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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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电信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4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业务
分类号: TN917
页数: 8
页码: 108-1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电信志中有线电报的业务情况,介绍了国内电报和国际电报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济南 电信志 有线电报 业务

内容

一、国内电报
  种类
  清末,邮传部规定电报分为两大类:即官报与私报。
  电报等级分一至四等,并分华文明语、密语、洋文等。
  民国元年(1912年),交通部(北京)陆续开办的业务有:(一)新闻电报,(二)邮传电报,(三)路电转电报(四)纳费公报,(五)分抄电报,(六)贺年电报,(七)专送电报,(八)面交留交电报。
  民国廿四年(1935)九月一日起,交通部(南京)规定电报种类为:
  (一)官军电报,(二)局务公电(包括纳费业务公电),(三)私务电报,(四)公益电报,(五)特种电报。其中私务电报分:
  寻常、加急、交际、新闻、加急新闻五类。
  公益电报分:
  航行安全、气象、水位、赈务四类。
  特种电报分:
  邮转、铁路电线经转、国内船舶无线、特约减费四类。
  各种电报按下列次序传递、投送:
  防空电报、航行安全电报、官军电报、气象电报、水位电报、加急公电、纳费业务公电:加急电报、加急新闻电报、寻常公电、寻常电报、新闻电报、赈务电报、交际电报、迟缓公电。
  纳费业务标识:
  加急电报急 D
  交际电报交际SLT
  新闻电报新闻PRESS
  邮传电报 备注内注明TTBP字样,解放初期,电报种类分寻常私务、加急私务、军政新闻、书信等,后又改为防空、事故、军政、新闻、公务、天气、水情、公益、普通、汇款等十种,纳费业务分校对、予付回报费、分送、全录、专送、电知、函知、跟转、改发、亲启、露封、电留、邮留、挂留、话传等十五种。
  1963年,纳费业务改为特急、加急、校对、分送、予付回报费、送妥电知、改发、邮送、留交等九种。
  1971年10月,电报种类改为六类:特种(警报信号、无线电信号、气象、水情)、军政、新闻、公务、汇款、普通。特别业务为特急、加急、急报、分送、改发、投送、试送、机密、直查、予付回报费、危险天气、随后更正、经有线传递、不规则绕转等项。
  1977年,电报种类又改为防空、天气、特种、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普通、汇款、电路公电、特急公务公电、特急业务公电、加急业务公电、公务公电、业务公电。特别业务分特急、加急、分送三种。
  1978年3月1日起,电报种类恢复为十一种,即防空、天气、特种、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普通、汇款、公电。特别业务为特急、加急、分送三种。
  1985年4月1日起,电报种类又改为八种,即天气、水情、公益、政务、新闻、普通、汇款、公电。特别业务为特急、加急、邮送三种。
  电报的传递时限:
  1978年3月1日,电报种类为十一种,电报传递等级为七级,时限除一级防空电报随到随发外,其他六级电报全程最大时限分别为30分、90分、180分、240分、360分。1985年4月1日起,电报种类为八种,电报传递时限调整为四级,
  资费
  光绪七年(1881年),津沪电报陆线告成,设电报局七处,开业后电报资费以上海为中心视路途远近而订,以华文电报计:
  光绪八年(1882年)三月,电报改归商办后,线路展设甚速,全国各大城镇相继通报,资费仍仿旧制,视相隔远近而订(以上海为中心)。
  济南每字一角四分
  烟台每字一角五分
  光绪廿年(1894年),改订报价,开始以府及省为单位,华文明码电报同府每字收费5分,同省每字一角,出省者每逾一省加费二分。光绪廿三年(1897年),又改为出省每逾一省加费三分,宣统元年(1909年),邮传部为发达电政,并根据外人反映报价过昂遂核减二成收费,宣统三年(1911年),邮传部将价目表重新颁行,
  
  嗣后,电报资费曾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议定调整,后因各省反对而取消,又于民国十二年、十六年两次调整,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交通部全面修订,华文明语本省一角,外省两角,至此资费始日趋稳定。
  1949年7月1日起,华文明语每字70元,华文密语及洋文加倍,1949年7月23日,华东统一报话价目改为华文明语150元,华文密语及洋文加倍,1949年11月21日又改为华文明语每字500元,政军电报每字170元,新闻电报85元,加急一律加倍,1950年11月18日,华文明语仍为500元,1950年12月2日起,华文明语又改为750元,1951年后,恢复本省、外省分别计费,本省华文明语900元,隔省1350元。(1955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折算华文明语0.09元、隔省0.135元,华文密语和洋文加倍)。
  1958年1月1日起,取消本省与外省、明语与密语的区别,国内中文每字三分,外文加倍,译电每字收五厘。
  1983年2月1日起,每字由三分调整为七分,新闻电报由一分调整为二分。
  
  
  二、国际电报
  路由
  我国国际电报业务,过去,均操于外商水线公司(大北、大东、太平洋电报公司)之手。民国十七年(1928年),上海创办国际电台,济南国际电报概由上海转发,民国廿六年(1937年),日本入侵,上海国际电台内迁成都、重庆,济南国际电报改由北京经转。1945年日本投降,国际电台迁回上海,国际电报恢复由上海经转,报费以金法郎折算,由经转国家分享。
  解放后,济南的国际电报分别由京沪两地经转。开始,去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电报由北京经转,其他国家的电报由上海经转。1972年5月,我国加入国际电信联盟,同时加入国际通信卫星组织。北京、上海两地亦相继建立通信卫星地面站,1973年起统按“F31格式”拍发,电报大部改由北京转发。1985年,除不收受南非、西南非洲和柬埔寨的电报外,去世界各国的电报均可受理。
  1985年3月,济南开通用户电报交换机,加速了电报的传递。
  种类、特别业务
  常用的报类有:
  1、优先传递国际政务电报
  2、一般国际政务电报
  3、普通国际电报
  4、纳费业务公电
  5、普通公务(业务公电)。
  资费:
  国际电报价目常有变动,一向以金法郎为单位,折合我国币制收费,折算比价由邮电部核定公布。
  港澳电报:
  港澳电报(包括九龙)不属于国际电报范围,但所遵循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和国际电报的处理办法相同。
  港澳电报只开放普通电报,特别业务只开放加急一种。

知识出处

济南电信志

《济南电信志》

本书记述了山东电政由来已久。光绪七年(1881年),李鸿章奏准架设津沪电报陆线,电线循运河南下。临清、济宁为鲁省重镇,首设电报分局。光绪八年(1882年),山东巡抚获准展设线路,自济宁引线达济南,后次第扩展至潍县、烟台。济南乃南北要埠,烟台为胶东重要口岸,历来为洋人所觊觎,传递军情至关重要,故通电全系军需。光绪廿三年(1897年),德国入侵胶州湾,修筑水线、铁路,擅设大、小报话房卅余处。后被日本人取代,曾于济南设“邮便所”和无线电台。本书收录了大事记,机构沿革,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企业管理,党群组织和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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