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职务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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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863
颗粒名称: 我市严查职务犯罪
分类号: DF637
摘要: 宜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11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检察系统狠抓了办案效率和规范办案,切实提高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努力控制撤案率和不诉率,严格把好证据和立案标准关。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建立监督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关键词: 职务犯罪 宜春市

内容

今年1-6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11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
  宜春市检察系统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今年1-6月,全市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25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规范办案程序的基础上,紧扣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非法拘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提高办案质量。1-6月,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85件91人。其中大案57件62人,占立案总数的67.1%。积极查处了群众反映较大的粮食、医药、建筑、教育等行业部门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人员2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件34人;还重点查办了一批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涉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9人,有效地促进了公正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我市检察系统狠抓了办案效率和规范办案,切实提高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努力控制撤案率和不诉率,严格把好证据和立案标准关。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建立监督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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