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城区出租车“六必须”、“四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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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3156
颗粒名称: 宜春城区出租车“六必须”、“四标准”
分类号: F570.7
摘要: 宜春城区出租车“六必须”、“四标准”行为规范。
关键词: 宜春城区 出租车 行为规范

内容

“六必须”:
  1.车辆必须整洁卫生、左后门锁死;
  2.驾驶员必须持有服务资格证;
  3.驾驶员必须衣装统一、整洁;
  4.载客时必须打表收费、打印车票;
  5.载客时必须须播放宣传宜春录音带;
  四不准”:
  2.不准无故拒载、绕道;
  3.不准有损害宜春形象的言行;
  4.不准与乘客争吵,讲脏话、粗话。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 欢迎广大乘客投诉,投诉电话:3565400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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