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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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47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生活
分类号: F532.6
页数: 16
页码: 499-514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济南铁路局生活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生活服务、公寓招待所、宿舍、生活物资供应、1985年全局乘务员公寓情况表、1957年全局单身职工宿舍情况表等。
关键词: 济南 铁路 生活

内容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30年11月1日,胶济铁路员工消费合作社成立,总社设在青岛,四方、高密、坊子、张店,济南设分社,青州、博山设售货处。1933年10月,津浦铁路员工消费合作社成立,总社设在浦口,济南、天津设分社,浦镇、蚌埠、徐州、临城、兖州、泰安、德州、沧州设分销处。1943年11月5日,济南铁路局成立配给所,附设济南生计仓库一处。并在济南、泰安、兖州、张店、坊子、青岛设配给所,配给所之下设支所及食堂若干处。1945年12月4日,济南区铁路局员工消费合作社成立,总社设在济南,下设济南、泰安、兖州、张店、坊子、高密、青岛7个分社。济南、青岛分社下设售品所,兼办食堂、理发馆、洗染坊,并组织流动售货列车。1948年2月,津浦区铁路管理局员工消费合作社按区设立,分济南、浦口、青岛、天津4个区设社。济南区东至张店,南至兖州,北至德州;浦口区北至程家庄;青岛区西至湖田;天津区南至于官屯。各区社在区社所在地设售品所,在沿线主要站区设分社。
  1949年2月,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成立济南职工生活消费合作社,在济南市经一路纬五路济南机厂、北大槐树设门市部。同年8月13日,分别设立徐州、蚌埠、青岛职工生活消费合作社。1950年8月10日,管理局成立供给总店,济南、青岛、徐州、蚌埠分局相应成立供给分店,分局辖内的合作社或支社均改为供给商店,直接受供给分店领导。1951年12月5日,管理局职工生活供应处成立,设处长室、计划课、业务课、会计课、企业课、公用事业课、人事课;各分局成立职工生活供应课及职工生活供应站;原设供给总店、供给分店及商店撤销。1952年8月7日,各分局职工生活供应课撤销,各分局的职工生活供应站改由管理局职工生活供应处直接领导。同年12月27日,增设济南、徐州、蚌埠、青岛4个职工生活供应段,在处内增设职工生活采购站;职工生活供应处成为主管铁路职工生活供应及公用事业的职权处。1953年,随着局管界的调整,撤销徐州职工生活供应段,设蚌埠职工生活供应段徐州驻在所。1955年12月,管理局职工生活供应处及其所属各单位,改由铁道部职工生活供应管理局领导;1957年3月11日,原建制又划回管理局领导。
  1958年1月1日,职工生活供应处改为职工生活管理处,各职工生活供应段改为职工生活管理段。同年蚌埠职工生活供应段划交上海铁路管理局,撤销蚌埠职工生活供应段徐州驻在所,成立徐州职工生活管理段。同年3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服务部和铁道部“关于铁路系统的供应站以及有关事业移交各该省(市)服务厅(局)接管的联合通知”,局内各职工生活供应站(包括供应分部)、牛奶厂、被服加工厂、旅行服务站及理发室的机构人员、经营业务和房产等全部移交所在省供销合作社和省(市)服务厅(局)接管。1959年,济南、徐州、青岛分局改为办事处,各职工生活管理段改为各办事处的职工生活管理组。1960年5月16日,职工生活管理处改为职工生活福利处,处内增设副业生产科;同年,徐州职工生活管理段划交蚌埠局。1961年4月18日,路局成立生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工生活福利处。同年,成立路局火车头农场(3个生产队、12个生产小队)和济南、兖州、张店、青岛、直属、基建6个农副业生产大队,55个生产队及1个烟台捕捞队,从事农副业生产自救人员共达2600人。同年11~12月,职工生活福利处改为职工生活供应处,处内设供应业务、副业生产、生活福利、人事劳资、计划财务、直属福利6个科,定员26人,下设济南、兖州、张店、青岛职工生活供应段。1962年,根据商业部、粮食部、铁道部“关于解决铁路职工生活供应问题的联合通知”,先后收回原交地方商业部门经营的济南纬四路供应站、青岛供应站、兖州供应站(今改为分站)和徐州铁路三宿舍供应站。1963年3月27日,济南、兖州、张店、青岛4个职工生活供应段合为济南、青岛2个职工生活供应段;3月31日,蚌埠铁路局撤销后,徐州职工生活供应段划回济南局管理;6月1日,烟台捕捞队的渔船两只及部分人员13人移交给山东省荣城县水产局,路局农副业机构全部撤销,原租用和基建占用的5657亩土地退交给农业生产队耕种。1964年4月,撤销职工生活供应处内的直属福利、农副业生产、人事劳资3个科,设供应业务、生活福利、计划财务3个科和处长室,定员18人,下属济南、青岛、徐州3个职工生活供应段总计定员482人。1965年8月1日,各职工生活供应段改由各分局直接领导,职工生活供应处由职权处改为职能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职工生活管理机构瘫痪。1971年,路局革命委员会后勤部设生活卫生组。1975年1月28日,路局革命委员会成立生活管理办公室,原属路局办公室领导的济南房管所、地区浴池、汽车库、机关食堂改由生活管理办公室领导。济南、青岛、徐州职工生活供应段改为生活管理段。1977年8月18日,各分局革命委员会增设生活管理科。1978年7月17日,撤销生活管理办公室,成立生活管理处,处内设生活管理科和供应业务科。各分局生活管理科改为生活卫生科。1979年9月,济南市天桥区向阳服装厂划归路局,改名为济南铁路局被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受生活管理处领导,1981年8月15日,改为集体企业管理处领导。1983年6月15日,路局房产管理工作并入生活管理处,处内增设房管科。1984年4月21日,生活管理处改为房产生活处,工务处负责房产大维修的房建科划归房产生活处领导。1985年4月25日,房产生活处撤销,分别成立房产建筑处和生活管理处。生活管理处设生活管理科、供应业务科、综合科,并管理路局采购供应站和服装仓库2个附属单位;机关食堂、汽车库、地区浴池3个直属单位;路局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亦设在生活管理处内。
