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物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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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43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物资管理
分类号: F251
页数: 8
页码: 441-448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济南铁路物资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仓储设施、计划管理、供应管理、仓库管理、设备管理、物资节约、物资监察等。
关键词: 铁路 物资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23年,胶济铁路管理局设材料处,处内设采买课、计核课和材料所。1928年,材料处辖有四方、青岛、济南材料厂。1936年,材料处内改设采办和财务课,下辖青岛和四方材料厂。
  津浦铁路,1937年在管理局总务处内设材料课,下辖济南、浦口材料厂。
  1938年,日军侵占后,在济南铁路局经理处设厚生课,管理材料供应工作。1946年,津浦区铁路管理局设材料处,处内设计划、财务、采购、计配课,下辖四方、济南、徐州、浦口材料厂。
  1949年,管理局设材料处,处内设计划、分配、购置、财务、呆废料处理、监理等科,下辖四方、济南、徐州、浦口等材料厂。1953年,材料处内改设计划、财务会计、潜在物资动员、机电设备、配件、一般材料等科,下辖济南材料总厂和济南、徐州、四方、蚌埠材料厂。1958年初,材料处与材料总厂合并;但数月后又重新分开。1959年,材料处内设材料、计划、财务、三类物资、设备配件等科。1967年,济南铁路局“革命委员会”后勤部内设物资组。1972年,成立物资处,处内设材料、配件设备、计划等科和处长室。1983年6月,成立物资工业公司,同时保留物资管理处的名称和职能。1985年,物资工业公司(物资管理机构)内设有业务管理、材料、机电、配件等科和为路局代管的设备办公室、节能节约办公室、汽车集中办公室,下辖济南材料总厂、徐州、青岛、张店等材料厂。
  第二节 仓储设施
  济南材料总厂 始建于1914年5月,占地80890平方米。至1985年底,主要仓储设施有:五金、机电、一般配件、木材、利材6个供应仓库,及兖州供应站、机械配件站、运输装卸配件站,还有运输、锯材等车间。共有装卸运输机械近百台、车辆30余部,固定资产134.82万元。
  青岛材料厂 始建于1927年,初称青岛材料所。1938年1月至1945年间称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济南铁路局青岛用品事务所。1945年12月1日后,为津浦区铁路管理局驻青岛材料室。建国后改称青岛材料厂,占地面积7700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3600平方米。至1985年底,厂内设有供应、运输等室。下辖烟台采购站、胶县仓库、青岛清仁路汽车加油站。
  徐州材料厂 始建于1938年,当时称用品库,归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济南铁路局领导。1945年,改称徐州材料厂。占地面积49800平方米。到1985年底,设有仓库21座、铁路专用线1条、龙门吊和解放吊5台、汽车7部,各种动力设备38台(部)。
  张店材料厂 1979年1月建厂,之前为青岛材料厂张店料库。建厂时,共有仓库19处,面积1715平方米,固定资产24.2万元。1985年底,有固定资产52.8万元。
  1985年底,局内各材料厂和各基层站段共有仓库369栋,建筑面积64115平方米;料棚152处,面积34233平方米;料场面积70185平方米;专用线18条,8.62公里;各种起重、搬运设备总计54台。
  第三节 计划管理
  1952年,学习中长铁路经验,实行物资计划管理。济南材料总厂、四方材料厂等5厂,配齐经济计划员,开始编制生产财务计划。1953~1957年间,建立以计划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每年平均完成供应额3352万元,平均完成兑现率为93.7%。1958年后,计划管理被“群众运动”代替,计划兑现率下降,1960年兑现率仅为76.1%。1961年,根据“有计划就有材料,材料不足削减任务”的原则,材料按照投资计划和运输任务进行分配。“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计划管理遭到破坏。
  1975年,恢复物资计划管理。1978年以后,实行“四到”(分到、订到、拿到、送到)、“三快”(快收、快发、快清算)的办法。1981年起,物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铁路物资地区供应中心负责制,制定物资工作管理现代化规划,使物资计划管理逐步完善。1978年至1985年,供应任务、采购任务,计划兑现率年年达到100%。
  第四节 供应管理
  一、物资供应
