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给水 电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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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33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给水 电力
分类号: U269.35; U269.6
页数: 5
页码: 246-250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胶济铁路、津浦铁路营、陇海铁路给水设备、给水管理、电力设备、电力管理、设备检修、节约电能等。
关键词: 机车 给水 电力

内容

一、给水设备 胶济铁路营业初期,在沿线18个车站设水塔、水鹤,供应机车用水。后经改扩建,到1933年,沿线车站共设给水所21处,水塔18座。水塔容量:坊子2座,分别为160吨和40吨;城阳、岞山各1座均为100吨;高密、张店、济南各1座均为80吨;胶州、潍县、昌乐、青州、周村、普集、龙山、黄台、淄川、博山各1座均为40吨;铁山座为20吨。青岛、大港、四方、沧口采用青岛市自来水。全路共设水鹤43组,大港、沧口、铁山、淄川、博山各设1组,高密、张店、坊子各设4组,其余13站各设2组。 津浦铁路营业初期,建有水泵房30处,水塔34座。其中,济南、泰安、兖州、临城水塔容量各100吨,徐州水塔为2万加仑;禹城、大槐树(济南)、张夏、界首、南驿、界河、韩庄水塔容量各50吨;枣庄、济宁水塔容量各20吨。嗣后,经改扩建,到1933年全线共设27个给水站,有水鹤49组。 陇海铁路商邱以东修通后,设水塔的车站:铜山、海州水塔容量各为150吨;运河、砀山水塔容量各为100吨;大许家水塔容量为50吨;阿湖镇水塔容量为40吨;新安镇、徐州、黄口各设容量为10余吨的木架水柜。
  1938年,日本侵略军设置济南铁路局后,原胶济、津浦铁路以及陇海铁路商邱以东区段的给水所(站)统称给水所。1939年起,为对机车显示车站给水柱位置,在机车上水车站设置停车目标。1940年,为辅助禹城站机车上水,增设平原给水所。
  1945~1948年,铁路给水设施多被战争破坏。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7月经组织抢修,局内各给水所的给水设备投入使用的计有抽水机、锅炉各40台、水塔27座、水鹤50组。1950年,增建水塔16座,水鹤33组。此后,随着新建铁路、局界变更、机构调整,给水设备发生相应变化,到1985年底,全局共有给水所103处。给水所及给水设备分布,见表72。
  二、给水管理 设备改造1914年,张店站水塔加高15英尺。1920~1924年,济南、普集、兖州、邹县、临城给水站各增挖水井1口,提高给水量;兖州增设抽水机1台,济南站增建水泵房,岞山站增建锅炉房并更新水柜、锅炉。1929年7月,淄川给水所锅炉炸裂水塔倾倒,1931年重建抽水机房和水塔,并挖水井1口。1932~1933年,高密站增建水泵房1座,青州站水塔加高4米,临城、兖州、泰安、禹城、高密、张店等站水鹤改6时径为10时径,以压缩上水时间。此后一段时间,给水设备多临时检修、抢修、维持使用。
  1953年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给水设备大修。给水机械、给水管路、水塔、水鹤等,经过几年整修,设备质量普遍提高。1957年以后,给水设备大修数量逐年减少。惟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徐州、泰安、张夏、禹城、薛城、砀山、新沂、高密、胶县、坊子、穆庄、莱阳、徂阳、东都等站,水源不足问题逐步突出。1976年起,给水设备大修又大量增加,到1980年,计完成给水设备大修、更新改造投资319.59万元。1981~1985年,又完成设备增强投资469.8万元,从而基本保证了运输生产用水,但给水能力还不能满足需要。据1983年查定,给水站中,水源能力不足的约占40%,扬配水管路能力不足,扬水机械配置不当,水塔配水容量小的各6处,水鹤能力小的9处,水质硬度偏高的4处,尚须投资解决。
