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国后济南卷烟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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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3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建国后济南卷烟厂的发展
分类号: F426.89
页数: 25
页码: 40-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建国后济南卷烟厂的发展情况,内容主要介绍了黄台烟厂时期、地方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山东济南烟厂时期、济南卷烟总厂时、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时期、集团体制下的济南卷烟厂、现状及展望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建国后 卷烟厂

内容

第一节 黄台烟厂时期(1950~1959年)
  一、迁厂黄台新址
  为了扩大卷烟生产,1949年6月,山东省烟草公司批准拨款47亿元(旧币,折合人民币47万元),在黄台地区选择新厂址(北园路1号)。由山东省烟草公司厂务部主任王冠群任筹建组长,朱丞云、王修孝、刘建国、郑佩基、李兆贞为组员。山东省烟草公司经理张日义亲自选定厂址,副经理张希贤联系国营生建建筑公司经理王道签约承建烟厂主建工程。1950年4月,新厂房建成。4月25日,济南烟厂停产迁往黄台新址,更名为黄台烟厂,7月1日开工生产。
  二、黄台烟厂的隶属关系
  1950年5月,山东省烟酒产销管理局撤销,山东省烟草公司与山东省专酿公司合并成立山东省烟酒公司,管辖黄台烟厂。
  1951年10月,山东省烟酒公司更名为“山东省专卖事业公司”,黄台烟厂更名为“山东省专卖事业公司黄台制烟厂”。
  1953年4月,卷烟产销分家,黄台制烟厂作为生产单位归属山东省工业厅烟酒工业管理局领导,更名为“山东黄台烟厂”。
  1956年,山东黄台烟厂更名为“山东省工业厅黄台烟厂”。
  1958年,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山东省工业厅黄台烟厂由济南市轻工业局主管。同年4月,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并入。
  1959年4月,黄台烟厂隶属济南市轻工业局和山东省轻工业厅双重领导,更名为“地方国营济南卷烟厂”。同年5月,更名为“地方国营济南烟厂”。
  三、干部配置
  1950年4月,王冠群任济南烟厂经理,黎明辉任副经理,齐振升任监委。同年8月25日,孙兰轩任黄台烟厂经理,王会山任监委兼副经理(后兼任党支部书记)。
  1952年8月27日,撤销黎明辉副经理职务,改任工务课副主任。11月17日,济南市轻工业党委批准黄台制烟厂建立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党支部,黄复元任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12月23日,葛树桐任厂长。
  1956年6月,江洁萍任黄台烟厂党总支书记,石锦元任副书记,胡兆麟、肖云亭为副厂长,恢复黎明辉副厂长职务。
  1957年3月,黎明辉任黄台烟厂厂长,王鸣周任党总支副书记。
  1958年,徐承曙任副厂长。同年10月,张效农、毛晓亭任副厂长。
  四、机构设置
  1950年,黄台烟厂的机构配置为五课三间:人事课(主管劳动工资和警卫排),会计课,生计课(主管3个间,即制丝间,其中包括锅炉房;卷制间,其中包括电气组和修理组;包装间),总务课(主管食堂、托儿所、修建组、木工组),业务课。厂行政领导设正、副经理(厂长)各1人,课长5人,副课长6人,一般干部58人。
  1952年,黄台制烟厂厂部设七课四车间:人事课(主任魏士选),总务课(主任吕希若、副主任胡兆麟),工务课(主任董万福、副主任肖云亭、刘光喜),营业课(主任黄配毓),生技课(主任黎明辉),保管课(主任张永周、副主任王志信),财务课(主任赵日)。4个车间是:制丝车间(主任袁美云、王振英),卷制车间(主任吕济云),包装车间(主任赵立贞),动力车间(副主任安淑芬)。
  1955年6月,机构调整,由课改为科,厂长办公室下设8个科,3个车间。计有行政科(科长厉富呈、副科长杨阶金),人事科(副科长王文萱、郭新和),财务科(副科长张永宽),供销科(科长张永周,副科长耿道周),生产科,检验科(后合并为生产检验科,科长张寿先,副科长吕济云、石锦元),劳工科(副科长肖云亭),计划科(科长胡兆麟,副科长徐承曙)。一车间(主任吕希若,副主任束沛生),二车间(主任黄配毓、副主任王淑英),辅助车间(副主任杨传斌)。
  1957年1月,黄台烟厂设7个科室4个车间。保健站、托儿所并入行政科,保卫科并入人事科,检验科与生计科合并为技术科。合并之后的科室领导及分工如下:
  计划科负责计划统计、生产作业安排、生产调度、基建大修施工,副科长徐承曙。
  财务科负责财务、成本、资金管理,负责人李兆贞。
  供销科负责原材料供应、保管、产品推销,科长张永周。
  技术科负责技术管理、工艺规程、产品检验、机器设备检修、大修设计、人工发酵、配方设计,科长吕希若、副科长吕济云。
  劳工科负责劳动计划、劳动保护、职工晋级,负责人李本荣。
  人事科负责职工教育、干部任免、档案资料管理、安全保卫,科长郭新和、副科长张秉志。
  行政科负责行政事务管理、食堂、托儿所、保健站,科长王志信、副科长厉富呈、宋桂兰。
  4个车间:制丝车间,主任安淑芬、副主任张忠;卷支车间,副主任赵洪斌、陈月东;包装车间,副主任高敏;辅助车间,副主任杨传斌。
  通过机构和干部调整,至1957年4月,调动干部29名(包括科级3人),其中11人回到原生产车间。
  五、黄台烟厂的生产发展
  1950年,政府停止批准增设卷烟工厂和手工卷烟作坊,依靠原有的烟厂发展生产。黄台烟厂时期,卷烟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卷烟产量由1950年的13596箱,增加到1958年43198箱,增长217.72%;卷烟工业产值由1950年的322万元,增加到1958年的743万元,增长130.74%;职工人数由1950年495人增至1958年的1028人。与迁厂前1949年相比较,产量比1949年的11032箱增长291.56%,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的271万元增长174.16%。
  9年间,黄台烟厂从年产1万箱发展成为年生产卷烟能力为5万箱的烟厂。
  六、黄台制烟厂扭亏为盈
  1952年冬季,黄台制烟厂由于盲目增产、粗制滥造,造成卷烟质量下降,产品大量积压。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由29000箱减为17854箱,比上年减少25.7%。1953年3月26日,《大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黄台制烟厂盲目追求产量,产品质量低劣,损失巨大,有关领导应迅速检查处理”,并同版发表社论《国营工矿企业应努力为提高产品质量而斗争》。这一年国家直接损失达26亿元(旧币,折合人民币26万元)。1953年上半年,逐月停机减产,产品滞销达7个月之久。从同年4月起,工人停机培训。
  对此,黄台制烟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从1953年二季度起,市场销售见好。同年8月,扭亏为盈,所产“鸡牌”、“普利门”、“铁锚”等牌号卷烟成为畅销品,全年生产19683.31箱,完成调整计划的110.23%。
  七、新兴公司制烟厂、永年烟厂、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的并入
  (一)新兴公司制烟厂全称为“山东军区后勤部供给部新兴公司制烟厂”,厂址在济南原经二路小纬六路五里沟。前身为民营大成烟厂,由张汉杰、张国栋、王伯甫等合资建厂,1949年1月开工生产。有卷烟机2台、小切丝机1台、压梗机1台。主要牌号有“紫金龙”、“金鼎”,有工人50余人。1949年6月,山东军区后勤部供给部新兴公司以8000元(北海币)购买大成烟厂,成立新兴公司制烟厂。为扩大生产,从青岛购进新中国式卷烟机1台、切丝机1台。新兴公司制烟厂经理徐善堂,厂长赵洪斌,会计徐承曙。有职工100余人,其中正式工30人。卷烟品牌为“金鼎”、“紫葡萄”,日产卷烟10余箱。1950年2月,新兴公司制烟厂并入济南烟厂。并入时,调入职工10余人及全部设备。
  (二)永年烟厂1946年5月创办的民营烟厂,地址在济南经二路纬九路8号,经理谷敬之、孟繁祥,技术人员刘传荣。开业时有电动机1台、手摇卷烟机1台,工人45人(其中男工15人、女工20人、童工10人),多数为计件临时工。主要牌号为“牛奶”、“无敌”、“麒麟”。年产360箱。1947年,购进卷烟机1台、切丝机2台,并自制烤丝机等设备。据1948年12月《济南特别市机器工业概况初步调查资料》记载:1948年底,永年烟厂实有资本181.2万元(旧币),固定职工14人(其中职员6人,技工7人,杂役1人)。有柴油机1台(7.5马力)、卷烟机3台、马达1台、切烟机1台、压梗机1台。生产“普利门”香烟,月产量为100箱,行销济南、长清、齐河一带。1949年6月,谷敬之因曾参加国民党特务组织,被人民政府镇压。永年烟厂被济南市人民政府没收,由李明、张建代表政府接管,赵义安、王春泮先后任经理,孟繁斌为厂长。1951年4月,永年烟厂并入黄台烟厂,其设备全部迁入,职工约40人同时调入。
  (三)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1955年12月1日,济南市瑞大、瑞昌、建中、恒兴泰、新中、同兴6家私营烟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烟草业为济南市第一个公私合营行业。公方厂长魏士选、私方副厂长张效农、毛晓亭,党支部书记董万福,工会主席解振升,团支部书记徐孝兰。有大型卷烟机6台、小型卷烟机2台、14英寸切丝机1台、10英寸切丝机5台。卷烟品牌:“新济南”、“建工”、简“文明”。天桥烟厂设厂长室,由厂长室负责生产经营及对外事务。厂长室下设5个科室3个工段。生产科:负责全厂生产计划编制,组织车间生产,检查原料、在制品和成品并提供技术指导;财务科:负责全厂财务管理与资金运用及财务计划编制,提出年度、季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其他财务事项;人事科:负责全厂人员调配、劳动计划、职工考勤、工资发放、医疗福利并分管托儿所;总务科:负责全厂基本建设、生活管理及一般用具的管理;供销科:负责产品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与保管。配除工段:设蒸叶、抽梗、加香、切丝炒丝、烟丝发酵等工序;卷支工段:设卷烟、烘烤烟支工序;包装工段:设糊盒、小盒装工序。1958年4月,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并入黄台烟厂,其设备全部并入,同时并入职工约300人。
  八、政治运动
  (一)诉苦控诉1951年,黄台烟厂党支部根据济南市委公营企业会议精神,从6月起,开展“诉苦和控诉”的回忆对比活动。全厂532人,有409人参加。6月17~19日,黄台烟厂党支部连续3天召开全厂诉苦大会,有28名职工上台发言。在发言中,有的控诉了封建把头打骂工人和克扣工人的罪行;有的控诉了破坏分子往机器中撒钉子、铁丝和往切丝机中扔磅砣弄坏切烟机大轴的罪行;有的控诉了旧社会买卖婚姻、买卖妇女的罪行;有的还控诉了地主还乡团刘长胜杀害50多名青年、30多名党员的罪行。当女工张学兰哭诉母亲被国民党反动派打得死去活来,妹妹被扔到井里,家产被抢光时,全场响起了“血债要用血还!”的口号。当女工庄淑娟控诉日本侵略军把她父亲吊到梁上用火烧、人被烧死,家被烧光,一家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时泣不成声,台下也跟着哭出声来。
  全厂36个班组,有78人在小组会上发言,占职工总数的14.6%。通过检举和交待弄清了26人的政治历史问题。
  (二)民主改革1951年6月23日,经理孙兰轩在全厂大会上作了民主改革报告,着重检查对待工人阶级、对待党的领导的态度,并依此制订民主改革计划,开展小整风,检查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执行政策的情况。厂工会也发动群众讨论并提出民主改革意见。从6月27日至8月5日,全厂共提意见199条,归纳为领导工作作风、人事安排、生产建设、安全卫生、职工福利5个方面。黄台烟厂自经理起全体干部都进行了个人检讨。通过诉苦控诉活动和民主改革运动,领导干部改变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得以严格执行,职工生活得到改善。职工生产热情高涨,开展义务劳动,制订了增产计划,并参加了“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活动,在工会改选中,有6名厂劳动模范当选为工会委员。
  (三)镇压反革命1951年,黄台烟厂配合社会上的运动,以追查破坏性生产事故为线索,查出了一些破坏性事故的原因,查清了一部分人的历史政治问题。
  在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黄台烟厂有6人被捕,其中,沂水县还乡团分子、杀人犯孙少滨被处以极刑;制造切丝机事故的高某、国民党军官张某、烟厂工人把头刘某被判刑。
  (四)“三反五反”1952年上半年,黄台制烟厂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成立了20余人的“打虎队”,全厂挖出3个盗窃烟丝、成品、原料的团伙,把包括副经理在内的11名干部、工人定为“老虎”,在厂内关押、监督劳动,时间约两个月。最后,1人被辞退,有的受降职处分。黄台制烟厂在“三反”运动中,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受到群众批判,并作了深刻的检查。但涉及面大,仅放“包袱”的就有100多人,交待历史问题及社会关系的有50余人,揭发材料中又有不实之处。1956年,为错划为“老虎”的黎明辉恢复副经理职务,运动结束。
  (五)反右派斗争1957年秋,黄台烟厂党总支部发动群众,给党员干部提意见。党总支部专门召开会议,要求群众消除顾虑,大胆鸣放。1958年,进行了整风补课。同年7月31日,党总支部发动群众,揭发右派,最后确定6名“右派”,全是非党干部,分别降低工资1~5级,一律劳动改造。1959年,4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962年上半年,济南卷烟厂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精神,对上述6人进行甄别,并准备纠正,但正值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甄别因此中止。1978年,济南卷烟厂党委根据中发[1978]55号文件《关于纠正反右斗争中的错误》精神,组成专门班子落实政策。1979年,厂党委宣布原黄台烟厂反右斗争中确定的“右派分子”全属错划,给予纠正,恢复待遇,消除影响。
