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国前的济南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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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3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建国前的济南卷烟厂
分类号: F426.89
页数: 7
页码: 33-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建国前的济南卷烟厂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东裕隆烟草公司时期、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时期、山东异地烟草公司时期、济南烟厂时期等。
关键词: 济南市 卷烟厂 建国前

内容

第一节 东裕隆烟草公司时期(1928 ~1939年)
  一、东裕隆烟草公司的成立
  北洋东裕隆烟草公司成立于1928年,是济南第一家机制卷烟企业,距今(2001年)已有73年历史。据《济南市志·大事记》记载:“1928年(民国十七年)东莱银行行长、济南商埠商会会长于耀西出资改组东裕隆榨油厂,创办东裕隆烟草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工人160余人。”投资人东莱银行行长于耀西,办烟厂前曾投资成丰面粉厂2万元,后退出股金,转向卷烟业。于耀西购买位于原经二路纬六路220号的一个歇业的榨油厂的房产(4层砖木结构的楼房,占地面积1940平方米)和榨油设备,准备恢复榨油生产。时因农业歉收,花生米价格猛涨,榨油无利可图,榨油厂无法经营,于耀西将榨油设备封存。当时天津卷烟业兴旺,利润可观,于耀西遂购置卷烟设备,招收工人,成立北洋东裕隆烟草公司,生产机制卷烟。1928年秋筹办烟厂,次年正式生产“嘉禾”牌卷烟,结束了济南只有手工卷烟的历史,这是济南卷烟厂历史的发端。
  二、东裕隆烟草公司的生产经营
  北洋东裕隆烟草公司主要生产“嘉禾”、“斗鸡”、“进德会”、“华北”、“大明湖”牌5种牌号的卷烟,分为10支小盒装和50支大盒装两种包装规格。据1930年1月《济南市政月刊》2卷1期《济南市工厂调查表》刊载:1929年“东裕隆烟草公司投资总额2万元,月出70箱,生产‘嘉禾’牌等5种卷烟,月需烟叶1300磅,工人:男35人、女45人,每月平均工资24元,每日工作8小时”。这是东裕隆烟草公司生产情况的最早记载。北洋东裕隆烟草公司总经理于耀西,经理耿林福。1933年,北洋东裕隆烟草公司更名为华北东裕隆烟草公司。总经理于耀西,经理齐济斋,副经理王济川,生产技术厂长赵子勤,会计李孝先、牟景洛。当时生产布局:一楼装有切烟机、烘烟机并设手工抽梗工序;二楼装有两台卷烟机;三楼为手工包装工序。抽梗和包装工序最多时有计件临时工240余人,全部是女工,多为十几岁的女孩。每日两班生产,白班从7时至15时;中班从15时至23时,日产24小箱,折合12箱卷烟。1934年,东裕隆烟草公司的投资数额、工人总数和卷烟产量,均为济南同期几个民营烟厂之首。
  华北东裕隆烟草公司主要生产“大明湖”牌香烟。分为加烟精(鸦片)和不加烟精两种,烟丝制作一样,价格不同。“大明湖”牌香烟一箱(5万支)售价100多块银元,需按60%交税。当时,山东省的卷烟税收由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的师长们派员分别坐厂收税,东裕隆烟草公司由师长孙桐萱派人驻厂。当时各个烟厂表面盈利不大,有的甚至亏损,但实际上卷烟所得甚丰,生产经营卷烟的赚钱诀窍在于偷税。东裕隆烟草公司私刻纳税印鉴,趁夜间将偷税卷烟偷运出厂,天亮前送往城顶(现共青团路)的烟店销售。由于驻厂税收员收受资方贿赂,对此装聋作哑,不予过问。因此,东裕隆烟草公司实际产量比报税产量大得多。
