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济南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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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科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18
颗粒名称: 五、济南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分类号: G322.752
页数: 2
页码: 275-2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
关键词: 济南 科技志

内容

第一条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晶。为了使科技成果及时交流和推广应用,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加速我市经济建设,根据国家科委《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成果管理的范围
  一、为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
  二、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阶段性科技成果。
  三、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开发试验、推广应用过程中有创新和突破的,适于在国内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四、对我市的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具独创性并在实践应用中证明可行(能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科技调研、科技发展规划、资源调查、农业区划、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五、为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六、科技成果推广过程中,对已有科技成果进一步完善、发展而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
  第三条 科技成果实行分级管理,市科委统一领导全市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各局(公司)、县、区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按照上级有关科技成果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收集、登记、归档、数据统计及科技成果的公报工作;
  四、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及奖励工作;
  五、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六、向上级申报重大科技成果和申请奖励的项目,并推荐发明成果;
  七、负责做好科技成果的交流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可推广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 科技成果的鉴定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必须认真做好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科委、省科委的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暂行实施办法》进行。
  第五条 科技成果的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和《济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 科技成果的保密,应分别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暂行规定》、《山东省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试行)》和《济南市科技保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科技成果的审查、上报:
  一、经过鉴定或评审(包括视同鉴定)的科技成果,均应及时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各局(公司)、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审查后报市科委,同时各局(公司)将《科技成果报告表》抄报省专业主管厅、(局、公司)。
  二、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主持单位会同参加单位联合上报主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其他参加单位的主管部门。非主持单位不得单独上报(若主持单位是外省的,可以例外)。
  三、协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上报成果,协作单位不得单独上报。
  四、科技成果上报的材料:
  1.《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
  2.《技术鉴定证书》或《技术评审意见书》(包括视同鉴定的各种证明材料)。
  3.计划任务书、技术报告、试验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材料、照片等。
  五、上报科技成果的份数,按其技术水平情况:省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以上的须报全套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科技成果报告表》及《技术鉴定证书》等)。填补市内空白的一式一套。符合省级重大科技成果条件的,由市科委向省科委申报。
  六、各局(公司)、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将鉴定过的科技成果,每季度汇总一次,于下季度第一月的5日前报市科委。第四季度鉴定的科技成果。一定于次年的元月五日前上报市科委。
  第八条 市科委对收到的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按申报在先的原则予以登记、审查、上报省科委,并在济南市《科技成果公报》上公布。公布的科技成果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依据之一。相同的成果不重复登记。
  第九条 科技成果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各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使其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第十条 本办法由济南市科委负责解释。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五日

知识出处

济南科技志

《济南科技志》

本书《济南科技志》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以实事求是、略古详今、坚持“四新”(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体例)为原则,以济南古代、近代、现代科学与技术的不同特点和功能为依据,分门别类地记述了科学技术在济南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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