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清廉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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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2349
颗粒名称: 公正清廉的检察官
其他题名: 记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法才
分类号: D916.3
摘要: 在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有一位长相朴实、戴副近视眼镜、略显清瘦、书卷味中透出威严的人,他就是该院副检察长郑法才。自1997年以来,他先后分管了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察调研、政工和办公室、计财、检察信息、检察宣传等工作。
关键词: 检察长 检察官 郑法才

内容

在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有一位长相朴实、戴副近视眼镜、略显清瘦、书卷味中透出威严的人,他就是该院副检察长郑法才。自1997年以来,他先后分管了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察调研、政工和办公室、计财、检察信息、检察宣传等工作。在他分管的工作中有许多工作受到上级表彰,个人曾10余次获得组织表彰:1998年被评为上高县"十佳政法干警";2001年被评为上高县优秀共产党员、江西省"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2002年被评为省级"优秀检察官”,并荣记个人一等功;2003年被评为上高县"优秀政法干警"。
  自1994年全国开展公务员考核以来,他一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始终站在法律一边,站在人民一边,把维护正义和人民利益作为自己从检的归宿。
  作为一名检察官,郑法才深深懂得"执法为民"的意义;作为一名副检察长,他同时也知晓"权为民所用",他心中始终装着法律、装着人民。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答应不答应为前提,时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找准情与法的平衡点,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被称为为民作主的铁面包公。凡到过上高检察院申诉的,夫多都认识这位"包公",很多疑难案件就是他组织实施、调查取证的。
  卢会根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就是在他的组织实施下破案的。2000年3月,郑法才在上高县田心镇创评"十好"时,当地群众向他反映:当地有一恶霸名叫卢会根,1998年前后纠集他人在温州等地屡屡对上高县开往温州的卧铺车实行抢劫敲作。郑法才将这一情况向检察长汇报后,检察院立即指派郑法才和另一位办案人员负责办理该案。通过与群众交淡、向公安机关调卷和询问受害人,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郑法才于2000年7月决定对案件实行立案侦查。郑法才与办案人员一道冒着酷暑,多次到温州等地调查取证,走访了100多位乘客和车主。经过近半年的奋战,查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最终主犯卢会根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2至7年有期徒刑。犯罪团伙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群众为此盛赞检察院为民除了一害。
  又如在办理一团伙抢劫案中,郑法才的一个亲戚也是该团伙中的一员,案子移送检察院后,亲戚三番五次找上门,要求关照,希望能够减轻一些罪责。郑法才对亲戚说:"我是人民的检察官,我办每一个案件都要对得起法律,对得起人民,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亲戚不得已,只好默默地走了。最后,他按照事实和法律依据,将案件移送起诉。
  始终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把捍卫法律尊严作为自己从检的准则。
  作为分管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的领导,他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执法权力,但他决不乱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视办案质量为生命,决不办夹生案、拖尾巴案。在他分管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的近10年中,他受理的1000余起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和冤案,批捕、起诉率均达100%,不仅被告及家属心服口服,连辩护律师也很佩服。办案中,他重证据,讲法律,不放纵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对重特大疑难案件,他还会认真仔细地核对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2000年在侦查黄德培贪污受贿一案时,由于该案曾在1993年办理过,涉案时间长,他与办案人员一道几次到广东、上海等省市调查取证,在短短的一个月里调查取证近100人次,硬是把这块"硬骨头".啃了下来。分管侦查监督、公诉工作以来,郑法才参与个案审查近千件,办案记录本用完50余本。在讨论案件时,对承办人的不同意见,他不搞一言堂,而是根据案件事实,引用法律进行耐心的解释、引证、说服。同时,他还带领科室的同志走创新之路,提高取证的科技含量,有效地遏制了少数犯罪嫌疑人的庭上翻供。在郑法才分管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近两年中,上高检察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年年有起色,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案件也超历史。
  2003年在查办一乡镇林站滥伐林木案件时,郑法才严格依法办事,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通过查处此案,上高县滥伐林木现象得到了遏制。
  郑法才这种对法律负责,认真严格执法的态度,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始终保持不断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的锐气,展现了新时期检察官的风范。
  郑法才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事事处处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的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工作,他可以不分白天黑夜和节假日,据统计,仅2003年,他累计加班加点100余天。他从不因拿到法律本科文凭而满足,始终坚持学习,经常利用星期天和节假日在办公室看书或写文章。他已在《人民检察》、《中国刑法杂志》、《检察日报》、《侦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48篇。郑法才经常告诫自己:为官从政,一不贪公家便宜,二不取不义之财。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他从不乱花钱;生活简朴,既不抽烟,也不喝酒,穿着也很朴实;从不接受与案件有关的吃请、送礼,不因说情而放弃办案原则,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有时亲戚朋友找上门来为案子说情,他总是婉言拒绝。他常说,既然选择了干检察这一行,就得守得住清廉、忍得住清苦、耐得住清贫,就得淡泊名利、看重事业、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郑法才就是这样一位威严中透出书卷味、刚正不阿的检察官,他用自己的言行报答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不愧为一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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