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与作品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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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2082
颗粒名称: 拍卖与作品寿命
分类号: F713.359
摘要: 深圳的吴淑平在杂志上登了则广告,公开叫卖他的小说的版权,开价100万元。有一位姚先生看不惯,向叫卖人波冷水,理由是"文学作品的寿命和拍卖无关",并发表了一篇文章。但我觉得那篇文章纯属“瞎掰”。
关键词: 拍卖 文学作品 版权

内容

深圳的吴淑平在杂志上登了则广告,公开叫卖他的小说的版权,开价100万元。有一位姚先生看不惯,向叫卖人波冷水,理由是"文学作品的寿命和拍卖无关",并发表了一篇文章。但我觉得那篇文章纯属“瞎掰”。
  谁说了寿命长的作品才有拍卖的资格?谁说了拍卖了的作品就应该寿命长?对作品价值的认定,完全取决于买者(也就是读者)的感受。有的人看中了某作品"寿命长”而买下它,甚好;有的人偏偏打算扔掉一本书而买下它,以支持自己"作品在消费后就要被扔掉”的新新人类观念,不是同样很好吗?
  现代艺术中有一个概念叫"超日常",就是把生活中一些极为常见的场景,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以期产生极为怪异的效果。比如打扮得整整齐齐后跳进澡堂子里,这就叫"超日常”。大热的天穿防护服也有"超日常"的效果,但在SARS肆虐的日子,一线医护人员穿戴防护服就不是“超日常”了,而是日常所需,因为他们要对付的不是热素,而是病毒。你能因为他们与自己图凉快的穿着不同,而对他们的穿着"批评指正”一番么?
  吴淑平的广告我没看到过,不知里面的关键词是"长寿"还是"100万元"。依我的直觉,吴淑平要对付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如果军了那么一件厚实的"广告服”能对付下来,我们还是哀心祝愿人家"心想事成”吧,尽管我没有100万元,尽管即使我有100万元也不打算买他的版权。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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