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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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270
颗粒名称: 第一篇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532.852
页数: 20
页码: 41-60
摘要: 本篇记述的是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情况包括机构设置、分线设局、综合分区设局、分区设局,领导制度、局长制、军事管制、一长制等。
关键词: 济南 铁路局 机构

内容

1914年前,胶济、津浦等铁路,依投资国别,分线设局,分割管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各路主权虽收归国有,情况有些变化,但分线设局的体制和分散管理的状况尚未改变。1937年后,管内铁路相继被日军侵占,对铁路、公路、水运,实行综合管理,分区设局。1941年,徐州、济南铁路局一度改组为地方交通团的战时体制。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接收后,实行了按区设局。建立津浦区铁路管理局,管辖胶济、津浦铁路及陇海铁路部分线路及支线。同时,胶济、津浦、陇海铁路的部分解放区,也建立起相应的铁路管理机构。
  1948年9月,济南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特别市军管会交通部接管津浦区铁路管理局,组建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至1949年4月改称济南铁路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领导,统一了管辖范围。建国后,全国铁路归属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领导,路局从名称到体制,从范围到机构都相应变化。1958年10月,济南铁路管理局改称济南铁路局。“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对济南铁路局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4月,成立济南铁路局革命委员会,在军事管制下实行“一元化”领导。1973年6月,恢复铁道部济南铁路局名称,管辖范围亦有增减。
  随着机构设置的演变,领导制度也在相应改变。建国前,实行过局长制,总办、监理事会制,经理制,委员长制。战争年代实行过军管制。建国后先后实行了“一长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文化大革命”特殊情况下的军事管制、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体制。“文化大革命,后又恢复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在企业改革中实行厂长负责制。
  济南铁路局机构设置和领导制度的沿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它前进的步伐和轨迹。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节 分线设局
  一、胶济铁路管理局 1899年6月14日,德国柏林山东铁路公司,在青岛设分公司和最高营业部。1914年,日本霸占胶济铁路后,于同年11月将胶济铁路改称山东铁道,由日军铁道联队管理。1915年3月,日本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成立山东铁道管理部,9月改称山东铁道部,部内设总务、运输、工务、计理、采矿等课及四方工场。1923年1月北京国民政府将胶济铁路收归国有,在青岛设立胶济铁路管理局,局内设总务、工务、车务、机务、会计、材料、警务等7个处。1928年11月1日,胶济铁路管理局归南京国民政府铁道部管辖。1929年5月,胶济铁路管理局改组为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原局内机构中的警务处、材料处改为课。不久又恢复称处,将警务处改为铁道部派驻胶济铁路的直属机构,并增设稽核室,实行财务审计和监督。1938年1月,日军占领胶济铁路,对胶济铁路管理局实行军事管制。1923~1927年,胶济铁路管理局机构见表1;1899~1938年,胶济铁路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2。
  二、津浦铁路管理局
  1908年1月,清政府在北京设立津浦铁路总公所,是年2月和7月,在天津和浦口分别设立津浦铁路北段和南段总局。
  1912年12月,津浦铁路北段总局与南段总局合并,在天津设立津浦铁路总局,浦口设分局。1914年1月,津浦铁路总局改称交通部直辖津浦铁路局。局内设总务、帐务、车务、工务、机务、港务、电务、库务、地方、医务、警务等处;下设济南、浦口两个办事处。1916年10月,将办事处改称事务所,1922年又先后撤销事务所。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于浦口设立津浦铁路管理局。1931年2月,津浦铁路管理局改组为津浦铁路管理委员会,后又恢复铁路局名称,局内机构未变。
