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客运运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30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客运运价
分类号: U293.1
页数: 9
页码: 141-149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济南铁路局客运运价包括胶济铁路、津浦铁路、陇海铁路旅客运价、行包运价、1952年旅客运价递远递减表、985年各种旅客票价比例关系表、1985年旅客票价里程区段表等情况。
关键词: 铁路 客运 运价

内容

一、旅客运价
  胶济铁路,1903年和1904年期间,普通客票三等每人公里银0.0115元。1905年提价10%。1910年,普通客票三等每人公里银0.009元,二等0.017元,一等0.034元。快车票加价5%。另据《中国铁路史》(曹鲲化著)记载:胶济铁路德管时期实行以华里计算运价,每人华里普通客票三等银0.0052元,二等0.0208元,一等0.031元,并实行递减率,若购全程三等客票,平均每人华里仅为0.0042元。1914年末,日军侵占后,先将全线分为青岛至高密、高密至潍县、潍县至张店和张店至济南四段,不分里程和客票等次,每段银1.00元,全程4.00元。后改普通客票三等每人公里银0.00926元,二等0.0173元,一等0.0346元。青岛至济南普通客票三等4.00元,二等7.20元,一等14.30元。四岁以下儿童免费,四岁至十二岁半价。1923年1月,胶济铁路收归国有,旅客运价基本上沿用旧制。去青岛观樱团体和海水浴客票各减收25%;学生及教职员寒暑假期单程票减收25%,往返票减收50%。1924年9月1日起,因征收赈捐,三等客票加收0.05元,二等客票加收0.10元,一等客票加收0.20元。1926年10月5日起,征收河工捐,各种客票均加收10%。1927年5月,票价普遍提高30%。1930年又提价20%,并取消了观樱减价的规定。1931年执行南京政府制定的《中华国有铁路客车运输通则》,客票基本价率提高20%,快车加价率每百公里或不足百公里三等客票加0.015元,二等加0.030元,一等加0.060元。卧铺、三等上铺每夜加价1.00元,中铺1.50元,下铺2.00元;二等上铺2.50元,下铺3.00元;一等上铺3.50元,下铺4.50元。儿童减免费办法依旧。此时,青岛至济南三等全程普通客票价为5.35元,可购22公斤袋装面粉2.5袋。1935年,因客运收入减少,为吸引客流,运价向下微调。
  津浦铁路,1912年旅客运价每人英里三等普通客票银0.02元,二等0.04元,一等0.06元。四岁以下儿童免费,四岁至十二岁折半。1921年改以公里计算。三等普通客票每人公里银0.0135元,二等0.027元,一等0.0405元。1926年7月,三等增至0.0162元,二等增至0.0324元,一等增至0.0486元。1927年6月,因路产受战争破坏,损失较重,客票加价10%。至1930年6月底停止10%的加价。7月1日,三等普通客票基本价率改为0.017元,二等为0.034元,一等为0.051元。天津至浦口全程三等普通客票价为17.25元,可购买22公斤袋装面粉9袋。快车加快费,每百公里三等加0.15元,二等加0.30元,一等加0.60元。卧铺加价,二等上铺每夜2.50元,下铺3.00元;一等上铺3.50元,下铺4.50元。1932年2月,规定三等上、中铺每夜加1.00元,下铺为1.50元。二等和一等卧铺价不变。
  陇海铁路,1915年徐州至商丘段通车时,四等普通客票每人公里银0.006元,三等0.012元,二等0.024元,一等0.036元。1918年取消四等客票。三等普通客票每人公里0.014元,二等0.021元,一等0.042元。儿童三岁以下免费,三至十岁半价。1923年7月,三等普通客票每人公里改为0.012元,二等0.024元,一等0.048元。快车加快费,三等每百公里加0.15元,二等加0.30元,一等加0.60元。卧铺,三等每夜加1.00元,二等2.00元,一等加3.00元。儿童四岁以下免费,四至十二岁半价。1925年7月,大浦至商丘贯通后,三等普通客票每人公里0.0109元,二等0.0192元,一等0.0327元。1929年,三等普通客票每人公里0.017元,二等0.034元,一等0.051元。1930年7月以后,各种旅客票价与津浦铁路相同。此时,大浦至商丘三等客票为5.90元,可购22公斤装面粉3袋。
