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案件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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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5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案件处理
分类号: D262.6
页数: 5
页码: 603-607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铁路局案件处理情况包括受理信访、案件查处、纠正错案、1954~1985年路局纪委受理来信来访情况表、1954~1985年局纪委党纪案件查处情况表、1954~1985年党员受处分情况表等。
关键词: 铁路局 案件 处理

内容

一、受理信访
  1954~1959年,共受理来信来访532件次,其中控诉370件次,申诉151件次,其他11件次,结案382件次,结案率71.8%。
  1960~1966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189件次,其中控诉911件次,申诉278件次,结案919件次,结案率77.3%。“文化大革命”期间,纪检信访工作中断。
  1977~198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481件次,其中控诉5258件次,申诉1332件次,其他1891件次,结案7058件次,占总数的83.2%。历年受理的信访情况见表202。
  二、案件查处
  1954~1956年,共查处违法乱纪、无组织无纪律、贪污盗窃、腐化堕落等违纪案件232件,处分党员192名,其中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和撤销党内职务的78名,其他处分的11名。1957~1966年,共查处违纪案件1209件。在这一时期,特别是1958年和1959年,由于党内“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使813名党员和党员干部受到错误处理。
  1978~1985年,共查处案件769件,处分党员638名。历年案件查处情况及党员受处分情况分别见表203、表204。
  三、纠正错案
  1961年8月开始,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铁道部党委关于甄别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按照“发扬民主、分清是非、增强团结、搞好工作”的方针,对发生的历史案件进行甄别工作:凡过去批判、处分正确的加以肯定,凡过去批判、处分错的纠正错误。据此,先后对1958年“整风补课”和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干部案件765件及这个时期党内日常处理的案件共813件,逐件甄别;原批判、处分部分错的14人,原批判、处分错的和基本错的277人进行了改正处理;原受批判而未作结论和错戴各种“政治帽子”的党员干部经过甄别,予以恢复名誉。1980年,对未予甄别的原受批判、处分的200名党员干部、职工又进行复查,其结果:恢复路籍3人、恢复党籍2人、就地安排工作1人,撤销处分39人,恢复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4人,取消以往甄别中有遗留问题的95人;口头宣布平反53人,部分纠正3人。全局“整风补课”、“拔白旗”、“反右倾”案件复查情况见表205。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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