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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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电信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6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始末
分类号: TN916.7
页数: 9
页码: 176-1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电信志中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始末,介绍了官办电话局让归商办,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任总理韩纯一,接线合同,日军入侵济南,日本人收买电话公司前的策划和电话公司被收买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济南 电信志 济南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

第一节官办电话局让归商办
  民国四年(1915年)三月,山东巡按使公署将官办电话局让归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商办,双方订立“电话局改归商办合同”与“续订收赎法合同”(见附件3)。
  第二节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民国四年(1915年)三月,山东巡按使公署将官办电话局让归商办,双方订立“电话局改归商办合同”。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随即成立,同时在山东巡按使公署咨部注册。马官和(又名马惠楷,山东日照人)任董事兼总理;赵瑾任董事兼协理;庄钰、袁大启、马官敬任董事。民国五年(1916年)三月发行股票(见原件),招股拾万元。
  这年五月经交通部核准立案。民国九年(1920年)赴部注册。先后制定了: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业章程;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工人及学徒待遇条例。(见附件4)。泺口、周村、博山、济宁先后设电话分公司,均为马官和所有。
  济南北邻黄河、小清河。继商埠开辟之后,胶济铁路、津浦铁路和泺口大桥先后建成,水陆交通便利,济南渐次形成商品流转集散地,民族工商业有了相应发展,各行各业经营活跃。民国八年(1919年)全国民营电话公司二十余家,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市话容量达1200门,仅次于杭州(1500门)。济南电话事业已初具规模,经营日臻完等。民国八年(1919年)欲换新机,资金不敷,七月招股三十万元;民国十年(1921年)四月又续招股六十万元。前后实招七十六万五千四百五十元。每股十元,计七万六千五百四十五股。
  公司总理马官和于民国六年(1917年)四月六日买西关凤凰街北首路东官地二亩七分四厘四毫,价银二百七十四元四角;同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同一位置买官地三分四毫,价银三十元四角。民国十年(1921年)四月十日,在西关凤凰街北首路东买赵长贵地一亩七分九里一毫,价银三千六百吊整。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六月九日济南地方法院发给电话公司“不动产证明书”,登记号数为“不动产登记簿第五区玖册第六号。”又租用济南养济院(民间称瞎子—盲人—院)地七厘九毫,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韩纯一以捐款三千元修建养济院为由,将前租用之七厘九毫土地作为永租,并允许通过该院挖修暗沟(即地下管道)。经省政府令准备案。济南市政府于当年八月六日发给永远租单。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关凤凰街北首路东新建三层办公楼、三层机房楼各一幢(均有地下室),面积分别为837平方米、1326平方米。
  民国十年(1921年)济南电话改装为德国西门子共电式交换机,容量3000门,并敷设部分铅管电缆于各主要杆路。此时,公司职员三十余人,工人百余。营业区域以济南城厢划分界里、界外。界里:东、南、北以圩子为界;西北以北坦营垣为界;西南以杆石桥为界;商埠以经纬路为界,过此范围则为界外。
  [=此处为插图(电话公司办公楼)=]
  设备更新后,用户增加,开支较省,公司尚有利可获。后来,由于公司承担各种义务太多,人工、材料价格昂贵,收费多系军用票币,支出概需现金,公司出现亏损。民国十四年(1925年)用户达2350户,竟亏损达五万二千元。总理马官和因事业受挫,无力经营,于民国十四年秋辞退总理之职。董事会推举韩纯一继任总理。
  第三节 第二任总理韩纯一
  公司总理 韩纯一邹平县人
  主席董事 邵晋范
  协 理王子丰曹县人
  经 理邵锡忱齐河县人
  工程师殷惠昭安丘县人
  庶务主任 侯庆五抚宁县人
  会计主任 秦宝忱日照县人
  文牍主任 纪文闲日照县人
  材料股主任牟翼堂日照县人
  长途股主任王筱帆日照县人
  工程股主任刘丕文人山县人
  监 督宋云亭
  监 察郭宣望
