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系统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2096
颗粒名称: 我市公安系统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
分类号: D631.1
摘要: 为塑造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宜春市公安系统在积极开展"发展环境创优年"活动中,认真实行"十不准",做到"五个好",以促进公安执法、服务内容的规范化。该局还根据自身行业特征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
关键词: 宜春市 公安工作

内容

为塑造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我市公安系统在积极开展"发展环境创优年"活动中,认真实行"十不准",做到"五个好",以促进公安执法、服务内容的规范化。该局还根据自身行业特征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
  这六项承诺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禁违规执法、随意执法、盲目执法、粗暴执法等违规行为;二是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制度、时限以及收费标准;三是服务经济建设。严厉查处各类经济案件,为企业保驾护航;四是切实便民利民。在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实行40条便民措施,简化办事手续;五是加大"严打"力度。进一步加强街头路面巡逻,消除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六是严肃警务纪律。对违反服务承诺的单位和民警,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魏黎明
责任者
聂勉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