  1937年末至1938年夏初,胶济、津浦全线及陇海铁路连云港至商丘段被日军侵占,起初尚能维持战前的基本运价率,后随物价上涨,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对客运价率作了数次上调。1943年7月,普通客票三等每人公里为0.04元(联银币),二等0.08元,一等0.12元。快车加价三等客票500公里以内加1.00元,800公里以内加1.50元,800公里以上加2.00元;二等客票加三等加快价的一倍,一等加三等加快价的二倍。卧铺,三等上铺每夜1.50元,中铺2.00元,下铺2.50元;二等上铺每夜5.00元,下铺7.00元;一等上铺8.00元,下铺10.00元。儿童六岁以下免费,六岁至十二岁半价。1944和1945年,日占区通货膨胀,客运价率作了大幅度上调。
  抗日战争胜利后,济南区铁路局(后改称津浦区铁路管理局)自行制定旅客运价。1946年2月15日实行的旅客运价,普通客票三等每人公里2.00元(法币),二等4.00元,一等6.00元。快车加价三等每人公里0.20元,二等0.40元,一等0.60元。因无卧铺设备,未定卧铺票价。后因通货膨胀,旅客运价连续大幅度上调。4月21日,三等普通客票运价率每人公里为5.00元,加快费为0.50元。5月1日再次上调,普通客票三等每人公里达到12.00元。1947年5月21日,实行递远递减计算票价,三等普通客票里程在200公里以内者,每公里18.00元,201~500公里者,每人公里17.10元,501~900公里者,每人公里15.30元,901公里以上,每人公里12.6元。二等客票为三等客票二倍,一等为三等客票的四倍。快车加价率按普通客票价加20%。1948年1~8月,又连续作了8次大幅涨价。8月7日实施的运价,三等普通客票按9折核收,每人公里达到10800元,并且把起码计价里程由10公里提高为50公里。
  1948年初至1949年初,局管内线路除青岛地区以外,陆续获得解放。在分段办理临时运营期间,各区段因地制宜制定了临时性旅客运价,运价不仅不统一,而且是北海币与人民币(旧币)同时使用。1949年4月25日,中央军委铁道部为北方各铁路局制定了统一的旅客运价。三等普通客票基本价率每人公里2.00元(旧人民币),加快费不分等级,200公里以内加170元,201~400公里加305元,401~600公里加420元,601~800公里加525元,801公里以上加605元。七至十二岁儿童票为半价。快车加价,200公里以内加17000元,400公里以内加30500元,600公里以内加42000元,800公里以内加52500元,1000公里以上加60500元。卧铺不分等级,每夜加价上铺45000元,中铺60000元,下铺75000元。7月10日实施第二次调整,三等普通票基本价率每人公里为4.00元,二等客票为三等客票价的二倍,一等客票为三等客票价的3倍。儿童七至十二岁为半价,不足七岁免费。8月15日实施第三次调整,三等普通客票基本价率每人公里为8.00元。9月1日,实施第四次调整,三等普通客票价率每人公里提高为24.00元。12月6日实施第五次调整,三等普通客票基本价率每人公里提高到56.00元。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关于铁路旅客票价基数不得超过抗战前旅客票价一半的指示,铁道部确定采用低运价制度。1950年1月24日,实施第六次调整,三等普通客票价率每人公里提高到75.00元。3月1日实施第七次调整,三等普通客票价率每人公里提高到115.00元。7月15日实施第八次调整硬席普通客票价率每人公里降至105.00元。1951年2月1日,实施第九次调整,硬席普通客票价率每人公里提高到136.50元。1952年3月25日,实施第十次调整,硬席普通客票价率每人公里改为135.00元。软席客票比硬席基本价率加75%。卧铺取消只限夜间使用的办法,改为昼夜使用。卧铺票价按客票里程计算,硬卧上铺按硬席客票价加40%,中铺加50%,下铺加55%;软卧不分上下铺,均按软席票价加50%。加快票均按硬席客票基本价率的20%加价。同时实行客运价递远递减办法,区段递减率和全区间递减程度,见表33。
  至此,全国铁路旅客运价除昆明局以外实现统一。经过三年稳定之后,于1955年6月1日,随着新人民币(3月1日正式发行,新旧人民币比例为1∶10000)发行,旅客运行价作了较大的调整。硬席普通客票基本价率每人公里为0.01755元,较前提高30%。普通加快票按硬席票价加20%,特别快车加40%。硬卧上铺按硬席客票价加75%,中铺加80%,下铺加85%。普通软卧按软席客票基本价率加100%,包房式软卧加120%,高级包房加140%。自此之后至1985年的30年间,各种物价虽不断上涨,旅客基本运价率未变。仅从1980年1月1日起,对外籍旅客票价按国内旅客票价增加7.5%。再是从1985年5月15日起,为促进各种交通工具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和缓和铁路承受运量的压力,对100公里以内的短途客票上调了36.7%。硬席客票每人公里由0.01755元,提高到0.024元。软席客票由0.0307元,提高到0.042元。因调整后100公里票价高于101~120公里票价,故将101~160公里的票价作了顺坡调整。软席卧铺票加价率亦有所提高。普通软卧,按软席票价加175%,包房式软卧加210%,高级软卧加245%,其他不变。经过以上两次政策性调整,局部运价有所提高,但就总体而论仍为低运价。“一个鸡蛋坐一站(0.20~0.30元),一个烧鸡坐一天(10.00元左右)”,是经常乘车旅客对旅客运价低简要而形象的评述。
