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募资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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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378
颗粒名称: 非法募资锒铛入狱
分类号: D914.33
摘要: 8月16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非法募集资金720余万元的李永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宣判后,李永芳表示不上诉。
关键词: 金融诈骗罪 非法募资

内容

本报讯8月16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非法募集资金720余万元的李永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宣判后,李永芳表示不上诉。
  李永芳原系宜丰县某单位出纳,2001年底下岗。在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间,李永芳编造帮其朋友揽储可获高额手续费和其父亲投资电站、其朋友投资房地产生意需周转资金等虚假理由,向蔡某、靳某、冷某等44人募资共计人民币现金720余万元。
  2003年10月6日,李永芳由其丈夫陪同到宜丰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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