  第二节 生活服务
  一、职工食堂
  食堂设置
  日军侵占时,日籍员工集中的地区,都有食堂专供日本人就餐。1945年11月27日,津浦区铁路管理局在局机关院内二大楼开设员工食堂。1948年4月,浦兖段管理处有食堂3处,分布在浦口、蚌埠、徐州。各地食堂均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1951年11月,各地总务部门管理的食堂业务划归生活部门统一管理。1952年,职工生活供应处接办13处职工食堂。到1954年8月,全局职工食堂有32处,分布在沿线各地区较大单位,炊管人员共320人。
  1958年,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职工福利事业激增。年末,职工食堂发展到434处,遍及全局各站段,当时青岛工委院内就有5个食堂,济南站办过8个食堂。1959年,职工食堂经过整顿,保留70处,其中:济南地区21处(包括局直属)、青岛地区27处(包括张店)。徐州地区22处。由于局界变化和铁路营业线增加,职工食堂也随着运输生产需要而增减。1960年,全局有职工食堂77处,工作人员1181人;1963年,全局职工食堂增至176处,工作人员1612人,就餐人数为29875人;1974年,全局有职工食堂171处,就餐人数39496人;1979年,全局职工食堂共307处,其中:徐州分局39处、济南分局59处、青岛分局68处、工程处100处、工务大修总队23处、局直单位18处。到1985年,全局共有职工食堂361处。其中:生活部门办的公寓食堂25处、地区食堂5处、单位办的331处、同时设有职工伙食团764处。
  食堂服务
  1953年,较大地区食堂开始设立小吃部,实行多样化供应,改变一饭一菜的供应方式。1954年,为配合“满、超、五”运动的开展,机车乘务员就餐的食堂实行为机车乘务员送售热饭、热菜的服务;济南、青岛、徐州、蚌埠、田家庵等15处职工食堂,昼夜不间断地供应乘务员就餐;合肥、宿县、徐州等食堂还为运行中的机车乘务员电话预约送饭;有关食堂对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调度员、列检人员及部分车站行车人员送售热饭。
  1959~1961年,多数食堂为降低饭菜成本,减轻就餐职工经济负担,开展自给性的种菜、养猪、养羊、养鸡、养鸭、养兔等副业生产,以供应大众化饭菜为主,粗粮细做、粗菜细做,调剂好职工生活。济南第十九食堂炊事员张凤亭用粗粮制做的两面酥、发糕、枣发糕、豆沙三馅包、花枣卷子、三样发糕、大菜夹子、麻酱烧饼、各种杂面条、混合面包子,以及豆面丸子等,很受就餐职工欢迎。其粗粮细做方法在全局各食堂推行。1965年,各地区食堂,实行整份菜破份卖和售票到车间的做法,兖州地区食堂还为家中暂时无人做饭的职工代热饭菜,方便职工生活。
  1978年以后,经济活跃,市场供应充裕,各地区食堂实行饭馆化服务,既有大灶,也有小灶,并设有小吃部。主食做到粗粮细做,细粮精做,每餐有烤、烙、蒸面食和馅食等调剂供应,副食有各种荤素炒菜,单要单炒,逢年过节供应桌菜、水饺,满足供应,并采取预告食谱的办法,让就餐职工挑选如意饭菜。
  设备革新
  1953年,第十九食堂炊事员李兴儒创造“炉灰压火焖饭消灭饭皮法”,在此基础上,炊事员李新荣又进一步钻研改进,创造“煤末压火及双凉齐下法”,较李兴儒方法每锅饭可节煤5公斤,节水35公斤,缩短时间15分钟,并保持了米的营养价值。1954年,“煤末压火及双凉齐下法”在全局推广,铁道部职工生活供应局通报全路供应部门学习济南第十九食堂先进方法。1955年蚌埠第四食堂采用大锅菜和馒头在米饭、面条两灶上捣锅轮流制作法,每日耗煤量降低到210公斤。1957年,青岛地区食堂又创造“锅灶式蒸汽炉膛”,各食堂都采用主副食联灶,采用节煤灶,节约用煤,生活部门管理的食堂,平均每10元的自制品耗煤量为6.3公斤。
  1976年,组织学习古冶地区食堂炊具机械化的经验后,全局掀起大搞炊事机械化的热潮。自制成功炊事机械15台,其中:面穗机4台、淘米机1台、电动铰肉机5台,蒸箱1台、切肉机2台、切菜机1台、刷筷机1台。又先后购置炊事机械30台。经过研制和购置,1979年底全局职工食堂拥有炊事机械共630台,大型灶452台、小型灶214台。到1985年,各职工食堂共有机械化和电气化炊事机械设备1255台,大多数食堂的炊事人员基本已从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
  技术培训
  1952年,职工生活供应处开始组织炊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先后开展了师带徒活动、技术观摩会和业余技术研究班。1954年,全局举办脱产培训班4期,培训炊事人员24人。1963年,各地区分别举办炊事人员脱产轮训班,并组织师带徒现场观摩表演,收到较好的效果。
  1979年,生活管理处组织部分即将退休的老厨师到各食堂传授烹饪技术,指导炊事人员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全局并举办炊事员或厨师训练班共10期,培训137人。1980年,各分局举办炊事员训练班6期,培训60人;举办烹调技术表演赛16次,参加表演122人。年内晋升二级厨师1人,三级厨师11人,送地方和专业学校代培6人。
