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交通部济南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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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电信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7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交通部济南电信局
分类号: TN916.8
页数: 3
页码: 187-1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市内电话中的交通部济南电信局情况,介绍了接受争端和产权争议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济南 电信志 交通部 济南电信局

内容

日本投降后,十月一日,接收委员徐家瑞来到济南,成立“交通部平津区济南电信接收委员办事处”。十一月一日接收了“华北电电济南通信局”及其所属机构,成立“交通部济南电信局”,徐家瑞任局长。原“华北电电济南通信局”局长水津多喜熊被徐家瑞任命为局长室联络员,同时设立“联络员室”,将原济南通信局的上层日本人:外山包男、竹原博、高岗幸作、小川作次郎、清水十济、铃木道三、小笠原义隆等按排在“联络员室”,目的在于技术力量、管理方面的衔接。
  市内电话改称(局属)话务股(社会上仍习惯称电话局)。下设:总务、交换、业务、工务。原有日籍人员89人,到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先后分批遣送回国。
  第一节 接收争端
  日本投降后,以中国陆军第十一战区长官司令部副司令李延年为首的军事集团,首先接收了济南的日本军工企业及其所属机构。出于利益均沾的目的,国民党山东省党部的“山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山东省政府的“敌产清理委员会”;行政院的“山东省青岛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济南办事处”先后成立,均欲接收。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月六日,济南市政府委派何方斋为“济南电话局监理”,并声明“一切业务需何员批准方为有效”。济南电话局已处你争我夺的局面。
  徐家瑞来济南后,被委任“山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委员。在十月九日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召开的“山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会议上,徐家瑞申述了陆军司令部训令接字第九号文颁布之“收复地区党政接收处理通则”中有关电信之条文,期望引起与会者注意。在十月十二日召开的接收委员会议上,决议将电话局先由市政府派员接收,中央派员监视接收,将来如中央命令交还国营时,再交给交通部。徐家瑞竭力争辩,并引证了行政院平叁字第一八八五二号训令:“凡属华北电电公司组织管辖之电信机构统由交通部接收管理”也无济于事。市政府称:“监理与接收并不冲突”。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国陆军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李延年以济高指十三号文下达命令:“令交通部电信接收委员徐家瑞接收华北电电济南通信局及其所属机构;令日本陆军大将岗村宁次转知各该原管人员遵命点交”。日本联络部长细川忠康转饬各电信机关速于移交。华北电电理事村上原纪称:“已通知济南通信局随时准备移交。”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一月一日,徐家瑞接收了济南通信局及其所属机构(包括:禹城、德县、滕县、兖州、泰安、华丰、枣庄、济宁、周村、张店、淄川、博山、益都十三处)。
  华北电电济南通信局局长水津多喜熊,依下列所开别纸四号(见附件8),将济南中央电话局移交。
