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转借贷款凭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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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2597
颗粒名称: 不要转借贷款凭证
分类号: F231.3
摘要: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也是农村信用联社安排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黄金季节,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农户将贷款证转借他人,易形成贷款风险, 给信用社与农户、农户与贷款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关键词: 贷款凭证 农村信用贷

内容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也是农村信用联社安排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黄金季节,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农户将贷款证转借他人,易形成贷款风险, 给信用社与农户、农户与贷款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碰到一些农户将自己的贷款证转借给别人用于贷款,其中有面子的原因,也有贪图他人小利的原因。一些贷款到期后,造成贷款一时无法归还,甚至到了农村信用联社起诉贷款人的地步,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一是违反了诚信的经济运行规则;二是违背了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初衷;三是严重影响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四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所以我真诚地奉劝农户不要将手上的贷款证转借给他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烦恼。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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