  1908~1938年,津浦铁路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3。
  三、陇海铁路管理局 1906年12月,江苏省官绅成立江苏省铁路公司。1911年4月,建成清江浦至杨庄17.3公里铁路。次年8月,清政府邮传部收买这段铁路,后并入陇海铁路;同时,解散苏路公司。1912年11月20日,在北京成立陇海铁路总公所。1913年2月,在徐州设立陇海铁路东路工程局,负责修建徐州至连云港铁路。
  1927年6月,武汉国民政府交通部在郑州设立陇海铁路管理局;同时,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亦在徐州设立陇海铁路管理局。1928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在郑州成立陇海铁路督办公署。同年6月,撤销北京陇海铁路总公所。1929年5月,撤销陇海铁路督办公署,成立陇海铁路管理局。局内设秘书室、总务、工务、车务、机务、会计、洋会计、警务等处和警察署、总工程司办公室及灵潼段工程处、徐州、洛阳办事处。1931年陇海铁路管理局改组为陇海铁路管理委员会,不久又恢复铁路管理局名称,局内机构未变。
  第二节 综合分区设局
  一、济南铁路局
  1938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天津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北支事务局,3月在济南设立铁道事务所。同年6月,济南铁道事务所改称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北支事务局济南铁路局。局内设总务、经理、运输、电气、工务、自动车、警务、工作、水运等处及监理所、医院、学院、学校等附属机构,并在徐州设济南铁路局徐州出张所。
  1939年4月17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北支事务局改称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对华北地区的铁路、公路、水运实行综合分区管理,在济南设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济南铁路局。局内机构设置未变。管辖范围为胶济铁路全线、津浦铁路黄河涯至蚌埠、陇海铁路杨集至连云港及管内铁路支线。1943年5月,局内各处改称为部,撤销工作、水运处,增设爱路部,并将监理所改为地方分局。1945年4月,日本侵略军将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改称北支那地方交通团,济南铁路局改称济南地方交通团,由侵华日军直接控制和管理,将运输处扩大为第一、第二运输处,增设防空本部。8月,日军投降后恢复济南铁路局名称。局内共设总务、经理、第一、第二运输、电气、工务、警务、爱路、自动车、防空等10个处、部。
  1938年1月~1945年8月,济南铁路局先后是石村长七、平田骥一郎、下津春五郎、片漱晋任局长(以上4人均系日本籍)。
  二、徐州铁路局
  1940年7月,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将济南铁路局,徐州出张所划归新成立的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开封铁路局,徐州出张所改称办事处。1944年5月,徐州办事处由开封铁路局分出,成立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徐州铁路局。局内设总务、经理部,第一、第二运输部及电气、爱路、警务等部和徐州铁路监理所等。管辖津浦铁路程家庄至徐州间、陇海铁路杨集至连云港及管内各条支线和大浦码头线。1945年4月,徐州铁路局改称徐州地方交通团,受驻徐州侵华日军直接控制和管理。
  三、济南区铁路局
  1945年10月,国民政府交通部接收济南铁路局,成立济南分区接收委员会(亦称济南区铁路局),管界同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济南铁路局。局内设秘书和人事室及总务、会计、运输、机务、工务、材料、公路、警务等处。
  四、徐州区铁路局
  1945年10月,国民政府交通部接收徐州地方交通团,成立徐州区铁路局。局内设秘书、总务、运输、机务、工务、财会、人事、警务等组。管界同华北株式会社徐州铁路局。济南区、徐州区铁路主要负责人见表4。
  第三节 分区设局
  一、津浦区铁路管理局
  1946年3月1日,国民政府交通部将济南区铁路局和徐州区铁路局合并,在济南成立津浦区铁路管理局,管辖胶济、津浦、石(家庄)德(州)铁路全线和其支线及管内各机车车辆修理工厂;原陇海铁路商丘至连云港段,划归陇海区铁路管理局管辖。局内设秘书和人事室、总务、运输、工务、机务、材料、会计、警务等处。
  1946年津浦区铁路管理局机构见表5。1946~1948年津浦区铁路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6。
  自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管内大部分区段陆续获得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铁路,相继建立铁路管理机构,自订规章,办理运输。