  1981~1985年,举办炊事人员训练班共45期,培训1135人,共晋升二级厨师9人,三级厨师253人。外送代培19人。1985年12月18日至20日,路局在会议招待所举办首次全局职工食堂厨师技术表演赛,获得前5名的周日忠、唐胜沂、初明、桑大明、孟宪起等被授予路局最佳厨师称号。
  二、铁路制服
  1921年,铁路职员制服分为三等九级。分礼服、制服两种。一等职员参加重要典礼时,必须穿着礼服,二、三等职员未配礼服,穿制服代用。1929年6月,铁路制服定为:包括衣、裤、帽、鞋、外套和雨衣、雨帽;布质和颜色按职务区分;员工在执行工作时,必须穿着制服,并在上衣左上方口袋之上佩带职名证,证上书写职务、姓名等,员司的职名证为淡红绸黑字,工役的职名证为黄布黑字。
  1938~1945年日军侵占时期,铁路员工制服,按工种、职务有严格的等级区分。1946年以后,铁路员工分员司和工人着装统一制服,并佩带符号。制服的费用,除行车员工公费外,其余均自费。
  1949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发布人民铁路职工夏服的有关规定,同年7月28日,又发布冬服的有关规定。管理局按规定为职工制做深蓝色布料的夏服和冬服,服装费用均补贴20%。职工执行职务时,一律着制服并佩带“职工符号”。1950年1月19日,颁发中国人民铁道路徽后,取消了布质符号。1953年男、女夏服颜色改为浅士林灰色。1954年,制服颜色仍敢为深蓝色。由于棉布实行统购统销,从1957年冬服开始,原则上不再统一制做制服,有关行车、客运等人员必须穿着制服执行任务,按需要先交足布票进行认购。从1958年冬服起,停发20%的制服补贴,一律按实需成本收费。
  1962年,本着先快车,后慢车,先客运和行车,后货运再其它的顺序,解决32个工种职工穿着统一制服的棉布票问题,到1973年增加到35个工种,每人每3年发单、棉服各1套,免收布、棉票,制服价款由路局先行垫付,发放制服后,再全部扣回。
  1978年,按铁道部规定,修改职工制服样式,并将棉服改为内棉服,增加罩衣,增添男女短袖衫,一律免收布、棉票。穿着制服人员的范围扩大到69个职名。发放标准和穿着年限:夏服每人每2年1套,单制帽1顶;已配发作业服的人员每人每年1套单服,1顶单制帽;对列车和车站客运人员每人每3年加发短袖衫1件。冬服每人每4年1套内棉衣,1顶栽绒帽,每2年1套罩衣;已配发作业服的人员每人每3年1套罩衣;对接发列车的有关人员,每3年加发大沿帽1顶。穿着制服的工人和工资在70元以下的干部,按制服价款的60%给予补贴;工资在70元以上的干部和已配发作业服的工人,按制服价款的30%给予补贴。
  1982年,按铁道部规定,对铁路制服的样式又进行了修改,同时将内棉衣、裤,改为厚绒衣、裤。从1983年开始,凡是正式铁路职工均给予制做铁路制服,按制服价格的60%进行补贴,同时,将绒衣、裤,改为晴纶衫、裤,每4年发给每个职工夏服和晴纶衫、裤及罩服各1套,行车有关人员和科以上干部加发大沿帽1顶。
  1984年,按照铁道部要求对职工制服款式、衣料等进行全面改革。以西服款式为基础,根据铁路职业特点加以变化,形成具有中国风格的铁路制服式样。分为:春秋服、冬服、夏服、冬罩服,并佩领带两条;男女均为大沿帽,车站、列车、机务等部门,站段长、主任、列车长、运转车长、值班员、司机等人员佩戴职务帽。发放标准和穿着年限,按甲、乙、丙三类人员划分。甲类人员每4年发春秋服、冬服、夏服、冬罩服各1套,短袖衫2件、领带2条、大沿帽和棉帽各1顶;乙类人员每4年发春秋服、冬服各1套、短袖衫2件,夏服裤1条(女同志可发裙子1条),领带2条、大沿帽和棉帽各1顶;丙类人员每4年发春秋服、冬服各1套、领带2条,每8年发大沿帽1顶。补贴为:月工资百元(含百元)以上者,补贴60%,月工资在百元以下者,补贴70%。
  1985年,路局对春秋服、冬服放权给各分局、工程总公司、物资工业公司,按铁道部关于铁路制服的规定,自行选料、加工、分发和结算费用。其他各单位由路局生活管理处统一安排加工制做和分发,以保证全局职工按时着装。第一周期全局共分发春秋服14.321万套、冬服13.8万套,夏服2.377万套、冬罩服3.43万套、短袖衫4.10万件、单裤1.46万条、领带25.5万条、大沿帽12.79万顶、棉帽5.882万顶、女裙1121件、帽徽13.5万个。
  三、职工浴池
  1933年,四方新工人宿舍、四方铁路中学、青岛车站、高密机务分段、博山车站、济南车站等单位开始设浴室,总建筑面积为355平方米。次年,芝兰庄、康家庄、二十里堡、王村、普集、张店、大昆仑、枣园、黄台、北关等车站也增建了浴室。各浴室由各站段自行管理,1935年改为统一由局总务处管理。
  1938~1945年日军侵占时期,局警务处内设洗澡塘。1946年以后,局职工消费合作社与济南新生池议妥优待半价洗澡券,售给局机关职工到济南新生池洗澡。
  1951年,全局设有职工浴池30处,其中地区性浴池有蚌埠、浦口2处,由生活供应部门经营管理;单位办的28处,隶属各分局领导管理。1953年,浦口地区浴池划归上海局。1954年,增设徐州、九龙岗地区浴池。1958年蚌埠、九龙岗两地区浴池随着局界变化,移交上海局。到1959年,地区浴池只有徐州、青岛两处。
  1965年7月2日,济南铁路地区浴池建成投入使用。1974年,全局共有职工浴池123处,其中:济南分局45处、青岛分局40处、徐州分局19处、工程总队19处。1981年,路局投资30万元,在沿线建职工浴池40处。从1980年起先后又新建白马山、青岛、徐州第一、第二、济南二七新村、济南西等地区和家属区6处地区浴池。到1985年底,全局共设有职工浴池457处,其中地区性浴池7处,单位办浴池450处。
  四、交通车
  1946年3月,津浦区铁路管理局浦徐段管理处在南京下关中山码头设交通车站,以数量卡车作为交通车行驶下关至南京城内,运送铁路员工上下班。1947年1月21日,津浦区铁路管理局以卡车一辆开行路局大院至南郊的交通汽车,供住南郊的职员和在扶轮中学读书的员工子弟上、下班(学)乘坐。交通汽车每次开驶均随派路警1名维持秩序,职员和学生乘坐交通汽车时均佩带管理局或学校的证章,并按规定购票。1948年2月23日开始改为免费乘坐,由管理局发给乘车证,凭证乘车。交通汽车管理由管理局总务处负责。
  1950年10月,设立管理局机关至济南市经六路纬十二路、济南南郊(职工学校)和济南城里(院前)共三路交通汽车,汽车为客棚车。1952~1954年期间,又增加管理局机关至济南堤口路、二七新村两路交通汽车。1958年下半年,由于全民大办钢铁,所有汽车抽出支援钢铁运输,交通汽车全部停止行驶。