  东裕隆烟草公司自行在青州一带采购所需烟叶,所用商标纸和条包装由青岛祥瑞行印刷厂印制。所产卷烟全部由本市烟行、烟店代销,其中多数由烟行转销外地。据《中国实业志》记载:“东裕隆烟草公司生产的卷烟销省内济宁、滕县、兖州、泰安、潍县、青州等地。东裕隆有‘斗鸡’、‘大明湖’两种商标,50支装者每盒八分五厘,10支装者每盒三分”。
  东裕隆烟草公司职工月薪从一元到八十元不等,经理为七八十元;职员十四五元,最高三四十元;卷烟技工满徒二十元,最高三十到五十元;学员的工资每月只有一元。手工计件的临时工人,日平均工资一元。正式职工主要是资方亲朋或技术工人。他们待遇相对较好,过年发双薪,年终有分红,生产淡季还可带薪探亲。除领用工装、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外,还可在厂里搭伙就餐,并可使用厂内澡堂。普通工人,特别是临时工,不仅无权享受这些待遇,下班时还被搜身,而且动辄就被开除,工作、生活均无保障。
  三、东裕隆烟草公司的工人纠纷事件
  1930年4月,东裕隆烟草公司因发生工人纠纷而罢工。起因是由国民党市党部民众训练会派往该厂的工会指导员王丞基挑动所致。由于王丞基作祟,厂方开除女工李秀花。李秀花不服,遂与女工路秀英、王兰英、江爱珍、贾秀兰、梁玉兰等人于4月17日向资方进行说理斗争,联合提出让李秀花复工且待遇不变的要求。王丞基挑动王桂卿等工人阻止李秀花进厂,并要求资方辞退李秀花、路秀英等人。4月18日,两派工人争执不休,发生了武斗,王桂卿受伤被送入医院,另外两个女工由厂方送进医院。由于发生了纠纷事件,工人们便自行停产罢工。
  国民党济南市党部得知消息后,当即发函转呈济南市公安局,欲将李秀花等人关押。4月19日,派科长许德禧对东裕隆烟草公司全体工人训话,威胁工人不准无故停工,一律上班生产,并责令:一、殴打事件由经理耿林福呈报社会局;二、工人冲突事件由工会呈请市党部处理;三、东裕隆经理有管理权,工人要遵守规矩,不准在工作时间有意外行动。4月20日,国民党市党部委员方子英出面把李秀花、王桂卿驱逐出厂,开除工职,不准使用。要求资方对其他工人严加管束,严加训斥,严加防范。并威胁工人,“如再怙恶不悛,即行逮捕关押,以儆刁顽”。东裕隆烟草公司工人纠纷事件在1930年(民国19年)4月《济南市政月刊》2卷4期有披露。
  四、东裕隆烟草公司迁厂事件
  1933年后,外商英美烟公司采取种种手段打击中国卷烟业。一方面成立“稽查局”调查各地民营烟厂的情况,如:每日派人在东裕隆烟草公司守候,暗中清点出厂卷烟数量,并与内线提供的产量相核对。他们还采取降价、赊销、倾销以及假冒民营烟厂产品、败坏其声誉等手段倾轧民营烟厂。另一方面,买通税务机关,强令民营烟厂改进装潢,否则不准出厂,以此提高卷烟成本。英美烟公司还行贿国民党当局,增加民营烟厂赋税,将税收增加4~5倍,使其无法经营。
  1934年,在华英美烟公司改为颐中烟草运销有限公司,夺得在华市场,吸收官僚资本,收买国民党政府官员,并通过法令,强令全国中小城市民营烟厂迁往青岛、汉口、天津三地,否则不准生产。东裕隆烟草公司和济南的几个民营烟厂接到迁厂命令。以于耀西为首,在地方法院打官司,反对迁厂天津,官司旷日持久。1935年后,东裕隆烟草公司由于受到种种挟制,生产时断时续,资金枯竭,入不敷出,无力迁厂又不准在当地生产,于1937年被迫停工。同年底,日本侵略者占领济南,迁厂之事作罢。1938年继续停工。1939年,被日商强行收购。
  五、东裕隆烟草公司创办人于耀西
  于耀西,1889年生于山东省海阳县寨前村,农民出身。1905年,在烟台学生意。1909年,在济南山东商业银行任出纳。1918年,任东莱银行济南分行行长(东莱银行1918年创办,投资200万元,资本在当时山东省银行业占第5位),后任东莱银行行长、济南商埠商会会长。
  1928年,投资卷烟业,兴办东裕隆烟草公司。同年,日本侵略者攻占济南,“五三”惨案发生。6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迁往泰安。于耀西与何宗莲、刘向忱、李月楼、孟荫轩等人组织维持会,于耀西任副会长,以济南总商会和商埠商会的名义张贴“安民告示”,为日本侵略者效力。1929年4月,国民党省党部迁回济南,国民党省党部逮捕于耀西等“维持会”成员。同年7月,商埠商会被查封,商会的耿仁甫、李梦衍、解心斋等人组织“商民”游行,要求释放于耀西,收回商会。国民党市党部方子英则组织“商民协会”游行,提出“打倒于耀西,烧毁商会帐簿”的口号。1930年初,蒋、冯、阎军阀混战,冯玉祥和阎锡山的晋军联合攻占济南,于耀西由人保释出狱,逃往天津租界,从此,脱离政界、商界,专心开办烟厂,经营卷烟。
