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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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27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分类号: F532.1
页数: 1
页码: 60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1956年,路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种领导制度遭到破坏,党的组织一度瘫痪,行政领导指挥系统被取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整顿企业管理,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关键词: 路局 领导 负责制

内容

1956年,路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的生产管理由个人负责改为党委集体负责。企业的生产、技术、财务、生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行政领导具体组织执行,行政领导接受党委领导;党委监督行政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种领导制度遭到破坏,党的组织一度瘫痪,行政领导指挥系统被取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整顿企业管理,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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