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解放前的民营煤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266
颗粒名称: 博山解放前的民营煤矿
分类号: F407.21
页数: 31
页码: 37-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博山地区矿藏丰富,生产发展得天独厚。由于历代劳动人民的辛勤开发,形成了当地煤炭、陶瓷、琉璃三大行业,由此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我今年七十周岁,从一九三○年干店员侍候矿商,日伪时期以来干博山矿业公会职员,一九四七年到一九五一年干民营恒通煤矿资方代理人,在博山民营煤矿的经营活动中有二十多年的见闻和经历。仅就个人所知,将解放前博山民营煤矿的概况简介于下。
关键词: 山东省 平邑县 民营煤矿

内容

博山地区矿藏丰富,生产发展得天独厚。由于历代劳动人民的辛勤开发,形成了当地煤炭、陶瓷、琉璃三大行业,由此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我今年七十周岁,从一九三○年干店员侍候矿商,日伪时期以来干博山矿业公会职员,一九四七年到一九五一年干民营恒通煤矿资方代理人,在博山民营煤矿的经营活动中有二十多年的见闻和经历。仅就个人所知,将解放前博山民营煤矿的概况简介于下。博山民营煤矿发展概述
  博山煤炭生产有悠久的历史,据《博山县志》载“相传自宋代即有用煤炭下层之土制粗罐碗盆以供乡人需用者”,可见在宋代已有开采。博山的煤炭开采,从原始的土法采掘到近代的大规模生产,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早是挖山坡上的露头煤以及从吃水井里挖煤开始的,以后发展到查起伙来凿小煤井,合力生产商品煤并逐渐有了雇工关系。古时候凿井、倒水、采掘、拖运、提升,完全使用人力。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逐渐积累了一套采煤经验,开采时留下一定的煤层作顶柱,坑道上用木柱作支架,这样既可以安全生产,也可使采煤面扩大,后人叫作“房柱采煤法”,回采叫“残柱法”。一般小煤井日产几十筐,约三、五吨。提升用人力绞辘轳把,后来改用“木牛车”,即在井旁竖一个两米直径的木筒,中间置轴,缠以麻绳从井口垂于井下,套牛马围行拉力,以畜力代替人力提升。通风方法,最早用席卷筒,衔接起来,贴着井帮顺到井下,后来在井帮上凿一条沟,砌石间隔,由井口通到地面高处,砌个一、二米高的气口,比席筒通风进了一步。但坑内闭塞闷热,人在几十公分高的薄煤层中光着身子,蹲、仰、侧、卧与爬行操作,劳动条件相当恶劣,而且事故频仍,上下山石夹着人身,一出险情即葬身井底,所以,旧社会在博山有句谚语说“下井的是埋了没死”,可见采煤之难。上述过程从宋代延续到清末民初,为浅部采掘的土法开采阶段。
  一九○六年胶济铁路建立了张店至博山支线以后,促进了淄博煤炭资源的开发。一九一四年北洋政府颁发了采矿权的条例,禁止盲目开采,号召振兴民族工商业,履行实业救国。博山地区的民族工商业应运而生,民营煤矿蓬勃发展,到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前,较具规模的民营开工矿(包括一户中日合办、一户买办资本)有三十六家,开采矿区五十九个,出现了博山煤矿业空前兴旺的局面。但由于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的侵入,富矿逐渐遭到蚕食和吞并。博山煤层最全煤质最好的黑山矿区,一九一六年即被日商东和公司资本侵入,不久成为中日合办的博东公司,西河一带七个大山矿区则被官僚买办资本悦升公司所吞并。在设备上,二十世纪初,上述两公司已经使用汽力和电力机械,而资金短少的民营煤矿,仅有少数煤井开始用锅炉蒸汽为动力,最早一户购进汽力机械的是邑人高连登,安装于赵家林煤井。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博山民营诸矿才普遍有了汽力机械,个别户如华东煤矿从日本购进一台人家淘汰的小电机,绝大多数民营矿还没有电力机械。