  1935年12月7日,于耀西因脑溢血病逝,终年46岁。
  附:与东裕隆烟草公司同期的济南各卷烟企业
   除东裕隆烟草公司外,在济南建立的卷烟企业还有铭昌、鲁安、华通、成安4家,经营比较好的是铭昌、鲁安两家。
  铭昌烟厂 1931年创办,厂址在原经六路101号。经理刘子元,由福盛堂东家焦匡九为股东,投资1万元。有华旗卷烟机2台、10寸切丝机2台、压梗机1台、磨刀机2台,还有薰烟机等设备。主要生产牌号有:“裕国”、“四民”、“自行车”、“又一新”,其中,“裕国”牌卷烟销路最好。建厂初,有职员和技工10人,临时工50人,后增至130人,最多达到300余人,平均日产7箱卷烟。生产旺季,铭昌烟厂两班生产,日产卷烟10箱。工人月工资最高80元,最低50元。1937年,有工人98人,生产卷烟900箱,价值67000余元,行销山东、河北一带。
   鲁安烟草公司 1933年创办,地址在原经三路纬二路99号,经理王子宾,有卷烟机2台,10寸切丝机、压梗机、搅匀机、烤烟机、蒸烟机、立式小锅炉、电动机等设备。日产卷烟7箱,年产约400箱,主要卷烟牌号有:“鲁安”、“四方”、“趵突泉”、“孔林”、“三贤”、“月台”等。产品行销鲁北、鲁西、胶东和河北省等地区。1937年,鲁安烟草公司生产卷烟1810箱,职工130余人(多为计件临时工),工人最高工资60元,最低4元。
  华通烟厂 1934年,张步卿投资1万元创办,有卷烟机1台,职工68人。
  成安烟厂 1934年,张平孚创办。
  1928年至1934年,济南共有机制卷烟企业5家。其中的华通、成安两家烟厂断续生产,成安烟厂没有设备,借用卷烟机生产卷烟,后转为卷烟代销商。至1936年,华通、成安两家烟厂破产倒闭。
  第二节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时期( 1939~ 1945 年)
  一、东亚烟草株式会社控制济南卷烟业
  1939年,日本侵略者为了进一步对我国进行经济掠夺,将济南的工厂、企业委托日商会社经营,强行搞所谓的“中日合作”和“让渡”。日本烟草托拉斯“中华烟草株式会社”下属“华北东亚烟草株式会社”(设在天津),由青岛派人到济南强行收购烟厂,东裕隆烟草公司作价20000元(伪联合银行券,下同),铭昌烟厂作价10000元,鲁安烟草公司作价5000元。在东裕隆烟草公司原址组建华北东亚烟草株式会社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由日本人管理。从1940年起生产卷烟。1941年鲁安、铭昌烟厂的设备迁入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并从天津调入卷烟机等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成为济南市惟一的机制卷烟企业。
  1942年6月,日伪政权制订了《物价紧急对策纲要》,公布各类物资的“适正价格”以及各项“移出入”的许可办法等规定。在《防止物资流向匪区实施要领》中,对包括烟草在内的12大项物资进行严加控制。此后,又宣布“禁止流通”和实行“配给制”。1943年,由于对卷烟实行控制,致使“纸烟店中买不到纸烟”。对机制卷烟的控制,造成手工卷烟的畸形发展,至年底,济南市手工卷烟登记的达175户共397人,拥有资金89680元。
  二、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的生产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由日本人管理。经理先后为曾田、江口、村上敏雄。制丝、卷支工长为金野,包装工长为山中。负责配方工艺的为竹内满作,仓库管理为神山(仓库设在厂外五里沟西边)。此外,还有一个门卫和一个负责统计的女职员,共7名日本人。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有职工130余人,日产卷烟20~30箱(5万支,大木箱装)。