  1959年8月16日,济南地区交通汽车恢复运行。行驶区段:车站街——纬十二路、堤口;车站街——二七新村;车站街——南郊;车站街——院前。因汽油供应不足,一度仅照顾老弱残疾职工和怀孕及携带哺乳婴儿的女职工上、下班乘坐,每一路线总乘车人数不足15人时停驶,乘坐交通汽车职工,由不收费改为收费,每人每月1.50元,由单位统一办理申请,按单位核发乘车证,凭证乘车。1962年12月以后,各路汽车乘车人数,按办理缴费领证手续先后至满员为止。1973年1月,交通汽车票价由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1977年7月改为每人每月0.50元,1982年1月又改为每人每月4.00元(凭车票回单位报销3.50元)
  1984年,在夏季作息时间内,加开午间车。行驶路线为:路局机关——堤口、二七新村、南郊,每天11点40分由路局机关开车,13点40分返路局机关。同年7月1日,又开辟了路局机关——北关、无影山两条路线,原开往院前的延至东郊。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汽车库拥有交通汽车13辆,开行路线6条,按时接送职工上下班。1978~1985年的8年间,共接送职工达287.71万人次。
  另外,各分局、地区、部分站段、厂、队,也根据需要设有职工上下班交通车,由各单位生活部门管理。
  五、液化气站
  车站液化气供应
  1974年,辛店车站利用与辛店炼油厂的协作关系供应部分职工液化气罐。1976年,历城车站与济南炼油厂密切联系,使全站职工(单身除外)用上了液化气。
  济南分局液化气站
  1979年12月开始筹建,购气罐600个,开户412户,济南炼油厂供气每月5吨,由济南铁路机车工厂液化气站代为充气。1981年,在黄台林场建立充装站。1984年在北关建立一处换气站。液化气供应,开始每户每月一罐,收费2.50元,后改为每户每年8罐,每罐仍收2.50元。液化石油气站,由分局生活卫生科管理,随着气源的增加,年年增购新罐,陆续增开新户,到1985年,共有气罐1414个,开户达853户。
  工程总公司机关液化气站
  1979年3月开始筹建,因气源不落实,配发给职工的300个液化气灌无处换气,由职工个人自找门路。1982年10月利用泺口护桥部队部分旧营房改建为液化气站。向辛店、淄博、济南炼油厂联系平价和议价气每月5吨。开始向职工供应的液化气,每两月1罐,每罐收费3.50元。
  路局机关液化气站
  1980年底筹建。辛店炼油厂每月供气13吨,购进液化气罐1500个,炉具1300套。1981年1月正式供气,1231户职工家庭用上液化气,每月1罐,每罐收费2.30元。同年,2~3月,购进黄河、北京130车各1辆,运输储罐1个,自行安装5吨槽车一辆。1985年底,全站有职工13人,用户增加到1939户。
  青岛分局液化气站 1981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贮存站设在女姑口,贮存罐2个,可存气16吨。配有汽车槽罐车1辆、卡车2辆。槽罐车每月从辛店炼油厂装运10吨液化气,贮存在女姑口,然后再换装小钢瓶用汽车运往青岛,分局机关院内设供气点,每星期六供气一次,分局机关职工每40天换一次气,地区各单位部分职工每两个月换气一次,机关职工每罐收费5元,地区职工每罐收费10元,建站开始,有气罐600个,供应400户用气,1984年,气罐增加,用户达到800户。
  另外,各单位还有不少职工使用地方供应液化石油气,一些基层单位自行解决气源,供给职工使用。
  第三节 公寓 招待所
  一、乘务员公寓
  公寓分布 1932年,在各主要大站设有宿泊所,作行车员工休息之用。1938~1945年日本侵占时期,改称寄宿舍。1946年后,有济南、泰安、兖州、张店、坊子、高密、青岛等7处行车员工寄宿舍。
  建国后,管理局总务处接管了各行车员工寄宿舍,改名为行车公寓。随着运输生产发展,行车公寓逐渐增多。1956年全局设有济南、兖州、新泰、磁窑、青岛、坊子、张店、博山、徐州、新沂、连云港、蚌埠、九龙岗、田家庵、合肥、裕溪口等16处行车公寓和泰安、宿县、薛城3个乘务员休息室,为乘务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共102人。
  1958年1月,行车公寓划归职工生活管理处领导。1960年3月,韩庄以南区段内的行车公寓全部划归蚌埠铁路局,路局辖内设有济南、泰安、新泰、磁窑、兖州、薛城、济宁、张店、博山、坊子、蓝村、烟台、青岛13个行车公寓,工作人员122人。1963年3月,蚌埠局撤销后,徐州职工生活供应段所属的乘务员公寓全部移交回来,到1975年全局乘务员公寓已有20处,设有接待床位2806张,公寓食堂16处,浴池15处,日均接待乘务员3107人次。
  1981年,全局乘务员公寓增加到22处,接待床位3606张,工作人员647人,其中:管理人员66人,服务人员348人,炊事人员233人(内有二级厨师5人、三级厨师13人)。1984~1985年,连续新建了蓝西机务公寓、蓝西运转公寓、潍西公寓、东风公寓、徐州机务公寓,以及济菏临管处公寓、兖石临管处公寓等8处,并正式投入使用。到1985年底,全局共设乘务员公寓31处,其中济南分局管内10处、徐州分局管内9处、青岛分局管内10处,济菏、兖石两临管处各1处。31处公寓中,有300张以上床位的大型公寓3处,100~300张床位的中型公寓15处、100张以下床位的小型公寓13处,共设有接待床位4362张,工作人员878人,日均接待乘务员14371人次,日均叫班达4638人次。
  公寓设备 1932年设的宿泊所内,无食堂浴池,设备简陋。日军侵占期间的寄宿舍,供日籍乘务员休息的房间大些,设备卫生条件好些,供中国乘务员休息的房间窄、被褥破烂不卫生。1946年后的行车员工寄宿舍,乘务员需自带铺盖卷,睡大通铺,设备条件之差,当时乘务员有句顺口溜:“乘务员真可怜,辛辛苦苦到泰安,身躺凉席头枕砖,跑到街上去吃饭。”建国初期,各公寓均有食堂、浴池,并开始对房间备品的配备有所改善,每个床位备有草褥、棉褥、棉被各1床、枕头1个,房间内设方桌1张、方凳2个、痰盂1个、洗脸盆1个、茶具1套,墙上设有衣帽架,冬季备有取暖炉,夏季有蚊帐、凉席、芭蕉扇。1962年,在国家经济暂时困难中,解决棉布38642尺,棉花3883斤,使公寓的大部分破损卧具得到更新。同时解决蚊帐653顶。另外,各房间还安装纱门、纱窗和雨搭,为乘务员订有报纸、杂志,备有扑克、象棋等文化娱乐用品。
