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设施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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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6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设施管理
分类号: TU99
页数: 4
页码: 123-126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市天桥区1929年到1993年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情况包括城市道路管理、桥涵管理、排水设施管理等。
关键词: 天桥区 工程 投资

内容

1929~1948年,市区内道路、沟渠、下水道、桥梁的修建和养护维修,均由市工务局和日伪工程局管理。市政建设发展缓慢,设施比较简陋。解放初至1956年仍由市统一管理。
  1957年,成立天桥区市政工程养护队(1963年改为天桥区市政工程养护所),负责对全区市政设施维护和修缮。1966~1976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大量削减,市政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76年重新成立市政工程养护队(1978年改称市政工程养护所),直接管理市政设施。
  城市道路管理:凡在道路上新建或改建管线,埋设各种标志、杆件,需要刨掘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刨掘申请,附平面位置图及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交纳刨掘修复费,取得刨掘执照,方可施工。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变动和扩大,并须设置施工标志和安全护拦,夜间必须安装红灯。在施工中如损坏其它市政或消防等设施,要按规定赔偿。新建道路一般在5年内不得刨掘。若地下管线,突然发生故障,可立即刨掘路面进行抢修,但管线所属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办刨掘手续,否则以违章论处。刨掘道路需要断绝交通时,须经城建、公安部门批准,联合登报通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完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城建部门由市政工程养管单位尽快进行路面修复和城管部门检查验收。
  桥涵管理:日常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养护、疏浚,以保护桥涵设施完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桥涵及规定范围内取土、堆放物料以及进行各种作业。对擅自占用或损坏桥涵设施的要处以修复费和清除拆除费用3~5倍罚款。
  排水设施管理:由排水管理部门及市政养护部门负责养护、维修、定期清淤、疏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向排水设施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粪便和杂物。单位和个人的雨、污水或下水管道,需要接管排入城市地下排水管网者,必须向市政工程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设计位置、管径及管道高程的规格组织施工。
  1993年9月28日,《山东省建委关于制定城市道路挖掘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公发[1993]55号),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3]鲁价涉字第142号文转发的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79号文规定及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1410号)要求,省建委对全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进行了测算,现将本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挖掘修复费。
  二、挖掘修复费综合各城市的道路结构、材料和施工定额,确定按大、中、小城市分类划分标准。个别城市特殊道路结构挖掘修复费的调整,由省市政主管部门根据材料价格变化予以调整。
  三、挖掘修复费由各市、县的市级和县级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取。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道路的修补和恢复。
  四、本通知自1993年12月1日起执行。
  1.计划安排。快车道和慢车道出现道路病害时,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一般使用期在3~5年以上要进行保养。进入90年代以来,当道路出现沉陷、变形、脱落、露骨、坑槽、油包、脱皮等病害时,要进行及时维修。道路的材料分为水泥混凝土路、沥青混凝土路、沙石路、土路、石板路、碎石路等。至1984年,街巷道路经过整治后,基本上消灭了土路。从本区道路的实际,水泥路占有一定数量。当水泥路出现裂缝、啃皮、掉角时,就需要及时进行养护维修。计划安排为:根据本年度对本辖区道路设施现状和出现病害的情况,出现病害道路名称、面积、长度,于每年10月底前分别做出下年度的道路设施养护维修计划,分别报送济南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和区建委,由市建委、市城建局、区建委根据当年度城市建设维护费的收入状况,由市、区在下年度3月份前,分别批准下年度的市政工程管理养护维修计划。市、区财政根据计划,年度内分期进行拨款。
  2.施工。区养护处根据市、区两级批准的市政工程管理养护维修计划,分别做出季度和月度的生产计划,对市政工程设施分别安排养护和维修。区养护处职能部门生计科下达生产计划,然后由道路队、排水队、汽车队、沥青混凝土厂根据计划进行养护维修施工。
  3.检查验收。养护维修施工工程竣工后,每月月底,由养护处质检科对养护维修的质量进行现场实测实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标准进行鉴定,并评出工程的等次,反映工程的质量情况。
  4.工程结算。市政工程养护维修施工队根据实测实量的工程数量填写生产报表,上报生计科。生计科根据生产报表和山东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当年度的取费标准,做出工程结算,上报区建委。经区建委审核、认可后,作为年终拨付城市维护费的依据。

知识出处

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志

《济南市天桥区市政工程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从不同侧面,客观地记述了本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事业的历史和现状,真实地反映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工作发展腾飞的全部历程,是一部反映本区市政工程的历史发展与现状的资料性工具书,是展现全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改革创新的社会主义精神风貌的重要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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