  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军队纷纷进驻市内,窃割电线偷卸话机,市内电话遭到破坏。经过整理,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一月用户达3100余户。第二绥靖区司令部为适应战事需要,任命徐家瑞为“电信专员”,四月一日成立“电信专员办公室”。部队调防,线路架设频繁,线路工程也随之迁移,且架成不久又阻断。本年底用户达4200余户,用户虽多,均系国民党军政机关装用,这些用户都拖欠租费,甚至拒付,因而营业收入低微,收支相差甚大,每月出现亏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八月亏四亿四千三百三十六万元;次年三月亏一亿三千五百三十万元;六月亏四亿八千七百六十五万元。只因入不敷出无法支撑,只好要求交通部拨款接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七月五日,徐家瑞给北平交通部密电:“北平镜公局座亲鉴数日以来济市物价脱羁上涨面粉由五百万突破千万百物随腾员工处此困城本已万分不安复遭如此不断倍涨益感无以终日且悉各管局等年奖金业已发给一部份情势严重于本日召集员工剀切勖勉共济艰局当能了解拟请钧座购于在删日前先拨三四百亿俾资应付非常至感德便所祈赐示再津浦路局南段员工为求改善待遇曾一度罢工舜井兄南返尚未解决北段亦有酝酿状态”。为解脱困境,先后数次裁员,电话工人被裁数十人。面对裁员、物价暴涨的威胁,电话工人为饭碗而惶惶不可终日。
  第二节 产权争议
  日本投降后,原电话公司股东们对产权归属问题提出异议。众股东推选韩伯言(韩纯一之侄)等六人代表,以电话公司“七·七”事变前系商办股份有限公司被日本人强行收买为由,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上书行政院,要求将电话公司归还原股东。行政院于当年九月十八日以京接拾字第一二八四○号文:“济南电话局系地方事业,可由处理局依法处理,交由市政府与原股东合营”。复韩伯言并通知省、市政府。
  市政府接到行政院通知后,于十月八日作出决定;“原电话公司之资产凡被日方收买而股东又领取了价款之部分,一律作为官股,确未被收买者,股东仍继续其所有权。”并根据收支相抵略有盈余以资补充器材的原则,提高电话月租费。省政府批示:
  “速派员接收,妥为整理,并酌减职员以省开支,倘仍入不敷出时,再呈准酌增。”此时,济南新闻界大造舆论,《大华日报》先后发表多条消息:
  “电话局 市府将接管”。
  “电话公司 侯命派员接收”。
  “济南市人民团体联合要求将电话局划归市政府与原股东合营”。
  股东代表韩伯言等人趁势于十一月十八日上书省政府(见附件9)、省参议会(见附件10)、省建设厅(见附件11)陈述缘由,要求发还电话公司。省政府于十二月二日覆韩伯言:“仰俟市政府接收清理后再行核办。”同时命令市政府迅速接收。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市政府召集有关机关及股东代表举行会议,研究接管电话局事宜,会议决定:经理、总工程师各一人,由省政府委派,副经理一人由原股东推选,三人负责接收,再由电话局公会、职员中各推举一人,为协助接收人,凡济南电话事业均在接收范围。经各方商定,股东代表沈宝忱为副经理;孙信经、王学儒为协助接收人,并报省政府。十二月二十八日省政府批示:“经理、总工程师自行遴派”。同时通知交通部济南电信局迅饬移交。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一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政府再次通知交通部济南电信局:“贵局迅饬移交,并饬济南市政府接管具报各在案,所有接收人员均已派定,相应再函查照,请即迅饬移交。”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一月三十一日,徐家瑞除报告交通部外,并以“职局前奉交通部令确定由部经营,在未奉部令通知移交以前,职局未便擅专办理,请迳向交通部接洽。”函覆省政府。
  二月七日山东省政府以行政院京接拾字第一二八四0号文之合营精神致函交通部。二月十三日十五时,交通部致电山东省政府:“济南市内电话一案,前经本部呈请行政院,确定由本部接管,嗣奉行政院上年(12)月京接拾字第二五二八八号指令,已交山东青岛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核办,请转饬济南市政府,本案在未经处理局决定以前,暂勿接收。”二月十九日市政府接到了“暂勿接收”的通知。
  电话公司产权归属官司历时半年,众股东一无所获。终由徐家瑞掌管。

知识出处

济南电信志

《济南电信志》

本书记述了山东电政由来已久。光绪七年(1881年),李鸿章奏准架设津沪电报陆线,电线循运河南下。临清、济宁为鲁省重镇,首设电报分局。光绪八年(1882年),山东巡抚获准展设线路,自济宁引线达济南,后次第扩展至潍县、烟台。济南乃南北要埠,烟台为胶东重要口岸,历来为洋人所觊觎,传递军情至关重要,故通电全系军需。光绪廿三年(1897年),德国入侵胶州湾,修筑水线、铁路,擅设大、小报话房卅余处。后被日本人取代,曾于济南设“邮便所”和无线电台。本书收录了大事记,机构沿革,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企业管理,党群组织和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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