  电话公司经营状况日趋恶化,前途渺茫,韩纯一受命于危难之时。为改变公司处境,韩纯一艰难支撑,悉心经营。
  增加、改变月租费。韩纯一赴市商会陈述苦衷,要求商会同意增加月租费,初未获准。经再三恳请,各方疏通,终于获得商会同意增加月租费。并发表启事。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启事
  敬启者,敝公司为谋求社会之便利,不惜重金更换共电新机数载,经营粗称完善,无如成本限多,收入甚少。股东利益虽全牺牲,债务利息亦难弥补,若不极思补救,实属难以支持,其中苦衷谅邀。
  洞察,且敝公司电话价目较之他埠究属低廉,再三思维不得已另拟收费办法,以期稍事挹注。倘数年内号数增多,资本充裕,再另行改订,一切亦敝公司之深为盼祷者也。各界诸君幸垂察焉。
  凡予交租费者,半途撤机按月退回,不及一月者亦按一月计算。
  予交租费遇有转移户头者,月租随户转移,愿找回者听便。
  凡租用电话者,月租费先交,后用电话。
  予交月租费年、月、日可随时计算,不加限制。
  除此次变更各条外,其余仍照向章办理。
  发行债票。民国十六年(1927年)公司发行无息债票一百二十万元,分六年摊还。众股东数年来未曾分得红利。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为摆脱困境,挣扎数年,逆境好转,得以生存。民国二十年(1931年)经营始见盈余。
  民国十九年(1930年)公司总理月薪180元;协理月薪120元;经理月薪100元;技士月薪110元;工人月薪最低者10元。月租费以一、四、七、十月为最佳收缴时间,会计帐簿以新式簿记。交换室值班时间昼夜不息,有话务员130人,工人67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用户达2400余户,二十六年达2600余户,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完善,经营正常,步入鼎盛时期。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底,全国民营市内电话公司呈准交通部立案给照者,计有四十二家,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系先进的西门子共电式交换机,容量为3000门,居全国之冠。
  第四节 接线合同
  民国以后,交通部成立。长途电话由交通部陆续兴办。除以部办为主外,有交通部委托各省代办的,也有各省自办的,故长途电话日益发达。各地商办、部办市内电话发展较快。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交通部筹设九省长途电话,拟将九省构成长话网络。商办电话公司的用户,纷纷要求将所装之电话接入长途电话,以求便利。接线办法各自商定,条款内容各异。交通部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五月二十一日以第2480号令颁发了接线合同通则。
  第五节 日军入侵济南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月七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芦沟桥事变,武装侵略中国。济南地处华北南部重镇、交通要冲,为日军进攻重要目标之一。十月五日日军进攻德州,陵县、临邑、庆云、惠民失陷,十一月十三日入侵济阳。韩复榘率十万守城大军,闻风丧胆,弃城南逃。韩复榘逃离济南前夕,传闻蒋介石曾下令要将济南的重要厂矿、企业炸平、烧光。此事一般市民知之甚多。某日,电话公司院内东北角处突有一声巨响,震惊四邻。响声出自何物?什么装置?何人所为?用意何在?至今不得而知。但市民中传说:“电话公司被炸了”。然而,电话公司却安然无事。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晨,日本侵略军占领了济南。从此,济南人民陷入日寇的铁蹄蹂躏之中。
  第六节 日本人收买电话公司前的策划
  济南沦陷后,日本人对济南的厂矿、企业采取了“军管理”、“进驻”、“让渡”、“合作”、“收买”等形式,强行掠夺、侵吞。日军入侵济南的第三天即派兵“进驻”成大纱厂实行“军管理”。继而,电话公司、电灯公司等十几个企业也处于“军管理”之下。所有被“军管理”的企业均由日本侵略军委托“日商会社”经营。原企业主或被驱逐出厂,或被剥夺权利,听凭处置。
  公元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德国驻济南领事馆在电话公司内两处张贴公告,全文如下:
  济南电话公司对我德国商人定购机器设备货款二十五万元,尚未付清,该公司以房产、电杆、电线及所有家俱作为担保。由于此项财产与我德国商人债权有关,愿贵国军政宪警予以保护为盼。
  德国驻济南领事馆
  领事 希古贤
  日本人对公告的分析认为:可能期望电话公司免于战祸,或与电话公司有什么“协定”。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影响收买,可另与德国领事馆专门交涉。
  对公司员工是否留用。日本人认为:为不招致意外,收买后短期内照旧留用。员工中如发现共产党分子,不容迟疑,坚决处之。
  对股东动向。日本人对股东动向不明,由日本警备队调查。但得知股东中的几位董事均在济南,他们都具有电话公司的法人代表资格。
  对周村、博山、济宁、泺口等处分公司。日本人只知有的局房是租赁的,但对这些建筑、设备是否存在、完整尚不清楚。但断定均已中断通信,将来由特务机关调查。
  对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日本人认为这是件复杂的事情,无法详细研究,可随着收买的进展采取对策。同时对收买后的经营管理、收支情况、人事安排作了初步分析和研究。