民营矿相继有了机械设备后,排水能力增强了,可以向矿区深部开发,生产能力相应提高。大户一般拥有两三个矿区,数个煤井;一般的户也有一个矿区二、三个煤井。华东、隆昌、大成并凿有斜井(从地面铺轨道到煤层)多数矿为竖井,竖井直径三米左右,深百米上下。竖井使用筐装煤炭,排水用牛皮罐、汽绞车提升。有些井内设有生铁水管,用汽泵排水到漾井或直接排出井外。有些井内开有车路,在坑内安置汽绞车拖煤。这时已有专用的通风井,或把两个煤井打通借以通风。产量有了很大提高,一个煤井可以日产数十吨到一百吨上下。但采掘仍用人力,基本上沿用古法。这是“七七”事变以前的二十来年,民营矿发展到以蒸汽为动力的半机械生产阶段。
  博山整个地区的煤炭产量,“七七”事变前逐年上升,由博山火车站的装出量分别为:
  一九三二年装出 六一一,九九五吨
  一九三三年装出 七八八,五二五吨
  一九三四年装出 九一○,二一五吨
  一九三五年装出 九三九,八八五吨
  一九三六年装出 一,一七八,○一五吨
  一九三六年,西河一带矿区年产估计五十万吨(西河一带矿区生产之煤,均由西昆小铁路运到大昆仑站装火车),加上博山地销(地销指当地生产生活用煤及人畜力车运销附近诸县的煤,约占总产量百分之二十五)及由博山火车站装出之煤一百五十七万吨,合计,一九三六年博山地区年产已达二百零七万吨(包括黑山产量),为民营矿蓬勃发展的时期。
  “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霸占煤炭资源,进行掠夺性生产,使许多煤田早期老化,煤藏量受到严重损失,日人直接控制的矿区损失更重。除日营黑山矿区及六户中日合办矿外,日伪时期民营矿开工产煤的先后有二十七家。日帝为使民营矿纳入满足其侵略战争需要的轨道,由日本国内运进了大批电力设备配给各民营矿。民营矿在机械设备上虽然由汽力进到电力,但采掘仍袭旧法,矿工的劳动条件不仅没有改善,反因侵略者的蛮横榨取而受到更加残酷的压迫与剥削。尽管日帝疯狂掠夺,但产量并未达到“七七”事变前一九三六年的生产水平。
  抗日战争时期,矿商们对待日本占领的态度极不一样:有的人金钱第一,有奶便是娘;有的醉生梦死过一天说一天;有的卖身投靠甘心为敌效力;也有个别人奋起抗战,如恒通煤矿经理周克明,又名亮曦,舍矿携眷,带着两名矿警与几支枪,到乡间组织游击队,一九三九年七月被日寇捕去,死于源泉村井中,为抗击侵略者而光荣牺牲。
  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国民党的祸害,多数煤矿停工停产。一九四六年解放后,经人民政府扶持,有十几家民营矿恢复了生产,但在国民党军队再次侵占、摧残下,有些矿又被迫停产,能够维持排水与少量产煤的仅有大成、东方、华东、振业、瑞成等五家。
  博山民营矿虽属资本主义的经营,但却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而且资本脆弱,投机性强,靠对工人的残酷剥削赚取巨额利润。博山煤田的特点则是煤层薄,断层多,井水大,加上采掘方法极端落后,劳动环境极端恶劣,煤矿工人豁上命干,一家人也不得温饱。自古以来,老百姓说“拿着人命换炭”,就是煤矿工人生活的写照。所以说旧社会的煤矿史,就是煤矿工人的血泪史。煤矿是矿商的天堂,矿工的地狱!
  领矿照竞相取得采矿权
  博山地区煤田的分布,以地处山窝的博山县城为界,县城东南二十多华里的西河黑山一带为大山煤,特点是火力强有粘结性,黑山碫石炭最佳,可炼焦,能缎铜铁。县城西北为小山煤,特点是火力弱不粘结。县城东北安上村一带的煤质则介于大山小山之间,特点是半粘结。黑山山下有上八层下八层煤,其他矿区可采煤层只几层,多数煤层几十公分,少数一米以上,个别达到二米。博山煤层西北倾斜,即东南高西北低。民营矿无钻探能力,凿井时只能是看山石走向,估计煤层厚薄,水势大小,倾斜深浅,凭经验定地点,凿至可采煤层,报了喜炭,经营者才算放了心。博山民营矿可采煤层及厚度附表。
