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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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卷烟厂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26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内容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秉公直书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以及生产、经营、科技、党群、生活、人物、荣誉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体现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展现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发挥志书存史、资治、教化、借鉴的功能。
  二、本志书以事分类、横排竖写、纵横结合。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
  三、本志书首列概述、大事记,志尾设附录,共设11篇,计70余万字。按章分类,以类系事;章下有节,节下有目。
  四、本志书采用公元纪年。文中“建国前(后)”、“新中国成立前(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解放前(后)”,指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前(后)。
  五、志书文字,按照国家公布的简化字书写。运用数字,遵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无法确定换算值,或记载历史上的某项规定、标准,仍以当时计量单位。货币,使用当时的名称;旧人民币除注明者外均换算成现行人民币。标点符号,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条例、规定书写。
  六、本志文体为语体文,记叙体。述、记、志、传、录、图、表等共存。
  七、本志中组织机构和职衔称谓等,多以当时的历史名称记载,视情括注今称。地名、厂名、党派名等,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余用简称。
  八、本志中人物收录以任职、获得荣誉时间先后为序。
  九、本志资料以济南卷烟厂档案室资料为主,外调并查阅历史存档,部分为口碑资料。各种数据,均以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入志。业务部门或车间提供的数据如与统计部门不相符合时,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统计表中,空白无标注者,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标“-”者,表示无该统计指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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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卷烟厂志

《济南卷烟厂志》

本志上限为1928年,下限为2001年,大事记延至2002年6月。记述了济南卷烟厂历史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及经营、生产、科技、人物等各方面的历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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