  第七节 电话公司被收买
  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被“军管理”后,公司一切权利均由“日商会社”把持。韩纯一等人听侯处置,众股东焦急万分,公司命运危在旦夕。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二月二十日,“华北电电”董事总代表井上乙彦率古岛正义、佐野政雄、北田重纪、福田福松、铃木定之助等一伙人来到济南,接收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什么方式接收?日本人决定以“统一济南市内电话、电报之经营,统一管理、扩充设施”为藉口,予以收买。五月三十日,日方北田重纪首先出面与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总理韩纯一、协理王子丰、经理邵锡忱交涉。决定以二十六万六千一百七十元的价格收买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周村、博山、济宁等电话分公司之机器设施、土地、建筑、备品及一切业务。公司方面则以总值一百八十五万六千七百三十六元另加独家经营权力金十万元与之抗衡,并严正表示,反对强行订立契约。公司员工闻讯愤起,抗议日本人强盗行经,支持韩纯一抵制日人的强夺。由于双方差距甚大,第一次交锋陷入僵局。
  为解决估价问题,北田重纪曾一度隐藏踪迹在各阶层对电话公司进行调查。北田重纪认为:“公司方面三位对手是热心的佛教徒,办事谨慎、正直,不容易对付”。他忽然想起日本特务部一位军官的提示:“可以用粗野的方式”。于是日本人以“济南电话公司情况不稳”为借口,派遣一个警备分队进驻电话公司。六月,开始了第二次交锋,日方出资三十万元,公司方面据理力争,双方互不让步。韩纯一拒绝在“谈判协议书”上签字。此时,日本警备队开进会场,施行强压手段,刀光剑影,杀气腾腾。韩纯一处在淫威之下,怎敢抗拒,终于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事后,日本人说:“韩先生写字时手一点不慌,字写的真好”。
  签字后第二天,传闻韩纯一“失踪”。与此同时,电话公司一份“陈情述书”(见附件5)公布于世。
  “华北电电”企划课长山本英也主张对收买一事,另谋他法。经过策划决定成立一个“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再评价委员会”,成员由:日本特务机关顾问、日本驻济南领事馆领事西田耕;华北电电北田纪行;企划课长山本英也;技术部长浅见;山东省政府秘书××先生及被选定另两名中国人,共七人组成。
  第三次交锋是在酷署的七月,在日本驻济南领事馆进行。各方都摆出了资料开始了讨价还价的表述,意见概不接近。日本人对这种马拉松式的交涉十分脑火,为掩盖其强盗面目又不得不表示些微的“忍让”。然而,“忍让”毕竟是有限的。
  日本特务机关长以最后通牒的口吻重申:“电信事业必须由华北电电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改善设备不良的济南电话,统一济南的电话、电报经营,扩充设施。再评价委员会开诚布公,从公评议,纯系尊重双方意旨,以协议方式,决定最公平之价格,绝无丝毫威胁性质。决定在三十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五成,纯系考虑到公司方面的利益而作出的让步。再评价委员会以第三者立场,作出最公平之处断,并由特务机关长裁定,可谓取得合法手续……”。他气势汹汹的指责公司曲解事实,强留索价余地……,口气咄咄逼人。随即抛出了再评价委员会的核定书(见附件6)。
  此时此刻的气氛使韩纯一等人深深感到与一往大不一样,道路只有一条——屈从。
  “收买”已成定局,申辩毫无意义。日本人的予谋已经实现,只是缺一份“合法”的文书了。契约书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一月签署(见附件7)。韩纯一等人苦心经营的、正值鼎盛时期的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虽曾有过昔日的繁荣,也曾有过全国之冠之美称,如今付诸东流,韩纯一忍气吞声,不久便愤愤而死。
  “收买”完毕,原电话公司员工虽被留用,但均属低级工佐,各课负责人和各技术工种、重要岗位完全由日本人担任。“华北电电”的代表神藤正夫对中国人讲:“此次皇军圣战,是为了确立东洋和平的远大理想而发动的,要为日华一体化永久性东洋和平而勤奋工作,不允许稍有违犯日本确立的东洋和平意图,如有抗日、排日行为,将毫不犹豫,严肃处之。”

知识出处

济南电信志

《济南电信志》

本书记述了山东电政由来已久。光绪七年(1881年),李鸿章奏准架设津沪电报陆线,电线循运河南下。临清、济宁为鲁省重镇,首设电报分局。光绪八年(1882年),山东巡抚获准展设线路,自济宁引线达济南,后次第扩展至潍县、烟台。济南乃南北要埠,烟台为胶东重要口岸,历来为洋人所觊觎,传递军情至关重要,故通电全系军需。光绪廿三年(1897年),德国入侵胶州湾,修筑水线、铁路,擅设大、小报话房卅余处。后被日本人取代,曾于济南设“邮便所”和无线电台。本书收录了大事记,机构沿革,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企业管理,党群组织和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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