  在民国以前的漫长时期,博山地区小井遍地,时采时停,官府也无办法统一管理。但开煤井者获利则需向权势“买账”。晚清开始出现采矿权问题,小心的人有领清朝政府“矿照”者。一九一四年北洋政府颁布《矿业法》条例,禁止无照开采,省由财政厅、县设矿政局加强管理,才逐渐纳入正轨,创小井者渐被淘汰,较正规的开矿者,为了保住采矿权,不惜巨资呈领“矿照”。当时外界、外地的商界学界豪绅以至军阀官僚通过引线也插手矿业划矿区,扳门子,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想方设法要抱个“金娃娃”。当时最稀罕的是测绘人才,因为不仅测量绘图计算埋藏量,还要在矿图上具名负责,这就增加了测绘人员的身价。浙江人俞子京学采矿,曾往日本留学,民初任济南矿专学校校长,该校毕业生能测绘,一时成为矿界红人,有的并经营了矿业。尔时各矿矿图互相保密。史耕民因搞测绘窥知矿区间的空隙而呈领了“矿照”,先后经营了聚兴煤号、聚兴煤矿、瑞成煤矿,成为有名的矿商之一。俞子京因有省厅关系,当时领取“矿照”易如反掌,不仅本人领有博山周家林大山煤矿“矿照”,并且还为他人代办。本人由学界转入矿界,成为常住青岛的经营能手。俞曾对我说,他开煤号办煤矿没有资金,而是住青岛“成天拿着电话筒,拆了东墙补西墙”,移花接木,利用他人资金。俞不但通过预售出口煤先使煤款,而且通过这层关系引进上海两大煤号之一的义太兴向东方煤矿投资,使东方煤矿得以发展。俞系无本经营而成为东方煤矿公司股东兼董事长的,在青岛他置有两处楼房,并供应几个儿子去外国留学。
  通过官方机构,找上门路,花上“运动费”,得到“矿照”,就把国家矿藏据为私人所有。没有资金可以“指山卖磨”,没有势力可以凭钱借仗他人,有势力者攫到矿照可以作股营利,这就是各种人物竞相取得矿照的原因所在。兹将当时部颁矿照的数字、年份和开采与否介绍于下:
  据《博山县志》载,到一九三三年共发博山地区八十二个“矿照”。计一九二一年前批准三十一个,一九三一年前批准三十七个,一九三一年后批准五个,批准时间不明的九个。到一九三七年这八十二个矿区未开采的有二十三个。在已开采的五十九个矿区中,成立有三十六家煤矿公司和小井局。在三十六家煤矿公司和小井局中,有两个以上矿区的十一家,一个矿区的十四家,小井局干几年或停或让渡的十一家。关于十一家较大户的情况列表如下:
  上列十一户领到“矿照”后的情况:最好的黑山煤矿,原由徐永和开采并领有“矿照”,一九一六年接受了日商八万元并拟合办,省财政厅不准。一九一八年徐将矿权让渡于任过厅长的陈翰轩,代价三万元。陈合并矿区,于一九二一年重新领了“矿照”,一九二三年经农商部批准成立了中日合办博东公司,资本一百万元,以陈为主的中方资本为五十万元(为矿区及设备作价)。陈翰轩巧取矿权既而变相出卖获得了巨资。原来省厅不批准徐与日商合办,至此已真相大白。悦升煤矿公司为官僚买办资本,丁敬臣采取先租后并的办法,先后吞并邻近六个矿区,建有西昆铁路,机电设备先进,大获其利。其他九户民营有六户独资三户合资,多是从小到大,以矿养矿得到发展的。从王廷光(字履讦)、王来青(名凤仪)、曲伯平(又名荔斋)经办大成煤矿公司的情况,更可管窥“矿照”给矿权人带来的巨大利益。大成煤矿公司创业人张子佩(惯称张平三)一九一七年死后,其出面应官及教子读书的王廷光(秀才出身惯称大先生),代替张子佩当了大成煤矿总办。他通过淄博章矿政委员王来青(潍县举人惯称王老爷),把后池、李家地两矿区原矿权人张子佩更名为王廷光,并为王廷光又办到一个周家台子“矿照”,所以王来青成为大成煤矿协理有了人份和股东。还是通过王来青介绍,任过山东省审判厅长的曲荔斋(与王来青同年举人),把利用官场关系攫取的北山根、三合井两矿区作股投入大成煤矿,成为六个堂号之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代表之名为分人份)。大成改组后资金为九万九千元,实际上该矿全部固定与流动资产高于上述资金数倍,还不说矿权价值。该矿煤质好、距站近、成本低、利润高,为民营矿之佼佼者,据知“七七”事变前每年分红数万元不等。此外还同其他矿一样按天从产量中提出“杂项炭”,名义上为应酬等杂项开支,实际上大部分归人份分得。估计王廷光每年可分得股息、人份、杂项炭等两万元上下,曲荔斋及弟曲志云(二曲常住天津)可分一万多元,王来青可分数千元。这几人在与大成有关的太兴恒、东升栈、复升东等煤号也各有份额。如果讲这几位的原始资本,那就是王廷光、曲伯平办“矿照”用的“运动费”而已。
  民营煤矿的投机性经营