  “文化大革命”初期,公寓的设施设备受到损坏。1973~1976年,为乘务员公寓添置和更新家俱,全局拨出900多立方木材,共制做床头4400个、床板1350块、床头柜2700个、方桌90张、方凳2200个、大更衣橱110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路局把改善乘务员公寓设施设备列为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的重点,1979~1983年全局新建、扩建、改建公寓共计22917平方米,总投资407万元。1982年10月1日建成使用的济南公寓大楼,包括地下室共九层,总面积12848平方米.基建总投资3145万元,设备总投资34万元,共设有床位616张,每层楼配备一台彩色电视机,设置有图书室、游艺室,备有乒乓球台以及扑克,象棋、跳棋等。
  1983年全局各公寓共配有电冰箱17台、冷库7座、电烤箱4台、大型洗衣机12台、彩色电视机23台、对话器11台,增添毛巾被4000床、睡衣7496件、棉毛毯4500床,投资共57.7253万元。1984年用于乘务员公寓基建投资223.2万元。改善公寓设备投资15万元。1985年,又拨款79.96万元。为公寓添置电风扇1450台、床头柜3100个、铁床3000张,还添置了蚊帐、拖鞋等备品,各公寓食堂也全部配齐和面机、馒头机,电冰箱、电烤箱等设备。1985年全局乘务员公寓情况见表157。
  二、招待所
  路局会议招待所 1971年4月,为迎接路局第二届党代会而筹建;房屋由原铁路医院旧房改建。餐厅是重新建造二层楼房,分南北两院,北院是普通客房,南院分甲级和普通两类,共有房间52个,床位298张,同时,还在车站街3号院内3层小楼(原宿舍)安排了20余张床位。其主要任务是为出差人员和路局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食宿。1976年,招待所共有职工43人,隶属路局办公室领导。
  1981年8月,路局会议招待所新大楼建成使用。设于济南市经一路93号、94号院内。总面积为5500平方米,分为北楼7层,南楼5层,客房173间、604张床位,其中甲等客房15间。有能同时容纳600人就餐的大、中、小餐厅,有会议室、卫生室、男女浴室和公用电话间、小卖部等。锅炉房配有2吨卧式锅炉两台,还配有卧具清洗设备。主要为路局召开的会议服务和接待铁路出差职工住宿。并经营旅客住宿及承办路外单位会议。1985年,路局会议招待所职工发展到142人。为半独立核算,半经济承包的单位。
  济南铁路分局招待所 1948年济南解放后,管理局购买济南市经一路纬五路泰丰园饭庄设立济南铁道宾馆。1953年12月改为济南分局招待所,定员3人,隶属分局总务科领导。1958年改归路局领导。1960年5月改称济南铁路局纬五路招待所,定员增至25人。1963年,又划归济南分局管理,改称济南分局招待所。1965年7月,改由分局生活管理段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改归分局革委会办公室领导。1978年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改受分局办公室领导,定员扩大到45人。到1985年底,分局招待所设有客房32间,床位103张,小型会议室1个,大餐厅1个。其主要任务是为铁路出差人员及分局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食宿。
  徐州分局招待所 1949年设立于徐州市丰财一街60号,有平房17间,隶属分局总务科领导。1953年在徐州市淮海东路与复兴路交会处西南侧新建一栋三层楼房作为招待所,建新所期间,暂迁津浦西马路。1954年9月15日新所建成投入使用,并于1955年1月1日成为独立财会决算单位。1960年10月25日,招待所改归徐州办事处领导。同年12月受徐州办事处职工生活福利科业务指导,仍为独立财会决算单位。1963年10月17日,招待所划归徐州生活供应段管理。1964年7月1日改由分局总务科领导。1965年8月,再次划归生活管理段领导。“文化大革命”中,招待所的设施和备品遭到破坏。1971年,在徐州市复兴北路与四道街交会处的东北侧建成1栋4层楼作招待所,有85个房间、324张床位和大、小会议室。1973年3月1日,招待所划归分局办公室领导。1985年招待所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并开展对外接待业务。
  青岛分局第一招待所建国初期,分局租用青岛市郯城路1号作为分局招待所,称铁道宾馆。1958年1月迁往青岛沂水路9号。1973年9月改为青岛分局第一招待所,共有职工21人,设有21个房间,5个甲级房间。1985年,招待所内部设施进行更新。
  青岛分局第二招待所 1973年9月在青岛市广州路39号院内设立,设有55个床位。1974年扩展到院内南楼各层,新增320张床位。同年,新建三层楼房的食堂竣工使用。1984年4月,划归青岛生活管理段管理,全所共有职工40名。1985年,实行独立核算,基数包干,超额分成制。
  烟台招待所 1976年1月设于烟台市北马路134号院内,有床位170张,实行公寓和招待所统一管理,分别核算,归青岛生活管理段管理。1978年设甲级房间6个。同年5月招待所与公寓分开,配备职工21人;6月1日,改属青岛分局办公室领导,烟台车务段代管。1984年4月1日又归属青岛生活管理段管理。
  张店招待所 1974年10月设于张店铁一村9号院内,有普通房间和甲级房间,床位共150张,并有餐厅和浴室。配备职工20人。属青岛分局领导,张店办事处代管。1983年以后陆续添置馒头机、合面机、电烤箱、洗衣机、活动冷库等设备。1984年4月1日改归青岛生活管理段管理。
  第四节 宿舍
  一、职工宿舍