  九、大炼钢铁运动
  1958年,黄台烟厂根据中央“大办钢铁”的号召,从7月起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钢为纲”的“大跃进”中。年内,自建1.5立方米小土炉3座、3立方米小高炉5座、炼钢小转炉4座、耐火砖窑3座、炼焦窑36个。以上除1座小炉外,全部由本厂职工自建。1958年生产生铁678吨,土钢9.71吨,焦炭2901吨,耐火砖1312吨。
  为贯彻“以钢为纲”精神,黄台烟厂成立了炼铁车间和炼铁党支部,共组织293人从事炼铁生产,其中从全厂抽调干部工人91名,从农村招收合同工202人。炼铁车间有:主任1人、书记1人、保全工24人、电工2人、炉前工36人、上料工24人、下料工21人、配料工30人、送料工12人、粉碎工52人、焙烧工111人。为了保证炼铁生产,1958年全年共采购铁矿石4600吨,石灰30吨,焦煤7000吨,全厂为炼铁生产配置采购员11人。
  在“大炼钢铁”运动中,黄台烟厂从1958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60年6月“钢铁下马”。3年间,黄台烟厂共生产生铁7411吨(其中:炼钢生铁6218吨、铸造生铁1193吨)、耐火砖4850吨、焦炭2901吨。以上数字有浮夸,也有质次的白口铁和没烧透的耐火砖。烟厂将大量人力、财力集中到炼铁生产上,由于只追求数量不求质量,不计成本,造成了很大浪费,到1961年6月停止炼铁时,尚有5座修好的小高炉未曾使用。
  附: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
  一、合营前私营烟厂概况
  公私合营天桥烟厂由瑞大、瑞昌、建中、恒兴泰、新中、同兴6家私营烟厂合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的。
  瑞大烟厂(原名裕东烟厂)经理毛晓亭。1945年在周村创办,投资10400元(按人民币折算,下同)。后迁济南,由毛晓亭、毛雨来经营。1948年11月开工生产。生产“醒狮”、“天使”、“红字”、“锦标”、“舞鹤”牌卷烟。
  瑞昌烟厂经理张效农。由张效农、张建初、张舜田等合资兴办,投资17299.5元。1946年7月开工生产,生产“生产”、“劳工”、“农民”、“四友”、“建工”牌卷烟。
  建中烟厂经理徐锡岑。由楚继成、刘恩才、穆子本、徐锡岑等合资兴办,投资32950元。1951年,股权独归徐锡岑。1952年,收购宏丰烟厂,扩大规模。生产“狸猫”、“白猫”、“九九”、“红人”牌卷烟。
  恒兴泰烟厂经理王裕起。厂址原在滕县,1945年11月迁济南,由王裕起、候志业、李学贤等创办,投资11000元。1946年4月开工生产。生产“交通”、“联运”、“新济南”牌卷烟。
  新中烟厂经理王建堂。由姜德甫、柴秀峰、杨福选创办,投资6513元。因经营不善,遂由王建堂、李慕漱、冯小园添股经营。1946年4月开工生产,生产“新鲁”、“建工”、“大喜”牌卷烟。
  同兴烟厂经理张蓉峰。副经理王星恒。系元兴布庄转业办烟厂,由张蓉峰、王星恒、张献九等合资,投资8816元。生产“宝兴”、“绿宝兴”、“红三星”、“德福”牌卷烟。
  二、私营烟厂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后,实行“发展经济,保护私人企业”的政策,私营烟厂得到新生和发展。济南私营卷烟业到公私合营,历经3个阶段:
  (一)自产自销阶段(1948年9月至1953年8月)。其中1950年6月前为盲目生产自由经销,后期以销定产,由政府控制管理。
  (二)收购包销阶段(1953年9月至1955年11月)。从1953年9月起,实行卷烟收购包销政策,签订包销合同,政府分配生产任务,专卖公司监管、指导生产并包销产品。从1953年11月起,每半年签订1次卷烟包销合同,内容包括卷烟牌号、数量、质量和规格、价格及结算方法、付款和进货规定、计划执行与变更等。签订包销合同促使私营烟厂加强管理,先后建立会计制度、配方制度、质量检查及成本核算等。在同业公会领导下,建立私营烟厂的配方检查制度。
  (三)公私合营阶段(1955年12月至1958年4月)。1954年,在传达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次日,瑞昌烟厂经理张效农第一个提出公私合营申请,其后一年多,6家私营烟厂先后提出公私合营或并厂的申请。1955年11月,济南市轻工业局工作组,提出6家私营烟厂并厂的建议。11月6日,6家私营烟厂成立并厂委员会,集体申请公私合营,被济南市政府批准。12月1日正式并厂。12月下旬,公方代表进厂,定名为公私合营济南天桥烟厂。济南市私营卷烟业纳入社会主义轨道。
  三、天桥烟厂的发展
  (一)卷烟技术装备改进
  天桥烟厂成立初,有切丝机9台(仅用2台),卷烟机11台(仅用3台),以原瑞昌烟厂为总厂,原瑞大烟厂为分厂组织生产。1956年6月,派人学习黄台烟厂石惠芳“六六五三”手工包烟法,到上海卷烟厂学习铁梳抽梗法。至1957年,全部采用新法抽梗,人均日抽梗60.86公斤,增加14.16公斤。包装工效提高11.9%。特别是学习黄台烟厂烟梗横切技术,保证了梗丝整齐,减少造碎。
  (二)卷烟生产发展
  1955年,6家私营卷烟厂共生产丁级烟9382箱,工业总产值162万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下同),有职工364人。主要动力设备有小锅炉2台,电动机31台共59千瓦。占地面积10487平方米,建筑面积3236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2219平方米)。
  1956年,天桥烟厂生产卷烟9592.62箱,工业总产值165.6万元,职工309人,工资总额13.03万元。卷烟设备有抽梗机2台(110公斤/小时),切丝机9台(400公斤/小时),卷烟机11台(4.8箱/小时),压梗机1台(120公斤/小时),糊盒机4台(1.6万个/小时),加香机1台,电动机32台,共61千瓦。
  1957年,天桥烟厂生产卷烟14389.81箱(其中丙级烟1063.47箱),工业总产值261.955万元,职工304人,工资总额14.582万元,新增抽梗机2台,锅炉1台,建成人工发酵室21.75平方米。
  第二节地方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1959~1961年) 一、组织机构设置1959年4月,企业下放管理,山东工业厅黄台烟厂隶属济南市轻工业局管理。4月25日更换印鉴,更名为“地方国营济南卷烟厂”,机构设人事科、财务科、生技科、供销科、行政科5个科。同年5月,根据济南市轻工业局的批示,更名为“地方国营济南烟厂”,黎明辉任厂长,肖云亭任副厂长。5月13日,王鸣周任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同年6月3日,济南烟厂设财务科、生计科、厂长室、行政科、人事科、供销科6个科室,一、二、三、四车间,炼铁车间,耐火材料车间6个车间。同年11月6日束沛生、孙传太任党总支副书记。12月23日,厂党总支下文,张伯春任副厂长。 1960年2月,王鸣周任党总支书记,郭新和任党总支副书记。同年3月,杨传斌任总支副书记。同年8月,孔繁荣任党总支副书记。同年12月28日,朱萍任副厂长。1960年底,济南烟厂设财务科、生技科、总务科、人事科、劳工科、计划科、供销科7个科室。
  二、人员调出和提升兼职中层干部济南烟厂时期,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调出支援外单位人员较多。自1958年下半年至1961年,共调出厂级孙传太、胡兆麟、杨传斌、束沛生、徐承曙、江洁萍、孔繁荣、石锦元、杨阶金9人,中层21人,一般管理人员30人,生产工人81人,服务人员18人。1959年后新提升干部占干部总数80%。1960年,济南烟厂实行兼职干部制,提升不脱产的中层兼职干部。1月5日提升曹玉田等16人为中层兼职干部;1月23日提升田洪波等6人为中层兼职干部;3月26日提升韩秀珍等23人为中层兼职干部,合计达45人。
  [=此处为表格(1960年济南卷烟厂任命兼职中层干部一览表)=]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960年,济南烟厂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原有各种规章制度84项,废除32项,保留并完善52项。主要有《厂职责范围》、《车间职责范围》、《综合奖励发放暂行办法》、《定额费用控制办法》、《班组经济核算办法》、《质量职责制度》、《科室职责范围草案》、《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四、试制新产品
  1959年9月,开始生产第一个甲级烟牌号“红专”牌。12月,生产甲级特制“琥珀”牌卷烟。1960年,开发甲级“大鸡”牌(1960年1月生产,当月生产1箱,全年生产6箱)、甲级“献礼”牌(1960年1月生产,全年生产6.8箱)、甲级“泰山”牌(1960年4月生产,当月生产1箱,全年生产3.5箱)、甲级特制“千里驹”牌卷烟(1960年4月生产,当月生产57箱,全年生产655.6箱)。年内,生产“千佛山”牌、“壮丽”牌等乙级卷烟新产品。从1960年起,开始试制枣酊(枣子精),以弥补当时香精香料供应的不足,当年生产枣酊525.5公斤。在卷烟中使用枣酊,后成为济南卷烟厂卷烟配方的特色。1963年3月,轻工部规定甲级烟集中在少数几家烟厂生产,济南烟厂停止生产甲级烟。
  五、1960年卷烟质量下降
  1960年,烟叶歉收直接影响卷烟生产,加上当时企业管理落后,造成卷烟品质下降。以丙级“千里驹”牌卷烟为例分析,质量下降有以下7个原因:
  (一)成本大幅下调。“千里驹”牌卷烟单箱配方成本:1957年为76.75元;1958年76.21元,1959年64.31元,1960年为63.67元。1960年比1957年的单箱成本下调13.08元,降低18.3%。
  (二)多地区、多等级的卷烟配方变为单地区配方。1960年取消省外及进口烟叶,全部使用山东产烟叶,造成卷烟产品吃味不谐调,带苦辣味。
  (三)取消发酵工序。烟叶发酵可提高品质,经过15天发酵相当于存放一年的效果。1957年“千里驹”牌卷烟使用7%的发酵烟叶,但1960年不使用发酵烟叶,且取消卷制过程中发酵工序。
  (四)降低配方中黄烟等级。“千里驹”牌卷烟配方中,中等烟叶占10~15%,金黄烟叶占53%。1960年配方中取消了中等烟叶,金黄烟叶只占20%,还使用40%的代用填充料,再加上原收购等级下降,造成卷烟质量下降。
  (五)库存降低,生产周期缩短。卷烟生产周期为7天,一般库存烟叶有50~75万公斤。但由于原料短缺,取消发酵和烘干,生产周期仅3天半,卷烟内在质量无法保证。
  (六)使用代用填充料。从1959年下半年起,半年间使用代用品填充料61万余公斤,折合生产卷烟10205箱。使用填充料达35~45%,超过了国家规定。由于填充料过多而重新制造的烟丝219500公斤,造成经济损失21950元。
  (七)技术力量薄弱,设备失修。由于生产任务重,设备维修保养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自1958年以来,大量技术工人外调,造成技术人员缺乏。
  六、卷烟填充料的使用
  1956年,山东部分烟厂为降低成本,在低档烟中掺用烟秸,把烟秸压扁制丝。由于烟秸成丝率低,掺入烟丝后呈颗粒状,造成烟支空头、沙头,对卷烟质量影响很大,后停用。1959年,由于自然灾害农业歉收,烟叶缺乏,造成省内部分烟厂停工待料或停产。在山东省卷烟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使用烟秸作为填充料。济南、青岛等3个烟厂派人去上海学习使用烟秸的经验,将烟秸制成秸丝,在乙二级以下卷烟中掺用。后在全省13个烟厂中推广,从1959年9月至10月上旬,山东13个烟厂就使用烟秸310吨,相当于5080箱卷烟用丝量。
  1959年10月,在全国烟草工作会上,提出大量使用烟秸以增加产量,要求“粗粮细做”,推广烟秸拉丝、高温处理、短期发酵的工艺,并加入枣酊、枣汁、酒等改变烟秸木质气味,要求各烟厂在丁、戊级的卷烟中使用10~40%的烟秸。1959年12月轻工业部下文指示:“除烟秸、烟权外,其它非烟代用品,一律不准使用”。
  1959年,制作刨花机。1960年制作滚拉丝机、烘干机、除杂机等生产烟秸丝专用设备。在1960年3月30日召开的山东省卷烟五级干部会上,济南烟厂试产乙二级“鸡牌”卷烟,用秸丝20%~25%。1960年5月,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太原市召开,主要解决因烟叶缺乏造成的减产问题(1960年3月份全国卷烟减产7.5万箱,4月份又比3月份减产7.3万箱),要求千方百计寻找烟叶替代品。按当时国务院批转的轻工业部和商业部联合报告精神确定:单箱卷烟按49公斤烟叶供应,不足部分用烟秸或其它代用品补充,超出部分不予调拨。会上还推荐甘蔗渣、甜菜丝、薄荷叶等10余种填充料。同时,还要求各烟厂积极寻找填充料,只要经卫生部门化验,对人体健康无害,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后,即可使用。
  从1963年起,烟叶生产转好,逐渐停止使用填充料。
  一、组织机构设置
  1961年8月,地方国营济南烟厂划归山东省轻工业厅领导,更名为“山东济南烟厂”。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组织建设,1961年12月10日,山东济南烟厂党总支部委员会报告济南市委,申请成立党委会,得到济南市委批准,任命朱萍为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1962年9月,山东济南烟厂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党委成员11人,候补委员2人。朱萍为党委书记,王洪儒、李清法为副书记。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
  1962年,山东济南烟厂设置财务科、人事科、生产科、技术科、供销科、行政科6个科室。生产设制丝、卷制、包装、机修4个车间。此外,还设有档案室和归行政科管的保健站和托儿所。厂主要领导有:党委书记朱萍,厂长黎明辉,副厂长肖云亭、张伯春、张效农、毛晓亭,工会主席艾修义。党员中层干部有25人;非党中层干部有5人。
  二、开展生产救灾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济南烟厂党委组织职工开展生产救灾。1961年,党委提出检查和研究职工思想和实际,检查当日安排生产计划进度和超额完成情况,检查产品质量、规格和配方等“十查”口号。为加强劳动组织,确保劳动力,采取了3条措施:一是作好81名长期病号和每日200余人的缺勤人员工作,能干轻工作的一律给予安排;二是调整劳动组织,实行计工时考核;三是开展“双革”活动(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努力增产节约。为了加强管理,由厂长黎明辉、副厂长肖云亭负责制定规划,搞好“十定”,即:定人员、定设备、定备品备件、定配方、定质量规格、定工艺规格、定包装材料、定检验制度、定设备维修、定各项定额。在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抓好职工生活,开展生产救灾,派出40多名干部、工人,组成农业队,租土地36.87公顷,其中种植高梁22.67公顷、大豆11.2公顷、蔬菜3公顷,还饲养猪、羊、鸡等,建立农业基地,其中:在广北(广饶县)滨湖农场有35.53公顷。由于生产救灾工作抓紧抓实,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在原材料极度困难的情况下,1961年卷烟生产超过计划2.26%,卷烟工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的143.95%。