  50年代,物资供应以合同制为主,强调计划的“法律”与“法令”作用。此间,主要料源渠道是:铁道部供应分配、调拨一项料(部管钢材、木材、水泥和铁路专用机车、车辆等配件),路局采购或订制二、三项料(一般维修用料和日常用料,由铁道部材料目录标明)。1958年,“大跃进”,取消合同制,供料无计划。自60年代开始,实行领料制,试行送料制。后改为先提申请计划,再行分配的办法。1975年,物资供应实行“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交”的办法。1977年,物资供应按照“配、修、造”及“先维修生产、后基本建设”的原则,优先供应主要运输设备修理需要的物资;基本建设按保证重点的原则,采取清仓查库、修旧利废、定额领料、退旧领新、盘点核销、精打细算、降低物资消耗等措施安排材料供应。1979年,实行铁道部《关于二类机电产品供应管理试行办法》,所需二类机电产品由局物资局机电设备二处负责供应。1980年,所需的二类机电产品由各材料厂从华东一级站所属的济南、张店、青岛等供应站直接供应。1982年,在机电产品申请计划和组织供应中,贯彻铁道部《机电产品供应管理暂行办法》。1983年,执行铁道部新的《二类机电产品供应管理试行办法》,就地就近由铁道部上海物管处供应站供应二类机电产品,减少中间环节和积压流费,节省进货费用支出,提高了经济效益。1985年实行铁路物资地区供应中心负责制,所需的74种统配产品,铁道部管的198种产品和“目录”外二类机电产品80种实行地区计划,地区供应,提出申请计划,报部物资局上海物资办事处就近筛选解决;解决不了的部分,报送部物资局解决。同年,又执行铁道部的《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备承包试地办法》,将列入国家重点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机电产品,由物资处统一向铁道部物资局申请并办理承包合同。1985年各类物资供应品种已达4万多种。其中机车车辆配件、通信信号器材、线路上部建筑材料等专用物资就达9000多项,占全部供应品种的22.5%。完成供应额10756.9万元,为1952年3352万元的3.2倍。
  二、物资储备
  50年代,各机务段、车辆段、材料厂为保证运输业务不缺少配件,采取样样储、层层储的办法,超过了实际需要。1961年,把机辆配件分为“大杂型”和“常用型”两类,调整了段和厂两类、两级的储备构成。其中,机车配件1964年经过初步查定后定为179万元,比1963年节约10万元,1965年查定为164万元,又比1964年节约14.7万元;车辆配件1964年查定为82万元,1965年查定为89万元,比1963年增加16万元,减去互换配件后,节给3万元;全局三级储备查定前,1963年为399万元,查定后的1965年为368万元,比1963年节约31万元,按生产任务比,则节约资金170万元。1973年,贯彻铁道部《机车车辆维修配件三级储备管理办法》,使机车车辆配件三级储备完全定型。1980年,再次查定储备定额,以后一直按三级储备管理办法查定储备配件情况,进行管理。
  三、消耗定额管理
  1962年,根据铁道部的《材料消耗定额办法》,设专人管理消耗定额。“文化大革命”中,领料无定额,发料不核算,消耗无标准,材料随便用,消耗定额管理名存实亡。1977年,根据铁道部《关于加强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路局、分局和基层站、段、队、厂分级管理制度。各基层单位由材料室负责本单位定额的查定和管理工作;各分局由物资设备科和各材料(总)厂负责推动、督促定额工作的开展及贯彻执行,按定额审查物资申请计划和供应;各主管业务处负责本系统定额的查定,组织平衡,审查汇总和管理工作。物资处负责定额的综合平衡,参加定额的审查平衡,组织审查汇编全局定额,督促定额的贯彻执行。1978年,进行消耗定额的查定,查定内燃机车检修、货车检修、工务维修等998项。1980年,首次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物资消耗定额的查定,查定路基土石方等内容47项;使用物资等459项。1983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修定蒸气机车检修、房屋维修等459项定额。并把物资消耗定额列为技术经济指标,不断分析物资消耗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降低物资消耗。
  四、物资统计
  1954年,按铁道部加强统计数字基础工作要求,把统计报表作为审核材料周转和消耗情况的依据,成为节约资源、保证供应的手段。1961年,贯彻执行铁道部《关于加强材料工作的25条措施》,针对统计工作中的浮夸风、弄虚作假、谎报、隐瞒、错报、漏报等问题,加强统计队伍的建设,路局材料处计划科设2名专职统计人员,各材料厂与机、工、车、电、工程等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同时,加强统计管理基础工作,改革报表制度和汇总方式,整理制定全局历史资料数据积累台帐;并定期到各单位走访检查,审查季、年报的准确程度,进行检查评比活动,消灭了统计工作的技术性错误、瞒漏报和弄虚作假等现象。1962~1965年,每年都受到铁道部的表扬。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计资料被销毁,统计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973年,恢复执行统计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陆续整理了各种台帐及有关资料。1980年,增加《原材料、燃料消耗与库存总值统计年报》、《主要物资消耗库存电讯月报》,填报品种由9个增加到19个。1983年,把微机用于物资统计,使统计工作逐步现代化,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节省时间,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到1985年,连续三年受铁道部书面通报表扬。
