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纵子女违法应引咎辞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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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255
颗粒名称: 深圳:放纵子女违法应引咎辞职
分类号: D914.393
摘要: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日前提交审议。《条例》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职。
关键词: 深圳市 预防职务犯罪

内容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日前提交审议。《条例》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职。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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