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拨款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济南科技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0104
颗粒名称: 一、科技拨款制度改革
分类号: G311
页数: 2
页码: 241-2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科技体制改革中科技拨款制度改革的情况,介绍了科技三项费用改革和科技事业费管理改革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济南 科技志 科技拨款 制度改革

内容

(一)科技三项费用改革
  1973年颁发的《济南市科学技术三项费用使用管理的试行规定》,对三项费用均采用无偿使用的管理办法。1980年,开始与承担项目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责、权、利挂钩的科研合同。根据项目的类别和具体情况,对不同项目的三项费用,分别采用有偿、部分有偿、无偿三种使用形式。把回收的经费再用于计划项目中去。这项改革,提高了三项费用的利用率,促进了科研与生产的结合。1983年开始,对有些重大科研项目的经费,采用银行贷款的办法,其中有的贷款利息从三项费用中支付。这是解决科研经费不足的有效办法。1985年7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下达后,又实行了“拨改贷”的办法,即将科技三项费用部分存入银行,本息一并改为科技贷款,由市科委负责审定贷款项目,并与承担项目的单位签订合同,银行按信贷办法对贷款进行管理。
  (二)科技事业费管理改革
  改革前,全民所有制的独立科研机构,一律吃国家的事业费。事业费成了“大锅饭”。1985年初,对市属吃事业费的12个科研所,按照其不同特点,实行经费的分类管理,对从事技术开发的8个研究所(机械、纺织、化工、轻工、农机、建材、食品、新技术),每年核减事业费1/3或1/4。核减下来的事业费作为科技发展基金,由市财政局拨给市科委统一使用;对社会公益性的研究所(医学、情报、环保、农业)实行事业费包干。这项改革,到1985年底,共核减事业费20.7万元。使研究所增加了技术开发的压力和活力。

知识出处

济南科技志

《济南科技志》

本书《济南科技志》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以实事求是、略古详今、坚持“四新”(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体例)为原则,以济南古代、近代、现代科学与技术的不同特点和功能为依据,分门别类地记述了科学技术在济南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济南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