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公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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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3410
颗粒名称: 2003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公报
分类号: D630.1
摘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宜春市200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报。
关键词: 宜春市 住房公积金

内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宜春市200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200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截至2003年12月30日,全市本年度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897.1万元,比上年归集额增长13.3%。其中:市直1684万元,高安市1370万元,丰城市1577.7万元,樟树市563.9万元,万载县536.9万元,上高县531.6万元,宜丰县178.7万元,铜鼓县200.2万元,奉新县277.8万元,靖安县221.3万元,袁州区755万元。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为7.1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4267.5万元。
  2003年,全市职工因购买住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归还住房贷款等提取住房公积金2487.5万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236.8万元。住房公积金净归集额为28亿元。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6亿元,有5842户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运用率达到了68.9%。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决策体系、加大归集执法力度、不断改进贷款服务、全面强化管理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全省同行业比较中做到了四个率先,即率先按"冻结、清理、审计、移交”的要求完成机构调整工作;率先健全决策体制,完善决策机制;率先通过“公平、公开、公正"方式考聘工作人员;率先在全市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业务操作程序、统一财务核算、统一计算机管理。宜春市各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得到了政府、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被省建设厅授予2003年全省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4年4月28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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