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萍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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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唯一号: 141130020230002984
人物姓名: 叶萍
文件路径: 1411/01/object/PDF/141112020220000001/20040717
起始页: 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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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略

6月30日,袁州区人民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活动中,由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使一起积案在起初抵触情绪极大的被执行人自愿配合下得到顺利执结,取得了社会和法律效果俱佳的双赢结果。 2003年5月9日,该院判决李某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偿付肖某等6人货款47683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肖某等6人于2003年7月31日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该院依法向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在规定时间内李某仍没有自觉履行。该院依法查封、拍卖了李某居住的房屋。在拍卖会上,李某对参加竞买者进行威胁、恫吓,致使拍卖会一度中断,承办法官叶萍及时对李某进行教育,使该标的物拍卖成交。 后来,在通知李某腾房时,李某又死活不搬。叶萍先后五六次到李某家做说服教育工作,并设法与其父母、兄弟沟通,邀请他们一同做李某的思想转化工作。"人心都是肉长的”,李某被感动了,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前不久,李某自觉地从已被拍卖的房屋内搬出,使该房屋顺利移交,拍卖所得款项47683元兑付给了当事人,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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