  胶济、津浦铁路及陇海铁路商丘以东区段,自始建至1937年底,只在青岛、济南、天津、浦口为极少数高级职员建有别墅式或二层楼房为宿舍。在沿线为各工务、机务、车务、警务总(正)段、分段长,各工务正、帮工程司、监工员,各站站长建平房为宿舍。在青岛和济南两地还为机车司机、高级工匠建有二层楼或平房为宿舍。
  1938年日军侵占后,将大多数原有宿舍或强占的其他公私房屋按照日本人的生活习惯进行改造,并在青岛西康路、贵州路建日式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在济南南郊、泰东里、清繁里,徐州下洪,兖州东门里等地点建日式砖木结构的平房,供日籍员工居住。
  抗日战争胜利后,将日本人占用路产宿舍分配给中国员工居住。据1947年津浦区铁路管理局统计,全局共有职工宿舍93处,居住面积37974平方米,约住职工1900户,平均每户居住面积为20平方米。
  1948年11月,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成立后,本着“标准不高,速度要快”的精神,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批专款兴建职工宿舍。首先在济南市中区兴建二七新村,1949年6月开工,1952年底竣工,共建砖木结构平房3444间,每户两个居室(少数为一个居室),每户平均居住面积22平方米,另有厨房4平方米。自来水、厕所均为共用。同时,在济南市林祥南街、经三路纬二路、经三路纬八路等地购买部分公私房屋分配给职工居住。自1951年起,还先后在徐州市下洪、下淀,蚌埠市火车站下及胜利路、红叶村,济南市白马山,青岛市四方小白干路、成林路、晓翁村、女姑口等地兴建一批砖木结构平房,共用自来水和厕所,每户使用面积均在20平方米左右;在济南市南郊、堤口路,并在青岛站、大港站旁建砖混结构、带有厨房、厕所的单元式二层楼房,每户使用面积30~45平方米。在沿线小车站也增建了部分砖木结构平房。此外,在职工较为集中的徐州、张店、泰安、兖州、薛城等地区采用“自建公助”,即职工个人出资金,房建部门统一购料和出工的办法,建简易平房一批供出资职工居住。这批房屋平均每平方米造价8元左右,由于不便管理与维修,于1960年收为路产,退还职工个人所出资金。
  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在济南23宿舍、堤口宿舍和南郊宿舍,青岛,西康路宿舍,徐州23宿舍开始兴建三~四层砖混结构单元式楼房。多为二室户,使用面积30余平方米;少量的一室户和三室户,使用面积分别为20和40余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在70~80元之间。至1963年末,全局共有职工住宅建筑面积679856平方米,居住面积400191平方米,居住职工19241户。1964~1965年,学习大庆“干打垒”经验,在沿线建砖基础、土坯墙、钢筋混凝土檩条、瓦顶的简易平房职工宿舍一批,每平方米造价为45元。至1965年,全局共有职工宿舍建筑面积达到693924平方米,居住面积达到427711平方米,居住职工20245户,平均每户居住面积为21.1平方米。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职工宿舍建设受到影响,主要在济南、青岛、徐州原有职工宿舍区“见逢插针”建了一些简易平房和三至四层砖混结构共用自来水和厕所的简易楼房。同时也建了部分单元式四至五层楼房。到1978年,全局职工住宅建筑面积为1070518平方米,居住面积为703148平方米,居住职工31686户,平均每户居住面积为22.2平方米。
  1978年后,为缓和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路局、分局级大口单位和站段级单位三级共同兴建职工住宅。主要建五、六层的单元式楼房,每户居住面积在20~4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达到200元。济南地区还在经一路东首为局、处级领导干部建面积较大、标准较高的四层楼房2栋,均为四室户,每户居住面积为4754平方米,带有暖气和卫生间。到1985年底,全局共有各类职工宿舍建筑面积达到199.4803万平方米,居住面积达到118.0516平方米,共住职工50048户,平均每户居住面积为23.6平方米。
  二、单身职工宿舍
  胶济、津浦铁路及陇海铁路商丘以东区段,1937年以前没有专门的单身职工宿舍。1938年日军侵占后,在日籍员工较集中的青岛、张店、济南、临城、徐州等地建单身宿舍,如青岛的蓝山寮、莱阳寮,济南千草寮和临城的青山寮等。
  抗日战争胜利后,原有的单身宿舍大部改为职工宿舍,保留有:济南地区的经一路110号、车站街特一职员宿舍、特二女职员宿舍,每处居住数十人;青岛地区单身职工较多,共有宿舍183间,居住面积为3010平方米,供873人居住。
  1951年,在济南市经一路纬四路改建67个房间作单身宿舍,建筑面积2204平方米,住单身职工300人。在徐州市购买23个房间,建筑面积704平方米,住单身职工105人。1952年以后,随着新职工的增加,局管内各地区陆续改建一批单身职工宿舍。到1957年底,全局单身职工宿舍情况见表158。
  1958年下半年,全局从农村招收了一大批新工人,为满足居住需要,路局、各地区及较大基层单位相继新建或改造了一批单身职工宿舍。到1979年底,全局单身职工宿舍为36处,居住面积为26141平方米,住5510人。1980年以后,由于招收新工人、接收复员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较多,新建单身职工宿舍成倍增长。到1985年底,全局单身职工宿舍情况见表159。
  三、职工宿舍管理
  1949年以前,职工宿舍数量少,管理办法简单,房租比市面偏低。