  三、精兵简政
  1962年,为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贯彻试行的“工业70条”,济南烟厂把精兵简政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内,全厂计划精减人员22名,实际精减122名。在精简过程中,一方面按照党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对精减人员做了妥善安排,做到“走者愉快,留者安心”。另一方面,在精简的同时,压缩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从企业内部挖掘潜力,充实生产第一线,以保证卷烟生产的需要。1962年的精简中,从非生产人员调为生产工人的有57名,其中管理干部24名。实行精兵简政后,根据生产车间和各工序的薄弱环节,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先进经验的活动,进一步调整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如:学习杭州利群烟厂的经验,在简易小包机安装贴花设备,在不增加定员的情况下,将封条、装箱纳入小包机操作,实现了小包、贴花、封条、装箱一体化的联合作业。从包装车间节省50人支援制丝车间的抽梗工序,解决了劳动定员不足的问题。
  四、“反浪费”运动
  1962年,厂党委发动职工查找浪费行为,开展反浪费运动。全厂职工提出意见475条,其中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291条,干部作风方面35条,其他方面149条。初步估算,因为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2.7万元,相当于全厂职工7个半月的工资收入。
  根据职工群众意见,厂党委组织干部整改落实215条,新建制度42项,修订6项,恢复5项。
  五、加强企业管理的四项措施
  1963年,为了发展卷烟生产,在加强企业管理上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以质量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通过“比、查、找、算、定”,发动群众挖掘生产潜力,以节约求增产。核实生产能力,平衡劳动组织,压缩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充实生产第一线;二是改进工艺技术,大抓工艺配方、除尘效果、烟叶发酵和技术改革4个环节。解决库存烟叶质量低下、等级不全的问题,改善卷烟吃味。在碎叶分离机上使用除尘设备,在烘丝机后加装六角筛,对清除土杂和提高烟丝质量发挥了作用;三是加强配方管理,根据烟叶质量,分批规定烟叶发酵的时间和温度,并建立起发酵室炉前分析、炉后鉴定的规章制度;四是认真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为解决卷烟内在质量问题,派人赴杭州利群烟厂学习操作卷烟机和简易包装机,在包装机上进行了9项改进,并建立起有10项内容的烟支检查制度和设备维修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卷烟的质量。
  六、社会主义教育
  1963年,山东济南烟厂党委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面上社会主义教育。一是与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开展“反浪费”和“增产节约”活动,组织“比、学、赶、帮”的劳动竞赛,把职工热情引导到发展生产上来;二是抓住职工思想脉博,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工作。党委和各党支部进行职工思想状况的摸底调查,并以此作为开展思想教育的主题。通过老工人忆苦思甜和算细帐,如:职工平均月收入43元,比建国初提高1.82倍,超产奖励人年均32.44元。职工困难补助人年均7.2元,职工集体福利(澡堂、卫生室、食堂、托儿所、医疗、子弟学校等),人年均50.2元,每个职工全年各项福利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收入。引导大家从自身的衣、食、住、行到烟厂生产发展和变化,与旧社会,特别是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卷烟工人的苦难相对比,激发了大家对新中国、新社会的热爱之情。三是及时总结,转变干部作风,建立管理人员劳动制度,把职工热情引导到生产中来。卷制车间开展革新改进,取得了控制烟丝水分、提高炕烟房生产能力、解决卷烟色香味和内在质量不稳等技术成果。
  第四节 济南卷烟总厂时期(1964~1969年)
  一、总分厂体制
  1963年7月,轻工业部试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集中管理全国卷烟厂,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卷烟销售业务仍由商业部门负责。1964年1月,山东济南烟厂更名为“国营济南卷烟厂”。同年3月10日,划归中国烟草工业公司上海分公司领导,8月1日又改属天津分公司领导。1964年11月,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派工作组在济南卷烟厂试行总分厂制。12月,正式成立总分厂,由济南卷烟总厂和德州、益都、临清3个卷烟分厂组成。总分厂建立时共有职工1680人,卷烟年生产能力为19.6万箱。1965年4月和5月,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又分别将滕县、菏泽两个烟厂划归济南卷烟总厂,成为其分厂。至此,济南卷烟总、分厂共有6个烟厂,1965年底有职工2252人,其中生产工人1874人,固定资产原值702.5万元,生产卷烟248885.8箱,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为3626.83万元,卷烟生产能力31万箱。1969年底,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撤销。济南卷烟总厂从1970年1月1日起,划归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领导,更名为国营济南卷烟厂,原所属卷烟分厂由当地政府管理。至此,总分厂体制结束。
  二、机构设置
  济南卷烟总厂党委书记刘日勤,厂长兼第一副书记许明宇,副书记鲁守仁,副厂长肖云亭,工会主席艾修义。党委下设政治处(1965年12月10日建立政治部,1966年3月,党委副书记鲁守仁兼任济南卷烟总厂政治部主任),政治处下设办公室(主任束沛生),组织科(科长李翠芹),宣传科(科长艾修义),武装保卫科(科长周树庭)。党委下设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称为指导员、副指导员),有管理党支部(指导员周树庭);制丝车间党支部(指导员葛润田);卷制车间党支部(指导员王振英);包装车间党支部(指导员胡莲英);机修车间党支部(副指导员张衍盛);服务部门党支部(副指导员韩秀珍)。济南卷烟厂行政机构由厂长直接领导,设4科4车间。即:生产计划科(科长吕希若、副科长刘继富、高文贵),供销科(副科长郭怀芬),总务科(科长刘绪科),财务科(科长黄配毓、副科长袁爱玫)。4个车间:制丝车间(副主任黄延荣、刘玉珍),卷制车间(副主任宋桂兰、陈月东),包装车间(副主任聂培堂、赵玉英),机修车间(副主任李宝增)。
  三、生产状况
  从1964年试办总分厂制到1969年底近5年时间,总分厂经历了两个阶段:1964年至1966年为总分厂建立与发展的阶段;1967年后,总分厂由于“文化大革命”而名存实亡的阶段。
  在实行烟草专营、试行“托拉斯”、试点总分厂制开始的几年,卷烟生产有很大的发展。1966年,济南卷烟总分厂合计生产卷烟306851.4箱,与建立总分厂前的1963年卷烟产量合计114584箱相比,提高1.68倍。其中,济南卷烟总厂从1963年的51919箱增加到1966年的103559箱,翻了近一番,平均每年递增25.8%;1967至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影响,济南卷烟总厂的卷烟产量年均递增仅4.45%,其中1967年产量还低于1966年。1969年,济南卷烟总厂生产卷烟117964箱,工业总产值2133万元。
  四、企业管理制度
  1965年上半年,在中国烟草工业公司领导下,制订总分厂的企业管理制度,同年7月汇总成册,共计14项:《国营济南卷烟总厂组织条例》(修订草案)、《厂长、分厂及科室职责范围》、《计划管理制度》(草案)、《定额管理制度》(草案)、《财务管理制度》(草案)、《供销管理制度》(草案)、《劳动管理制度》(草案)、《工资、奖励制度》(草案)、《会议制度》、《班组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含《卷烟配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烟叶人工发酵工艺技术条件》、《卷烟生产工艺主要技术条件》、《设备管理制度》(草案))。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了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统一牌号和配方
  济南卷烟总厂实行总分厂体制后,遵照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的指示,进行了统一牌号和统一配方的工作。至1965年2月,统一牌号工作基本完成,济南、益都、德州、临清4个厂原生产的23个牌号,简化为5个牌号。即:乙一级“琥珀”牌、乙二级“千佛山”牌、丙一级“鸡牌”牌、丙二级“天桥”牌、丁级“珍珠鱼”牌。其中“琥珀”牌、“千佛山”牌由济南卷烟总厂一家生产,其余牌号由4厂共用。
  济南卷烟总厂在统一牌号、统一配方中的具体做法是:
  (一)调查情况,做好准备。为了搞好“两个统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调查。一是调查市场情况,决定卷烟牌号的取舍;二是调查各厂原材料的储备;三是调查各厂配方工作现状,找出差距,以免统一配方后,产品质量出现悬殊。在调查中,逐步处理现存的盒皮、香料,并为统一牌号准备生产用盒皮及钢印。
  (二)为保证卷烟质量,在技术上做到五个统一。即:1.制订统一的配方管理制度,规定了各分厂在执行配方标准时,在烟叶的大等级、地区、色泽、成本上的机动范围,以便因料(烟叶)制宜,稳定质量;2.统一在制品的检验办法和工艺技术指标;3.统一制造规格;4.统一香料使用的品种和比例;5.制定统一的烟叶发酵制度。
  (三)制定标准配方,检查实施情况。在制定标准配方时,根据保证质量、保持风格的控制成本并结合仓储原则,每月调整1次,先试小样鉴定质量,然后根据计划、原料储备来确定配方,并通过试样评吸,检查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建立例会制度。为统一配方,每月召开1次山东协作组会议(包括青岛卷烟厂),进行分析鉴定,评吸各厂统一牌号后的卷烟产品质量,找出差距,帮助改进。
  总分厂统一配方、统一牌号后,济南卷烟总厂和各分厂的卷烟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提高。1965年一季度,执行统一配方的3个卷烟牌号,8个产品(不同规格),经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评比,内在质量达到一类品的有6种,占所生产牌号总数的75%。
  六、“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6月11日,济南卷烟总厂部分群众贴出了矛头指向厂党委的大字报。13日,总厂党委组织群众进行“反击和批判”,后又引导全厂转向揭批“牛鬼蛇神”的运动。同年8月,“红卫兵”运动在全国迅猛开展。济南卷烟总厂职工自发组成“红卫兵”组织,以破除“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名义,进行“斗、赶、抄”。10月,在反对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旗号下,济南卷烟总厂各种派性群众组织相继出现,各分厂的情况也大致相同。总厂党委失去对总、分厂的控制,只有生产尚能维持。
  1967年1月27日,济南卷烟总厂23个派性群众组织联合夺了济南卷烟总厂党政财文一切大权,成立了所谓的“抓革命、促生产”6人领导小组。此时,所属分厂也相继被群众组织夺权。总分厂机构被冲垮,管理干部被赶下车间劳动。从此,总厂所属各分厂,除每月送生产报表外,生产自行安排,总分厂体制名存实亡。9月28日,济南卷烟总厂的群众组织实行第一次联合,随即发生分裂。在院校学生“红卫兵”的介入下,全厂陷入更大的派性斗争。同年12月8日下午,两派群众发生武斗,数人被打伤送医院治疗,全厂停产两小时。各派之间的“全面内战”一直延续到1968年。
  1968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济南卷烟总厂。4月23日,在军宣队领导下,全厂群众组织实现大联合,成立了济南卷烟总厂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党委的领导,废除了行政机构,建立革委会办公室和生产指挥部,由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厂卷烟生产、供销和后勤服务工作。
  1968年5月21日,厂革委会以收缴“黑材料”为名,派人押送原党委副书记朱萍回原籍。5月23日晨5时,朱萍含愤投井而死。1968年8月至9月间,在厂革委会领导下,成立6人领导班子,大搞所谓“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全厂排查70余人,有的被关押审查。在“清队”中,实行“逼、供、信”,职工刘雨亭悬梁自尽,吕相臣服毒身亡。
  1968年4月23日至1969年9月28日,济南卷烟总厂4次组成厂革命委员会,其中有3次被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批准。1968年4月,调整厂革命委员会,由15人组成,革委会主任许明宇、副主任李建荣、徐仁德;1968年11月,改组革命委员会,由13人组成,革委会主任马瑞琪、副主任徐仁德、刘汝源;1969年9月28日,调整充实厂革命委员会,由27人组成(其中军代表3人),革委会主任刘建全(军代表),副主任刘日勤、周树庭。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济南卷烟总厂还向济南市铁路子弟第一中学、济南市第36中学、济南市第33中学、济南市阁子后小学、济南市黑虎泉西路小学派出了“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领导学校所谓的“教育革命”。其中派往济南铁路子弟第一中学的工宣队员多达40余人。
