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牢记6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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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380
颗粒名称: 临时停车牢记6条
分类号: D035.37
摘要: 文章主要介绍了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交通管理 交通安全

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第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第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第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人下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第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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