  博山民营煤矿资本短少,所以经营博山民营煤矿要有特殊“本领”。它不同于开工厂开商店要筹好资金再说开业,而是领到“矿照”再说资金。或者是干小井时没有资金,领了“矿照”再拉款扩大建设。博山民营矿只有少数户如大成、吉成、东方、华东有一定资金,不少矿是依靠卖期炭(价低二、三成)卖堆口(价低四、五成)或向银行贷款度日。当地人把这种经营方式叫作“指山卖磨”。“七七”事变前,博山地区有两种依附于民营煤矿的商业资本—炭店与收堆。因为不少民营矿不能自产(在打井、排水、设备、产煤等方面缺乏资金)、自运(没有从矿山到火车站的搬运费)、自销(不能设营业部存煤装火车外销),而是低价预售,先使现金,所以出现了数十家堆口和二百多家大小炭店。有些炭店也收堆,但炭店与收堆不同。炭店是预购出井口的期煤或收堆者的现成煤,而收堆是预购山下的埋藏,待出井口后才能收炭成堆。这个井不产煤,堆上就得无限期等待,利润虽大,冒险性也大。矿商与炭商的投机经营互为依存,但是炭商的低价预购则极大地削弱了煤矿的再生产能力。华丰煤号、复丰祥等大炭商比一个卖期炭的煤矿利润牢靠得多。当时关系到炭店获利多寡的还有个分车皮问题:博山车站分车办法,是根据淡季装车分数决定旺季分车比数,但其中有先后早晚之别,大权握在站长手里,每逢过节,大小煤号想法送礼,礼多照顾多,“七七”事变前的博山站站长真比一个县长还发财。
  依靠预售度日的民营矿,有的象过“火焰山”一样,筹措了今天再说明天。一旦进行不下去了,或者被水淹了井,债权人就摊了瞎账,活该倒霉。因此也有种说法是“矿商诓商!”即使倒闭不了,也象滚雪球一样,债务没完没了。博山历史较久的振业煤矿,即靠卖堆口卖期炭发展。同样的煤质,邻矿华东厚利,该矿则利微甚至亏损,因此振业预售煤价低于华东现货售价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振业究竟卖出多少期炭条,自己没有个数。营业部也卖,经理也卖,经理老太太也卖,管理混乱不堪。矿上尽管债台高筑,但程家照旧挥霍,锦衣美食,而且耽不了矿山建设和在大城市置房产,至于拖欠工人工资则是习以为常了。
  一方面是矿方不怕负债,另一方面收堆者却大发其财。博山有一位收堆发财的孙鼎臣,安上村人,靠赶小驴垛运煤。一次庆祥东煤号开脚力多开了几吊钱的票子,次日孙送回去了,经理齐可亭看中此人诚实,将其留用,派到堆口上管事。本人不识字,但记忆力强,管理井井有条。齐死后,孙继任庆祥东经理仍管收堆。本人曾在八处矿山收过堆,有八徒白谷屯炭堆、鲁兴煤矿鲁兴堆、恒通煤矿久安堆、振业煤矿合记堆、丰记堆等,一时成了炭、矿业大红人,人称“孙三爷”,乃我学徒时会金银号常年座上客。孙联合银号、炭店入股收堆,许给出资商号经理以人份,赚钱按钱六人四分红。这人腿勤,按天轮流到各堆理事,堆上职工无不谨慎从事,矿方经理也哄不了他。孙在振业煤矿有个堆口,振业要在偏坡地打个新井没有资金,经理程少鲁要求孙鼎臣再联合两万元组织个新堆。孙联合了十份,每份两千元现大洋。新井开凿后,超过预计深度不见炭,矿方打算不再打下去。眼看两万元的预付款就要落空,孙推荐了一位别人不敢用的大头役,换下原来掌握打井的大头役,新头役上任后猛打猛冲,不几天报了喜炭,两万元预付款没有白费,新头役也发了财。当时人说孙走“红运”,其实到一九三五年遇上白谷屯淹了井,淹死四十多名矿工,孙预付的几万元收堆款瞎了账,所经营的庆祥东煤号也随之垮台。这种大起大落成败倏忽的情况,孙鼎臣并非仅有的一例。在旧社会,孙之起因乃属偶然,而其大落则属必然的了。
  此外,还有一种乘开矿之机的纯食利者,即矿场土地所有人。开矿占地,矿方情愿出高价收买,但厂房占地易于收买,井口占地则不易收买,多系订合同按产量纳租,如产煤一百筐纳租一筐或二筐。这种井口租相当惊人,如大成煤矿夏家林三个井口占地为邑人李伯清(李养之之父)所有,协议产一百筐煤提取两筐归地权人,在夏家林井被淹之前,三个产煤井每天提出的租炭折合现大洋二十二元,李家按天凭折到大成账房去取,一年可得井口租八千元。
  所谓“一官二井三商”
  博山地方有“一官二井三商”之说,就是说创井的不及做官的,经商的不及办矿的,老百姓不及买卖人。买卖人虽无势力但有钱,老百姓是既无势力又无钱,考究起来,盖有来由。旧社会有钱有势才能吃得开,特别是采矿,涉及问题较多,更需有钱有势,实际上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成为矿业家。旧社会干煤矿要想站住脚就需要找上个靠头,或者捐上个官衔。如取得矿照、租买地皮、应付敲诈勒索、吞并、拉债、抗债、打官司、地面上扳裂了房屋甚至人命事故等等,既要有钱,又要有势,否则很难应付。华东煤矿朱曜如、吉成煤矿赵仲如都是不惜重金捐上了省议员的头衔。有些矿则是引进势力合股经营。如大成煤矿张子佩发财后引进地方势力石金声(进士、当过道台),加入了“好汉”股份。