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乘车有“规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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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592
颗粒名称: 通行、乘车有“规矩”
分类号: D035.37
摘要: 根据《道路交通安金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人通行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②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③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关键词: 交通管理 交通安全

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安金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人通行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②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③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行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乘坐机动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②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③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④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⑤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乘车人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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