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30004607 |
颗粒名称: | 我市93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
其他题名: | 崔建明等市领导为市直文明单位颁发奖牌 |
分类号: | D630.1 |
摘要: | 2004年7月8日上午,记者在宜春市20002一200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座谈会上获悉,经省文明委考核批准,我市又有93单位荣获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其中有19个市直单位。此外,还有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国税局、丰城电厂等单位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或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袁州区温汤镇、高安市八景镇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继我市创“三城"活动"连克三城”(即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园林城、卫生城考核)后,传出的又一喜讯。市委副书记崔建民,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东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明,副市长陈晓晖,市政协副主席袁志成为获得这一光荣称号的19个市直单位颁发了奖牌。 |
关键词: | 宜春市 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