同时对与石金声齐名的张焕宸(进士、任过昌黎县长)则送了福泉酒店住的一所街房。之后又引进王来青、曲荔斋。复丰兴煤号经理王雨村,通过卖炭关系引进上海大买办虞洽卿成为周家台矿区的矿权人,合资经营了复丰兴煤矿。恒通煤矿原以周舜卿为主与郭子绂合办,后来引进旧军阀吴锡九任董事长,上海“三番”小头目吴作钧任总经理,借仗这两人联络股份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两吴只挂名不到职,周舜卿(我舅父)为了钱和势找上了管首。同丰煤矿公司矿权人赵仲如,当初为了办矿照,经王来青引进山东大军阀马良、旧官僚余则达、唐柯三等合办。一九三二年马良要独占同丰,余等与马良打官司,余方胜,其子余心航来博主持复工,从会金银号贷款排水,该号资本六万元,被同丰贷去七万多。马良不甘失败,同时看到同丰煤矿已排出水来即将获利,于一九三五年带着刘卓三等一、二十个打手强行接收了同丰煤矿,但只接资产不接负债,会金银号全部摊了瞎账而停业。后来赵仲如由吉成煤矿付与马良一笔款收回了同丰矿,但会金银号债务无人承担终究落了空。会金三百股股票的持有人也同时成了受害者。
  博山县工商界也有地方势力与外来势力的明争暗斗。日照人李又溪等办了一条从博山火车站到八陡的轻便铁路,承揽八陡一带煤矿的煤炭运输。开始小火车头过不去神头七孔桥,与地方交涉拟将第七孔石洞的〓顶加高,不动桥面,但地方势力从中阻梗,由李守中(举人、财政局长)出面,坚决不答应。轻便路当局只得把小车头运回青岛截去一段烟筒,并接受教训,聘请地方上吃得开的人张连溪(商会会长张焕宸之子)、王退之、李家干等任闲职,光拿钱不上班,以防沿路出事行不通。此类问题还表现于商会与矿业公会的关系上。“七七”事变前,博山矿业公会会长为莒县人庄树庭(日本留学生、同兴煤矿矿主)。矿业公会不同其他窑业、炉业、炭业、钱业等公会一样加入商会,而是独立于商会之外。商会属地方势力,矿业公会与轻便铁路属外来势力。商会方面找理由要矿业公会、轻便铁路多负担地方上的摊派,经长期争议,定出一个“商三民四矿二特别一”的分担比数(特别一即轻便铁路),直到“七七”事变。那时矿业公会除共同负担地方摊派(包括给官府送礼)外,每年三节还向县长、大队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等再送厚礼以打通关节。送县长王荫桂的一份礼最重,每次送六千元。此礼款不是现大洋,而是按各矿分担数开出“凭条即付××元”的兑现条子装在信封内由矿业公会的亲信人员送交本人。矿界如此慷慨,县官哪能不另眼看待。如煤矿出了人命事故,县府即派出武装到现场护矿。在旧社会,穷人的性命没有保障,出了人命,官府压着给几个钱就算了事,哪有公理!当时矿业公会并聘有日照人赵瑜堂担任矿业公会律师,在矿业公会门外挂着律师大牌子,扯着架子打官司。人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地头蛇终究被买通官府的强龙制住,各自相安无事。
  在旧社会,兄弟之间也有你死我活的权势之争。如一九二八年西河第六区区长翟筱南与族弟翟如鉴争夺采矿权益,翟筱南依仗区长势力欺压翟如鉴,翟如鉴便纠合“黄沙会”数百人乘翟筱南母丧之际攻入翟筱南家,区公所武装寡不敌众,与翟筱南及家人等退到一座楼上。翟如鉴下令放火烧了两座大厅,翟筱南母遗体及棺材被焚。围攻数日,楼上楼下互相打枪,最后被翟筱南的亲戚梁锡三带着博山县保卫团去解了围。从此,翟筱南一家不敢在西河庄住了,遂迁于城内躲避。
  日帝对博山民营煤矿的控制和掠夺
  日本侵略军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侵入淄博地区。日帝对淄博煤矿的掠夺就从经济侵略变成了军事占领,在军事压迫下进行经济掠夺。淄博煤炭产量在我省占重要地位,而且交通便利,可经胶济线直达青岛港口,日帝早已馋涎欲滴。其占博后对各民营矿立即实行了军管,召集各民营矿负责人宣布“井口以内的炭归矿主,出井口的炭归山东产销公司”。在“产销公司”控制下,各矿矿山的零售炭要事先向产销公司领票,把票插在运煤的人力车上,沿途有检查者,无票没收。当地工商业用煤则由商会按月到产销公司报数购买,不准各矿自销。产煤全部被产销公司管制,大部被装火车运走。
  山东产销公司统治民营矿的手段,一是贷款促复工;二是供给器材与粮食控制生产;三是单方决定低煤价,全部控制销售;四是引诱合办,听任其猖狂采掘。
