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城区出租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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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3153
颗粒名称: 宜春城区出租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分类号: F570.7
摘要: 宜春城区出租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关键词: 宜春城区 出租车 驾驶员 行为规范

内容

1.经常检查、清洗车辆,确保车内外设施齐全完好,清洁卫生;
  2.仪容端庄,穿着整洁,不留胡子、长发,不穿拖鞋,不光膀子;
  3.车辆起步时,必须打下计价器、空车牌,并使用询问语“您到哪里”,然后播放宜春市旅游局统一制作的介绍宜春的录音带;
  4.必须讲普通话,使用文明语言,热情友善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不准与乘客争吵;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抢道,不超速,不违背乘客意愿绕道行驶或途中搭载他人。上、下乘客时,车辆必须停靠在道路右侧边。禁止违章掉头揽客;
  6.开车时,驾驶员不准抽烟、吃东西、接听电话;
  7.遇有老、幼、病、孕、残乘客,必须主动打开车门,帮助其上、下车;
  8.按表收费,并提供计价器打出的车票,同时向乘客说“谢谢,别忘了您的物品,请走好”;
  9.遇有携带大、重行李的乘客,应主动帮其提拿放置;
  10.在城区繁华街道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一般街道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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