  五、物资核销
  1979年按铁道部“关于编制年度主要物资申请计划和做好物资计划核销工作的通知”,开始物资计划核销工作。1980年,自下而上进行物资核销。整顿基层单位和班组的物资消耗原始记录,加强日常资料积累,按季整理核销资料,进行文字分析。1981~1985年,对维修、大修、更新改造、基本建设、自筹资金等5个方面的钢材、原木、水泥等3个品种的主要材料都逐年进行计划核销。提高了计划的质量,明确和控制了物资消耗的实际状况。1981~1985年全局物资核销情况见表146。
  第五节 仓库管理
  铁路物资仓库管理始于1925年。胶济铁路所有材料,归各材料所管理。青岛材料所,存放文具及工务、车务材料;四方材料所,存放机务材料;济南材料所,存放工务材料;埠头仓库,存放制服、家具等。这些材料所和埠头仓库皆设有露天储存场,堆置砖瓦、煤炭、钢轨、枕木等物资。仓库容量及储存场面积狭窄,物资存放零乱。1945~1949年,各材料所仓库空荡,只有无法应用的呆滞料。1949年,徐州材料厂仅有日本侵占时期遗留下来的1658平方米的三栋仓库,许多材料存放于露天草地,任凭风吹、日晒、雨淋,材料腐蚀严重。
  建国后,仓库管理得到重视。1955年,按照铁道部公布的《材料管理与保养的五项规定》,管理局作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供应质量的规定,实行仓库主任及仓库管理人员,对其所保管的材料负全部物质责任。在管理中,认真填写材料数量卡片,并实行自点制。1966~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仓库管理有章不循、供应渠道不畅、积压浪费严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整顿仓库管理,开展清仓查库工作。1979年,执行铁道部《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全面加强仓库管理。1982年,提出“三年整顿,建成标准仓库的计划”。在仓库整顿中,进行仓库管理改革,应用经济责任制、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系统工程、方针目标等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仓库管理,并将电子计算机应用于仓库管理。到1985年底,共评出优秀仓库83个、标准仓库127个。济南材料总厂、徐州材料厂、青岛材料厂被评为部优秀标准仓库并授予金牌。张店材料厂被评为全路标准仓库,被授予银牌。
  第六节 设备管理
  一、机械设备管理
  建国初,局内机械设备只有400多台,且都是旧塔式车床、刨床、立式钻床等落后设备,其动力还是外加或共用的。在当时国家经济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为保证设备运转和减少事故,采取加强维修和保养等措施,、实行计划检修制,分为日常检查修理和定期修理(小修、中修、大修)。设备管理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全局的设备分别由三家管理,机务系统的机械动力设备由机务处设备科管理;车辆系统的机械动力设备由车辆处设备科管理;其他单位的设备由物资处管理。60年代初开始,以10年的时间集中力量改造不安全、耗电多、效率低的旧式设备。70年代为适应提高运输设备质量的需要,在铁路经济能力提高的情况下,机械动力设备更新换代,先后购置和生产国家标准型号的车床、刨床,淘汰了没有大修价值的杂型车床。
  80年代初,全局已拥有各种机械动力设备13918台,固定资产原价总值1.66亿元。1980年,根据铁道部通知,路局对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路局成立设备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局的机械动力设备;各分局级单位设立设备科;各基层单位,凡机械设备保有量在100台以上及固定资产总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成立设备室和设备车间,其余单位配备专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三级机构分别配备专业技术干部,按照铁道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和路局《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细则》,管理、使用、保养、维修机械动力设备。实行改革以后,机械设备管理开始从原来的三级管理、各管一段的传统方式,向管理设备“一生”的新管理方式转变,从设备选型、设计制造或新购置设备开始,到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到1985年,全局的机械设备增至16093台,固定资产原价增至22914万元,其中80年代的设备占19.54%,70年代的占57.19%,60年代的占14.45%。由于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使机械设备事故逐年下降,1982年仅第4季度发生设备事故33件,1985年全年发生设备事故只2件。
  二、汽车管理