  附:济南卷烟总厂所属分厂
  济南卷烟总厂下设德州、临清、益都、滕县、菏泽5个分厂:
  (一)德州分厂
  原名山东德州烟厂,前身为渤海军区及行署领导下的兴鲁烟草公司一、二、三厂及印刷厂合并而成的德州烟厂。
  1963年,德州烟厂职工总人数278人,其中工人223人,管理人员32人(包括技术人员1人),临时工23人。占地面积17734平方米,其中工业生产占地面积11392平方米,建筑面积8145平方米。固定资产74.96万元,净值36.73万元,全年利润64.09万元。卷烟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261.45万元。年生产卷烟14712箱,主要牌号有:甲级“万紫千红”、乙一级“春光”、乙二级“春花”、丙一级“福寿”、丁级“灯塔”、“运河”。此外还生产旱烟及斗烟丝。主要卷烟设备有切丝机3台、卷烟机11台、包装机8台、抽梗机8台、压梗机2台、烘丝机1台,有发酵室1座(105平方米),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1.5蒸吨),煤气机1台(4.5千瓦)、电动机44台(121.33千瓦)、变压器1台(24千伏安)。
  1964年12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德州分厂,厂址位于德州市市府街1号,生产负责人赵山峰。
  (二)临清分厂
  原名山东临清烟厂,1948年2月由4个小烟厂(六聚、义合、巨丰、东光)合并组成。建厂时名为新华烟厂,归华北企业部领导。1949年4月划归冀南实业公司,1950年更名为“七一”烟厂。由于河北省与山东省省界划分,1953年划归山东省工业厅烟酒局领导。1955年更名为临清烟厂。
  1963年,临清烟厂职工总人数193人,其中工人145人,管理人员31人(包括工程技术人员2人),临时工17人。建筑面积10070平方米,其中厂房3098平方米,仓库2249平方米,职工宿舍2385平方米,办公室750平方米,其它建筑1588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78.6万元、净值44.8万元,全年利润39.8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183.2万元。年生产卷烟11748箱,主要卷烟牌号有乙级“菊展”、“先锋桥”、丙级“三四”、简“七一”、“天文”、“百鸽”、丁级“利牛”。主要卷烟设备有切丝机6台、卷烟机8台、包装机8台、抽梗机6台、压梗机2台、烘丝机2台。有发酵室2座(240平方米),发酵能力为720吨/年。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1.6蒸吨),电动机54台(260.6千瓦),变压器3台(90千伏安)。
  1964年12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临清分厂,厂址位于临清市天桥街,厂长高荣诗。
  (三)益都分厂
  原名青州烟厂,前身为山东军区政治部投资3000元(北海币)组成的手工卷烟社。1946年生产机制卷烟。1947年新达烟厂并入。1948年,与华中军区新群烟厂、滨海军区建华烟草公司合并为利华烟草公司。1949年改名为青州烟厂,同年8月沙河烟厂并入。
  1963年,青州烟厂职工总人数400人,其中工人322人,管理人员44人(包括技术人员13人),临时工34人。占地面积37729平方米,其中工业占地2293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7.62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5235.7平方米,宿舍2761.1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6.56万元,净值35.8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350.84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749.26万元。生产卷烟20609箱,主要牌号有乙级“青州”、“云门”,丙级“远景”、“友好”,丁级“健美”牌。此外还生产香料和烟末。主要卷烟生产设备有切丝机5台,卷烟机17台,包装机9台,抽梗机19台,压梗机4台,烘丝机2台。发酵室2座(211平方米),发酵能力为211吨/年。动力设备有锅炉两台(1.5蒸吨),电动机61台(155千瓦),变压器4台(135千伏安)。
  1964年12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益都分厂,厂址位于益都城内万寿官1号,厂长陈效圣。
  (四)滕县分厂
  原名滕县烟厂,1963年有职工443人,其中工人357人。占地面积41069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25433平方米,建筑面积8021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3.11万元,净值46.02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为351.31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为828万元,净资产为550.71万元。年生产卷烟25010箱,生产甲、乙、丙、丁级4类卷烟。主要生产设备有切丝机10台,卷烟机19台、包装机15台、抽梗机18台、压梗机2台、烘丝机1台。有发酵室2座(192平方米)。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1.1蒸吨),涡轮机1台(7.5千瓦),电动机75台(222千瓦),变压器1台(180千伏安)。
  1965年4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滕县分厂,厂址位于滕县解放街,负责人赵毅仁。
  (五)菏泽分厂
  原名菏泽联合烟厂,前身为私营小烟厂,1958年11月改为地方国营,并与裕中烟厂(公私合营企业)合并。
  1963年菏泽烟厂职工278人,其中工人208人,管理人员34人,临时工36人。占地面积13477平方米,其中生产占地面积10305平方米,建筑面积7165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4163平方米,宿舍74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60.32万元,净值为35.33万元。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为222.57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为529.85万元,工业净产值401.95万元。卷烟产量15596箱,主要生产甲、乙、丙、丁4类卷烟及斗烟丝。主要卷烟设备有切丝机8台、卷烟机7台、包装机6台、压梗机1台、烘丝机1台、润叶机1台。动力设备有锅炉2台,电动机44台。1965年5月,成为济南卷烟总厂菏泽分厂,厂址位于菏泽龙厅街29号,负责人赵其芳。
  第五节国营济南卷烟厂时期(1970~1983年)
  一、组织机构设置
  1970年1月1日,济南卷烟总厂更名国营济南卷烟厂,划归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领导。6月13日,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批准,任命军代表于国宽为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革命委员会主任;军代表路广斌为核心领导小组成员、革命委员会常委。1971年1月,全厂按军事编制设立5个连队,建立6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称指导员)。同年12月13日,吴国选任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1年10月,路维忠任厂革委会主任。1972年1月23日,经济南市委员会批准,济南卷烟厂党委会由12人组成,其中常委5人,有吴国选、路维忠(军代表)、许明宇、刘日勤、沈贤富(军代表)。吴国选任党委书记,路维忠任副书记。
  1972年10月11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关于企业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告》,同意济南卷烟厂设置党委、革委办公室,政治处,武装部,工代会,团委;政治处下设组织科、宣传科、保卫科;生产管理部门设生技科、劳工安全科、财务科、供销科、检验科、行政科。全厂共设4个车间。
  1973年9月,军代表撤离济南卷烟厂,革委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革命委员会由20人组成,主任吴国选,副主任刘日勤、鲁守仁、周树庭。
  1975年2月1日,经济南市委批准,肖云亭、张同吉任济南卷烟厂党委常委。同年4月16日,经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肖云亭、孙启芳、马瑞琪任济南卷烟厂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2月,经厂党委会研究并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增补孙传太为党委常委,孙启芳、金增桴、袁函之为党委委员。同月,党委书记吴国选调离。同年5月,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刘日勤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离职休息。同年6月21日,经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增补马瑞琪、李春英为厂党委常委。
  1976年7月,济南卷烟厂党委由15人组成,党委书记鲁守仁,副书记张同吉、艾修义、孙启芳,常委马瑞琪、肖云亭、孙传太、李春英,党委委员7人。厂革委会主任鲁守仁、副主任张同吉、艾修义、孙启芳、马瑞琪、肖云亭,革委常委姜允胜、徐承安、刘继富。同年12月,济南卷烟厂成立济南再生丝加工厂(集体企业),有职工204人,厂长黄延荣,党支部书记赵玉英。
  1977年6月,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归属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和济南卷烟厂共管。此时,济南再生丝加工厂有工人177人,厂长黄延荣,党支部书记李春英。同年8月31日,济南第一轻工业局任命孙传太、刘继富为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8年,工矿企业取消革命委员会制度。7月,恢复厂长制,陈法德任济南卷烟厂厂长。7月30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任命艾修义、肖云亭、刘日勤、刘继富任济南卷烟厂副厂长。同时,根据在清查“四人帮”中发现的问题,免去马瑞琪中共济南卷烟厂委员会常委和革委会副主任的职务。
  1979年10月,徐立堂任副厂长、党委委员(负责行政工作)。11月24日,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建立济南卷烟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孙启芳兼任纪委书记,曲秀凡任专职纪委副书记。12月11日,经济南市经济委员会批准,任命张敏为济南卷烟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同月,李善霞任副厂长。
  1980年12月20日,经济南市委批准,中共济南卷烟厂第三届委员会由鲁守仁、陈法德、徐立堂、刘继富、孙启芳、艾修义、陈贵吉7人组成,鲁守仁任党委书记,陈法德、孙启芳任党委副书记。1981年1月,调整济南卷烟厂职工教育委员会,主任鲁守仁,副主任孙启芳、刘继富。12月2日,济南市经济委员会任命聂培堂为副厂长、党委委员,毛晓亭为顾问。年内,增设教育科。
  1982年1月21日,济南市经委批准刘玉珍任济南卷烟厂工会主席(副厂级)。5月20日,成立济南卷烟厂技术协作委员会,主任刘玉珍。年底,济南卷烟厂职工2221人(包括亦工亦农职工257人),其中管理人员157人(包括厂级干部13人,中层干部71人,一般干部73人)。全厂设6个生产车间、27个科室。同年,增设环保科。
  二、举办“两委”学习班和落实政策
  1974年7月中旬,在济南市革命委员会工作组主持下,济南卷烟厂党委举办了“两委”学习班。“两委”是指1968年11月“反复旧”运动后,经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批准调整的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成员和纠正“反复旧”错误后调整的济南卷烟厂革命委员会成员。“两委”学习班分两期,第一期是由“两委”成员24人,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科长13人,群众代表12人参加。第二期由干部和群众代表40人参加,每期20天,共一个半月时间,通过学习、大批判、“斗私批修”、制定《落实办法》和“走‘汇报会议’路子”4个阶段,引导大家认识派性造成的危害,要求平定派性“山头”,团结一致、消除隔阂、落实政策,促进生产发展。由于“反潮流”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造成了1974年上半年济南卷烟厂欠产1.2万箱,减少工业总产值504万元,少缴税309万元。10月22日,党委召开落实政策大会,对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排查的10名重点人物和49名知情人给予平反;对在整党建党、清队、“一打三反”中有关问题及复议结果,向全厂宣布;对因锅炉事故定性为现行反革命破坏而受处理的党员予以平反,赔礼道歉;对在“一打三反”中,属于错误处理的5人进行平反并赔礼道歉。