  丁敬臣见利忘义,把埋藏丰富的西河矿区以合办名义拱手交于日帝,他本人当上了悦升合办矿的副董事长。此外还有利和、义德、利兴、福源、东鲁五矿也与日帝合办了,改名为利大、博大、兴大、福大、东大,叫作“五大”。福大与兴大合办后又卖股成为日营。所谓合办矿,实则应名而已,原民营经理人顶上个空名,领几个月薪,一切不得问闻。
  沦陷期间除悦升及“五大”外,徐有大成、吉成、东方、华东、振业等二十七户民营矿,日伪期间的产煤量见下表:
  上表统计八年期间博山地区产煤一千一百一十七万多吨,减去地销,日帝从博山地区掠去煤炭达一千万吨之巨。
  山东产销公司给民营矿过低煤价,各民营矿为保住自己的生产经营,则转嫁困难实行过低工资。据矿业公会当时调查,产销公司煤价,一九四一年比一九三八年仅提高百分之二十九到百分之四十,而同期物价上涨,矿用物资上涨十倍上下,粮油上涨达三至六倍。在煤价不增而物价飞涨的情况下,据一九四一年十月矿业公会成本调查,矿方每吨尚有盈余一元上下至二、三元不等,产销公司与矿主都不承担物价上涨带来的困难,只有矿工不仅遭受残酷的压榨剥削,而且遭受物价飞涨的巨大灾难。一九四一年十一月,矿工大班(二十四小时)工资平均三元四角九分,除去大小把头盘剥,按一九四一年底粮价,只能购买十来斤小米或粗粮。这点粮食,按一名矿工赡养四、五口之家,不够两三天吃的,不用说穿和用了。而且有些矿拖欠工资,粮价一日数涨,待工人拿到工资时连十斤粗粮也买不到了。产销公司虽然配给各矿一点土杂粮、橡子面等,也是任其提价。一九四一年后粮价更加飞涨,矿工朝不保夕,更难活下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给广大矿工带来的苦难是难以尽述的。附煤价表、物价上涨表、成本表于下,供参考。
  产销公司为了对付八路军的进攻和镇压广大煤矿工人,还成立了矿警队,住博山一个大队约四百多人,分住各矿区。大队长、区队长由日人担任,大队副、区队副、小队长等系搜罗了一帮汉奸流氓兵痞充当。这帮民族败类,欺压矿工,危害人民,无恶不作。
  在日帝横行的日子里,民营矿没有保障,一个日本商人也可任意霸占。夏庄瑞成煤矿,矿权人史耕民,在八陡开采聚兴煤矿,还没有来得及动工,即被日本永丰洋行蛮横强占,直到日军投降才拆棚架车滚了蛋。更可恶者,有的民族败类依仗日伪势力,狐假虎威,霸占他人矿产。恒通煤矿经理周克明抗日殉难后,关系人不敢出头,矿山无人管理。博山沦陷后第一个伪警察局长孙徐庭与矿业公会副会长、产销董事李星阶合谋霸占,使用现成设备,仍用原来大头役,继续出产煤炭。直到日帝投降后才被周克明之叔周约三、郭子绂之子郭廷铸接回。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分子控制民营矿
  抗战胜利后,从一九四五年九月到一九四八年二月国民党军队曾四次侵犯博山。国民党军政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争相劫夺博山矿区,抢运存煤,搜括财物,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国民党统一指挥部、矿区党部、还乡团残酷迫害矿工与家属,打击共产党在矿区的革命活动。博山地区煤矿由于几次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的蹂躏和摧残,到一九四八年三月最后解放前,民营矿仅有五家维持排水,少量生产,五家日产仅一百几十吨,抵不上一户的正常产量。其他,于一九四六年解放时,经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已经恢复生产的十几家矿,又被迫停工,矿井大部被水淹灌。除上述摧残破坏之外,还有一帮地方上善于投机钻营的国民党分子,从重庆窜回山东,效法产销公司的统治,组成控制民营矿的联大煤矿公司,从中操纵,牟取暴利。