主要牌号有“金枪”(硬盒、10支装)、“北海”(商标主图为双龙、软盒20支装)。此外,还生产“三羊”、“桃园”、“如意”等牌号卷烟。生产布局:一楼为制丝和卷烟工序,二楼为包装工序。主要生产设备有卷烟机7台、切丝机2台、磨刀机1台、压梗机1台、干冷机1台、立式锅炉1台,全部设备价值652.5万元(伪联合银行券,下同)。东亚烟草公司除原东裕隆公司房产外,还在济南南部购得土地210坪(约折693平方米)和楼房1栋(价值850万元)。卷烟生产的工序管理由中国人负责,制丝工序刘德才,卷烟工序别经元,包装工序王秀惠。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的生产工艺极为简单,将大桶装原烟喷水润湿后,经抽梗、切丝、加香、梗丝掺兑、烘丝、卷制、手工包装7道工艺,制成成品。抽梗和包装为手工操作,实行计件工资制。卷烟成品全部由东亚株式会社调拨销售。当时,“金枪”牌卷烟每箱售价18000元(1945年价格,下同),“北海”牌卷烟每箱售价5500元。
  三、日本帝国主义对卷烟工人的压迫
  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中国后,恣意残杀、奴役中国人民,不仅掠夺中国富饶的资源,还通过使用廉价劳动力攫取更大的财富。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的卷烟工人同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一)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早上8点上班,但规定提前10分钟开门进厂,超过时间不准进厂,还要扣罚工人全月工资,工人只好早早到厂门口等候。进厂时,要在厂门口排队向日本人请安,下班后又要向日本人鞠躬。稍有怠慢,就遭日本门卫拳打脚踢,还要在大门一旁罚跪。工人每天下班时,都要在厂门里排队接受搜身检查,如果搜出东西,就被打得死去活来,还要送日本宪兵队惩治。
  (二)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的工人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终年不休班,收入却非常低,一般工人每月只领伪联合银行券一元左右和配给玉米面二三十斤,卷烟技工每月也只有两三块钱和三四十斤玉米面,配给的也常是一些发了霉的玉米面,工人的一月所得,难以维持全家生活。日本人动辄处罚工人,有一次厂里丢失了马达,几个工人被逼得逃离济南,不敢回来。有个掏粪人在厕所拾了一小包散烟,被日本人发现后,捆绑起来,打得遍体鳞伤,还让工人们一个一个地去对认,要找出是谁给的烟。女工李贵芝有身孕,不让搜身,日本人就抓住头发扇耳光。木匠李某被日本人诬为偷东西的,送到日本宪兵队,从此下落不明。当时,工人劳动保护条件很差,有个姓王的工人爬到天杠上接皮带,日本人不让停车,结果被皮带缠身,胳膊被别断致残。
   四、卷烟工人的斗争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的工人开展过两次罢工斗争。1941年夏天,包装女工因要求增资罢工半天。日本人为破坏罢工,把包烟的女工关进仓库,调抽梗的女工去包烟,因为她们不会包烟,使日本人很无奈,只好答应给包装女工增加16%的工资,罢工基本上取得胜利。1943年春天,因物价飞涨,工人生活难以为继。工人别经元等人拉下电闸,自行停工,并要求增资。日本人答应加薪,还发一部分粮食代为工资。但是,复工后只给几个管事的增加工资,工人分文未得。不久以丢失盘纸为借口,把罢工的领头人别经元送到日本宪兵队严刑拷打,致使别经元数月卧床。
  第三节 山东第一烟草公司时期(1945~1948年)
  一、山东第一烟草公司的成立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成立“山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接收原日伪所属工业企业。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在“接收”中,接管了原日伪经营的济南制冰、造纸、卷烟、酿造4个厂,组成“志成企业公司”。
