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30004408 |
颗粒名称: | 购物索要发票应加税吗? |
分类号: | F810.424 |
摘要: | 消费者购物索要发票不应再交税款。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缴纳税款的依据,可以防止经营者逃税。对于消费者来说,发票记载了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证明了合同的履行情况,为双方日后可能发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等方面争议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为了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经营者必须出具。就是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发票。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出具,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因此,售货员不能要求你补加税款才出具发票。 |
关键词: | 购物 发票 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