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要增强监督与被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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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5592
颗粒名称: “一把手”要增强监督与被监督意识
分类号: D035.4
摘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很有现实针对性。
关键词: 民主监督 监督职能

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很有现实针对性。贯彻执行《条例》,"一把手”应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工夫:
  一要知责负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肩负的重任,明白哪些事应该大胆地去干、哪些不能干、哪些应慎重干。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务必”和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要求,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把监督视为工作的动力,在监督下做好各项工作,不要因为监督就什么也不做。不做就是不作为,不作为也是失职,有时甚至还会导致犯罪。
  二要虚怀若谷。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胸怀坦荡,努力营造民主氛围,营造敢说话的氛围;要有海纳百川的容量,不管哪方面的监督,都要诚心接受。
  三要从善如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不怕,怕的是有错不知,知错不改,在同样的地方犯同样的错误。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意见和批评,"一把手”要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到从善如流;对别人进行监督和批评时,则要做到与人为善。
  四要敢抓敢管。"一把手"既是监督的主要对象,同时也是执行《条例》、加强监督的责任人。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一把手"要大胆地管,大胆地抓,这与加强对"一把手” 的监督并不矛盾,是相辅相成的。
  五要以身作则。要在加强监督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法纪意识,增强自己的人格力量。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始终做到"五慎":慎初、慎微、慎独、慎欲、慎终。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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