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冠荣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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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唯一号: 141130020230001343
人物姓名: 高冠荣
文件路径: 1411/01/object/PDF/141112020220000001/20040403
起始页: 004.pdf
性别:

传略

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冠荣分析此案说,所谓虐待罪,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摧残迫害的单方行为。而周、哈两人是感情不和,经常争吵打架,相互厮打,互有损伤。厮打中,周也用板凳砸、脚踢、手抓,致使哈多次睾丸损伤、肾脏损坏而住院治疗。本案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互相打斗的家庭纠纷,不存在谁虐待谁的问题。哈建国说,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公平的,他想不通的是:一审法、院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偏听偏信,判错案,在上级法院纠正的情况下,仍然坚持错误,对他造成了人身、精神方面的双重伤害。他表示,将向上级法院起诉,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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