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医理当罚 扣押药品却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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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4578
颗粒名称: 违法行医理当罚 扣押药品却不该
分类号: R954
摘要: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铜鼓县某医院退休医生许某诉铜鼓县卫生局违法行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一)、(二)项,即责令许某停止医疔活动和罚款3000元;撤销第(三)项,即没收5%葡萄糖氯化纳溶液120瓶的行政措施。
关键词: 药物滥用 医药管理

内容

日前,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铜鼓县某医院退休医生许某诉铜鼓县卫生局违法行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一)、(二)项,即责令许某停止医疔活动和罚款3000元;撤销第(三)项,即没收5%葡萄糖氯化纳溶液120瓶的行政措施。
  许某退休后,在家中接诊病人,并收取出诊费。2003年5月23日,县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许家进行执法检查,扣押了许存放在家中的120瓶5%葡萄糖氯化纳。
  法庭认为:本案中,许某无法定手续行医的行为属违法行医,但依照《行政处罚法》,县卫生局为保全物证,可对物证进行登记,由当事人签名,或者通过制作现场笔录、拍照等合法方式收集、保全行政相对人行政违法的证据。而县卫生局却采取扣押的方式进行物证保全,因无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属行政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8条第(三)项之规定,卫生局所扣之物应予返还。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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