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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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3017
颗粒名称: 宜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分类号: F291.1
摘要: 近期,宜丰县规定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一把手”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
关键词: 宜丰县 发展环境 负责制

内容

近期,宜丰县规定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一把手”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一是严格制定考核机制。要求各单位制定出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明确“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考核,做到奖惩分明。二是建立调度会议制度。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县纠风办、“双优”办、招商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定期召开优化发展环境调度会,研究各单位“一把手”履行职责的情况,分析问题,制定对策,提岀处理意见。三是开展评议评价工作。在县直各单位和行业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双评”方案,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双评”活动,・ 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评议,并公布 “双评”成绩,把“双评”结果作为晋职晋级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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