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三权”树立人大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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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554
颗粒名称: 依法行使“三权”树立人大权威
分类号: D630.1
摘要: 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三权",是实现地方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执政为民”,落实"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求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 人大权威 决定权 监督权 任免权

内容

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三权",是实现地方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执政为民”,落实"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求的重要体现。换届以来,高安市人大常委会把依法行使“三权”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实践,推进了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树立起了人大权威。
  依法行使决定权,推进决策民主化和法制化。高安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的过程中,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形式,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力求把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到实处。其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不断发展。其二,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的重大事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中,既重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提交的报告,也注重根据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要求"一府两院”作出专题汇报。高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主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了“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促使他们认真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三,强化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推进经济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
  着力行使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高安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了监督实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高安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行执法责任制作为工作重点,在行政、司法机关全面推行执法理念人文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活动程序化、执法检查经常化、监督机制网络化的"五化”目标,为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法治环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高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每年都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两至三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违法案件跟踪督办。务实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
  认真行使任命权,增强干部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每次干部任命工作中,高安市人大常委会都扎实做细各项工作,切实把好民意调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命程序三关,增强了干部任命的严肃性。把民意调查摆在任命的首要位置。每次干部任命前,高安市人大常委会都要通过到各单位进行民意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拟任人员的情况反映,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员有个较全面的了解,真正做到知情知政,投下的是明白票、放心票。通过严格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拟任人员法律意识。实践证明,对"一府两院"提请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强化了拟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自觉性。同时,也使地方人大的任免效力进一步增强,任免质量进一步提高。严格任命程序,增强任命的权威性。在任命程序上,组成人员充分审议,让无记名表决票进入票箱,实行拟任人员任前表态发言,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做到了干部任命工作环环相扣,一气呵成,既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又切实体现了人大任命干部的严肃性和法律性。(作者系高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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