  三、安置老弱病残职工1975年8月,济南卷烟厂在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市劳动局和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联合试点组帮助下,进行妥善安置老弱病残职工的试点工作。当时,济南卷烟厂有职工824名,其中女职工占50%,职工平均年龄43岁,其中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5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7%,病休半年以上的病号2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4%,以上两项合占10.4%,职工出勤率只有85%左右。
  为妥善地安置老弱病残职工,厂党委确定一名常委、革委会副主任负责,成立由劳工、宣传、工会、团委、行政、保健站、知青办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安置工作办公室,各车间也成立了有工人参加的安置小组,按上级有关政策制定出妥善安置老弱残职工的工作方案,分四步进行。第一步:统一思想、摸底排队,认清妥善安置与劳动力更新的关系。
  摸清符合条件的有66人,占职工总数的8%,其中属于工商业者退休7人,占0.8%;退休后家庭人均收入25元以上的29人,25元~15元的28人,15元以下的9人;符合子女顶替政策的有39人,占退休职工的60%。第二步:开展宣传,深入发动,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第三步:审查核实,落实安置。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申请一批,批准一批。1975年9月10日,在职工电影院召开第一批退休职工欢送大会,56名职工佩带光荣花,手持退休证,光荣退休。第四步:做好自然减员补充工作。老工人退休后,为符合照顾接收条件的44名子女办理了招工手续。
  1975年,济南卷烟厂先后办理了102名职工退离,其中绝大多数办理了子女顶替手续,对个别子女上山下乡年限不够的作出承诺,让老职工安心退休。1975年,妥善安置老弱残职工是建国后企业劳动力最大的一次更新,也是自1965年后第一次办理职工退休养老。
  四、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和纠正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1977年,济南卷烟厂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了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第一战役”和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面目罪恶历史的“第二战役”。通过回忆对比、开展“三大讲”活动,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有牵连的人和事。在“两大战役”中,共召开批判会174次,办批判专栏189期,黑板报761期,创作诗歌759首,写出大字报7392张,漫画312幅,播出自编自演文艺节目153个,广播批判稿3523篇,举办各种学习班32期,参加人数1536人次,全厂性批判两次。1978年,进行揭批“四人帮”的“第三战役”,开展对“四人帮”反动政治纲领批判。联系“十个要不要”的问题在全厂开展大讨论,进行“揭、批、查”运动。
  1979年下半年起,开始对“文化大革命”中冤案和历史遗留案件进行落实政策工作。1979年8月,由党委副书记孙启芳负责,从组织、保卫、纪委等部门抽调7人组成落实政策办公室,主任孙启芳,副主任曲秀凡、丁世惠,对历史遗留案件进行核查档案和内查外调,至1980年基本结束。1980年8月2日进行了复查验收。此次落实政策130起(包含历史案件55起,“文化大革命”时期案件25起),其中:1957年、1958年整风反右运动中错划的10名右派分子(其中4名为后调入济南卷烟厂的职工)全部予以平反纠正;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受到错误处理的8人也全部平反纠正;原错定为工商业者9人,根据中央[1980]84号文件精神规定,改划为劳动者。在纠正冤假错案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75起历史遗留案件,改正和部分改正50起,占总案件的66.7%,维持原结论25起,占总案件33.3%。此外,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过错误批判和审查的27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与本人谈话,消除影响。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将重大案情列入党委议事日程。1980年,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组织专案组,经过4个月努力,跨越两省调查26人次,基本查清原厂党委副书记朱萍被迫害致死案件。同年10月为朱萍同志平反昭雪,并将其骨灰安放于济南市英雄山公墓。
  五、企业整顿工作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二、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点面结合地、分期分批地对所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济南卷烟厂于1982年3月23日制订了《济南卷烟厂一九八二年企业的全面整顿规划》,开展企业整顿。在整顿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通过整顿班子,加强管理,建立经济责任制等,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当时企业基本情况是“四好”(领导班子好,团结有战斗力;职工队伍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吃苦耐劳;管理工作有一定基础,规章制度比较健全;经济效益好,3年迈了三大步)、“三差”(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某些材料浪费大,制造费用高;新工人多,技术水平低;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还不够,党风、厂风存在问题)。整顿以经济责任制为突破口,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整顿“三差”为重点。通过整顿,搞好“三项建设”,达到“六好”要求,建设两个文明共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主要目标:1.卷烟产量以10.8%的年增幅发展,1982年37万箱,其中嘴烟5万箱,1985年达到50万箱,其中嘴烟20万箱;2.工业总产值以16.5%的年增幅发展,1982年20000万元,1985年达到31458万元;3.卷烟质量:1982年一类晶率75%,优质品3个,1985年一类品率90%,优质品6个;4.利税积累:1982年完成13500万元,1985年实现26150万元;5.原材料消耗:单箱耗烟叶,1982年57.5公斤,1985年54公斤;单箱耗盘纸,1982年3700公尺,1985年3550公尺;煤、电、油耗用,1982年比上年分别下降3.5%、3%和2%,1983年达到国家标准;6.职工培训:1982年培训1260人,生产工人平均达到三级工应知应会水平,中、青工人40%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占1.6%,1985年全厂职工平均达到5级工应知应会,文化水平初中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占2.5%;7.安全生产:无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8.1982年竣工职工宿舍6000平方米,从1982年起每年建设3000平方米,逐步解决职工住房紧张问题;9.计划生育达到一胎报名率、一胎生育率、晚婚率三个100%。
  整顿工作由厂长陈法德直接负责,1982年3月成立整顿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副厂长张敏任主任,各车间都有一名领导负责。对职工层层发动,开展以提高国家主人翁责任感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活动。在党员中开展“先模”活动;在共青团员和青年中开展“五爱”活动;在职工中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觉悟和对整顿的认识。整顿企业管理,采取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定额管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等措施;整顿劳动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人每周4小时技术理论学习,半年组织一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每年举办技术比武;整顿设备管理,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已确定的44个项目,年内实现38项。与此同时,大力整顿纪律、卫生,实行环境卫生包干,做到文明生产。
  1982年9月,提出《进一步搞好企业整顿工作的意见》,深入发动职工群众,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整顿领导班子、“双定”(定额、定员)、完善经济责任制为重点,努力全面完成年生产计划,把整顿引向深入。在整顿中,整顿和建设好领导班子,把整顿与贯彻落实《四个条例》,健全领导制度,认真执行党委领导、厂长指挥、民主管理的3项根本制度相结合;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相结合。在“双定”的同时,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整顿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管理的制度。在落实经济责任制中,规定全厂计酬金控制在平均工资30%以下,职工个人所得不封顶,多劳多得,调动了职工生产和厉行节约的积极性。
  济南卷烟厂被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列入整顿工作8个重点单位之一,1983年3月通过了整顿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附属工厂的建立自1976年起,济南卷烟厂先后成立的附属厂有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家属“五七”工厂(后改为济南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
  (一)济南再生丝加工厂1976年12月建立,为隶属济南卷烟厂独立核算的市属集体企业。有职工201人,其中工人197人,党支部书记赵玉英,厂长黄延荣。后隶属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和济南卷烟厂双重领导,党支部书记李春英、厂长黄延荣。从1977年6月开始利用卷烟下脚料,生产烟草薄片,并生产出口“灵芝”牌烟斗丝。1979年因烟叶丰收和烟草薄片质量不过关,停止生产烟草薄片。1982年,因“灵芝”牌烟斗丝属高亏损出口商品而停止生产,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停办。工人被分配到济南卷烟厂的生产车间,生产烟斗丝设备转到济南市黑虎泉西路小学。
  (二)济南卷烟厂职工家属“五七”工厂1980年初建立,是济南卷烟厂家属委员会负责管理的集体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始于由裴玉华、安淑芬、刘玉英负责组织职工家属回收和加工生产废料的生产组,成立“五七”工厂后,有66名家属和退休工人,主要是收集、整理、加工烟厂的包装废料、废纸、盘纸圈、废布带等废旧物资,所得收入40%上交济南卷烟厂。1980年9月,济南卷烟厂职工家属“五七”工厂改名为济南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除生产外,还经营商业,安置待业青年,由济南市郊区服务公司和济南卷烟厂双重领导。下设1个批发部,3个商店,1个饭店,15个生产组,党支部书记宋桂兰,副经理裴玉华。(三)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由济南卷烟厂和济南市东郊人民公社共同投资的联营烟厂。1980年10月开始建设,1981年12月建成投产,招收亦工亦农职工257人,厂长黄际合。1982年5月19日,济南卷烟厂党委和东郊人民公社党委联合下文成立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临时党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书记刘泽生,副书记黄际合,下设4个党支部,一支部书记彭宪岱,副书记辛开建;二支部书记吴振泉;三支部书记张富廷(兼);机关党支部书记赵玉英,副书记岳秋霞。1982年5月,国务院决定烟草专营,取消计划外烟厂。同年8月17日,济南市委书记魏坚毅到烟厂协调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并入济南卷烟厂一事,投资双方达成意向协议。9月19日双方签订协议,自1982年8月1日起济南卷烟厂东郊分厂并入济南卷烟厂。
  第六节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时期(1983~1992年)
  一、“三位一体”体制
  1982年5月,国务院对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83年1月18日,中共济南市委下文决定成立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与济南卷烟厂组成为“两位一体”的企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一个班子,两个牌子,定为县级单位,隶属于山东省烟草公司领导。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设正副书记2人,正副经理(厂长)5人,任命鲁守仁为党委书记,陈法德为经理(厂长),孙启芳为副书记,艾修义、聂培堂、宋仁如、寻兴华为副经理(副厂长)。
  同年1月,原隶属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的济南再生丝加工厂划归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卷烟厂)。同年3月10日,济南烟草分公司正式对外办公,同时成立销售经理部,完成了体制上的烟草产销合一。济南卷烟厂对外称为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局级单位),济南卷烟厂的主要办事机构都是济南烟草分公司的办事机构,济南卷烟厂生产的全部卷烟由济南烟草分公司销售经理部调拨。对外既称济南烟草分公司又称济南卷烟厂,职工岗位调动、变换也属内部调动,中层干部统一任命,集中统一管理。
