。为了搞好“两个统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调查。一是调查市场情况,决定卷烟牌号的取舍;二是调查各厂原材料的储备;三是调查各厂配方工作现状,找出差距,以免统一配方后,产品质量出现悬殊。在调查中,逐步处理现存的盒皮、香料,并为统一牌号准备生产用盒皮及钢印。
  (二)为保证卷烟质量,在技术上做到五个统一。即:1.制订统一的配方管理制度,规定了各分厂在执行配方标准时,在烟叶的大等级、地区、色泽、成本上的机动范围,以便因料(烟叶)制宜,稳定质量;2.统一在制品的检验办法和工艺技术指标;3.统一制造规格;4.统一香料使用的品种和比例;5.制定统一的烟叶发酵制度。
  (三)制定标准配方,检查实施情况。在制定标准配方时,根据保证质量、保持风格的控制成本并结合仓储原则,每月调整1次,先试小样鉴定质量,然后根据计划、原料储备来确定配方,并通过试样评吸,检查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建立例会制度。为统一配方,每月召开1次山东协作组会议(包括青岛卷烟厂),进行分析鉴定,评吸各厂统一牌号后的卷烟产品质量,找出差距,帮助改进。
  总分厂统一配方、统一牌号后,济南卷烟总厂和各分厂的卷烟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提高。1965年一季度,执行统一配方的3个卷烟牌号,8个产品(不同规格),经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评比,内在质量达到一类品的有6种,占所生产牌号总数的75%。
  六、“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6月11日,济南卷烟总厂部分群众贴出了矛头指向厂党委的大字报。13日,总厂党委组织群众进行“反击和批判”,后又引导全厂转向揭批“牛鬼蛇神”的运动。同年8月,“红卫兵”运动在全国迅猛开展。济南卷烟总厂职工自发组成“红卫兵”组织,以破除“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名义,进行“斗、赶、抄”。10月,在反对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旗号下,济南卷烟总厂各种派性群众组织相继出现,各分厂的情况也大致相同。总厂党委失去对总、分厂的控制,只有生产尚能维持。
  1967年1月27日,济南卷烟总厂23个派性群众组织联合夺了济南卷烟总厂党政财文一切大权,成立了所谓的“抓革命、促生产”6人领导小组。此时,所属分厂也相继被群众组织夺权。总分厂机构被冲垮,管理干部被赶下车间劳动。从此,总厂所属各分厂,除每月送生产报表外,生产自行安排,总分厂体制名存实亡。9月28日,济南卷烟总厂的群众组织实行第一次联合,随即发生分裂。在院校学生“红卫兵”的介入下,全厂陷入更大的派性斗争。同年12月8日下午,两派群众发生武斗,数人被打伤送医院治疗,全厂停产两小时。各派之间的“全面内战”一直延续到1968年。
  1968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济南卷烟总厂。4月23日,在军宣队领导下,全厂群众组织实现大联合,成立了济南卷烟总厂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党委的领导,废除了行政机构,建立革委会办公室和生产指挥部,由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厂卷烟生产、供销和后勤服务工作。
  1968年5月21日,厂革委会以收缴“黑材料”为名,派人押送原党委副书记朱萍回原籍。5月23日晨5时,朱萍含愤投井而死。1968年8月至9月间,在厂革委会领导下,成立6人领导班子,大搞所谓“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全厂排查70余人,有的被关押审查。在“清队”中,实行“逼、供、信”,职工刘雨亭悬梁自尽,吕相臣服毒身亡。
  1968年4月23日至1969年9月28日,济南卷烟总厂4次组成厂革命委员会,其中有3次被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批准。1968年4月,调整厂革命委员会,由15人组成,革委会主任许明宇、副主任李建荣、徐仁德;1968年11月,改组革命委员会,由13人组成,革委会主任马瑞琪、副主任徐仁德、刘汝源;1969年9月28日,调整充实厂革命委员会,由27人组成(其中军代表3人),革委会主任刘建全(军代表),副主任刘日勤、周树庭。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济南卷烟总厂还向济南市铁路子弟第一中学、济南市第36中学、济南市第33中学、济南市阁子后小学、济南市黑虎泉西路小学派出了“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领导学校所谓的“教育革命”。其中派往济南铁路子弟第一中学的工宣队员多达40余人。
  附:济南卷烟总厂所属分厂
  济南卷烟总厂下设德州、临清、益都、滕县、菏泽5个分厂:
  (一)德州分厂
  原名山东德州烟厂,前身为渤海军区及行署领导下的兴鲁烟草公司一、二、三厂及印刷厂合并而成的德州烟厂。
  1963年,德州烟厂职工总人数278人,其中工人223人,管理人员32人(包括技术人员1人),临时工23人。占地面积17734平方米,其中工业生产占地面积11392平方米,建筑面积8145平方米。固定资产74.96万元,净值36.73万元,全年利润64.09万元。卷烟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261.45万元。年生产卷烟14712箱,主要牌号有:甲级“万紫千红”、乙一级“春光”、乙二级“春花”、丙一级“福寿”、丁级“灯塔”、“运河”。此外还生产旱烟及斗烟丝。主要卷烟设备有切丝机3台、卷烟机11台、包装机8台、抽梗机8台、压梗机2台、烘丝机1台,有发酵室1座(105平方米),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1.5蒸吨),煤气机1台(4.5千瓦)、电动机44台(121.33千瓦)、变压器1台(24千伏安)。
  1964年12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德州分厂,厂址位于德州市市府街1号,生产负责人赵山峰。
