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0444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检查监督 |
分类号: | F239.227.52 |
页数: | 2 |
页码: | 448-449 |
摘要: | 本节记述的是根据铁道部要求,审计部门按审计工作方式进行监督,并参加1985年全局财税大检查。先后对青岛站、张店水电段、大湖采石场、济南车辆段等单位的财税纪律的执行情况、结算纪律、清算纪律的执行情况,现金管理情况,执行工资计划和工资基金管理情况,企业收入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成本核算的真实可靠程度,其他专用基金使用管理情况,企业留利及留利分配的合理合法性,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分局审计科为主,路局审计处负责协调,共查出有问题金额48万余元,对查出的问题,按国务院和铁道部财税大检查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
关键词: | 审计 检查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