  1945年10月,中共胶济铁路工委在青州成立青(州)潍(县)铁路管理处。1946年1月,中共鲁中区党委在淄博矿区建立淄博矿区铁路局,不久改称张(店)博(山)铁路局,7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张博地区,铁路局撤出。同年2月,中共鲁中区和渤海区党委,在金岭镇建立济(南)潍(县)段铁路管理处。中共鲁南区党委在滕县建立鲁南铁路局(亦称津浦中段铁路局,后迁枣庄),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时撤销。中共山东分局陇海铁路工委,在新安镇(今江苏省新沂市)建立陇海东段铁路局(后迁高峰头),7月,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铁路局撤销,改设陇海铁路办事处。1947年3月,中共胶东区党委和行政公署,在高密建立青(岛)潍(县)铁路局。8月1日,张博地区第二次解放,再次组建张博铁路局,同月22日,国民党军队再次进攻占领张博地区,铁路局撤出。1948年3月,张店、周村解放,第三次组建张博铁路局,5月改称华东财办张博铁路局。5月,青潍铁路局改称张潍铁路局。7月,胶济铁路各机构合并,成立华东财办胶济铁路管理局。同月,在兖州成立津浦铁路兖州办事处。
  二、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
  1948年9月,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通部接管原津浦区铁路管理局,11月,成立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同月,成立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陇海东段临时管理委员会。12月,成立津浦、陇海铁路徐州临时管理委员会,接收津浦铁路程家庄至徐家港、陇海铁路商丘至连云港铁路。同时,胶济铁路管理局与胶济铁路各建路委员会机构合并,成立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胶济铁路办事处,后改称张店办事处。1949年1月,管理局改由华东区财经办事处领导。同时,总局还撤销了津浦铁路、陇海铁路徐州临时管理委员会,成立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徐州办事处,管辖津浦铁路程家庄至徐家港和陇海铁路徐州站北闸口至连云港。徐州北站(包括铜山机厂)至商丘间,由陇海、平汉铁路郑州联合管理委员会徐州办事处管辖。1949年5月,在津浦铁路南段成立浦口办事处。又设青岛铁路办事处(设在解放区);6月,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铁道部接管青岛地区铁路后,成立青岛铁路办事处。
  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管辖范围为津浦铁路德州(不含)至浦口、陇海铁路徐州至连云港、胶济铁路全线、淮南铁路及上述铁路各条支线和四方、济南、浦镇、九龙岗等机车车辆修理工厂。建局时共设秘书、机务、工务、运务、材料、会计、人事、警务等处。1949年增设厂务处,撤销秘书处,增设总务处和办公室,运务处改为运输处,会计处改为财务处,警务处改为公安处。1948年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机构见表7;1948~1949年主要负责人见表8。
  三、济南铁路管理局
  1949年4月,华东区铁路管理总局改称济南铁路管理局,改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领导。8月,管理局撤销各办事处和临时管理委员会,设立青岛、徐州、蚌埠铁路分局。管理局管辖范围为:津浦铁路德州站南240公里处至浦口、淮南铁路、胶济铁路、陇海铁路徐州站至连云港及其各支线和四方、济南、浦镇、九龙岗等机厂。1949年10月改由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领导。1950年10月,增设济南铁路分局。同时,调整各分局的管界,除卫生、教育系统和蓬布修理所、线桥大中修队、桥梁修配厂、济南材料厂等仍归铁路管理局有关业务处管理外,其余基层单位分别划归分局管理。至此,管理局、分局、其层站段三级管理机构形成。之后,四方、济南、浦镇、九龙岗等机厂先后划归铁道部厂务局管理。
  1953年,铁路管理局机构作了一次大的调整。铁路分局改为运输分局,分局领导与运输生产直接有关系的单位(车站、列车段、机务折返段等),组织客、货运输,保证行车安全,完成管理局下达的运输生产任务;同时,对管理局各业务处直接领导的基层单位实行业务联系和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在建局初期的车务、商务、机务、工务、车辆、电务、计划、财务会计、材料、人事、统计、卫生、教育、职工生活、总务、公安等处和行车安全监察室的基础上,先后增设基建、工程、劳动工资、房建、客运等处和局长办公室、法律科、技术科、推先科及人民监察室、运输计划科、总工程师室。不久,又撤销人民监察室、法律科、推先科;将技术科扩升为技术处。至此,管理局共设23个处室(科),济南、青岛、徐州、蚌埠4个运输分局。1956年1月,又将运输分局改为铁路分局,扩大了铁路分局在运输工作指挥方面的权限,但仍为“主管运输、协管其它”职能的分局。1957年济南铁路管理局机构见表9;1949~1950年济南铁路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10。
  四、济南铁路局