  1949年2月,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颁布《宿舍管理办法》,实行“根据职工家庭人口多少及工作需要”分配宿舍。次年,公布《济南区域内各宿舍租金办法及划分房舍等级办法》,根据宿舍结构、质量和设施等条件,划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月租金以使用面积和当月市场小米价格计算,每平方市尺甲级宿舍0.2市斤;乙级0.12市斤;丙级0.09市斤;丁级0.06市斤;戊级0.02市斤。1953年,管理局又公布《宿舍管理办法》,开始实行职工宿舍分配必须履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转房管所批准的手续。各房管所的房产管理员分片包干管理宿舍。宿舍月租金改以平方米为单位和以人民币计算。每平方米甲级宿舍1114元(旧币,1957年后改用新币);乙级674元;丙级501元;丁级334元;戊级111元。1961年,路局修订《宿舍管理办法》,自此,职工宿舍分配由房管所批准改为由各单位自行分配,房管所办理居住手续。并明确规定宿舍管理、维修和居住三方面的权限与责任。1965年全局房租收入共267114元。1972年12月,路局再次制定《房屋管理试行办法》,宿舍分配实行“先调整后分配”、“先老职工后新职工”、“优先考虑军转干部和援外职工”的原则和“统一管理,分层分配”的办法。1975年,根据宿舍建设中拆迁旧房问题日益增多的情况,路局制定《职工宿舍拆迁暂行规定》。1977年,根据实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又作了补充和修改。1979年5月,路局重新制定《房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宿舍分配、使用、养护维修、房租收缴等方面的规定,根据宿舍所在的地区位置、结构及设施情况,重新评定等级、租金:每平方米甲级宿舍月租金为0.109元,乙级为0.078元,丙级为0.057元,丁级为0.037元。1980年,全局房租收入共451406元。
  1983年11月,路局规定职工住房居住面积超标准部分,除照收原房租外,另加全局房租平均计费单价0.055元的两倍,即每平方米增收0.11元。12月,路局又决定对在职职工、退离休职工工龄满五年、其家属是非农业人口未住铁路宿舍者,给予补贴。租公房者每人每月补助2元;租私房者每人每月补助5元。1985年4月,路局增订《房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住房分配标准:局级(含高级技术职称)干部宿舍建筑面积为80~90平方米,处级干部(含中级技术职称)为60~70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及工人42~50平方米。1985年,全局职工宿舍租金收入共为748744元。
  四、单身宿舍管理
  1938~1945年日军侵占期间,日籍员工单身宿舍内设有寮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1946年4月,津浦区铁路管理局将单身宿舍按设备条件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级别,根据申请住房人员的职务分配给不同等级的宿舍。处长、副处长、工程司住甲级;课长、段长、帮工程司住乙级;股长、事务员、公务员等住丙极;司事、助理员、检票员等住丁级。各单身宿舍区配1名服务人员,负责看门、烧水、传达等事宜。并订有《员工宿舍清洁办法》,每年春秋两季由铁路医院负责进行消毒防疫。自1947年开始,对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收取少量的租金。
  1949年11月,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成立后,破除单身宿舍的等级规定,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在各单身宿舍设管理员和服务员,并由防疫站负责定期消毒防疫。1958年以后,由于招收大量新工人,单身宿舍床位满员,管理亦有所放松,秩序混乱,卫生水平下降。1961年,实行《单身宿舍红旗竞赛办法和红旗宿舍标准》,单身宿舍的面貌改观。1964年,开展“五好”(政治学习好、整齐秩序好、房屋保养爱护好、环境卫生绿化好、服务质量好)评比活动,单身宿舍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单身宿舍混乱现象再度出现,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整顿逐步好转。1978年4月,单身宿舍收费标准改为每人每月0.40元(包括水电费)。1980年后,各单身宿舍普遍建立文化活动室,备有书报杂志和电视机。各基层单位自己管理的单身宿舍,增设服务人员,更新家具和卧俱,实行旅馆化管理。每人每月收费改为1.20元。
  第五节 生活物资供应
  一、采购供应站
  1930年开始建立胶济路员工消费合作社和津浦路员工消费合作社,并在职工居住较集中地区各设分社7处、分销处10处。1943~1945年济南铁路局管内设配给所6处,下设支所若干处。1946~1948年路局设员工消费合作社1处,沿线主要站区设分社和售品所,分区包线负责沿线员工及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建国前的铁路员工消费合作社,是由工会组织职工认股入社,凡在局管内服务的职员、工人及警察均可登记入社,社员凭本社发给的“社员购物证”,在社购买物品享有优待。
  1950年,职工生活消费合作社改为供给商店,次年改为职工生活供应站,其资金由国家投入,商品由国家分配,执行国家商业价格政策,利润上缴国家,对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物资实行全面供应。全局设职工生活供应站18处,其中:济南分局5处、青岛分局5处、徐州分局4处、蚌埠分局4处,正式商业职工定员40人。
