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记分计奖实施细则(试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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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706
颗粒名称: 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记分计奖实施细则(试行)
分类号: F243.5
页数: 5
页码: 424-42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记分计奖实施细则(试行)情况。
关键词: 养护所 记分 计奖

内容

第一条 目的要求
  根据济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记分计奖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多快好省地完成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各施工队职工及后方服务人员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市政设施的完好率,使之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在奖金分配中,要认真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劳动不好不得奖的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使奖金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第二条 奖励范围
  工人、干部、学员、在外临时帮助工作的人员、有正式手续参加本单位补差工作的人员,工作时间满一个月,并能达到规定档标和要求者,均可参加记分计奖。
  第三条 奖励形式
  实行经常性生产奖,所内以队为单位,以七项档标为考核依据(无机械的以记应得分帐),所以下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按“个人记分计奖办法”规定记分,日记月结。
  第四条 各队计奖指标
  1.完成当月生产计划记25分。每超额2%加1分,超额30%以上加15分。完不成生产计划,每降低1%扣2分,完成计划不足90%的,当月不计奖。
  2.当月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记25分。每下降1%扣2分,合格率达不到90%的当月不计奖。
  3.按省劳动定额考核,生产工效达到100%记15分。每增减工效2%增减1分;工效超过130%时不再增分。
  4.达到成本降低率8%记15分。降低成本9%增记1分,10%增记2分,10%以上不再增分。降低成本不足8%的,每超用1%扣2分,直至扣完(成本包括:各种材料、工具、机械台班、人工等)。
  5.当月实现安全生产,工伤停工率在千分之三以内记10分,其中人身安全5分,机具设备安全5分。工伤停工率每增减千分之一,增减1分;机具设备责任事故每50元扣1分,直至扣完。
  6.机具设备完好率达到85%记5分,达不到不得分,每增5%增记1分。
  7.出勤率达到95%记5分,每上升或下降2%增减1分(连续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再计算)。
  第五条 各队提取奖金办法
  全所均衡完成当月各项指标按市管处规定提取奖金后,由所评委会按当月全所应受奖人数和各队七项指标所得平均分数,再确定分值;以分值乘以该队应受奖人数,再乘以该队七项指标所得分,为该队应得奖金。公式为:
  1.奖金总数÷应受奖人数÷平均分数=分值
  2.分值×该队应受奖人数×该队分数=该队奖金
  第六条 扣罚规定
  1.由于责任事故一次造成人身或机械损失100元以上,扣该队当月奖金的10%,300元以上扣20%。
  2.由于管理不善,忽视质量,丢失浪费原材物料价值50元以上扣该队当月奖金的5%;100元以上扣10%;300元以上扣20%。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全队当月不得奖。
  4.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酌情扣发该队奖金。
  扣罚的奖金,留作所奖励先进生产者和卓有成效的革新者等有关费用。
  第七条 个人记分计奖办法
  一、生产人员
  1.在服从分配,按操作规程办事,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每完成一个劳动定额记10分,每超10%增加1分,超过30%以上不再增分。
  2.完不成定额者,每少于10%扣1分,至扣完当天分数为止。
  3.由本班集体完成定额任务,不能划分给个人时,由全班根据每人劳动表现评分记分。
  4.干辅助性不计定额的工作,视本人完成任务的好坏,评分记分,每天不得超过10分。
  5.参加所以上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每天记10分。
  6.由所领导安排的外出帮助工作,每人每天记10分。
  7.缺勤不记分,就诊不记分,累计算病假。除休规定假期外,一律不记分。
  8.班长因担负本班分配、检查、检验等任务,为此,班长如干定额到人的任务时,每天完成0.8个定额可以记10分;如本班集体完成任务时,由本班群众评定分数。
  二、服务人员
  1.在服从分配、确保安全、保证生产需要和完成本职业务的前提下,每人记10分。
  2.有任务不干,出勤不出力,服务态度不好,影响生产的,当天不记分或酌情扣分。
  3.执行生产人员中的5~8项。
  三、全所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分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30分钟以外的,累计时间按旷工扣工资。
  生产人员在完成班长分给的定额任务后,经检验保质保量合格,在不影响他人生产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早走,不扣分;完不成任务或质量不合格而早走者,要按规定扣分及扣工资。
  2.工作时间逛商店、逛自由市场、洗澡、干私活、私自脱离工作岗位等,每次扣1分,并累计时间扣工资。
  四、全所人员有下列问题之一的,本人当月不受奖
  1.个人全月实得分数不足应得分数92%的;
  2.迟到、早退累计5次及5次以上的;
  3.旷工累计4小时及4小时以上的;
  4.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的及打架斗殴的;
  5.玩忽职守,发生损坏或丢失公物价值5元以上的;
  6.酒后闹事的和工作时间喝酒的;
  7.贪污、偷摸集体财产损公肥私的;
  8.施工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的;
  9.违法乱纪、被拘留或违反治安条例被罚款的;
  10.发生工伤事故,停工一天以上的;
  11.不执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第八条奖金分配个人办法
  各队实得奖金按本队下属班完成各项指标得分多少分配奖金,奖金下达给班,班按下列公式发到个人:
  1.奖金数÷本班应受奖人员的总分数=分值;
  2.分值×应受奖人员的实得分数=个人奖金。
  第九条 机械台班规定
  1.压路机、翻斗车、汽车由所派专人分配;班队使用,按台班计入本队班工程成本费用。其中8~ 10T压路机每个台班45.94元;12~15T每个台班50.11元。翻斗车每个台班16.96元;2.5T汽车每个台班23.15元;5T汽车每个台班28.5元;7T汽车每个台班56.75元。
  2.到施工现场配合生产的各种司机,应服从所在队班长的分配,尽量满足施工需要,并由该队长按任务单要求负责签定意见,司机回本队记分。如司机表现不好,拈轻怕重,队班长应如实注明。
  3.对于不按所定工作时间施工,而擅自改变起止时间的施工班组,应另行多收台班费和人工费。
  第十条 附则
  1.全所统一实行“记分手册”和“班组记分表”。每天由班长填记,月底收交到队。“记分手册”个人要妥善保管,涂改无效。
  2.各队每月个人得奖分配名细表,报所财务存查。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工及计划外用工,需及时经所领导签字同意,可追加工程用工,结算时方为有效。要严格控制施工中的二次倒运,50米以内的二次倒运不追加工。
  4.每月从全所奖金总额中,存留3%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生产者奖励费用。
  5.本实施细则经所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生效。各队、班、个人都应按本细则各项规定执行,否则,均不计发奖金。
  6.本实施细则自1982年8月1日起实行。
  (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所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1982年7月20日会议通过)

知识出处

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志

《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从不同侧面,客观地记述了本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事业的历史和现状,真实地反映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工作发展腾飞的全部历程,是一部反映本区市政工程的历史发展与现状的资料性工具书,是展现全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改革创新的社会主义精神风貌的重要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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