  1984年2月14日,济南市烟草专卖局成立。同年3月31日,济南市委任命寻兴华为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卷烟厂)经理(厂长),孙其泽为党委副书记,陈法德为顾问。同年12月5日,山东省烟草公司任命寻兴华为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济南卷烟厂厂长,张洪东为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陈海军、钱锡荣、王佩云为副厂长,宋仁如为副经理、副局长。同日,孙其泽任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党委书记,张振国任工会主席(副厂级)。至此,在专卖体制下的“三位一体”新体制形成。
  1985年1月8~10日,召开中共济南卷烟厂第四届党代会。选举产生济南烟草分公司第一届、济南卷烟厂第四届委员会,孙其泽任书记。5月21日,山东省烟草公司下文任命张洪东为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济南卷烟厂厂长。山东省烟草公司党组决定李丽萍任中共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委员会副书记。1986年12月9日,中共山东省烟草公司党组决定:中共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委员会由9人组成,徐勤典任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李丽萍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振国任工会主席。同日,经山东省烟草公司研究决定:孙其泽为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济南卷烟厂厂长、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陈海军、王佩云、于长明为副厂长,张洪东、宋仁如为副经理、副局长,王思忠为总会计师(副厂级);钱锡荣为总工程师(副厂级)。
  济南市烟草专卖局、济南烟草分公司、济南卷烟厂都在一个党委领导下,党员和干部统一管理,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职工调动属于内部调动。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只设专卖科,与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的科室在业务上相对独立,只对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和上级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负责,即:济南市烟草专卖局与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合署办公。济南烟草分公司与济南卷烟厂的科室合署办公,除少数仅为卷烟生产服务的科室外,都是两个牌子,一套人员兼有管理县(市)公司的职能。
  1990年3月21日,陈毅力任济南卷烟厂副厂长,张克强任济南烟草公司副经理。同月31日,孙其泽任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党委书记。
  二、“三位一体”体制下的发展
  (一)组织机构济南烟草分公司组建前,济南卷烟厂内部机构共有22个科室,即党委厂部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工会、团委、保卫科、武装部、财务科、供销科、行政科、计划生育办公室、退委会、基建科、技术科、工程师办公室、设备科、教育科、企业整顿办公室、生产科、劳工科、检验科、安全环保科。
  1983年1月18日,成立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下设销售经理部。
  1984年3月2日,济南卷烟厂撤销设备科、工程师办公室,设立设备动力科。5月28日,济南烟草分公司撤销检验科、供销科、安全环保科,设立质量管理科、供应科。7月,济南市烟草专卖局设立专卖管理科。
  1985年2月24日,济南烟草分公司设立技术改造办公室。11月17日,成立老干部科。1986年1月2日,济南烟草分公司设立审计科,并将企业整顿办公室更名为企业管理科。6月22日,设立车辆管理科、司法科。
  1987年8月15日,济南烟草分公司撤销劳工科设立人事劳资科;撤销供应科和车辆管理科设立材料运输科和烟叶科、撤销生产计划科设立生产计划安全科、撤销设备动力科设立设备科和动力科、撤销行政科设立总务科,同时成立技术资料室,撤销司法科。10月,撤销生产计划安全科,恢复生产计划科;成立安全科;撤销质量管理科,恢复质量检验科;将企业管理科改为企业管理办公室。1988年5月,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机构调整,撤销党委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设立党建部。行政设立“六部一室”,负责人由副厂级领导担任,设立生产部(辖技术科、生产计划科、质量检验科、保卫科、安全科、一分厂、二分厂、三车间、枣精发酵车间);财务供应部(辖财务科、审计科、烟叶科、材料科、车辆管理科);设备动力部(辖设备科、动力科、机修车间);基建技改部(辖基建科、技术改造办公室);生活服务部(辖职工幼儿园、职工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劳动服务公司、总务科、家委会);销售部(辖业务科、各县公司)。销售经理部改为业务科。撤销教育科设立宣传教育中心。恢复车辆管理科。6月,专卖管理科更名为“专卖局办公室”。1989年2月26日,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成立商业财务科(隶属于销售部)。6月20日,设立情报档案室,撤销技术资料室。7月22日,成立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11月2日,将党建部改为政治工作部,恢复党委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隶属政治工作部。28日,将情报档案室改为情报档案科。
  1990年12月5日,山东省烟草公司批准济南卷烟厂设立工艺技术科和新产品开发研制中心,撤销技术科。
  1992年11月24日,济南卷烟厂进行机构改革,将原有46个科室精简为30个职能处室。
  (二)“950”技改工程1984年2月22日,济南卷烟厂制订并开始实施“1984~1985年技术改造行动方案”,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950万元,定名为“950”工程。该项目由国家经贸委经批准,山东省经委批准实施方案,1985年末全部建成,总投资1261万元。(三)政治工作十项制度1984年6月,党委为适应四化建设发展的要求,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制订了政治工作“十项制度”。这十项制度是:政工干部岗位责任制、政工干部考核评比制度、政工例会制度、职工思想定期分析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家访制度、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四)深化改革1984年,济南卷烟厂从管理体制、干部制度、分配制度和领导作风4个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同年7月,制订了《济南卷烟厂关于改革体制、改革分配制度的试行方案》及《基本生产车间定量指标考核办法(草)》、《济南卷烟厂关于制订和实行岗位系数的决定》、《济南卷烟厂关于承包单位(车间、部门)‘三权’的暂行规定》等3个附件,使企业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的实施更进一步。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管理制度、干部制度。济南卷烟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行政指挥系统的分级垂直负责制。改革干部制度,干部能上能下,能工能干,中层干部试行厂长任免和民主选举两种形式。科长、副科长人选由群众民主评议,推荐或自荐,由分管厂长提名,组织部门审查,党委研究通过,厂长任命。以后逐步过渡到厂长提名“组阁”。车间主任试行民主选举制。1987年开始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任,并进行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8年5月修订了《关于实行中层以上干部聘任制的规定》,明确了聘任条件、范围、程序、时间和待遇。同年8月,在机修车间实行公开招标竞争上岗聘任车间主任。1989年8月,实施《全员责任目标承包方案》。改革行政职能机构,一是精减机构,合并业务相近机构、重复机构。二是调整生产组织,将原一、二、三车间合并为一个大车间。车间内部纵向管理,即从原料投入到成品入库,形成包括制丝、卷支、包装3个工段在内的大轮班,由车间副主任带班。将最终产品经济效益指标承包给车间,车间承包给工段。三是改革财务管理体制,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财务科下设工业组、商业组、基层核算组和综合组。
  2.经济责任制。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济南卷烟厂从1979年起,实行经济责任制。至1984年,共进行了3次改革。1981年1月,在计时工资加奖金的基础上,实行超产节约奖,取得增产增收的实效。1982年2月,同济南市第一轻工业局签订“最终产品计件”的协议,对生产车间实行“任务包干联产计酬责任制”,即: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以“五定”、“五保”为主要内容,3种单价按件计酬;管理部门实行“联职联责定指标,百分考核定奖惩”的计奖方法。1984年5月,实行多种形式经济承包责任制。把全厂总目标分解,落实到车间、部门和班组、个人,初步做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形成纵横连锁的责任制体系,推动了生产的发展。
  3.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在改革中要求:科室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责任制。下级请示问题要3日内答复,紧急情况下当场决定,否则追究领导责任。工段长实行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处理本工段在设备、质量、纪律方面的问题。精简会议,召开全厂性中层干部会需厂领导批准,业务会可由业务员参加,会议决定的问题发会议纪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五)乐富门技术协作项目和“将军”烟的生产
  1984年10月,乐富门国际公共有限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接触,提出向中国一家卷烟厂无偿提供总额为250万美元技术援助和机器设备的合作建议方案,并签署备忘录。乐富门(新加坡)公司生产部人员赴郑州卷烟厂、长沙卷烟厂、济南卷烟厂考察后,12月19日选定山东省烟草公司及济南卷烟厂为合作对象,并得到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同意。
  1985年8月7日,在北京签署《关于乐富门国际公共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烟草公司及济南卷烟厂无偿提供机器设备和技术协助的合作协议》。1986年5月1日,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乐富门工程项目与“950”技术改造(“六五”技改)同步进行,1987年1月27日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完毕。通过“950”和乐富门项目实施,滤嘴烟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3万箱,硬盒滤嘴烟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箱。1987年2月16日,乐富门公司和济南卷烟厂共同设计开发出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将军”牌国际烤烟型滤嘴烟试生产。同年2月21日“将军”烟生产线剪彩。年内“将军”牌卷烟出口创汇,并被评为山东省1987年优秀新产品一等奖。
  (六)整党工作1984年12月,根据济南市委整党工作的安排,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被列入济南市首批整党单位。从19日起,成立整党办公室,主任孙其泽,副主任鲁守仁、曲秀凡,下设宣传组、调查组、整党组。党委开始整党工作。1985年5月21日,党委书记孙其泽代表党委作集体对照检查。5月26日,党员个人对照检查开始。9月9日,整党工作开始转入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阶段。10月12日,有343名党员予以登记,4名缓期登记。
  1986年3月18日,党委将整党中有关问题和处理情况报告山东省烟草公司党组。3月28日报告中共济南市委企业政治部申请整党验收。4月14日,济南市委企业政治部批复,整党工作结束。
  (七)企业升级1986年11月,济南卷烟厂制订《“七五”期间济南卷烟厂升级规划》,并报请山东省烟草公司同意。在企业升级中,围绕企业升级各项指标的落实,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节约降耗和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同年被山东省经委评为设备管理优秀单位,1987年济南卷烟厂被评为济南市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1988年5月,自查认为:在企业升级的10项指标中,全部达到省级先进企业标准,其中3项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标准。7月,济南卷烟厂等10家卷烟厂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1988年争创国家二级企业的计划,同时列入国家经委1988年全国大中型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达标企业计划内。根据上半年的自查,在10项指标中,7项已经达到或全年可以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年11月1日,济南卷烟厂被山东省政府评定为省级先进企业。