  1985年底,各种旅客票价比例关系和票价里程区段,见表34、表35。
  二、行包运价
  胶济铁路德管时期,旅客携带行李每10公斤收银0.02元。1914年日军侵占后,实行行李按车票等级免费限量的规定,三等限量35公斤,二等限量50公斤,一等限量70公斤。超过限量部分收包裹运费,起码价0.10元。包裹运价,每100公里每公斤银0.02元,起码价1.00元。1924年胶济铁路收归国有后,行李运价每20公斤每公里银0.002元,起码价0.10元。行李免费限量同前。超过限量不足20公斤按20公斤计价。包裹每50公里每公斤银0.0005元,不足50公里按50公里计价。后随旅客运价调整,行包运价亦有所调整。1931年8月,对免费行李的限量作了新的规定。三等客票限量为40公斤,二等为60公斤,一等为80公斤。超过免费重量的,以20公斤为单位每公里0.0002元,递进计价,不足20公斤按20公斤计算。包裹基本运价率每公斤10公里0.007元,起码价0.50元。
  津浦铁路营业初期,行李免费限量三等客票为50斤,二等为100斤,一等为150斤。超过限量之数量购行李票,每百斤为一担,每担每英里快车运价银0.0055元,普通客车0.005元。以一担为起价,零数40斤以下免费,40斤以上按一担计价。包裹基本运价率每25斤25英里银0.25元,不足25英里按25英里计价。1914年5月1日,行李免费限量改为三等60斤,二等90斤,一等120斤。超过限量者每担每英里银0.01元,以半担为起价。包裹运价,50英里以内每斤银0.01元,10斤为起价。每增加50英里每斤加价0.005元,不足50英里按50英里计价。301公里以上,每增加50英里每斤加价0.0025元。1915年9月,包裹运价又作修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斤。见表36。
  自1921年1月1日起,改用公里公斤计算行包运价,并历经四次修订。到1926年2月1日,普通行李免费限量,三等客票为40公斤,二等为60公斤,一等为80公斤。超过限量每20公斤每公里银0.0002元,不足20公斤按20公斤计价;保险行李,依旅客声明价值,每150公里或不足150公里者加收保险费0.25元,以1.00元为起价。普通包裹,250公里以内每公斤每50公里银0.005元,251~500公里0.004元,501~750公里0.003元,751公里以上0.002元。0.50元为起价;保险包裹,每件以银200元为限,每保险100元每150公里或不足150公里收0.25元,1.00元为起价;贵重包裹,每件价值千元或不满千元,150公里以内收1.00元,151~300公里1.80元,301~450公里2.10元,451~600公里2.40元,601~750公里2.60元,751~900公里2.75元,901公里以上,每150公里或不满150公里加收0.10元。1929年6月,免费行李限量及运价率不变。包裹运价上调,普通包裹250公里以内,每公斤每50公里为0.007元,251~500公里0.0055元,501~750公里0.00375元,751公里以上0.0025元。不足50公里按50公里计价,起价0.25元。自1936年1月1日起,行李基本运价率改为每10公斤每公里0.001元,不足10公斤按10公斤计价。
  陇海铁路1915年徐州至商丘段通车时,行李免费限量三等客票为50斤,二等为75斤,一等为100斤。行包基本运价率不详。1921年1月1日,免费行李限量三等客票改为40公斤,二等为60公斤,一等为80公斤。超过限量每20公斤每公里银0.002元,不满20公斤按20公斤计价。包裹每50公斤每公里0.0025元,起价0.25元。1925年后,包裹运价实行递远递减,50公斤或不满50公斤者,250公里以内,每公里0.005元,251~500公里,每公里0.004元,501~750公里,每公里0.003元,751公里以上,每公里0.001元。起价为0.50元。1929年6月以后,行包运价与津浦铁路相同。