  在国民党分子中插手矿业举足轻重的是梁锡三。梁系博山赵庄人,一九二五年任博山县保卫团长,一九二七年任八县联防总指挥,并经营鲁丰煤号。“七七”事变后,梁窜重庆,日帝投降后又窜回山东,任国民党山东敌伪产业处理专员。梁在重庆时,已同博山人庞新三等策划如何把持博山民营矿,窜回山东后,他们即联合二十来家民营矿,有当时产煤的大成、东方、华东、振业、瑞成五矿和有条件开工的吉成、隆昌、永和、复丰兴、恒通、义太六户,以及无条件开工户,组成联大煤矿公司。梁锡三纠合的手段,首先是霸占大成煤矿与永和煤矿。大成煤矿有“福荫堂石”的一份股东,其后人在北京工作,已放弃此项股权,梁锡三则以远在国民党地区干县长的石姓同族石毓崧,代表大成煤矿,梁则以代表石毓崧为名,指挥大成煤矿,参加联大公司和向联大公司交煤,把当时的股东兼经理张云舫甩到一边。永和煤矿有梁锡三同族梁弼卿的一份股东,日伪时期梁弼卿已将此股份卖于李养之,于是梁锡三给了李养之之弟李又津几个钱硬性买回股权,梁又掌握了永和煤矿,成为成立联大公司的永和矿代表。其次是胁迫其他几家产煤矿。当时联大公司能否成立,关键在于五家产煤矿,大成已经抓到手,其他四家都与日伪有牵连,其中三户经理人还是产销公司董事,梁则以此迫其就范。至于其他停工矿的参加,多数是随大流。就这样,一九四七年二月在济南开了联大煤矿公司成立会,梁锡三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庞新三任协理。梁的亲信王蝶生、翟以洪、王汉民都安了职务。公司设博山,济南设办事处、营业部。该公司章程规定,第一步分产联销,第二步联产联销。成立会前后,五家产煤矿被迫交煤二千数百吨,没有取回一文煤款,其中以大成交煤最多。一九四八年三月博山最后解放,才结束了为时一年多的国民党分子的敲竹杠公司。
  联大公司成立后,国民党经济部曾给予该公司十几亿法币贷款,国民党行政院也给该公司十亿法币贷款,可见梁锡三组织的联大煤矿公司与国民党官僚资本联结在一起,控制掠夺民营煤矿。梁锡三还伙同国民党淄博区党部耿占元等人在济南组织成立煤矿复业组织,直接与国民党矿区党部勾结起来统治淄博煤矿。
  国民党军第三、四次占据博山期间,联大公司的庞新三、翟以洪分别代表梁锡三掌握矿业公会和商会,统治博山县工商业。此间还同伪镇长王亚民等合演了一场选举梁锡三伪国大代表的闹剧。联大公司还收取各保公所摊敛的枪款,向国民党办的博山铁工厂为各保买枪。翟以洪代表梁锡三以商会为名与国民党的党、政、军、特务等吃喝拉拢,干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该公司寿命虽不长,梁锡三野心却不小,从串通国民党党政军机关到统治商会矿业公会、镇、保公所,企图独揽地方大权,以达其当博山土皇帝的目的,可惜“好梦”不长,不久即被扫进历史垃圾堆。
  国民党军占据博山时,据我所知还有两项敲诈民营矿的事件,只此数端已足见国民党官僚的肮脏面目。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博山县长王连仲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下旬窜入博山县城,这个祸害章邱一带人民的土匪,本性难改,作恶多端。王连仲借口隆昌煤矿发的国难财,敲诈伪联银券达五百万元(当时伪联银券五元换国民党中央银行票一元)。大致过程是:一九四五年八月博山第一次解放时,人民政府让李养之仍任商会会长,让其宣传政策,使工商业照常营业。解放军转移时,人民政府要李养之跟着走,李躲了。国民党入侵后,一天晚上王连仲约请李养之看戏,王中途退场,剧终时王的护兵把李约到王的住处,让商会工友从饭馆送饭,软禁了七天。后经崔冠军(王连仲手下的人)示意李养之,因为隆昌煤矿发了国难财,要李“放明白些”,李养之答应交款五百万元,才把李养之以及同时抓去分别拘押的隆昌煤矿总理张竹侪一同释放。放出后两人即潜逃了,但嘱咐家里人迅速变卖物资如数交足,否则家里人就活不下去。就这样隆昌矿李养之等攫取的工人血汗钱,又大批地贮入了国民党县长王连仲的私囊。
  另一件是,一九四六年冬,国民党军侵占博山后,国民党特务分子李冠兰与霸占恒通煤矿的伪警察局长孙徐庭勾结,依仗国民党统一指挥部的势力,传去有关人等,李冠兰声称买了孙徐庭二千吨煤,威逼收回恒通煤矿的周约三、郭廷铸还债。实际上孙徐庭霸占恒通时期的账上并无此项预收款,只凭孙徐庭个人开的收条,硬从恒通煤矿劫煤二千吨,特务分子李冠兰以此为资本在赵家后门街开起了义太煤号。
  民营煤矿的管理—封建把头制