  1945年11月3日,国民党山东省党部派民运干事卜明甫接收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11月21日,成立山东第一烟草公司,经理孔裕庭。1946年3月22日又委派刘绳武为山东第一烟草公司监察。
  山东第一烟草公司在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原址生产卷烟。下设业务课、制造课、总务课。经理孔裕庭原是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秘书、党务督导员;副经理赵明源、卜明甫。其他主要职员有总务主任孔子清、制造主任徐松圃、营业主任陈毅,共有办事员11名。孔裕庭之后,由山东省银行副经理赵翔林兼任山东第一烟草公司经理,鹿崇文为副经理,总务课长李东璞,生产课长高镇西,供销课长邢某,会计主任陈其昌,仓库主任李若瞻。山东第一烟草公司的出品部负责卷烟生产,分为企划、配料、卷制、包装4部分,设大组长负责,分别是:配料刘德才、卷制别经元、包装王玉惠。山东第一烟草公司有职工约430人,日产卷烟最高40箱,职工佩戴白字蓝底“山东第一烟草公司”徽章。
  1946年,济南有大中、瑞昌、永年等8家烟厂开业,后又有大陆、国华等烟厂设立,济南先后申请登记的小烟厂共46家。其中有的烟厂没有卷烟设备;有的既无厂房又无设备,甚至几个小烟厂使用1台卷烟机,生产能力低下,加上当时进口的盘纸昂贵且奇缺,有的烟厂开业几个月便停业了。至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尚余17家民营烟厂,其中13家主要私营烟厂是:大中烟厂、永年烟厂、建中烟厂、恒兴泰烟厂、瑞昌烟厂、裕东烟厂、新中烟厂、博大烟厂、华光烟厂、国华烟厂、宏丰烟厂、大陆烟厂、实业烟厂。
  二、山东第一烟草公司的变革
  1946年8月29日,山东第一烟草公司奉山东省社会经济建设促进会命令,改名为山东第一造烟厂,经理为鹿崇文。
  1947年7月,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通过法令,将原日伪在华工业企业统辖名下。山东成立了“齐鲁企业股份公司”筹备处,济南设立分处,统管第一造纸厂、第一酿造厂、第一面粉厂、第一造烟厂和第一制冰厂5个厂。第一造烟厂经理徐若亭,副经理杨潜斋,总务课长杨某,生产课长陈鹏九,副课长齐哲生,会计兼营业主任孙培章,现金出纳兼仓库负责人柴某。
  1947年10月24日,国民党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第1946号训令,在济南筹办兴济企业公司。同年11月1日,兴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成立,主任邵履钧。接收齐鲁公司筹备处济南分处所辖的济南面粉、酿造、卷烟、造纸、制冰5个厂。原第一造烟厂改为济南制烟厂,经理徐若亭。
   三、山东第一造烟厂的生产状况
  山东第一烟草公司和山东第一造烟厂时期,生产卷烟的设备全部为接收的东亚烟草公司的设备。计有:压梗机1台、切丝机2台,烘干机1台、卷烟机7台。厂房系租赁原东裕隆的厂房(虽被日本人强占,产权仍归东裕隆资方于耀西之妻王宇文所有)。由于原材料紧缺,供电不足,生产极不正常。1948年,日产量最多十几箱,最少仅几箱。主要生产牌号有:“勋章”、“铁锚”、“标准”、“金鼠”、“飞马”。生产原料除本省烟叶外,还使用美国进口烟叶。盘纸全部是使用美国进口大罗纹纸,这种盘纸价格昂贵,每盘6000米,价值黄金1两(31.25克),还经常因盘纸短缺而停产。在配方上,除加入香料、糖精外,还添加甘油、柯麦林、佛及尼、酒精、烟精和柠檬酸。所生产卷烟全部由天增利等烟号代销。1947年后,胶济铁路、津浦铁路因战争中断,烟叶等生产原料运输困难,遂使用质次烟叶,甚至使用霉变烟叶,造成卷烟内在质量下降,黑灰截火,加上英美烟公司倾轧和民营小烟厂竞争,致使卷烟库存积压,厂方以此为由裁减职工,实行减员减薪或停薪留职。生产用的原料和设备、备件经常被盗卖,厂中经济拮据,甚至靠卖烟叶维持。烟厂越办越糟,工人大多被裁。1946年末,职工由原来400余人减至195人,1948年仅剩75人。1946年平均日产卷烟20箱,1948年日产仅7箱。