  1958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民办铁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指示精神,铁路局受铁道部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将蚌埠铁路分局及其管内的淮南铁路、大(通)八(公山)支线、水(家湖)蚌(埠)支线移交给上海铁路局。两局在津浦铁路649公里处分界,后又调至630公里+500米处(山东省与江苏省界附近)。同时,将所管辖的铁路分局改为铁路办事处。全局共设济南、青岛、徐州3个办事处。1958年10月,济南铁路管理局改称铁道部济南铁路局。1960年先后增设张店、兖州、坊子、烟台4个办事处;徐州办事处移交蚌埠铁路局管辖。1961年1月,铁路局改为铁道部统一领导和管理。1961年5月,撤销烟台、坊子办事处。1963年3月,撤销各办事处,恢复济南、青岛铁路分局名称,接管了蚌埠铁路局交回的徐州铁路分局。至此,全局设3个铁路分局,路局机关设24个处室(科),仍为路局、分局、基层站段三级管理机构。
  1967年6月,路局实行军事管制,成立济南铁路局军事管制委员会,接受铁道部军管会和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双层领导。同月,路局成立生产指挥部,并将基建处和工程处合并成立工程总队,为分局级基建大修单位。1968年4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济南铁路局革命委员会,原路局各处室一律撤销,另设生产、办事、政工各组。1970年7月路局接受交通部(铁道部与交通部合并)领导。至1971年3月,路局革命委员会设“四部一室”,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后勤部、人民武装部和办公室。此间,各分局也按路局革命委员会的模式,先后成立分局革命委员会。1972年4至6月,路局革命委员会机关强化企业性质设立管理机构,共设办公室、综合技术室、安全监察室和运输、机辆、工电、工业、计划、人事、财务、物资管理、公安等12个处室。此后,根据“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的精神,把运输生产有关的基层单位和卫生、教育及部分工业单位,划归分局管理。1973年6月15日,撤销济南铁路军事管制委员会。1975年1月,铁道部与交通部分开后,路局仍受铁道部领导。同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75〕9号文件《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对铁路管理机构进行了整顿。同时,成立工电大修总队,为分局级单位。
  1976年铁道部济南铁路局机构见表11;1958~1967年铁道部济南铁路局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12;1967~1978年济南铁路局军管会、生产指挥部、革命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13。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根据铁道部《关于整顿体制机构的意见通知》,5月撤销路局革命委员会,恢复铁道部济南铁路局。路局机关调整为:办公室、总工程师室、安全监察室和运输、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房产、基建、环保、计划统计、物资管理、人事、劳动工资、财务、教育、卫生、生活管理、公安等处及人防战备办公室(武装部)等22个处室,下设济南、青岛、徐州分局和工程处、工务大修总队(由工电大修总队改称)。1982年济南铁路局与郑州铁路局管界由陇海铁路商丘至平台集间365公里,调整为366公里+500米处。其他没有变化。
  1983年在企业全面整顿中,路局机构仍为22个处室、3个分局和工程一、工程二处(原工程处为一处,铁道部第四工程局一处划归济南局建制为二处)、物资工业公司(物资处)、工务大修处等分局级单位。1984年至1985年,先后成立路局工程承包公司、工程总公司,建立了多种经营办公室;基建处改为工程承包公司,履行基建单位和基建管理职能。路局下设济南、青岛、徐州分局和工程总公司、物资工业公司、工务大修处等分局级单位,路局机关设劳动服务公司,另设有18个直属单位。
  1985年铁道部济南铁路局机构表见表14,1978~1985年铁道部济南铁路局主要负责人名单见表15。
  第二章 领导制度
  第一节 局长制
  德国修建胶济铁路之初,由监事会、董事会、股东会(均系德国人)组成领导机构,监事会为最高领导机关,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首席董事(也称总办)总揽公司大权。1915年日本侵占胶济铁路后,由日本守备军民政部长官指挥监督。1923年1月,北京政府接管胶济铁路后,由董事会依合议制行使职权。1928年,南京政府铁道部胶济铁路管理局,实行局长制。1929年5月,改称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委员会长行使局长职权;不久又恢复胶济铁路局名称和局长制。
  津浦铁路建成营业前后,曾实行过督办制。1916年,按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国有铁路编制通则》规定,实行局长制,由局长管理全局事务。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管国有铁路,津浦铁路管理局实行局长制。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铁道部将津浦铁路管理局改称津浦铁路管理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由委员长行使局长职权,不久又恢复铁路管理局名称和局长制。