  1989年3月7~8日,山东省烟草公司对济南卷烟厂升为国家二级企业进行考核。4月10~1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进行了初审。6月9日,山东省经委对济南卷烟厂进行检查,一致认为济南卷烟厂企业升级的10项指标和基础工作达到了国家二级企业的标准和要求。8月1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准济南卷烟厂等5家烟厂为国家二级企业。(八)抗洪救灾1987年8月26日下午至27日凌晨,济南市连续遭受特大暴雨和龙卷风袭击,造成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灾害。济南卷烟厂东仓库、西仓库浸泡在一片洪水中,平均水深0.8米,最深处达1.2米。382个烟垛垛位底部两层烟包受水浸长达20小时,占总垛位的57.1%。从8月27日起,济南卷烟厂各级领导、职工群众全力抗洪救灾,车间工人下班后,翻垛抢救烟包和受损的丝束等物资。解放军驻济部队派官兵参加抢救烟叶和物资,山东省烟草系统也派人慰问。济南军区政委迟浩田、济南市委书记贺国强等到现场看望抗洪救灾的解放军官兵和济南卷烟厂职工。至9月4日,连续8天时间共抢救249个垛位,共计66308包烟叶,处理水湿烟包21217包,约1273吨。9月中旬,成立专业队,轮流参加抗洪救灾抢险,继续处理受灾物资,此项工作延续3个多月,至11月底结束。
  在“8·26”洪水灾害中,济南卷烟厂净损失烟叶1851.58吨,价值583.8万元。保险公司扣除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烟叶352.4吨,价值134.4万元和原存干霉烟叶41.6吨,价值3.4万元外,实际理赔烟叶损失额为446.1万元。所受损失少赔部分137.8万元,由济南卷烟厂报告山东省烟草公司,从济南卷烟厂营业外非正常损失中支出。
  同年9月12日,济南市委、济南市政府召开济南市抗洪救灾表彰大会,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销售经理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烟叶科马克义、一车间副主任丁国信被评为先进个人。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也表彰了抗洪救灾中涌现的32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
  (九)职称改革1987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精神,济南卷烟厂按照山东省烟草公司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成立职称评定领导小组,10人组成,孙其泽任组长,李丽萍任副组长,进行职称评定试点工作。
  1988年8月2日,经山东省烟草公司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济南卷烟厂42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85人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989年2月1日起,分别对227人、16人、29人进行技术职务聘任。3月6日,根据山东省烟草公司《关于职称改革扫尾工作的意见》,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申报了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教育系列高级3人、中级11人、初级2人。6月17日,10名具备技师条件的工人被聘任为工人技师,对已取得任职资格的离退休干部、脱产学习人员和已退居二线以及调离原专业岗位的专业干部不予聘任,但仍保留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搬迁会战1987年,济南市政府规划在济南卷烟厂北园路厂区东南方建设公路立交桥,占用部分厂区,影响到济南卷烟厂的发展。1988年2月,经济南市计委同意,在大桥路(现将军路)80号另择新址,征用原前王村、宋刘村土地13.73公顷修建新厂。
  1989年12月,厂区施工图设计完成,建设开始。1991年9月,设备开始安装。
  1992年6月,新厂区70000平方米的土建工程基本完工,设备安装完毕,具备了搬迁条件。同年7月1日下午,党委、厂部召开搬迁会战和设备检修动员大会,党委书记、厂长孙其泽作总动员。7月10日,9N工段先期搬至新厂,并开始生产。7月19日,仅用9个小时就将MK9-5、OPT-5、SASIB和无嘴烟生产设备,共54台(套)全部搬至新厂,提前3天完成任务。7月21日,原一分厂的滤嘴烟生产设备顺利地搬至二分厂。8月6日,生产“将军”烟的关键设备FOCKE350S安全运至新厂。高速机组搬至一分厂后,抢时间,争速度,在较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无嘴烟和嘴烟设备的检修任务,迅速投入正常生产。5000kg/h制丝线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了要求,具备了生产条件,投入三班运行。锅炉、配电和水、电、气、汽等公用设施已正常运转,交通、通讯、就餐、洗浴等后勤保障工作完善,经过全厂上下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搬迁会战任务。
  (十一)全面质量管理(TQC)1983年,济南卷烟厂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1985年,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1987年,为加强对TQC工作的领导,济南卷烟厂调整质量管理机构,TQC由厂长直接领导,成立厂、分厂(车间)的两级TQC领导小组,各部门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员,建立起TQC完整的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卷烟产品质量责任制》为主体的13项质量管理制度,并制订完善了产品标准、工艺技术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在推行TQC中,从1985年起,对全体干部工人进行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质量教育培训,培训面达94.99%,占全厂44.38%的职工获得了济南市TQC知识统考合格证书。在创优工作中,济南卷烟厂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开展“创优质、争一流”的质量优胜赛活动;针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发动群众开展QC小组活动。1988、1989两年共有23个QC小组取得成果,4个小组获山东烟草系统优秀QC小组称号,1个小组获山东省优秀QC小组称号。
  1988年,济南卷烟厂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山东省经济委员会评定为“推行TQC达标合格单位”,企业升级考核的3项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标准。
  (十二)特试企业1988年8月,济南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外部给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通过投标竞争,选择一批企业进行特别试验,简称特试企业。济南卷烟厂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投标申报超前改革特别试验企业。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完善企业内部竞争机制,增强企业应变能力、消化能力、承受能力,使企业能够承担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增强企业后劲,加速企业向外向型转变。
  当时,济南卷烟厂已是全国卷烟行业16个大型企业之一。产品行销全国17个省市。1987年销售额达3.8亿元,具备了进行超前改革试验的条件。济南卷烟厂于1988年9月向济南市体改委提交了《关于申报“特企”试验投标的报告》。9月14日,济南市特试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济南卷烟厂为首批特试企业,并由济南卷烟厂厂长、法人代表孙其泽和济南市体改委主任刘正宗签订了责任状。特试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与政府签订的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年终实现特试企业责任制投标目标,对在承包基础上增长的部分,可适当提高企业留利比例,或全部留给企业;允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还款能力,按规定向发行债券、股票、委托金融部门发行;允许按规定提奖比例,对内实行各种工程项目、原材料节约、原材料比价采购、推销滞销产品和大批量的产品等方面的承包,不需任何部门批准,只要厂长(经理)签名,企业盖章,银行可支付现金;减免工资调节税和奖金税;允许在现有基础上增提固定资产折旧的1%。所提取的全部折旧基金一律留给企业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并允许企业按销售额的1%提取技术开发基金;在保证完成国家指令性出口计划的前提下,允许自选口岸进口产品,对具备条件的特试企业优先赋予外贸出口自营权;特试企业完成出口创汇承包指标,其创汇额超出基数部分,在上交国家和省之后,90%留给企业,10%由市里统一使用;凡市里确定的超前改革的试验政策都先在特试企业试行,取得经验后推广。
  第七节集团体制下的济南卷烟厂(1992~2001年)
  一、组建烟草集团1992年7月15日,济南卷烟厂、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省烟草公司聊城分公司、临清卷烟厂4家企业协议组建济南烟草集团。同时成立组建济南烟草集团领导小组,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王琨任组长。同年8月,山东省烟草公司提出《组建济南烟草集团公司可行性报告》。8月12日,山东省烟草公司组织论证会。8月26日,起草《济南烟草集团章程》。9月15日,济南卷烟厂等4家企业通过章程。9月17日,山东省烟草公司将《可行性报告》和《章程》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
  10月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北京召开组建济南烟草集团论证会,总经理寻兴华主持会议,副局长金茂先,副总经理陈元勤及12个部、司、办领导参加会议。10月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意组建济南烟草集团公司的试点,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做好集团公司的可行性研究、申报、审批和注册登记工作。11月9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将组建济南烟草集团一事报告山东省体改委。11月19日,山东省体改委、山东省经委、山东省计委和山东省工商局在济南卷烟厂联合召开组建济南烟草集团现场论证会,研究组建济南烟草集团可行性报告和章程,对济南烟草集团公司的发展提出要求,并对工商注册给予指导。11月28日,山东省体改委、山东省经委、山东省计委联合下文《关于同意成立济南烟草集团公司的批复》,同意以济南卷烟厂、山东省烟草公司济南分公司为核心层,联合有关单位组建济南烟草集团,指出“济南烟草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烟草公司”。12月3日,中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批准组建中共济南烟草集团公司党组,由孙其泽、石继光、张克强、陈毅力4人组成,孙其泽任党组书记;批准济南烟草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任命孙其泽为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总经理(副厅级),石继光、张克强、陈毅力为副总经理。12月8日,按规定在济南市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12月22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法人执照,正式批准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成立。
  1993年1月6日,在济南明湖大酒店召开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成立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潘必兴,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怀远,山东省副省长马世忠,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王琨以及济南市副市长王丕俊等领导参加会议。潘必兴、王丕俊为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揭幕挂牌。
  二、集团体制下济南卷烟厂的发展
  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成立后,集团领导大多兼任济南卷烟厂的领导职务。济南卷烟厂对外仍称济南烟草分公司(卷烟厂),其职能处室行使集团职能,济南卷烟厂和济南烟草分公司同为集团中法人单位、紧密层骨干企业,各自有较大的独立性,仍为一个领导班子,一套机构,职工之间调动按内部调动办理,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