  四、卷烟工人的罢工斗争
  国民党统治时期,卷烟工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压迫的斗争多为自发,大小罢工和斗争共有7次。(一)烟厂女工反对发展国民党党员的斗争。1946年4月,第一烟草公司奉国民党山东省党部的指令,在烟厂进行国民党员登记,并成立第四区分部,直属国民党山东省党部。赵翔林为书记,鹿崇文为副书记,刘文轩为专职党务人员(同年11月代组织委员)。1946年6月,因缺煤停电,烟厂停产达75天。刘文轩以国民党区分部宣传委员名义,以学习文化、演讲为名组织工人百余人,并以加入国民党有工作、有保障为诱饵,发展国民党党员两批,第一批15人(职员),第二批29人(男工人)。1946年7月底,刘文轩又以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名义,在济南大华电影院召开新党员宣誓大会。其后,刘文轩到女工家中动员女工加入国民党。因其行为不轨被女工们联合告到厂里。当时,正值经理赵翔林争名夺权,于是将刘文轩除名,所发展国民党员,只交了两张相片、两角钱,没有组织活动。
  (二)工人反对搜身的斗争。当时,工人下班后要接受搜身检查。1947年冬季的一天,工人因雪大天寒拒绝搜身,生产课长陈鹏九见状痛骂工人,引发工人们的强烈不满,工人们决定罢工。次日,工人找到陈鹏九说理,陈惮于众怒,连续几天不敢露面,工人们也停工数日。后经理徐若亭出面向工人赔礼道歉,劝说工人复工。几个月后,厂方借口经营困难,将几名带头罢工的工人辞退。
  (三)经济目的罢工。1946年底,工人要求年终发双薪。厂方以经营不利拒绝。发薪时却让工人在两张工资表上签字盖章,企图营私舞弊、克扣工人。为此,男工带头罢工,女工响应,罢工坚持一天,终使厂里答应增发半薪,每人发两条烟,罢工取得胜利。
  1947年夏天,因物价飞涨,部分女工为要求增资而罢工,工人把头王玉惠从中破坏,威逼女工干活,厂方将提出增资的女工开除厂籍,罢工失败。
   此外,卷烟工人还有其它形式的斗争。如:怠工、惩治小把头等。
  第四节 济南烟厂时期( 1948~1949 年)
  一、接管济南制烟厂
  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济 南特别市军管会接管兴济企业公司济南制烟厂。代 表军管会接收烟厂的是周维之、林某,代表济南制烟 厂交接的是原生产课长陈鹏九、会计主任孙培章。 接管后原职员只保留生产统计兼烟叶配方员王辅 卿、包装材料统计员张兆良、黄烟仓库和成品仓库保管员张汉三、总务课管伙食的刘雨亭4人。
  1948年9月28日,军管会将烟厂移交华东工商部从利华烟草公司派来的干部黎明辉。10月,利华烟草公司任命余凤龙为经理,黎明辉为副经理,烟厂更名为济南烟厂,组织工人恢复生产。
  二、济南烟厂的隶属关系
  在济南、青州(益都)解放前,解放区的几个小卷烟厂,由华东工商部专卖科管理。1948年5月,原山东军区所属的大鸡烟厂(分两个厂,主要生产“鸡牌”香烟,一厂由余凤龙任厂长,二厂由黎明辉任厂长),原直属新四军军部的新群烟厂(主要生产“飞马”牌香烟),原苏北军区所属的金虎烟厂,原滨海军区所属的进步烟厂(主要生产“金牛”牌香烟)以及原渤海行署所属的兴鲁烟草公司(经理张希贤、监委王云和)合并成立利华烟草公司,地址位于青州宋家大楼,经理熊修武,副经理唐恭才、余凤龙。济南解放后,利华烟草公司迁至济南,同年11月,改为山东省烟草公司,分管济南烟厂和青州、德州、沙河、滕县4个烟厂。
  1949年1月1日,山东省工商管理局改为山东烟酒产销管理局,由华东工商部划归山东省财政厅管理。该局从青州迁来济南,地址在原大陆银行,局长牟跃东,副局长张鹤村。山东烟酒产销管理局下设山东省烟草公司和4个酿酒分公司。山东省烟草公司设在经二路纬八路,经理张日义,副经理唐恭才,监委熊修武。山东省烟草公司下设六大部:人事部(主任茆仁中)、会计部(主任马复生)、秘书部(主任宋兆芳)、保运部(主任马文瑞)、营业部(主任张立栋)、厂务部(主任王冠群)。厂务部分管山东省烟草公司所属的济南、青州、德州、徐州4个烟厂的生产和销售(当时青岛尚未解放),还管理济南等地私营烟厂的原料和卷烟产品的限制与分配。
  三、组织机构