  1908~1912年台枣铁路实行总经理制;1930年改称台枣铁路管理处后,由工程师行使领导职权。
  1912年,北京陇海铁路总公所实行总办制;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陇海铁路督办公署实行督办制,其他时间的领导制度与津浦铁路相同,均实行局长制和委员会制。
  第二节 军事管制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强占胶济铁路,由日本驻青岛守备军民政部山东铁道管理部,对铁路实行军事管制。1922年~1930年,军阀混战,津浦、陇海铁路被各系军阀割据,以军事势力统治铁路。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对所侵占的铁路实行军事管制。
  1948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济南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通部,对辖区铁路实行军事管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6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对济南铁路局实行军事管制。在军事管制期间,1968年4月,由济南铁路局革命委员会对铁路企业实行“一元化”领导。1973年6月15日,军管会撤销。
  第三节 一长制
  建国初期,军事管制结束后,铁路企业实行由正副职领导和各部门生产负责人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1954年,学习和推广苏联及中长铁路经验,全局推行一长制的领导制度。局长、分局长、站段长等行政领导按照规定的规章和命令,对生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单一指挥,全体职工服从行政领导一长的意志,行政领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全部责任。企业党组织对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行政业务进行监督保证。党委和行政领导在生产经营上发生分歧意见时,如讨论不能取得一致,报请上级决定。遇有紧急事项,可先执行行政领导的意见。1956年铁道部根据中共“八大”精神,决定取消这种制度。
  第四节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56年,路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的生产管理由个人负责改为党委集体负责。企业的生产、技术、财务、生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行政领导具体组织执行,行政领导接受党委领导;党委监督行政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种领导制度遭到破坏,党的组织一度瘫痪,行政领导指挥系统被取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整顿企业管理,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第五节 厂长负责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提出的“党委集体领导,厂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管理”的根本原则,改革了铁路企业的领导制度。1985年8月7日,铁道部批准济南铁路局为推行局长负责制的试点局。随后济南、青岛、徐州分局也相继实行了分局长负责制。到1985年11月,全局各分局级单位和108个运营单位,先后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行厂长负责制后,突出了行政领导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始出现决策快、指挥灵、效率高、效益好的新局面。企业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不管党的状况有了改变。试点中,也遇到一些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正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和解决。

知识出处

济南铁路局志

《济南铁路局志》

出版者:山东友谊书社

本志记述的是1899年到1985年底济南铁路局机构沿革、铁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工程、工业多种经营集体经济、铁路管理、科技教育、生活卫生文体、中国共产党济南铁路局组织、群众社团其他党派、政法人武、人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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