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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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5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661-662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案件情况包括1955年到1985年一审案件、1982年到1985年二审案件。
关键词: 铁路运输 刑事 审判

内容

一、一审案件
  自1955年10月至1957年9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及其青岛、徐州、蚌埠派出庭,共受理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62案166人,其中主要是反革命和盗窃、贪污犯罪案件。1982年,中级法院及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始办案,正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刚刚发布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在刑事审判中,即贯彻决定精神,从重从严惩罚严重经济犯罪分子。1983年8月,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于9月12日、18日、22日,分别在济南、青岛、徐州召开公判大会,公开宣判抢劫、盗窃犯王茂林、奸淫幼女犯李世科、袁忠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先后进行两个战役,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04案,判处71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的310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的384人,免予刑事处分的14人,宣告无罪的2人。1982年5月至1985年底,中级法院及济南、青岛、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4案82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的330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的476人,免予刑事处分的18人,宣告无罪的2人,震慑了罪犯,为维护铁路运输治安秩序,保护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二审案件
  1982年,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始受理二审案件,至1985年底,共受理二审刑事案件71案,全部审结,其中发回重审7案,维持原判47案,改判17案31人,改判后宣告无罪和免刑的各1人。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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