  1994年,德州卷烟厂、德州烟草分公司、泰安烟草分公司、莱芜烟草分公司4家企业加入集团,济南烟草集团公司含3个烟厂,5个分公司,32个县(市、区)公司,统管卷烟销区占全省三分之一,拥有职工9356人,固定资产103341万元,卷烟年生产能力75万箱。同年,济南卷烟厂加大多元开发力度,签约4项(其中,中外合资2项),共投资4157万元,征地18.8公顷。同年8月,济南卷烟厂与济南烟草分公司共同参股组建“济南九州经贸实业中心”,统管第三产业。年内,三产增加值385.28万元,安置富余人员44人,实现利税206.5万元。
  1995年1月,临沂烟草分公司、沂水卷烟厂、临沂复烤厂加入,集团公司有了可靠的烟叶种植基地,形成农工商一体的紧密型经济实体。3月,集团公司制订改制方案,开始改制。3月18日,集团公司取消济南卷烟厂法人资格,法人代表改为经营负责人。6月23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则同意实行母子公司的体制。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更名为“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更名为“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的结构为3个层次,即核心层、紧密层和半紧密层,济南卷烟厂属于核心层,核心层还包括德州卷烟厂、临清卷烟厂、济南烟草分公司及其6个县(市、区)公司,德州烟草分公司及其11个县(市、区)公司,聊城烟草分公司及其7个县(市)公司,泰安烟草分公司及其4个县(市)公司,莱芜烟草分公司及其2个市区公司。以上单位,包括济南卷烟厂,均取消法人资格,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负责人实行委托经营,集团母公司、子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紧密层由烟叶产区临沂烟草分公司及其所属的11个县(市、区)公司组成,紧密层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原沂水卷烟厂、临沂烟叶复烤厂取消法人资格,作为临沂烟草分公司改制后下属单位。半紧密层由济南九州经贸实业中心及其它核心层企业参股的集体企业组成,具有法人资格。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体制采用“直线职能制”,内部实行分级管理。济南卷烟厂等核心层企业的管理方式是(集团)公司—市(地)所在地分公司—市(地)区域内的分公司,其中,工商合一的企业对外仍是“两块牌子”,对内是一个企业。
  7月17日,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由9人组成的董事会,董事长孙其泽。10月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意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汇友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更名为“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厂长孙其泽。10月13日,集团公司公布济南卷烟厂职能处室中22个分别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管理,行使双重职能,另有8个仍作为济南卷烟厂处室。10月26日,集团公司在济南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济南卷烟厂随即进行了注册。12月18日,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运行,改制工作完成。通过这次改制,取消集团公司内43个成员单位法人资格,相应成立各级分公司,设立济南供销公司、临沂分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至此,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有职工10142名,年产卷烟能力90万箱,固定资产原值142909万元,净值121436万元。
  1996年初,济南卷烟厂实施“节约降耗”、“价格拉动”、“打叶复烤”、“新产品开发”四项工程。“节约降耗”:烟叶单耗降为41.2公斤,创历史最好水平,比上年节约1263万元;盘纸单耗3323米,下降38米;嘴棒单耗8542支,下降30支。“价格拉动”:稳步提高名优卷烟价格,弥补原辅材料提价损失,全年增收1000万元。“打叶复烤”:采取原烟打叶复烤新工艺,提高烟叶品质,降低费用,全年复烤20825吨烟叶,实现利润301万元。“新产品开发”:开发新产品7个,推动产品的更新,集团1996年销售新产品2084箱,创利税2237万元,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7年,济南卷烟厂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和评定。同年4月16日,聘任刘杰为济南卷烟厂副厂长,同月22日,改聘为济南烟草分公司副经理。5月,开始实施“903811”系统管理工程。
  1998年3月19日,济南卷烟厂制定《开展企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经十二届四次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同时成立由13人组成的企业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孙其泽,副组长张克强、陈毅力。通过活动,完善了经济责任制体系,健全了财务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改进活动的组织领导体系,使质量控制达到“三快一早”(快发现,快反馈,快纠正,早预防)。8月7日,中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下文:张富廷任中共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委员会书记;孟令权任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振国为工会主席。8月8日,张富廷任济南卷烟厂厂长,段玲、赵宝忠任副厂长,钱锡荣任总工程师。9月19日,集团公司党组批准厂党委由张富廷、孟令权、段玲、王洪祥、蒋海岩、赵宝忠、张振国7人组成,张富廷任书记,孟令权任副书记。同日,聘任蒋海岩、王洪祥为副厂长。
  同年10月,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根据专业化、集约化的原则,民主决策,统筹兼顾,将原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内卷烟产业所占用的净资产连同相关负债划转集中,重组为专营卷烟生产业务的新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烟草专卖局、济南烟草分公司、济南卷烟厂“三位一体”体制解体,实现了企业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分离,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
  重组后,集团公司总资产22.7亿元,负债7.4亿元,净资产15.3亿元。所有管理人员的岗位(职务)一律不与行政级别对应,不设助理,原职务级别和身份一律装入档案,企业所有人员一律成为公司员工。人员管理坚持“育人重于用人”,建立双向选择的劳动人事制度和用人激励制度,对所有管理人员实施动态管理。集团公司在改制后是受《公司法》约束下的公司制企业,董事会成员分别由出资方和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派出,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改制后的总裁层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挥执行机构的作用。在这次改制中,济南卷烟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借鉴“系统最优”的理论,将管理中心下移,设有处室、部门15个。具有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卷烟厂双重职能的处室、部门14个,编制定员201人。同时设有生产一部(6个车间),生产二部(4个车间)。
  1999年8月1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更名为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卷烟厂。同年10月12日,新疆卷烟厂加入将军集团。
  2000年4月,鉴于济南卷烟厂已取消法人资格,原劳动合同中的济南卷烟厂员工部分进入新的实体企业工作,并与其形成新的劳动关系,济南卷烟厂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同年5月,集团公司总裁陈毅力调任山东省烟草公司副经理。8月9日,山东省烟草公司任命张富廷为集团公司总裁。9月26日,成立将军经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济南卷烟厂原辅材料和卷烟产品在工业环节的调拨。2000年,济南卷烟厂生产卷烟65.86万箱,工业销售收入17.6亿元,工商利税12.3亿元,工商利润4.2亿元,卷烟质量在国家局和省局(公司)二级站抽检合格率为100%。
  2001年1月10日,集团公司对将军经贸公司进行重组,由将军集团公司控股,经贸公司与集团所属的多元化企业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关闭德州、临清、沂水三厂制丝线,由工厂建制转为车间建制。成立集团公司产业结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配方、统一供应、统一牌号”。山东—乐富门烟草公司的中方股份交由将军集团公司,归属集团公司管理。
  第八节现状及展望
  一、现状
  2001年末,济南卷烟厂厂长段玲,党委书记孟令权,副厂长王洪祥、蒋海岩、赵宝忠,工会主席张振国。职工总数为1564人,其中女职工574人,占职工总数的36.7%;按职工构成分类:生产工人989人,专业技术人员460人,管理及服务人员575人。设置处室17个,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处、企业策划处、财务处、会计处、审计处、生产信息管理处、工艺技术处、质量管理处、综合信息处、技术装备处、安全保卫处、技术中心、实业处、政治工作处、纪检监察处、工会。生产设两部,10个生产车间,其中生产一部6个车间,分别是烟叶准备车间、制丝车间、膨胀丝车间、薄片车间、储供丝车间、动力车间;生产二部4个车间,分别是全包车间、硬盒车间、装封箱车间、成型车间。
  全厂共有专用设备443台(套),其中引进设备107台(套),占全部总设备的24.2%;有8000kg/h片烟投料生产线和2000kg/h制丝线各1条;570kg/h膨胀烟丝线1条;薄片生产线4条。高速卷接包机组45台(套),年生产能力74万箱,固定资产原值17.9亿元,净值9.79亿元。
  主要生产“将军”、“大鸡”、“琥珀”、“九州”4大系列卷烟。新开发生产了精品“将军”、11mg低焦油“将军”、薄荷型“齐鲁”、新品“琥珀”、亮银“将军”牌等8个新品种,其中“大鸡”牌(醇香精品)年产量已超过4000箱。“将军”、“大鸡”牌卷烟被评为省优、行优名牌产品,其中,“将军”牌卷烟为国优产品,累计出口创汇3800万美元。全年生产卷烟60.5万箱,工业总产值168401万元,工业利税115683万元,工业利润14873万元,卷烟质量经国家局抽检合格率为100%,安全生产实现“五无”。主要物耗指标:烟叶单耗36.25公斤,盘纸单耗3259米,嘴棒单耗8430支,万元产值耗能源127.1千克。
  二、“十五”发展前景
  “十五”期末,力争发展成为年产卷烟80万箱的大型卷烟加工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知名度。
  产品结构。到2005年,烤烟型卷烟占88%,混合型卷烟占12%。其中,一类烟达到20万箱,占总量的20%;二类烟达到30万箱,占总量的30%;三类烟达到35万箱,占总量的35%;四类烟15万箱以下,不超过总量的15%。重点培育“将军”、“大鸡”两个知名品牌。
  卷烟销售。到2005年,卷烟销量达到100万箱,其中省内销售80万箱,省外销售20万箱;将军系列卷烟20万箱,大鸡系列卷烟50万箱,其它30万箱。省内市场占有率力争达到33%,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4%。省内设置3个销售区域,17个销售地区,140个网点;省外设置3个销售区域,20个销售地区,80个网点。
  技术开发。到2005年,开发2至3个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低焦油烤烟型和混合型产品;力争用1至2年的时间将技术中心由行业级提升为国家级技术中心水平;使高级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企业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产品质量。到2005年,一、二级站的产品抽检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2001年不低于95%,逐年递增0.5个百分点。
  技术装备。对制丝生产线进行改造,淘汰原制丝设备,改造成为8000kg/h一头二尾的片烟投料制丝线,叶丝、梗丝在线膨胀设备,准备引进国际水平的在线膨胀系统,全线实施计算机集中监控;建设15000平方米的科研技术中心;扩建2座各15000平方米的烟叶醇化库,逐步取消露天库;新建成品自动化配送中心9200平方米,实现从烟叶、原辅材料配送到成品销售的物流自动化系统。
  国际化经营。国际市场规模巨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吸烟人数众多,济南卷烟厂的海外发展重点是亚洲、东欧及中东地区。到2005年,卷烟出口累计达5万箱,出口创汇总额达到1500万美元。
  原料供应。对云南烟叶进行筛选,确定定点单位,实行合同化采购,到2005年,云南烟叶采购达到7000吨;进口烟叶达到4000吨。投入资金24500万元用于烟叶基地的开发。
  安全目标。实现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甲方责任交通事故、负伤率控制在2‰以内。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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