  节约用水建国前,各铁路给水所供应铁路单位及职工家属的用水均不收费。1949年9月,管理局开展精简节约活动,在生产上实施水电使用检查,以降低水、电能源消耗,节省开支,制止浪费。1954年1月1日起,除机务、车辆、列车、工务、电务、建筑段和车站等运输有关单位外,对其他单位和职工家属实行用水收费,装有水表的照表计费,未装水表的按人口收费,大人按月用水1吨小孩按月用水半吨计费。1963年,路局又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用水管理,提倡节约“一厘钱”精神,教育职工养成点滴节约用水的风气。1980年,路局决定分期安装分户水表。1981年,贯彻铁道部颁布的《铁路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和省、市节水要求,对由铁路供水系统供水的单位,包括运输有关单位和职工宿舍,均实行安表计量收费。1980~1985年,共安装水表2993块,用水单位除徐州机务段、连云港折返段外,全部装上了水表。装表计量收费促进了节约用水,全局节水,1981年148.8万吨,1982年203.4万吨,1983年310.3万吨,1984年519.8万吨,1985年289.2万吨。
  在推行节约用水措施的同时,于1950年开始实行给水用煤标准节约扬水用煤给奖的办法,推动节约扬水用煤工作。当年6月,合肥给水所创出扬水千吨米用煤19公斤的记录。1957年起,先后在各给水所安装水泵复涨装置、固定锅炉高温注水装置,排泥管和余汽吹扫器,并实行固定锅炉软水和小炉门焚火法,提高设备使用效率,节约给水用煤。
  三、电力设备
  胶济铁路建路初期,只在四方机厂设发电所1处。1914年,开始在铁路沿线增建发电所。到1925年,已发电供电的有坊子、张店、济南站3个发电所。坊子发电所配置兰克谢式锅炉2台,120马力蒸汽机、64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各1台及变配电设备,供应车站、机务、工务单位及附近铁路宿舍用电,兼供坊子炼炭所及少数民用照明用电。张店发电所设机车式汽机带动40千瓦直流发电机1台,供车站照明。济南发电所设150马力水力管式锅炉2台,复涨式双缸汽机、三相发电机各1台及变配电设备,供车站及附近铁路宿舍照明用电。此时,采用电力照明的车站,还有青岛、大港、潍县、周村等站,系接用地方电源。1928年,购买地方产权电厂设博山发电所,供博山站及博山县城用电;同时,为张店发电所增设50千瓦黑油机发电机组1台。1930年9月,高密发电所建成发电,设50千瓦黑油机发电机组1台。1934年,坊子发电所改建竣工,更新锅炉,增设170千伏安三相发电机2台及变电设备;张店发电所增设锅炉和100千伏安发电机各2台。1936年,博山发电所增设锅炉2台,250千伏安蒸汽发电机组1台。
  津浦铁路建路初期,在各机厂均自备电源发电。1921年,建浦口电气厂,设1000千瓦罗华特涡轮发电机和200千瓦罗华特引擎发电机各1台,多管汽炉3台。供应浦镇机厂用电和浦口、浦镇铁路单位及路外商业照明用电。沿线少数较大车站照明采用地方电源。
  陇海铁路商邱以东区段,1933年于连云港站建发电气厂1座,供应连云港地区铁路单位动力及照明用电。1935年徐州站以东电力照明车站只有连云港、海州站。
  1939年,济南站设变电所,有变压器4台;1940年,变压器增至25台,并建高低压架空线路4.97公里,高低压电缆2.18公里,用地方电源构成高压供电系统。同期,青岛机务段,检车段引入地方高压电源,构成高压供电网络。1941年,在青岛检车段增设3千伏50马力高压空气压缩机1台,高压配电盘1面,低压配电盘1面,7.5千伏安变压器1台。1942年建大港配电所,设高压配电盘6面。1943年,新建济南通信信号预备电源发电所,设40马力重油机、25千伏安发电机各1台;在埠头站设7.5千伏安变压器3台。1944年,青岛站配电室设3千伏安变压器1台。1946年,浦口电气厂增设125千伏安透平发电机1台,蚌埠站装20千伏安柴油发电机和35千伏安蒸汽发电机各1台;徐州站装10千伏安柴油发电机1台,作备用电源。到1948年,有电力照明的车站是:青岛、埠头、四方、大港、沙岭庄、沧口、城阳、南泉、蓝村、胶县、高密、潍县、坊子、益都、张店、马尚、周村、王村、普集、黄台、北关、博山、平原、禹城、泺口、济南、白马山、泰安、磁窑、兖州、邹县、临城、徐州、蚌埠、浦镇、浦口、连云港、海州等站,多用地方电源,分别架有长度不等的电力架空线路,引入高压电源的并设有变压器设备。
