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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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59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武装
分类号: E289.52
页数: 3
页码: 665-667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铁路运输人民武装情况包括民兵组织、军事训练、征兵兵役、武器管理、军工生产。
关键词: 铁路运输 人民武装 济南

内容

一、民兵组织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号召后,路局管内从局机关到基层生产单位相继组建民兵组织。1961年,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站、段、厂设共产党支部的单位建连,设共产党总支(党委)的单位建营或团;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普通民兵以生产班组、车间为单位编为班、排、连。经整顿,全局共组建民兵师7个、团27个、营116个、连428个,民兵总数为51386人。1962年2月11日,为加强民兵建设,保障战时铁路运输及兵役动员,路局党委设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局党委书记赵进先兼任主任委员;各铁路地区、基建工程及部分站段也先后设立人民武装委员会。1965年,在各单位组建武装基干民兵。“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武器实行集中管理,民兵组织活动一度停止。1970年整顿民兵组织,吸收符合民兵条件的人员入队,动员超龄民兵出队,超龄基干民兵转普通民兵,选配民兵干部,健全民兵制度,恢复民兵活动。
  1978年,纪念“大办民兵师”发表20周年,济南、青岛、徐州分局和工程处、工务大修总队等单位先后召开民兵师、团组建大会,路局党委向民兵师、团授旗,并任命师、团干部。同时,按照中央军委三总部指示,开展创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活动。是年底,经过评选,全局评选出先进民兵连48个,占民兵连总数的6.7%。之后,按照“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调整民兵组织,到1982年3月,全局共编有民兵团18个,独立营67个,独立连46个;基干民兵团4个、营1个、连35个、排83个。1983年12月,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和民兵干部进行了调整,并把民兵工作纳入企业管理计划。继之,又纳入站段长责任制。1985年,将部分基干民兵转入普通民兵,保留的基干民兵队伍,均经过基础军事训练。
  二、军事训练
  1961年开始进行民兵军事训练工作,年内举办训练班17期,共训练620人。1964年,派出12名民兵参加山东省组织的民兵大比武,荣获团体第三名。是年8月举办分局级单位民兵参加的军事大比武,路局机关荣获第一。大比武推动了民兵训练,1965年,全局民兵受训共达3071人。
  1971年开展“拉练”训练,全局共有3160人参加,行程733公里,有439人进行实弹射击。1976年,民兵训练广泛开展,共有20010人进行实弹射击、919人进行手榴弹投掷,均取得良好以上成绩。1978年9月27日,为纪念“大办民兵师”发表二十周年,济南电务段和济南中心医院的民兵分别进行战时通信线路抢修和战地救护表演。1979年10月19日10时20分。张店电务段民兵在南定靶场手榴弹投掷训练中,一基干民兵不慎将引爆的弹体扔在身后两米处,武装干事谭福廷为救基干民兵壮烈牺牲,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1980年11月,对青岛、济南、徐州分局等六单位的专职武装干部、武装基干民兵连、排长和武装基干民兵共321人进行军事训练考核,济南分局获总成绩第一名。
  1981年起,按总参“民兵军事训练纲要”规定,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训练,到1984年,参加训练的民兵共2368人,其中2278人达到及格以上成绩。1985年,改周期训练为年度训练,分散多点训练为分局级单位集中训练,全年共训练民兵287人,考核成绩全部优秀。
  三、征兵兵役
  征兵1960年夏,铁路局各级人民武装部门承办在职工和合同工的适龄青年中征集新兵的工作。1971年,改为在铁路待业青年中征集。1976年起,又改在铁路职工中征集。1980年以后,只承办在应届铁路高中毕业生中征集女兵的任务,经体检、政审合格后,送当地征兵办公室办理应征入伍手续,发入伍通知书。被批准应征入伍的青年,地方民政部门为其家属悬挂军属光荣牌。1985年10月起,应征入伍的职工和合同工,在服役期间,保留原标准工资,家居城镇的,其符合招工条件的兄弟姐妹,在招工时优先招收1名参加工作;退伍时,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是合同工的转为固定工。
  预备役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1982年6月,对全局安置的退伍军人进行了普查。其中35岁以下的登记建卡,共4559人。之后,逐年进行登记管理。1984年,复核预备役登记资料,截至1985年6月30日,全局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的共为5541人。
  兵役1985年起,按照《兵役法》规定,在全局开展兵役登记工作。济南地区登记年满18至20岁的男性公民,确定应征公民691人,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的预征对象134人。
  四、武器管理
  1960年5月,路局人民武装部干事郭干庆和济南铁道学院民兵干部张克杰自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带回奖品56式半自动步枪2支、子弹200发。1962年第三季度,山东省军区调拨给一批美制7.62步枪和比、法制7.9轻机枪。此后,山东、江苏、安徽省军区又陆续调拨给部分枪支弹药,到1965年,路局、分局等单位共设77个武器库室。
  1970年,路局公安处向路局人民武装部移交部分53式步骑枪和平房库1座;平房库经改造成为民兵装备库,使用面积250平方米。1974年8月和1976年2月,济南军区两次批准,路局军工生产的次品枪共443支留局内作为民兵教练枪。1975~1977年,山东省军区先后调拨一批56式半自动步枪、63式全自动步枪和54式12.7高射机枪装备济南铁路民兵。到1978年,全局共有武器库室105座。1981年,第四工程局第一工程处划归济南局,随同移交一批武器弹药。1983年,各分局、工程处等单位的武器库室经改扩建达到“四通三配齐”(通路、水、电、电话,配齐消防安全、库内设备、办公生活设施),并在民兵武器管理中开展百日无事故活动。到1985年,有11个武器库室实现25年安全无事故,路局武器库受到山东省军区通报表扬。是年9月,民兵武器除保证集训、值勤外,其余全部封存。
  五、军工生产
  1966年,经铁道部批准,路局成立军工生产办公室(对外称“260”办公室),开始自制枪支。选定济南车辆段、济南车轮厂、济南机务段、济南建筑段、兖州机务段、徐州机务段、徐州车辆段,青岛机务段、青岛车辆段、铁石车辆段、张店机务段、济南配件厂、通信信号工厂、工程机具修配厂承担军工生产任务,总装车间设在济南车辆段,共配备人员130名,设备65台。在筹建军工生产线的同时,仿制56式7.62毫米半自动步枪,到年底,共试制81支。
  1967年,路局军工生产的半自动步枪,经国家计委、总后勤部、五机部、铁道部先后两次派员鉴定,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是年11月,铁道部批准正式纳入国家计划,产品由国家统一分配。1968年,军工生产人员配备达到303人,设备达到95台。到1972年,人员增至319人,设备增至193台,共生产半自动步枪3500支。自1973年2月,经济南军区批准,转入正轨批量生产。
  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路局军工生产于1980年撤销。至此,军工生产累计投入固定资金150万元,共生产56式7.62半自动步枪10585支,其中验收成品枪10103支,全部交济南军区。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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