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 高安宣判4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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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200
颗粒名称: 多行不义必自毙 高安宣判4起刑事案件
分类号: D631.2
摘要: 2004年8月5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4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
关键词: 高安市 刑事案件

内容

8月5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4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龚家金2004年4月份两次从广州以每包170元的价格购得海洛因15包。同年5月16日,付勇诚用一台摩托罗拉手机作抵押,向龚家金购得3/4包海洛因。5月17日,彭端成与被告人龚家金商定以每包400元的价格购买4包海洛因,当日下午3时两人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龚家金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黄强在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11日间,单独或伙同贾清清(在逃)、蔡晓锋(另案处理)用老虎钳、铁挫子撬开店面卷闸门、邮亭门,在城区盗窃作案14次,窃得手机、香烟等物价值1.12方元。黄强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况拥军在1998年10月4日至1999年3月28日间,伙同况果明、况里明、胡华生(均另案处理)在高安市相城镇、灰埠镇等地盗窃7次,窃得汽车轮胎、彩电、翻斗车等物,价值285万元。况拥军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
  被告人黄莎于2003年1月31日晚在高安市凤凰宾馆赌博,与卢达浪等人发生矛盾,被卢达浪等人殴打致伤。2月4日晚,黄莎等人将正在医院治伤的卢达浪砍伤。2月20日,黄莎邀集被告人邹高华以及陈伟、朱鹏、姚小刚赶到汽修酒家找到刘斌(卢达浪同伙),黄莎持刀先朝刘斌左腿上砍了一刀,后又朝刘斌背部、腿部连砍数刀,被告人邹高华也持刀朝刘斌腿上砍了一刀。黄莎、邹高华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两年。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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