  建国后,随着铁路事业的发展,电力逐步成为铁路运输的重要能源。自1951年起,按照铁道部调整电力业务的规定,路局电力部门为地方供电部门的用户,对铁路内部则为专业供电部门,发电、变电、配电设备不断增加。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尤快。1981年,全局电力线路共有1343公里,发电、变电、配电设备共有1483台(面);1983年电力线路则为1671公里,发电、变电、配电设备为3454台(面);1985年底,电力线路达到2136公里,发电、变电、配电设备达到4246台(面)。
  四、电力管理
  设备检修 建国前,室内外照明和动力设备,发电、变电、配电设备统由电力部门管理维修,主要实行故障修。建国后,仍沿用旧制。1950年,按铁道部要求,开展整顿电力外线运动月活动,增强外线性能,保证正常供电。1951年5月,实行铁道部规定,发电、变电、配电设备和送配电线路由电力部门管理维修,其他归使用部门管理维修。1952~1953年,对铁路电力部门与工务、房建、工程等部门管理维修电力设备的范围分界又作了具体的补充和修订,并推行包检包修制,在各电力工区设包修组,负责管内电力线路的周期性小修和按计划进行大、中修。此后几年,铁道部和路局接连制定一系列规定,包括电力设备检修规程,架空电力线路运行限度及调整弛度方法,电力设备试验标准等,建立电力设备检修制度。1957年1月开始,实行电力设备有计划的定期检修制度。同年,铁道都公布《电力设备鉴定办法》,自此,每年春秋季节对电力设备进行一次鉴定,掌握设备质量情况借以安排计划,进行定期检修。1958年3月起,实行铁道部公布的《铁路电力设备管理办法》,划清铁路内部供电与用电部门对电力设备的管理维修范围。1977年开始,按照铁道部提出的电力设备检修实行以预防为主,检修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包检包修制,严格检修制度,按周期、修程和标准精检细修,使电力设备质量稳步提高。电力线路完好率:1980年为90%,1983年起提高到97%;发电、变电、配电设备完好率,1980年为97%,1983年起为98%,从而保证为运输生产和生活的安全供电。
  节约电能 建国后,铁路电力部门本着安全、经济、可靠精神向用户供电。1951~1953年期间,按照铁道部公布的《电力消耗标准》供电。1954,按铁道部要求,把“四率”、即电力供应的损失率、变压器利用率、发、配、变电所的负荷率和力率作为考核电力部门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955年1月,路局公布实行“供用电规则”,对电力用户实行分类供电,电力部门保持共电设备良好状态,预防电力事故,压低高峰负荷,降低能源消耗。1961年,全局开展节约煤、电、水群众性活动。1963年,合理调减变压器,对用电量较大单位设三相电空器,提高用电力率;分期分批补充安装电表;并对机务、车辆、电务、工务等195个单位的生产耗电进行查定,试行电力消耗定额标准,控制用电。当年节电33万度,比1962年用电减少40.9万度。1965年,开始开展配电调度工作,改装开关回路,处理设备缺陷788处,建立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的管理制度等,当年节电达65.1万度。1966年,为用电单位调整用电负荷,压缩高峰负荷,调整大设备轻负载“大马拉小车”现象,加强电空器管理,进一步推动节约用电工作。1982年起,实行计划用电,装表计量,按量收费、超用加价的办法,到1983年,安装电表3591块,有效地节约了电能。1982年节电62万度,1984年节电达181万度,1985年节电为110万度。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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