  博山民营煤矿承袭了封建的管理方法—封建把头制。较大户在城区设有营业部或煤号,如大成煤矿营业部(前称煤矿公司,后来因为需要具备一定资金备案,故各矿一律取消公司之称)、吉成煤矿营业部、东方煤号、华东煤号等。营业部和煤号,既是矿主座落处,也是全矿总账房和办事处。年代较久的户皆培养有“心腹人”掌管营业部。如大成煤矿杨春郊,吉成煤矿李品三,华东煤矿栾慕谊等,无不贴心连骨,东家十分放心,其中李品三最典型(我的族兄)。吉成煤矿矿主赵家两兄弟,一位住博山抽大烟,常年不出家门,一位常住青岛安乐窝,该矿全部经营由不是经理的李品三掌管,随时向卧榻主子请示报告。本人竭诚尽心,管理头头是道,对职工真比东家还刻薄,人们叫他“赵品三”。他吃住在营业部,患病也不回家(距家里许)最后死在营业部。当然这种“心腹人”在待遇上要多分“一杯羹”,家里都是小财主。
  关于矿山管理,有的矿设管事掌柜管理井上,设大头役管理井下,有的矿不设管事掌柜,由大头役管理井上井下。解放前,除同兴煤矿设工程师外,其他矿皆设大头役掌管整个矿区的施工、开采。大头役下设各类小把头。民营矿的经理,不少人为“瘾君子”,不懂采矿,少数内行人如俞子京、史耕民、程少鲁等也不常下井。有些创业人如赵成吉、张子佩等确有实践经验,但传到儿子赵仲如、张云舫就成为坐享其成的外行人了。经理是外行,这个矿办好办坏的命运就系在大头役手中,不管盈亏,大头役总是发财。有的矿尾大不掉,经理则受制于大头役。全面掌管矿山的大头役,井上井下的小把头都归其录用,组成宗族、亲友一帮人。井上有机器把头、木工把头、铁工把头、泥水工把头、挂筐工把头、拥车工把头等;井下有小头役(也叫跟班头役),招工、采掘搬运等工种都有小把头。井上工固定,不每班开工资。井口至坑内属临时工,一班一次开工资。坑内工资如同包柜算账一样,报告大头役后各小把头向账房报数领款,经过小把头向工人开钱,除去中间盘剥才是工人所得。所谓“半份”,譬如矿方出价一元产一筐炭,招工实用五角,那一半就归“半份”所有,“半份”再向大、小头役“进贡”。封建把头制最可恶处就是把产业工人当奴隶对待,把采煤的主力军,当作外工临时招雇,乘穷苦人没有生活出路饥寒交迫之际,任意盘剥,随意辞退。民营诸矿,直到解放前,通行二十四小时大班制,坑内安全无保障,通风不良,冒顶透水事故不断发生,伤亡致残时,一次给几个钱推出门了事。从振业、东方、义太三户煤矿来看,总共日产四百六十吨,职工总数一千四百九十四人,职员与固定工仅二百一十二人,而坑内坑上的所谓外工竟达一千二百八十二人,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六。民营诸矿就是利用封建把头制,更加残酷地剥削这些饥寒交迫的生产工人,不知有多少人因而丧失劳动力冻饿而死,至于卖儿鬻女,乞食他乡,下落不明者更是不计其数。
  博山县矿业公会
  博山县矿业公会成立于一九三一年,会长为同兴煤矿矿主庄树庭,副会长为同兴煤矿经理宋次陶。成立后聘有一位律师,雇职员一名,通讯员一名。成立不久,山东省政府实业厅派来一名检理员石某住矿业公会,名为检理,实际上对采矿不检不理,按月由矿业公会支取三百元巨薪。旧社会矿业公会的工作就是结交官府,摊敛款项。
  一九三七年底日军侵占山东后,庄树庭当了伪山东省建设厅长,辞去博山矿业公会会长职,一九三八年二月矿业公会成立,由九名矿主组成董事会,名单列下表。
  一九三八年二月矿业公会改选时有二十三户会员矿。嗣因日本人策动复工,扬言不开工者取消采矿权,不少未开采或未复工的矿为了保矿权,于一九三九年一年内陆续参加矿业公会的有二十八户,会员矿达到五十一户。但日伪时期博山地区实际开工的矿,除日营黑山煤矿外,计有中日合办六家,民营二十七家,共三十三家产煤矿。
  日伪时期矿业公会的工作:一是充当产销公司的传声筒和统治工具。负责有关调查资料、督促复工、制订煤价、搜集钢铁等事;召去常务董事(习惯叫副会长)通知开会传话。至于分配器材、粮食、产运日报、交煤提款等业务由产销公司迳与各矿办理。二是按照商会统一布置替日帝作奴化宣传。三是摊敛公会会费,支付商会摊派及单独应付日伪的开支与矿业公会办公用费等。四是按月统计各矿产量,向伪鲁南道尹公署造报表。五是向伪县府报告各矿重大事故。此外还有个为产销公司代管面粉的差事。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汇编,记述了山东省抗战时期的重大事件、人物事迹、文物古迹的资料统计内容。

阅读

相关人物

李安怡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山东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