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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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7450
颗粒名称: 通告

内容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对万载至宜春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及年限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4]792号),万载至宜春一级公路为收费还贷项目,收费年限暂定18年。收费站隶属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管理,地点设在袁州区三阳镇,车辆通行费从2004年10月1日零时开始收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凡是通行万载至宜春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车以及军队、人民警察部队的自用车(不包括军队所属企业、军队参加地方营运及承担非国防开支工程、承担地方建设工程的车辆)和经省交通厅核准认可的其他免征车辆外,对其他机动车辆均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2吨以下(含2吨),12元/辆•次;2吨以上(不含2吨),每吨/次6元;20吨以上(不含20吨)部分,每增加1吨,每吨次加收1元;摩托车、简易三轮车每车/次3元。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缴纳车辆通行费。凡逃缴车辆通行费的,不论单位和个体,视情节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春市人民政府
  2004年9月29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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