  (二)临清分厂
  原名山东临清烟厂,1948年2月由4个小烟厂(六聚、义合、巨丰、东光)合并组成。建厂时名为新华烟厂,归华北企业部领导。1949年4月划归冀南实业公司,1950年更名为“七一”烟厂。由于河北省与山东省省界划分,1953年划归山东省工业厅烟酒局领导。1955年更名为临清烟厂。
  1963年,临清烟厂职工总人数193人,其中工人145人,管理人员31人(包括工程技术人员2人),临时工17人。建筑面积10070平方米,其中厂房3098平方米,仓库2249平方米,职工宿舍2385平方米,办公室750平方米,其它建筑1588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78.6万元、净值44.8万元,全年利润39.8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183.2万元。年生产卷烟11748箱,主要卷烟牌号有乙级“菊展”、“先锋桥”、丙级“三四”、简“七一”、“天文”、“百鸽”、丁级“利牛”。主要卷烟设备有切丝机6台、卷烟机8台、包装机8台、抽梗机6台、压梗机2台、烘丝机2台。有发酵室2座(240平方米),发酵能力为720吨/年。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1.6蒸吨),电动机54台(260.6千瓦),变压器3台(90千伏安)。
  1964年12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临清分厂,厂址位于临清市天桥街,厂长高荣诗。
  (三)益都分厂
  原名青州烟厂,前身为山东军区政治部投资3000元(北海币)组成的手工卷烟社。1946年生产机制卷烟。1947年新达烟厂并入。1948年,与华中军区新群烟厂、滨海军区建华烟草公司合并为利华烟草公司。1949年改名为青州烟厂,同年8月沙河烟厂并入。
  1963年,青州烟厂职工总人数400人,其中工人322人,管理人员44人(包括技术人员13人),临时工34人。占地面积37729平方米,其中工业占地2293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7.62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5235.7平方米,宿舍2761.1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6.56万元,净值35.8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350.84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749.26万元。生产卷烟20609箱,主要牌号有乙级“青州”、“云门”,丙级“远景”、“友好”,丁级“健美”牌。此外还生产香料和烟末。主要卷烟生产设备有切丝机5台,卷烟机17台,包装机9台,抽梗机19台,压梗机4台,烘丝机2台。发酵室2座(211平方米),发酵能力为211吨/年。动力设备有锅炉两台(1.5蒸吨),电动机61台(155千瓦),变压器4台(135千伏安)。
  1964年12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益都分厂,厂址位于益都城内万寿官1号,厂长陈效圣。
  (四)滕县分厂
  原名滕县烟厂,1963年有职工443人,其中工人357人。占地面积41069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25433平方米,建筑面积8021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3.11万元,净值46.02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为351.31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为828万元,净资产为550.71万元。年生产卷烟25010箱,生产甲、乙、丙、丁级4类卷烟。主要生产设备有切丝机10台,卷烟机19台、包装机15台、抽梗机18台、压梗机2台、烘丝机1台。有发酵室2座(192平方米)。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1.1蒸吨),涡轮机1台(7.5千瓦),电动机75台(222千瓦),变压器1台(180千伏安)。
  1965年4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滕县分厂,厂址位于滕县解放街,负责人赵毅仁。
  (五)菏泽分厂
  原名菏泽联合烟厂,前身为私营小烟厂,1958年11月改为地方国营,并与裕中烟厂(公私合营企业)合并。
  1963年菏泽烟厂职工278人,其中工人208人,管理人员34人,临时工36人。占地面积13477平方米,其中生产占地面积10305平方米,建筑面积7165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4163平方米,宿舍74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60.32万元,净值为35.33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为222.57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为529.85万元,工业净产值401.95万元。卷烟产量15596箱,主要生产甲、乙、丙、丁4类卷烟及斗烟丝。主要卷烟设备有切丝机8台、卷烟机7台、包装机6台、压梗机1台、烘丝机1台、润叶机1台。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电动机44台。1965年5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菏泽分厂,厂址位于菏泽龙厅街29号,负责人赵其芳。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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