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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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0613
颗粒名称: 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其他题名: (2004年1月16日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D630.1
摘要: 2004年1月16日,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刘育椿主任代表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键词: 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决议

内容

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刘育椿主任代表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共宜春市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宜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根本任务,以维护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心圈廊”发展主题,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和小康宜春作出新贡献。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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