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接线合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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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电信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7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接线合同
分类号: TN916.7
页数: 1
页码: 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始末的情况,介绍了接线合同,民国以后,交通部成立。长途电话由交通部陆续兴办。除以部办为主外,有交通部委托各省代办的,也有各省自办的,故长途电话日益发达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济南 电信志 济南电话 接线合同

内容

民国以后,交通部成立。长途电话由交通部陆续兴办。除以部办为主外,有交通部委托各省代办的,也有各省自办的,故长途电话日益发达。各地商办、部办市内电话发展较快。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交通部筹设九省长途电话,拟将九省构成长话网络。商办电话公司的用户,纷纷要求将所装之电话接入长途电话,以求便利。接线办法各自商定,条款内容各异。交通部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五月二十一日以第2480号令颁发了接线合同通则。

知识出处

济南电信志

《济南电信志》

本书记述了山东电政由来已久。光绪七年(1881年),李鸿章奏准架设津沪电报陆线,电线循运河南下。临清、济宁为鲁省重镇,首设电报分局。光绪八年(1882年),山东巡抚获准展设线路,自济宁引线达济南,后次第扩展至潍县、烟台。济南乃南北要埠,烟台为胶东重要口岸,历来为洋人所觊觎,传递军情至关重要,故通电全系军需。光绪廿三年(1897年),德国入侵胶州湾,修筑水线、铁路,擅设大、小报话房卅余处。后被日本人取代,曾于济南设“邮便所”和无线电台。本书收录了大事记,机构沿革,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企业管理,党群组织和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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