  济南烟厂经理(厂长)余凤龙,副经理(副厂长)黎明辉,指导员姜文福(负责党的工作)。1949年3月,姜文福调山东省烟草公司,齐振生任监委负责党务工作。设有“三课三间”,管理设三课:会计课(课长赵越)、保运课(课长王金科)、总务课(课长于鸣鲁);生产分为三间:制丝间(间长王辅卿),卷制间(间长刘德才,技师别经元),包装间(间长孙淑凤、王文萱)。1948年9月至1950年5月,济南烟厂共产党组织不公开。1949年6月成立工会,由王淑英负责。同年8月,选举吕济云为工会主席。
  四、恢复生产和支援前线的斗争
  济南解放后,济南烟厂在山东省烟草公司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工人恢复卷烟生产。   (一)恢复生产。接收初期,卷烟机不能开动,原料仅存卷烟用盘纸13盘。为了恢复生产、支援前线,动员技工加紧检修卷烟设备。1948年11月1日起,两部卷烟机生产,日产卷烟10箱,到1949年5月开动6台卷烟机,日产卷烟50箱,超过了济南烟厂的历史水平。1949年上半年,济南烟厂生产卷烟3505箱,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较高水平,其中5月份每箱卷烟比山东省烟草公司规定的标准节约烟叶4.28公斤,节约盘纸1.19公斤;6月份每箱卷烟比5月份节约烟叶2.6公斤,节约盘纸0.08公斤。当年,济南烟厂生产卷烟11032箱,完成税利48.3万元,职工达到332人。
   (二)充实骨干。为帮助济南烟厂发展卷烟生产,山东省烟草公司从德州、青州等地选调干部、技工充实力量。据老同志回忆,调入济南烟厂约有50余人,他们是:王冠群、肖云亭、孙孚、聂洪洲、孙传太、杨森、桂作庆、仲济彩、齐萍、周永、刘汝源、赵越、孙淑凤、朱丞云、刘克家、王文萱、厉富呈、杨光明、孙茗先、王洛英(王军)、石学娟、沈英、沈月明、尹长山、朱作法、杨阶金、王秀英、郑佩基、赵洪玉、石锦元、朱萍、王志信、周兰英、王星武、刘振英、付成礼、赵华荣、汪斌、王金科、王玉亮、张继英、赵金魁、王可胜等。
   (三)支援前线。济南刚解放,国民党反动派常派飞机轰炸济南,有时一天几次警报,济南烟厂附近的电影院和五里沟的澡堂曾被炸弹击中。为了反轰炸,支援前线,烟厂领导派人在房顶了望警戒,发现敌机立即组织工人疏散,待敌机飞过后,立刻投入生产。反轰炸期间,济南烟厂始终没有停产,工人生产积极性高,每天工作9小时以上,有时连续工作30多个小时。淮海战役期间,干部工人加班延点连班干,两个多月天天如此,无一人叫苦。日产卷烟由5箱增加到10余箱,所产“飞马”牌卷烟全部支援前线。1948年末,为淮海战役前线生产一批10支装宣传烟,每盒烟内都装有宣传卡片,投到国民党军队占领区,宣传解放军的优待政策,瓦解敌人。其间,为中央专卖局生产“勋章”牌特供卷烟20箱,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优秀工人精工细作,及时完成任务,受到上级的表扬。据原经理余凤龙回忆,当时中央专卖局的领导李予昂曾对他说过:“毛主席吸过你们的烟,说这个烟很好”。
   (四)职工生活。当时,济南烟厂职工按折实单位“分”计算工资收入。其中一部分报酬为实物(小米)。1949年9月,建立职工合作社,入社职工320人,所发小米存入合作社,凭牌领取,保证了生活所需。当时没有职工食堂,供给制的职工吃“大伙饭”,其它工人自带饭,厂里每天免费供应稀饭和咸菜。根据《济南特别市机器工业概况初步调查材料》记载:1948年,在济南开工生产的烟厂共有18家。1948年12月,第一烟草公司(即济南烟厂)有资本500万元,职工130人(其中工人106人、杂役4人、职员20人)。1948年11月开工生产。生产设备有卷烟机7台,切丝机2台,磨刀机1台,压梗机1台,锅炉1台,烤烟机1台,以上全部生产设备实际只开动6台。动力设备有柴油机1部(15马力),发动机1台(3马力),马达1台(16马力),实际只开动16马力的马达1台。生产“飞马”牌卷烟,平均月产卷烟300箱,自销100箱,销往本市、德州、石家庄一带。

知识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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