  1952年前,铁路职工生计工作由铁道部生计处统一筹划,根据铁路生计总计划一次或分次向贸易部门、专业公司或制造工厂统一采购,以粮食、布匹和燃料为主,其次是日用杂品。统一采购的生计品,按照各局供给人数比例分配,以就地拨给为原则。各职工生活供应站组织销售,对局内职工实行价格优待,一般比市价低5%~10%。1951年1月,管理局职工生活供应处制定《主食、燃料预约送货暂行办法》,职工家属每月所需用的粮食、煤炭在单位预先登记,由单位汇总送职工生活供应站,职工生活供应站直接将粮食、煤炭按预约量送到每个职工家庭,然后向职工单位转帐扣款清算。对沿线职工家庭的主食、燃料供应,以同样借贷办法,每月分两次用生活供应车按时送达。济南主食、燃料供应站,为了给职工送粮、送煤,专门组织一个10余人的送货队,配地排车8辆,后又增添汽车5部。济南、青岛、徐州、蚌埠等供应站,还设有手推流动服务车21辆,走街串巷叫卖,为居住在市区内的铁路职工家属送货上门;在铁路宿舍集中区,天天定点、定时,定线分片供应。并普遍增加副食品种供应,有的还设有蔬菜流动车。
  为把借贷供应主食、燃料而占用国家的60亿元资金投入经济建设,1954年1月1日,管理局决定取消主食、燃料借贷办法和送粮、送煤办法,改由现金购买,保留沿线继续使用供应车送粮、送煤。1955年10月,各铁路职工生活供应站停办经营粮食和自行调配用煤的业务,经营项目移到日用百货、土特产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职工家属用粮统一归地方粮食部门供应,用煤改由煤建公司供应。同年第一季度,各职工生活供应站开始执行国营零售商店牌价,取消零售差价。1956年,供应网点进行部分调整,全局设有职工生活供应站20处,供应分部16个,商业职工共393人。并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将各职工生活供应站的首冠名称,改为按地名称呼。1958年3月,全局所辖的职工生活供应站、供应分部和商业职工全部移交地方商业部门经营,同时撤销生活供应车。
  职工生活供应站交出后,沿线车站、工区,尤其是偏僻地区和流动性较大的工程工地职工家属所需生活物资供应不及时,或得不到供应,特别是1960年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许多生活必需品实行凭证(票)定量供应,沿线职工家属供应标准、供应物资等问题更加突出,引起很大反应。1961年末到1962年初,路局根据商业部、粮食部、铁道部《关于解决铁路职工生活供应问题的联合通知》精神,先后收回济南、兖州、青岛、徐州4个供应站,恢复自办对沿线职工家属的商品供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错误地把抓好职工生活批判为“福利主义”,职工生活供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局商业供应日趋活跃,各采购供应站经过全面整顿,坚持以沿线站区、工程工地为主的供应方向和以生活必需品为主、副食品为重点的经营方针,把供应工作的重点放在沿线偏僻站区。在购销业务活动中,凡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和国家统一规定零售牌价的商品,按照国家牌价销售;凡议价放开的商品,采取高进高出,低进低出,随行就市的原则放开经营,既方便职工购买,又使职工得到好处。
  1984年,全局商业工作开始试行改革,各采购供应站先后推行优质服务超利润计划和实现利润计划提成奖的办法,并逐步向经营承包责任制深化,由供应型转向经营型,工作越搞越活,经济效益也有明显提高。1985年实际完成商品销售额378.9万元,实现利润29.8万元,比1981年增加2.6%;人均年销售额3.376万元,比1981年增加6500元。
  二、生活供应车
  1933年,胶济、津浦路员工消费合作社,为给沿线员工、眷属运送粮食、煤炭等物资,开始设立消费车,青岛、浦口两总社各设1辆。1938年日军侵占后成立生计车,沿线供应商品。1945年12月,又改称流动售货消费列车,济南、青岛两分社负责组织售货列车对沿线小站居住之员工进行物资供应。
  1950年8月,管理局供给总店成立后,铁道部于1951年3月拨给棚车5辆,作为生计车。同年12月,生计车改名为生活供应车,由管理局职工生活供应处管理,供各主要供应站使用。1956年1月,各供应站使用的生活供应车,分别归属各职工生活供应段领导,并按供应区段分别组成济南段沿线流动供应车组(简称济南供应车);青岛段沿线流动供应车组(简称青岛供应车);蚌埠段沿线流动供应车组(简称蚌埠供应车),分线包段供应。各供应车组,根据预约售货,采取“大站甩,小站停,背包下站,左右邻站兼顾”的供应方法,并充分发挥供应车的使用效能,每月每站供应次数不少于两次。蚌埠供应车组还对缺菜地区的车站,采用供应车直达发送蔬菜的办法,保证沿线职工家属的生活需要。
  1958年3月,职工生活供应站移交地方商业部门经营,生活供应车同时取消。1962年,恢复铁路自办商业组织后,铁道部批准路局使用50吨棚车8辆,作为生活供应车,分配给济南职工生活供应段3辆,徐州职工生活供应段3辆,青岛职工生活供应段2辆,恢复向沿线站区职工家属供应生活物资。“文化大革命”期间,生活供应车受到干扰,对沿线的供应工作不太正常。
  1979年,各供应车按照搞活经济,遵守政策,改善职工生活的原则,根据沿线职工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以变应变,扩大供应品种,从原来主要经营“三咸一酸”(即:酱油、咸菜、盐和醋),扩充经营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必需品;并在供应方法上,采取一趟甩车售货和一趟挂客车预约送货相结合的做法,既满足较大车站职工家属的需要,又照顾到一般小站区的供应。对极少数偏僻小站、工区,坚持背包送货上门。同时各供应车还开办了“捎、买、代”服务项目,满足沿线广大职工和家属的生活需要。
  随着磁莱、泰肥、张东、辛泰、济菏等线路的开通,又增加生活供应车2辆。截至1985年底,全局共有生活供应车10辆,其中:济南生活管理段4辆、徐州生活管理段3辆、青岛生活管理段3辆,担负着全局282个站区12.9万余名职工和家属的生活供应任务。全局供应车甩车站55个、预约送货站(区)214个、背包送货站(区)13个,分线包段,每月巡回供应1~2次。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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