  1938年,胶济、津浦及陇海铁路东段被日军侵占后,济南铁路局以及后来成立的开封铁路局,执行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制定的运价。由于时局不稳、物价上涨等原因,行李、包裹运价共八次上调,其中1945年连续四次大幅度上调;包裹运价共七次上调,其中1945年连续三次大幅上调。日占时期历次行李、包裹运价率变更,见表37、表38。 抗日战争胜利后,济南区铁路管理局的行包运价自行制定。1946年2月25日,行李改为无论远近,每件100元(法币)。普通包裹重量在10公斤以内,里程在500公里以内160元,501公里以上250元。重量在10公斤以上,每增加10公斤或不足10公斤,里程在500公里以内90元,起价160元,501公里以上160元;轻笨、贵重包裹按普通包裹2倍核收。4月21日,行包运价又作修订。普通包裹10公斤以内,里程在500公里以内增长到700元,501公里以上增长到1000元,1001公里以上定为1300元;轻笨、贵重包裹仍按普通包裹二倍核收,起价1400元。行李不分等级,免费限量40公斤,超限量部分按普通包裹计价。后因物价不断上涨,行包运价接连数次上调。1947年5月17日实行的运价,行李免费重量不变,超限量10公斤,200公里以内每公里2.244元,起价1500元,201~500公里为2.1196元,501~900公里为1.683元,901公里以上为1.122元。普通包裹200公里以内,每10公斤3.264元,201~500公里2.9376元,501~900公里2.448元,901公里以上1.632元,2000元为起码价;快递包裹加价30%;轻笨包裹按普通包裹运价2倍核收;贵重包裹按普通包裹运价5倍核收。行李、包裹运价尾数不足500元进作500元,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进作1000元。10月4日,再次修订运价。免费行李限量不变,超限量部分每10公斤每公里17.5032元,起价10000元。并以250公里作一个计价区间,251公里亦按500公里计价,依次类推。普通包裹每10公斤每公里25.4592元,起码价12000元;快递包裹16000元;轻笨、鲜活包裹加价一倍,起码价24000元,快递32000元;次贵重包裹加价二倍,起价36000元,快递48000元;贵重包裹加价3倍,起价48000元,快递64000元;金银、货币及有价证券加价四倍,起码价60000元,快递80000元。后伴随物价飞涨,行包运价又作更大幅度的上调。
  1948年春至1949年春,管内解放。在分区段临时运营期间,各区段自定行包运价。1949年4月25日,执行中央军委铁道部制定的运价。行李免费限量不分等级,大人25公斤,小孩10公斤,超限量部分每公斤每公里0.035元(旧人民币)。包裹分若干等级,一级包裹按行李运价的十倍计算,起码价14000元;二级按5倍计算,起码价10000元;三级按2倍半计算,起码价7000元;四级按二倍计算,起码价7000元;五级按行李价计算,起价7000元;六级按行李价的半倍计算,起码价7000元;特级(包括新闻纸、杂志)不论远近,每公斤300元,起码价3000元;书籍不论远近,每公斤600元,起码价6000元。后随旅客运价的调整,行包运价连续作过多次调整。自1952年3月25日起,全国铁路除昆明铁路局以外,统一了运价。行李超过免费限量部分每公斤每公里1.10元。普通包裹每公斤每公里3.30元;鲜活包裹每公斤每公里1.69元;特定包裹(后改称新闻报纸类)每公斤每公里0.29元。行李包裹计费重量以5公斤为单位,起价重量为10公斤,但特定包裹起价重量为5公斤。行包运价实行递远递减,递减率和递减程度,见表39。
  1955年6月1日,超限行李每公斤每公里0.000132元(新人民币),较前提高20%。包裹基本运价率,普通包裹0.000396元,较前提高20%;鲜活包裹0.000182元,较前提高10%;新闻报纸类0.000032元,较前提高10%。1973年3月1日起,将原来的三种包裹的物品范围重新划分为一、二、三类,并在不提高运价的前提下运价率作了相应调整。1984年4月1日,行包运输分为保价和不保价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旅客自选。保价运输,旅客或托运人必须声明托运物品价格,铁路依此核收行李0.5%、包裹1%的保价费。自1985年5月15日起,对轻体和特殊运输条件的包裹按二、三类包裹运价分别加价100~400%。包裹起码计价里程改为100公里,并对200公里以内的短途运输的行李、包裹加收短途附加费,以便和短途旅客运价相对应。行包基本运价率不变。
  1985年底,旅客随身携带品限量,大人为20公斤,小孩为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行李计费重量以5公斤为单位,以20公里为起码里程,每公斤每公里0.000132元。包裹计费重量以5公斤为单位,起码里程为100公里,一类包裹每公斤每公里0.000032元,二类0.000182元,三类0.000396元。包裹运价里程区段及行包运价递减幅度,以及包裹行李运价比例关系,见表40、表41。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济南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