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从小抓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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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2115
颗粒名称: 消费维权从小抓起
分类号: D912.294
摘要: 浙江省嘉兴市秀城区工商部门针对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等情况,从小学生抓起。他们把所属中心小学校确定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定期向学生们送去消费方面的法律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关键词: 秀城区 消费者权益

内容

浙江省嘉兴市秀城区工商部门针对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等情况,从小学生抓起。他们把所属中心小学校确定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定期向学生们送去消费方面的法律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其实,从小提高孩子的消费能力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笔者日前在一本杂志上读到这样一个故事。美国许多家庭对年幼的子女实行严格的经济管理。从七八岁开始每周的零花钱都有严格规定,每周发放一次,让小孩自己消费,同时还发给每人一个小账本,要求小孩明确记录每笔支出的用途、消费的过程,引导孩子如何合理消费、如何保护自己小小的利益等等。父母如果发现孩子的零花钱用得得当就给予奖励,反之则减。他们的这一做法目的就是要培养下一代理财消费的本领。反观我国,家长在消费教育方面可谓各有千秋,有些家长过于溺爱孩子,要多少给多少,真是有求必应,造成孩子随意消费的习惯,而有的家长过于不放心孩子,什么东西都代孩子操办好,就连小小的学习用品也从不给孩子去亲自购买的实践机会,从而使孩子成了一个消费盲。这些做法对于提高孩子的消费能力是有害的,因为良好的消费习惯和丰富的消费知识,是从小养成的,如果缺乏科学的引导,孩子们就会形成不良的消费习惯,而孩子们的消费权益,光靠家长保护是不够的,关键还要靠孩子们自己来保护。
  因此,笔者认为消费维权从小抓起的这种做法是十分有益的。我们不妨举一反三,多想些办法,使孩子们懂得消费技巧和保护消费权益,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独立消费能力,继而提高全民消费维权水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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