  1952年,由商务处副业科组建青岛、济南、徐州等4个汽车运输营业所,管理汽车70余辆。1954年后,汽车分散到各单位管理。1979年,发布《关于成立路局汽车统一管理筹备组的通知》。1980年,物资处汽车统一管理筹备组开始工作,相继在青岛、徐州、济南、工程处等分局级单位成立汽车运输营业所,后改为汽车管理段。1982年,将筹备组改为汽车管理办公室,大中小型货运汽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调配。到1985年底,全局集中了544辆汽车,占应集中数的56%,加强了技术管理,提高了车辆完好率、利用率,事故明显下降,1983年发生事故24件,其中一般事故15件,大事故9件。1985年发生事故5件,其中一般事故3件,大事故2件。
  三、锅炉管理
  1950年,在路局、分局两级机构增设锅炉安全监察专职人员,负责机车锅炉、固定锅炉及其他带压锅炉的安全监察。1954年,根据铁道部《固定锅炉及固定装置压缩空气储气筒实行技术鉴定并建立检查记录簿的规定》,组织各单位对工作压力在0.1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固定锅炉和固定装置的压缩空气储气筒进行使用监督、审查和技术鉴定。1962年,按国家劳动部《蒸气锅炉使用登记试行办法》,分别由给水、机务、车辆、建筑段负责登记工作压力大于0.7表气压的蒸气锅炉,报当地劳动部门。1963年,按铁道部要求对各单位的固定锅炉和压缩空气储气筒进行技术登记,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从1965年起,对运行的锅炉每年定期检验1次,水压试验每6年1次。1980年,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重新修订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对各单位锅炉进行监察。1981年起,锅炉安全监察部门不仅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改造、使用、检验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审批安装、修理、改造锅炉的专业单位;审查工作压力小于每平方厘米1公斤的蒸气锅炉的设计;审查登记锅炉;给合格的司炉工颁发操作证。各级锅炉监察人员定期检验锅炉,实行监督检查。1984年,路局设立锅炉检验所,负责全局锅炉,压力容器的监察检验工作。1985年,全局有固定式锅炉865台,比1966年的267台,增加了2.3倍。
  第七节 物资节约
  管理局于1952年,进行第一次清仓处理。1969年,成立增产节约办公室,并第二次开展清仓挖潜,节约原材料工作。这次清仓查库历时3个月,通过“三清一挖”、“资金核定”、“固资核需”等方法,共清查3038万元的物资,其中帐外物资220万元,短少物资16万元,调剂处理物资600万元,运营流动资金核定为1940万元,固定资产116351万元。1978年后,又进行了两年多的清仓查库,重新核定库存物资流动资金,全局划出超储积压物资为1620.13万元,共处理1606.62万元。同时开展钢材、有色金属、木材、煤炭、电力、焦炭、水泥、石油和用水等项的节约工作,以及枕木拼接等修旧利废项目,节约了大量能源和原材料。1978年至1985年,全局节约总价值12200万元;修旧利废3100万元。
  自1981年起,节约的侧重点开始向节能方面转变,节约手段开始由管理向更新技术设备方面发展。对节能节约工作进行改革,采用新技术、更新改造设备,使节能节约大幅度提高。其中,锅炉更新改造,从1981年起的5年间完成136台,累计投资383.58万元。1983年和“六五”期间,两次被铁道部评为节约先进局,荣获“物资节约先进单位”称号。1983年,济南建筑段、青岛机务段等5个单位被铁道部评为节能先进基层单位。1985年,有专职节能工作人员35人,兼职人员4761人,基本形成路局、分局、基层站段三级节能节约网络。
  第八节 物资监察
  1954年开始开展物资监察工作,监察人员按铁道部《材料供应局材料监察规则》,监督各材料厂材料供应业务和经济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监察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直到1980年,根据铁道部《铁路物资监察工作办法》,重新组建物资监察队伍,全局配有70名专兼职监察员。1981年,对28个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青岛分局基建指挥部存放的100余吨盘条严重锈蚀等物资存放不善和物资被盗及违纪处理物资等问题,并做了处理。同时,还发现泰安工务段等一批管理仓库较好的单位。1982年,开展物资清理工作,发现乱批条子拉关系、擅自处理短线物资等违纪问题,对有此类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表扬了青岛机务段等维护物资纪律,严格物资管理制度的单位。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充实物资监察人员,使监察人数增至94人。监察人员发挥积极作用,查出以物易物、倒卖国家物资和物资被盗等问题。工程一处一管库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盗卖铁路物资5000元,被公安部门逮捕法办。1984年,开展“四查”(查帐、查物、查人、查事)、“三清楚”、“一有底”活动,查出一般物资被盗4起,价值2100元;短线物资外流11起,价值4600元。1985年
  通过物资监察人员发动群众,全年共查出违纪案8件,折合人民币76360元。其中,第五工程公司经理林起高,授意向路外销售轻型钢轨175.293吨,价值86571.28元,被逮捕法办。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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