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索要发票应加税款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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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0629
颗粒名称: 购物索要发票应加税款吗?
分类号: C913.3
摘要: 高安市人民法院王永东介绍:售货员不能要求消费者补加税款才出具发票。
关键词: 消费者 购物 发票

内容

问:一天下午,我到县百货公司购买电饭煲,经讨价还价,以110元的价格成交。当我付款后向售货员索要发票时,售货员却说:"如果开发票,应加8%的税,你必须另付8.8元,我才给你开发票。"请问,到商场购物索要发票应加税款吗?
  读者 姜荣
  答:消费者购物索要发票不应再交税款。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缴纳税款的依据,可以防止经营者逃税。对于消费者来说,发票记载了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证明了合同的履行情况,为双方日后可能发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争议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为了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就是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发票。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出具,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因此,售货员不能要求你补加税款才出具发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王永东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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